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面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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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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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医院建设标准

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条阐明了本建设标准的编制目的和意义。

2008年10月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发布,并于当年12月1日起施行的《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建标110-2008,以下简称“零八标准”)至今已近十年时间。“零八标准”的发布施行是综合医院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项目批准、规划设计乃至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有了较为科学的标准尺度,对全国综合医院的规划、设计与建设工作起到了重要的规范和指导作用。随着我国医学科学的发展,医疗技术的不断进步,以及医疗装备的现代化发展,医疗救治技术等发生了很多新的变化,人民群众看病就医需求不断增大,医疗资源总量不足、配置不平衡、结构不合理等矛盾日益凸显,对综合医院的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步入新时代,为不断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修订《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对于提高综合医院建筑设计水平,规范医院建设行为,为病人提供更加安全、可靠、舒适的医疗环境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二条本条规定了本建设标准的作用和权威性。

本建设标准是依据有关规定,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发布的,为项目科学决策和合理确定建设水平服务的国家标准,是工程项目决策和建设中有关政策、技术、经济的综合性宏观要求的依据。针对社会投资项目,可以此标准作为参考。

第三条本条规定了建设标准的适用范围。

由于综合医院的改建、扩建工程会受到现状条件的限制,故本建设标准主要适用于新建综合医院项目,对改扩建项目制定了区别于新建项目的规定,增加可操作性。

第四条本条明确综合医院建设应遵循的法律、法规。

综合医院的建设应遵循国家经济建设和方针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与

项目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状况相适应,同时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人口数量和医疗服务需求等方面的差异,在建设中应因地制宜,合理确定综合医院建设水平。

第五条本条规定了综合医院建设的指导思想、建设原则和总体要求。

第六条本条规定了综合医院建设标准实施的基本要求。

综合医院建设应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同时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和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的要求,核心是科学设置机构,合理确定规模,充分利用现有资源,特别是改建、扩建的项目,尽可能实现资源整合和共享,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建设。

第七条根据项目建设程序,做好前期功能定位、需求分析、规模测算、医疗规划等前期论证工作。鉴于医院建筑流程复杂、工作周期长、涉及部门较多,需要进行充分的前期论证,减少后期的返工和修改,为整个项目的建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第八条综合医院的建设,应按照科学性、实用性与前瞻性相结合的原则,根据所在地区和医院自身的发展情况,对院区进行整体规划。经有关部门批准后,可根据实际需要和财力、物力等条件,一次或分期实施,其目的就是控制浪费、随意建设导致布局不合理、流程不科学、运行不经济等违反管理科学和医院自身发展规律的不正确做法。

第九条本条明确了本建设标准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定额和指标的关系。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十条本条规定了确定综合医院规模的原则。

第十一条本条规定了综合医院的建设规模分级。

按照病床数量的多少,将综合医院的建设规模分为200张床以下、200~399床、400~599床、600~899床、900~1199床、1200~1500床及以上6个级别。实践证明,在同一区域,综合医院规模过大,会产生患者过于集中、工作人员过多,管理难度加大、医疗环境和服务质量下降、综合效率及效益偏低等诸多问题。因此,综合医院建设规模应综合考虑所在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医疗卫生资源现状和现有需求及增长趋势等因素,按照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合理确定。

第十二条日门(急)诊量与编制床位数(经有关部门审批后实际建设规模确定的病床数)之间的比值,是确定综合医院门(急)诊总量进而确定除住院部以外的门诊、医技及其他相关用房面积的重要依据。实践证明3:1的诊床比基本符合实际。当综合医院的日门(急)诊量与编制床位数的比值超过3:1时,可按照对应比例增加相应的门(急)诊、医技用房面积,也可以按当地相同规模医院或本院前三年门(急)诊量与住院病人统计的平均数确定诊床比例,并按新的比值确定门诊、医技科室等用房的面积。

第十三条场地、房屋建筑、建筑设备和医疗设备是综合医院建设的基本保障。本条明确了场地、房屋建筑及医疗设备的构成。对于承担预防保健、医学科研、教学任务的综合医院,还应考虑增加相应的预防保健、科研和教学的用地和房屋设施等。

