扬州市江都区行为文明积分奖惩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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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行为文明积分奖惩暂行办法

为了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法治与德治相结合,引导和规范公民行为,提高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奖励礼遇帮扶对象

获得全国、省、市、区级道德模范称号和提名奖、优秀志愿者、文明家庭、新时代好少年称号,入选中国好人榜、江苏好人榜、十大扬州好人榜及十大江都好人榜的先进人物,依据年度行为文明积分获评的“讲文明先进个人”。(行为文明积分办法另行制订)

二、奖励礼遇帮扶主要措施

(一)奖励

1.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通过媒体宣传、张榜示范的形式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讲文明先进个人的尊崇和礼遇。

2.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讲文明先进个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全国道德模范:20000元;

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10000元;

全国最美志愿者:10000元;

全国文明家庭:10000元;

全国新时代好少年:10000元;

江苏省道德模范:8000元;

江苏省道德模范提名奖:6000元;

江苏省优秀志愿者:5000元;

江苏省文明家庭:5000元;

江苏省新时代好少年:5000元;

扬州市道德模范:5000元;

扬州市道德模范提名奖:3000元;

中国好人:8000元;

江苏好人:5000元;

扬州市十大好人、扬州市优秀志愿者、扬州市文明家庭、扬州市新时代好少年:800元;

江都区十大好人、江都区十佳志愿者、江都区文明家庭、江都区新时代好少年:500元;

同时获多项荣誉者,按所获最高层次荣誉颁发资金,不重复计奖。

3.实行志愿服务星级认定。依据“志愿扬州”平台,志愿者服务时长满 100、300、600、1000、1500 小时,分别认定为一至五星级志愿者,颁发星级证书;志愿服务时长满 1500、2000、2500 小时,分别授予铜星、银星、金星奖章。志愿者服务每满100小时,可获价值100元公交卡、扬州旅游休闲卡、观影卡、体检卡、公共自行车骑行卡等,供志愿者自由选择。

4.根据行为文明积分,每年评出区级“讲文明先进个人”若干,给予一次性奖励,并优先向上级推荐申报各项文明类荣誉。

(二)礼遇

1.鼓励参政议政。对有参政议政能力、符合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选举条件的,优先推荐通过选举担任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

2.节日走访慰问。在春节等重大节庆日,各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将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和优秀志愿者、讲文明先进个人作为节庆日走访慰问的重点对象。

3.出席庆典活动。在重大节庆日,各级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邀请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讲文明先进个人参加有关庆典活动。

4.住房保障礼遇。对住房困难且符合保障房政策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讲文明先进个人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

5.医疗保障礼遇。对当年荣获区级及以上道德模范荣誉的先进人物、身边好人和优秀志愿者、讲文明先进个人,由区文明办组织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积极协调相关医疗机构配合完成,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解决。

6.交通出行礼遇。对当年荣获区级及以上道德模范荣誉的先进人物、身边好人和优秀志愿者、讲文明先进个人,由区文明办办理市民公交卡一张,所需经费由区财政予以解决。

7.金融机构礼遇。在金融机构享受VIP窗口服务。

8.营造社会氛围。各有关部门通过公益广告、宣传栏、道德讲堂以及设置优先就医、优

先购票、优先办理业务窗口等方式,大力营造崇尚、关爱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讲文明先进个人的社会氛围。在全区设置的善行义举榜中宣传先进典型事迹。邀请参加进机关、学校、企业、社区、村镇巡讲活动。

道德模范及各类先进典型所在部门(单位)、镇,应结合实际情况对其开展相关礼遇活动。鼓励有关部门在评先评优、晋升职称、招工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讲文明先进个人给予优先保障。

(三)帮扶

1.帮扶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讲文明先进个人,可以申请帮扶:家庭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因本人老、弱、伤、病、残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因下岗失业、天灾人祸、家庭成员患大(重)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

2.帮扶方式

(1)资金帮扶。根据需要帮扶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讲文明先进个人实际困难情况,每年春节前夕由区文明委统筹,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质资助。

(2)就学帮扶。协调安排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讲文明先进个人子女在户籍所在地优先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特殊困难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子女开展结对助学活动,为符合条件的申请助学金。

(3)医疗帮扶。为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讲文明先进个人看病就医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为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的人员提供健康管理和咨询服务。

(4)低保和临时帮扶。对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讲文明先进个人的家庭,按程序及时纳入城乡低保。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临时救助条件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讲文明先进个人的家庭,按程序及时给予临时救助。

(5)志愿帮扶。生活特别困难、生活无法自理或急需提供援助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讲文明先进个人,协调文明单位、志愿服务组织,或者通过向社会征集的方式招募志愿者,为其进行每月至少两次的志愿服务。

(6)就业创业帮扶。提供个性化的求职登记、职业介绍、职业指导等就业服务。对有就业创业能力、尚未就业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免费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其就业创业。财政部门推动各银行为符合条件的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讲文明先进个人提供信用贷款等方式进行帮扶。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部门通过免费帮助联系企业落实就业、扶持创业等方式进行帮扶。

(7)法律援助帮扶。提供高效、便捷、免费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服务。

(8)社会相互帮扶。各类社会组织对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讲文明先进个人要优先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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