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美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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摄影美学
概述
摄影学和艺术美学的重要分支。是建立在摄影学和美学的基础上,研究摄影艺术中的美和审美问题的一门新兴学科。摄影是现代科学技术的重要成果,1839年8月19日,法国人达尔盖公布他发明的“银版摄影术”,迄今已有一个半世纪了。早期的摄影还不是艺术,只是一种用科技成果将客观事物的影像固定并保存下来的实用性技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小型、精密的照相机被制作出来,快速感光材料的出现,摄影才找到了自己独特的艺术语言,于20世纪30年代,终于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艺术。当摄影进入人们的生活,即与人类发生现实的审美关系,摄影美学也就应运而生了。在世界摄影史上,爱墨生被公认为摄影美学的创始人。摄影美学以研究如何按照美的规律从事摄影艺术创作以及创作主体、客体、本体、受体之间的关系和交互作用为基本任务,具体内容包括:摄影艺术的审美本质和审美特征;摄影艺术与现实生活的关系及其形象摄取过程;摄影艺术与绘画艺术的关系;摄影艺术的形式美法则;摄影艺术的发展历程和摄影艺术观念、流派、风格的兴替嬗变过程;摄影艺术的创作规律和应具有的美学品格;摄影艺术的审美价值和社会功能;鉴赏摄影艺术的心理机制、过程、特点、意义、方法等。
摄影学三要素
摄影美学及拍摄对象布局、摄影用光是摄影学三要素。下面介绍一个案例。
相机右边的闪光灯将手机的亮度提高,光圈设定为f/11,相机左边镜头外放置一张纸。接下来要做的事情就简单了,只需把快门速度调低,使荧光灯的影像达到照片亮度的对比度。这样拍出来的照片就有了一定的高科技的味道,完全看不出来原来的样子,而且还用手机挡住了自己的倒影。幸好手机显示屏的色调也在整张照片的色调范围内,否则我就会放弃这种拍摄方法。
平时拍摄肖像照也经常使用这个技巧。进行现场光拍摄时,这些利弊并存的荧光灯可以营造酷酷的充满未来感的照片。当你从低角度拍摄有足够亮度的人像时,这个技巧可以把荧光灯灯光调到光线对比度范围内。
这并不难,不过需要注意两点:
从不同角度考虑普通拍摄素材的使用充分提高拍摄对象的亮度,使以前不常用的元素达到拍照的亮度对比度。
美学与摄影
美学作为一个命题,由德国哲学家鲍姆嘉通在1750年发表的“伊斯特惕克”《Asthetik》一书起始。经过200多年来,许多美学家都从各自不同研究角度提出了不同的观点。但是,至今还无一个准确的定论。其中产生影响的有,18世纪德国著名的哲学家黑格尔的理性主义美学,在他的著作《美学》,给美学所下的定义,美学,“它的对象就是广大的美的领域,说得更精确一点,它的范围就是艺术,或则毋宁说,就是美的艺术。”其中还有“美学是研究美的科学”、“美学是艺术哲学”、“美学是审美关系学”等观点。虽然这些观点涉及了美学与人类审美现象的关系,但都忽略了突出人类审美现象实践的环节。
对美学含义的了解,是研究摄影美学的前提。然而,美学是什么?这直接牵扯美是什么的根本性美学问题。
美学是什么
美起源于人类的原始信念,是人类的自我幻觉、自我想象的一种原始体验。物质世界在不断的运动与变化,新物质产生,旧物质消亡,这是自然法则。从远古到现今,原始体验在人类活动历史演变中,通过人类活动不断的体验与赋予某些事物特征美的概念,但这种赋予也不是对所有的事物都赋予,而是赋予那些与人性、道德、乃至人的本体等攸关的事物。而人类又把这些被赋予的事物潜入了内心深处,保存、回忆、更新、提炼、复现、最后沉淀下来,形成了人类活动的对照原型,这种原型被称为“美的事物”并与人类同在。由此就可以推论出:美,是来自人类自身对事物的一种评判;这种评判的基准就是“原型”;美不是事物自身所固有的,而是在人类活动中对事物某些特征赋予了美的意义。因而,又可以推论出,美的基础是感知的,这种感知来自于人类活动中的审美实践。因此,可以说,美产生于人类活动的审美实践中。而美学就是研究人类活动审美实践的科学。
人类不断的追求美好事物,向往美好的未来,这就体现出,人类追求美的总体性。马克思主义总体观认为:“这是一种普照的光,一切其他色彩都隐没其中,它使它们的特点变了样。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因此,总体“比重”是由个体组成。马克思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体存在。”总体的前提是个体,总体与个体的统一,就形成了人类审美实践的总体性构成。因此,可推论出:能直接显现总体性美的事物,就是美。能让人想起总体性美的事物,也是美。美的总体是由个体组成,进而又推论出:美是人类活动的总体性在个体体验中的感性显现。从美学的角度来看,个体是美学研究的一个具体方面;个体与个体之间的组合,构成了美学总体性体系。
摄影产生于人类对美好未来追求中,它自身不断的发挥着功能,传播着“美好事物”的信息。摄影(Photography),它是以以摄影技术为手段,以独特的视觉瞬间影像,传递信息。以形象配合文字这两个方面都从特定的角度阐述了摄影属性的某一方面,然而却忽略了摄影的审美实践属性。而摄影的审美实践属性,恰恰是摄影不可缺少的重要属性,人在审视新闻图片时,自由和自觉的用审美意识去衡量图片的美的存在,以获得视觉和信息的满足。这里包含两个方面,一是真实影像的存在形式;二是与影像并存的信息内容。一幅好的摄影图片,不但能达到“一图胜千言”的效应,同时又具备了经久不衰的艺术魅力。因此,把摄影纳入美学视野中加以研究,这无疑是真正体现了人们对摄影的审美追求。
因此,摄影作为美学总体中的个体,也就形成了摄影美学的自身体系。而摄影美学体系本身相对摄影领域又具有总体性。
摄影的美
美存在于人类的一切活动之中,这是一个不争事实。然而,在摄影领域内对美的认识还存在着一定的偏颇,有人认为摄影有了美的存在和追求美就是唯美主义。特别是对于在表现方面,美的表现力、艺术表现力等,这些词语更是忌讳。甚至都回避这些用语;还有的认为:摄影就是对客观事实的映现,是纪实性的,有美的存在就不是新闻摄影了等等。总之美的概念受到了不公证的待遇。从上述这些观点来看,都是对摄影和美的实质属性理解的问题。
在摄影领域中,对美的存在何以怀疑?这实质上是一个长久的误会。这种误会产生的根源就是:能否认识美的问题被当作能否认识美的普遍性的问题。对在摄影中美的存在认识性的怀疑,实在是由于没有看到人类原始信念的实质,而误以为它直接地就在现实中,它就是现实本身,这种现实包含了摄影表现。大家清楚,美是人对一种事物的评判,评判基准是审美实践积累的原型。因此,美又是感知的,而感知则体现在每个人之中。由于人与人之间的感知差异。从而产生了对美的认识上的差异。表现在对摄影图片的评判上,如对一幅图片的评价:有的人认为具有审美价值;则有的人认为缺少审美价值。有的人认为是佳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