第十四条正电子发射型磁共振成像系统、直线加速器等大型医用设备应按照区域卫生规划的安排并根据医院的技术水平和实际需要合理设置,逐步向适当集中、资源共享的管理模式过渡。

第十五条随着服务业的快速发展,综合医院内的一些物业、保洁、洗衣等业务,可利用社会协作条件完成。

第三章选址与规划布局

第十六条综合医院的选址,除应考虑外界对医院环境的影响,同时尚应考虑由于医院的特殊工作性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二者要统筹兼顾。要按照公共卫生方面的有关要求,做好环境影响和交通影响评估工作,协调好医院与周边环境的关系。

第十七条本条明确了综合医院规划布局与平面布置应该遵循的几项主要原则。

“零八标准”提出了综合医院的选址、用地要求、功能分区、朝向和绿化、平面布置及停车设施等方面的相应要求。本次修订中,结合新时代群众对服务获得感的角度,强化了舒适的医疗环境、病房的朝向和通风、活动场地等要求;

根据现场调研,由于前期设计中低估了停车设施的需求,多数综合医院存在停车难的问题,这也是造成患者满意度低下的主要原因之一。为提升新时代就诊患者的服务获得感和满意度,本次修订中,保留了关于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的要求,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设施应依据相应规范标准配套建设,宜按照1辆/床的标准配套建设机动车停车设施,各地区可根据当地情况分配地上、地下停车比例。考虑患者的特殊性及陪护、接送车辆通行、停放的实际需求,综合医院停车场位置和出入口的设置要合理规划。

第十八条本条提出综合医院出入口的设置要求,患者、污物应分设出入口。第十九条本条提出综合医院容积率的具体要求:对已新建综合医院,为实现良好的院区环境,建筑密度和容积率不宜过高;对城区中现有综合医院,往往建设用地较为紧张,容积率普遍偏大,为满足其发展需要,改扩建项目的建筑密度和容积率适当提高,也可根据实际用地情况和当地规划调整。

第二十条本条提出综合医院绿地率的具体要求。

第四章建筑面积指标

第二十一条本条规定了综合医院中以床位规模为基本参数确定的急诊部、门诊部、住院部、医技科室、保障系统、行政管理和院内生活用房等七项设施的床均建筑面积指标。

据2651所公立综合医院数据分析结果显示,综合医院的规模与床位数存在着非线型相关性,当床位规模低于200床时,规模效应和资源共享程度较低,所以床位规模较高。从200床以上的床均面积呈现先增后降的趋势,即床位达到400-599床时床均面积达到最大值,此后随着规模效益和资源共享程度的增加,床位面积呈现降低的趋势,1200床以上的床均面积达到最低值。

附表1 综合医院建筑面积统计(㎡/床)

基于全国综合医院现状调查,结合大型单列设备单列项的调整,综合考虑新标准引起的建筑面积增加(例如住院部要设置避难间、设备层计入建筑面积、走廊加宽等)、新的医疗模式(例如日间医疗等)、新的诊疗空间(例如内窥镜中心等)、公共服务空间的增加(例如医疗街、商店、餐饮、儿童活动区、自助挂号、自助缴费、自助打印、自助查询等)、其他医院本身洁污分流、院感防控的要求(例如隔离待产和隔离产房、负压病房、感染门诊的三区三线布局等),以及智能化等新的发展趋势(例如灾备机房等)……按照七类用房对新增加的面积进行测算,并结合近期新建医院各部门的建筑面积进行校核,从而增加床均建筑面积指标,并调整床均建筑面积指标与床位数的变化趋势。

本建设标准中的门诊、医技等与门(急)诊量有关的房屋面积是按3:1的

诊床比计算的,当实际需要大于或小于这一比例时,这些用房的面积则应按百分比相应地增加或减少。为改善医疗环境,各地区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考虑增加大厅、等候区、自助服务区等公共服务空间的面积。

第二十二条本条确定了七项基本建设内容在综合医院总建筑面积中所占有的比例。该比例是在对若干基础数据进行整理,并经过综合分析后确定的。使用过程中,各项比例可根据地区和医院的实际需要作适当调整。

