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党委领导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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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的党委领导研究

作者:童蕊燕良滔

来源:《领导科学论坛》2015年第08期

【摘要】完善大学治理结构是高等教育改革的必然要求,必须重视系统制度的设计和组织机构的优化,正确把握其中国特色。在运用文献分析法和案例分析法的基础上,以江汉大学作为课题案例,从江汉大学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实践、提高党建工作绩效的角度,进一步分析大学治理结构的党、政、学权力运行现状,以及影响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党委领导的原因,进而认为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核心,其实现路径就是要厘清大学内部党委领导的边界,从科学决策、完善制度、协调关系、发挥约束、保障机制等方面入手,对中国特色大学治理结构的优化做了理性思考和优化设计。

【关键词】大学治理结构;高校党建;现代大学制度

【基金项目】本文系中共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湖北省高等学校党建研究会2013—2014年度党建研究课题“大学治理结构对高校党组织建设的影响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童蕊,江汉大学法学院讲师,管理学博士。研究方向:组织创新与政策分析;燕良滔,江汉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江汉大学法律事务室主任,法学硕士。研究方向:高校党建工作和应用法律。

【中图分类号】 D267.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095-5103(2015)06-0027-03

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核心是构建良好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党委领导对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39条对“党委领导”的职责做出了规定:“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领导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德育工作,讨论决定学校内部组织机制的设置和内部组织结构负责人的人选,保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的各项任务的完成”。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治理机制,其实质是在高等学校建立以党委为核心,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等权力主体共同参与的治理模式,即党委领导核心作用下的共同治理。这意味着,高校要在党委政治核心的治理框架内,明确党委领导的治理边界,在方向把握、制度设计、关系协调、氛围营造、监督保障等方面来实现大学内部的良好治理。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把握。

一、厘清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的基本思路

实施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前提条件是要有科学的决策运行模式,在大学领导层面有完善的顶层设计并能付诸实施,各项制度和措施的相互配套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有效运行的根本保障。应该按照“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的要求,以勇于改革创新和大胆探索的精神,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基本思路上,首先要坚持这一基本

制度,将校党委书记和校长的思想统一到共谋大学发展创新大计上来。在此基础上明确校长和党委书记两套班子各自的职权范围,防止职权模糊不清,责任界定不清等问题。教育部在相关政策法规中已经规定了高校党委班子和校长行政班子的职责,但在实践操作中,仍然会出现责任不清、互相推诿的现象,亟待从大学章程层面对二者的职责和权限予以清晰界定,既能各司其职,又能互通有无。对于领导班子的会议制度和决策规则也应有相应的制度予以规范,厘清党委会应该在哪些重大事宜上做决定。

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党委的领导对象不是教授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等学术组织,学术组织应享有学术自由,才能更好地创新,党委应该领导以校长为首的行政组织及领导干部。其内容包括学校宏观管理决策,行政执行的监督以及对学科和学术发展的长远指导。所谓宏观管理决策,指的是学校重大事项决策、机构设置和岗位变更、教职工队伍建设等,对于具体的院系行政和学术事务并不干涉。

党委领导的方式直接与其边界是否清晰有关。只有在职责边界清晰的基础上,才能使党委领导与被领导者之间的相互影响和作用方式产生正向积极的作用。高校中的党委领导就是党委书记领导的政治组织对校长领导的行政组织施加影响的过程,这种影响具有决定性和发展性。党委领导成效的高低取决于领导方式是否科学、合理。当“完善大学治理结构”被提上重要议程后,大学党委的领导方式应该有所创新,既有利于大学的当下实际,又符合高等教育的发展趋势。可以说,高校党委领导方式的科学性和适切性是党委带领师生员工实现学校发展战略目标的保证。

二、创新领导方式,激发组织活力

首先,高校党委领导方式的创新变革体现为决策过程的动态性,主要涉及创新主题和内容、创新幅度、执行动力等方面。党委领导方式的创新必须要明确其内容和目标,目标包括党委领导效能的提高、对其他行政组织影响力的增强、激发其他主体积极性等,在大学的制度设计、权力分配、机构设置等方面进行创新。然后对学校发展战略、权力行使以及职权履行的程度进行分析,具体标准可以根据大学的现实发展情况而定。高校党委应当对某一时期的问题分清主次,按照不同幅度进行创新。