第二十三条本条规定了综合医院设备实施中单列项目房屋建筑面积的确定原则。由于不是所有综合医院均有能力使用相关大型医用设备,所以在此单列。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医疗技术的提高,“零八标准”中的部分大型医用设备已成为医院常用设备,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许可管理目录》(国卫规划发﹝2018﹞5号),结合需要,本标准确定了相关大型医用设备的建筑面积。标准中未包含的大型医用设备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第二十四条本建设标准明确规定了预防保健用房的面积。

预防保健工作是综合医院的医、教、研、防四大任务之一。“零八标准”规定,预防保健工作的用房面积与医院建设规模的大小没有直接关系,因此以所承担的地段保健人口数量为基本参数,将其单列另给予面积,即每位预防保健工作人员的人均工作用房面积为20m2。本次修订中,考虑到综合医院预防保健工作的职能性质未发生变化,因此仍然列为单列项。

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提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全方位、全周期维护和保障人民健康。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加快,疾病谱的转变,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已经成为威胁人群健康的主要因素,了解和研究疾病的发生和发展,对于提出有效的预防保健措施至关重要,因此综合医院在预防疾病中的作用也将不断增强,为进一步做好预防保健工作,通过现场调研资料分析研究,确定每位预防保健工作人员的人均工作用房面积为35 m2。

第二十五条本条规定了综合医院医学科研业务用房面积确定原则。

随着医学科学发展与学科分类细化,综合医院所承担的科研任务也日益增加,

剧场建筑面积指标

(一)剧场建筑面积指标剧场每座建筑面积指标(m2/座)表1 甲等乙等丙等 ~~~ 剧场面积定额(使用面积) 1.前厅部分表2-1 项目甲等乙等丙等 前厅不小于座不小于座不小于座 休息厅不小于座不小于座不小于座 存衣~座~座 小卖座座座 * 吸烟座座座 厕卫间~座~座~座 清洁器具储藏10~15m2 10~15m2 10~15m2 前厅值班室15~30m2 15~30m2 15m2 2.观众厅部分表2-2 项目甲等乙等丙等 观众厅不小于座不小于座不小于座 3.舞台部分表2-3 大型中型小型

项目宽×深宽×深宽×深 乐池75~80m2 55~60m2 35~40m2 % 主歌舞(30~33)×(27~30)×(24~27)× (21~24) (18~21) (15~21) 话剧(24~27)×(24~24)×(18~24)× (15~18) (15~18) (12~15) 台戏曲(21~24)×(18~21)×(15~18)× (15~16) (12~15) (10~12) 侧台侧台总面积不宜小于主台面积的1/3 4.后台部分表2-4 项目大型中型小型 化歌舞300~600m2 200~400m2 100~200m2 妆(可按人) (可按 (可按人) ( 室话剧戏曲100~200m2 100~200m2 80~120m2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建筑设计三》教学组-1-(可按3m2/人) (可按3m2/人) (可按3m2/人或由 其它房间兼用) 演员歌舞100m2 80m2 50m2 卫生话剧戏曲60m2 40m2 40m2 间

服歌舞、京剧 装72~720m2 室话剧、地方戏64~160m2 道小道具室12~20m2 具 * 室大道具室25~50m2 候演室30~50m2 抢妆室12m2(亦可与化妆室兼用) 头部造型室12~24m2(亦可与化妆室兼用) 医务室16m2(亦可与其它房间兼用) 其它根据具体设计需要而定 (二)电影院建筑面积指标 电影院面积定额(使用面积)(m2/座)表1名称使用及交通面积备注 甲等乙等丙等 1.宜取~ : 观众厅不宜小于不宜小于不应小于 2.面积算至银幕后的 墙面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公式

房屋建筑面积计算公式 分摊的公用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整幢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除以整幢建筑物各套内建筑面积之和,得到建筑物的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公用建筑面积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A、电梯井、楼梯、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和走道、地下设备、值班警卫室等。 B、套(单元)与公用建筑空间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墙体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 C、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建筑面积是“套(单元)建筑面积”的简称。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 使用面积是每套住宅户内除墙体厚度外全部的净面积的总和。其中包括卧室、起居室、过厅、过道、厨房、卫生间,储藏室、壁柜(不吊柜)、户内楼梯(按投影面积)、阳台。斜面屋顶结构的房间,层高低于2.20米的部分不计入面积。 套内面积是“套内建筑面积”的简称。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套内阳台建筑面积面积 1、套内使用面积是指房间实际能使用的面积; 2.套内墙体面积是指新建住宅各套(单元)内使用空间周围的维护或承重墙体,有公用墙和非公用墙两种; 3.套内阳台建筑面积有封闭式阳台、挑阳台(底阳台)、凹阳台和半挑半凹阳台之分。

供热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面积 一般来说:套内使用面积*1.49=建筑面积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阳台建筑面积)*公用建筑面积分摊系数 1、容积率:项目用地范围内总建筑面积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计算公式:建筑容积率是指项目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附属建筑物也计算在内,但应注明不计算面积的附属建筑物除当建筑物层高超过8米,在计算容积率时该层建筑面积加倍计算。容积率越低,居民的舒适度越高,反之则舒适度越低。所谓“容积率”,是指一个小区的总建筑面积与用地面积的比率。对于发展商来说,容积率决定地价成本在房屋中占的比例,而对于住户来说,容积率直接涉及到居住的舒适度。绿化率也是如此。绿化率较高,容积率较低,建筑密度一般也就较低,发展商可用于回收资金的面积就越少,而住户就越舒服。这两个比率决定了这个项目是从人的居住需求角度,还是从纯粹赚钱的角度来设计一个社区。一个良好的居住小区,高层住宅容积率应不超过5,多层住宅应不超过3,绿化率应不低于30%。但由于受土地成本的限制,并不是所有项目都能做得到。 2、建筑用地面积:指建筑或建筑群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包括室外工程(如绿化、道路、停车场等)的面积,其形状和大小由建筑红线加以控制。 3、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你开发商可以用于建设的土地面积.你买一块地,但由于市政或其他原因,需要占用你一些土地,如市政道路,即常说的要扣路幅,还有如在土地边有高压线,国家规定就需退出多少米才能建房的.所以你土地证面积并不一定是你的建设用地面积,土地证面积减去你不能用的面积后就是你的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 4、“用地面积”:是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划分的各种建设用地的面积。城市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可分为居住用地、公共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用地、对外交通用地、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特殊用地、水域和其它用地等。但各种性质用地的面积并不只单纯包括其本身所占用的土地面积,还包括一些直接为其服务的建设用地面积。如城市的“居住用地面积”包

各类建筑物的单位建筑面积用电指标

各类建筑物的单位建筑面积用电指标 各类建筑物的单位建筑面积用电指标(表2.7.6) 7.2电力负荷计算 7.2.1基本概念 (1)额定功率( P n):电气设备的额定功率是其铭牌标称功率,是设备在额定条件(额 定电压和适当的绝缘材料等)下的允许输出功率,设备在此功率下长期运行时温升不会超出规定的允许值。 (2)设备容量(P e):设备容量也称设备功率、安装容量或安装功率,它与用电设备的 额定功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在数值上可能相等,有可能不等。设备安装功率是指设备在统一的标准工作制下的功率,当铭牌上标注的暂载率与标准暂载率不相等时,需要把铭牌标称的额定功率换算成标准暂载率条件下的功率。 (3)电气设备的工作制与暂载率: 电气设备的工作制分为连续、短时和断续三种。