其次,高校党委应将领导方式的创新置于重要地位,真正实现党委领导和多元共治的融合。因此,党委应将其他利益主体的诉求也考虑在决策范围内,将以前集中、封闭、命令的领导方式转变为开放、民主、协商的领导方式。大学的目标是多元的,不仅有学生培养目标和学术发展目标,也要有管理效能目标。通过目标激励,将教职工的个人利益纳入学校整体发展利益中来,在尊重个人利益的基础上实现学校的长远发展目标,让教职工深切感受到通过积极参与学校决策过程能使个人利益实现最大化;还可以通过情感激励,尊重和满足教职工的合理需求促使他们主动参与学校管理,为学校管理建言献策;通过权力激励,实现充分授权和分权,达到职权履行到位,职责分工明确的目的,满足教职员工自我实现的需要,调动党委班子和教职工班子(包括行政班子和学术班子)参与治校的积极性。此外,高校党委应站得更高,转变

领导职能,创新人事制度和学术管理制度,按照社会对现代大学治理体系的期望和要求,不断完善高校党委领导体制机制,更加高效地配置内部资源,激发学术组织活力。

三、完善制度,推进高校党组织各项工作的开展

首先,确立和完善党委常委会的议事与决策制度。决策贯穿管理过程,科学、民主、透明的决策机制有助于避免决策失误。应成立专家委员会,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决策的重要作用。对一些重要事项,应在专家充分论证可行性和充分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在进行决策。大学党委班子更应当完善党委书记办公会议、校长办公会议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并规范党委领导的具体方式。此外,还可以建立专家库,专家库包括校内专家和校外专家,邀请专家学者参与论证学校的重大决策,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其次,完善党委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的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大学党委领导班子决策重大事宜的民主集中制度,完善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以及重大事项决策咨询制度。党委领导实质是党委班子集体决策,校长应在党委领导下对大学的行政管理事务行使最高权力并对其负责,保证依法治校。一些重要决策经集体讨论决定后,各分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确保决策能顺利执行并达到预期效果。

再次,完善党委和行政领导两套班子的沟通制度。党委起着政治引导与思想指导的作用,是学校的领导核心。校长作为行政班子的负责人和大学的法人代表,应在党委领导下积极主动地依法行使职权。党委班子和校长行政班子分清职责界限,校长行政班子接受党委的领导,尊重党委对大学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的最终决策方案;党委也必须尊重校长行政班子的行政决策权力,学校的重要决策议题由校长行政班子负责提出并给出方案,提交党委常委会集体讨论后,再交由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最后行政领导班子安排实施。

最后,完善党组织制度建设。各学院党支部是党在大学开展工作的基础,也是推动学校各项事务顺利开展的保证。理顺基层党组织的工作,建设好基层党组织,对大学的蓬勃发展有重要作用。一要完善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将组织生活制度落到实处,提高组织生活开展的实效性;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教育,使党员清晰认识党组织建设的目标和任务,考核机制和激励办法,构建完善的党员质量保障体系;二要积极主动搭建党员服务平台,平台可以是线上平台也可以是线下平台,借助微信、微博等新媒体搭建服务和学习平台,实现学校、学院党务公开,探索学习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有效机制。

四、协调各方关系,形成治理主体良性互动

在行政权力和学术权力或者行政权力之间出现冲突的时候,就会降低组织效能。也有管理学家认为,冲突不一定会产生负效能,可以通过某种手段和方式避免、消除冲突,使冲突产生积极效果,这种手段就是协调。大学是多方利益主体的聚集地,也是众多利益诉求的汇集地,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大学的组织目标并提高大学组织的整体绩效,有必要解决大学内外部各利益主体之间以及各纵横层级之间的冲突关系。可以说,通过协调,能够将管理活动的各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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