①连续工作制:又称连续运行工作制或长期工作制。是指电气设备在规定的环境温度下运行,能够达 到稳定的温升,但设备的任何部分的温度和温升均不超过允许值 ②短时工作制:即短时运行工作制,是指电气设备的运行时间短而停歇时间长,且在工作时间内的发 热量不足以达到稳定的温升,而在停歇时间内能够冷却到环境温度。 ③断续工作制:即反复短时工作制,是指电气设备以断续方式反复周期性的进行工作,工作时间(t g) 与停歇时间(t r)交替重复进行。短时断续周期性工作的电气设备的特性用暂载率表征。 ④暂载率:暂载率用以表征断续工作制电气设备的工作特性,暂载率定义为 ε== 国家标准规定一个工作周期(t g+t r)为10min。起重专用电动机的标准暂载率有15%、25%、40%、60%四种;电焊设备的标准暂载率有50%、65%、75%、100%四种。 7.2.2负荷计算的内容和意义 负荷计算是供配电系统设计的基础,一般需要计算设备容量、有功功率、无功功率、视在功率、计算电流,一级负荷、二级负荷、季节性负荷、消防负荷、尖峰负荷电流等。 (1)计算负荷:也称计算容量或最大需要负荷,它是个假定的等效的持续性负荷,其热效应与同一时间内实际的不一定恒稳的负荷所产生的最大热效应相等。在配电设计中,通常采用能让中小截面导体达到稳定温升的时间段(30min)的最大平均负荷作为按发热条件选择配电变压器、导体及相关电器的依据,并用来计算电压损失和功率消耗。在工程上为方便计,也可作为电能消耗量及无功功率补偿的计算依据。计算用的单位的各类总负荷也是确定供电电压等级也确定合理的配电系统的基础和依据。 (2)一级、二级负荷及消防负荷:用以确定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备用电源或应急电源的形式、容量 及配电系统的形式等。 (3)季节性负荷:从经济运行条件出发,用以考虑变压器的台数和容量。 (4)尖峰电流:也叫冲击电流,是指单台或多台冲击性负荷设备在运行过程中,持续时间在ls左右的最大负荷电流。一般用设备启动电流的周期分量作为计算电压损失、电压波动、电压下降,以及选择校验保护器件等的依据。在校验瞬动元件时,还应考虑起动电流的非周期分量。大型冲击性电气设备的有功、 无功尖峰电流是研究供配电系统稳定性的基础。 (5)负荷曲线:负荷曲线是在直角坐标系中表示负荷随时间变化的曲线,用横坐标表示时间、纵坐标表示负荷量,它通常是根据每隔30min所测定的最大负荷量绘制而成的。计算30min最大负荷的目的是用以按发热条件选择导线及配电设备。根据纵坐标表示的功率不同分为有功功率负荷曲线和无功功率负荷曲线。根据负荷延续时间的不同(即横坐标的取值范围不同),分为日负荷曲线和年负荷曲线。 7.2.3负荷计算的方法

单位建筑面积用电指标、需要系数及功率因数1

2.7.6各类建筑物的单位建筑面积用电指标,见表2.7.6。 表2.7.6 各类建筑物的单位建筑面积用电指标 建筑类别用电指标 (W/m2) 变压器 容量 指标 (VA/m2) 建筑类 别 用电指标 (W/m2) 变压器容 量指标 (VA/m2) 公寓30~5040~70医院30~7050~100宾 馆、饭店40~7060~100 高等院 校 20~4030~60 办公楼30~7050~100中小学12~2020~30 商业建筑一般: 40 ~80 60~120展览 馆、 博物馆 50~8080~120大中型60 ~120 90~180 体育 场、馆 40~7060~100演播厅250~500500~800 剧场50~8080~120汽车库 (机械 停车 库) 8~ 15(17~ 23) 12~34 (25~ 35) 注:当空调冷水机组采用直燃机(或吸收式制冷机)时,用电指标一般比采用电动压缩机制冷时的用电指标降低25 VA/m2~35 VA/m2。表中所列用电指标的上限值是按空调冷水机组采用电动压缩机组时的数值。 2.7.7各类用电负荷的需要系数及功率因子,见表2.7.7。 表2.7.6 需要系数及功率因子表 负荷名称规模(台数) 需要系数 (Kx) 功率因子 (cosφ) 备注

照明 S <500m 2 1~0.90.9~1 含插座容量,荧光灯就地补偿或采用电子镇流器 500m 2<S <3000m 2 0.9~0.7 0.9 3000m 2≤S≤15000m 20.75~0.55 S >15000m 2 0.7~0.4冷冻机锅炉1~3台0.9~0.70.8~0.85— >3台0.7~0.6热力站、水泵 房、通风机 1~5台0.95~0.8>5台 0.8~0.6 电梯—0.5~0.2— 此系数用于配电变压器总容量选择的计算洗衣房 厨房Pe≤100kW 0.5~0.40.8~0.9 — Pe >100kW 0.4~0.3窗式空调4~10台0.8~0.60.8— 11~50台0.6~0.450台以上0.4~0.3舞台照明 <200kW 1~0.60.9~1— >200kW 0.6~0.4

文化建筑面积指标

文化建筑面积指标 文化建筑面积指标(一)剧场建筑面积指标剧场每座建筑面积指标(m2/座)表1甲等乙等丙等 5.00~ 6.0 04.00~ 5.0 02.00~ 3.00剧场面积定额(使用面积) 1.前厅部分表2-1项目甲等乙等丙等前厅不小于 0.30m2/座不小于 0.20m2/座不小于 0.12m2/座休息厅不小于 0.30m2/座不小于 0.20m2/座不小于 0.12m2/座存衣 0.04~ 0.08m2/座 0.04~ 0.08m2/座小卖 0.1m2/座

0.1m2/座 0.1m2/座吸烟 0.07m2/座 0.07m2/座 0.07m2/座厕卫间 0.07~ 0.08m2/座 0.07~ 0.08m2/座 0.07~ 0.08m2/座清洁器具储藏10~15m210~15m210~15m2前厅值班室15~30m215~30m215m 22.观众厅部分表2-2项目甲等乙等丙等观众厅不小于 0.70m2/座不小于 0.60m2/座不小于 0.55m2/座 3.舞台部分表2-3大型中型小型项目宽×深宽×深宽×深乐池75~80m255~60m235~40m2主歌舞(30~33)×(27~30)×(24~27)×(21~24)(18~21)(15~21)话剧(24~27)×(24~24)×(18~24)×(15~18)(15~18)(12~15)台戏曲(21~24)×(18~21)×(15~18)×(15~16)(12~15)(10~12)侧台总面积不宜小于主台面积的1/ 34.后台部分表2-4项目大型中型小型化歌舞300~600m2200~ 400m2100~200m2妆(可按

各类民用建筑的用电容量

厦门市各类民用建筑 用电量及变压器容量的估算指标 调 研 报 告

厦门市工程咨询中心2009年10月13日

目录 前言: (1) 一、各类民用建筑的用电指标研究 (1) 二、负荷计算说明及变配电设备的配置原则 (5)

前言: 在近几年的财政投资项目概(概)算评审过程中,经常碰到因永久用电的不确定导致的超估算、超概算现象,分析其中原因主要有以下两点: 1、前期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中该部分内容深度不够或者没考虑这部分内容。有的宁大勿小,增加投资,造成目前多数用户的变压器负荷率过低的现象。 2、前期的方案设计没有跟供电部门协调,实际进线方案的变更导致投资变化。 跟该部分投资有关的内容主要是变配电的容量和进线方案。为了更好地开展政府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我们对变配电的容量指标进行了调查研究,形成一个可行的估算指标,供我们内部评审时参考。 一、各类民用建筑的用电指标研究 民用建筑的用电指标,尤其是负荷计算中需要系数的大小,一直是一个意见很不一致、没有完全解决好的问题。主要是因为民用建筑的情况非常繁杂,诸如不同的地区、不同的单位、不同的设备、不同的使用情况、不同的工程规模、不同的建设投资标准等等,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用电量有较大的差异,很难给出一个大家均可使用的标准。有的工程设计者,往往宁大勿小,使已建成的许多工程的变压器容量选择偏大,多数在很低的负荷率下运行。1984年在建设部设计局的支持下,由建设部建筑设计院,北京市建筑设计院、华东建筑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北设计院、中国建筑西南设计院等单位组成的民用建筑用电负荷调查组,在北京、上海、西安等地对各类宾馆饭店进行了大量的调查研究和蹲点实测,发现有很大的分散性,历时一年多也只获得了阶段性成果。由于国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2008 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校舍规划建设的科学管理,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适应 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特制定本建筑面积指标。
第二条本指标是编制、审批(核准)、评审普通高等学校规划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总 体规划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普通高等学校规划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指标适用于新建的普通高等学校,改建、扩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可参照执行;全国重点高等学校、 民族院校、多校区以及有特殊需要的高等学校,需增加校舍建筑面积,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第四条普通高等学校的规划建设,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构建 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和谐校园。
第五条校园规划建设应以人为本,做到安全、适用、经济、美观,有利学校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新建普通高等学校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的要求,学校教育资源在保证教学科研需求的前提下,有条 件的宜向社会开放,为社会服务,切实提高教育资源的利用率。
第七条高等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合理确定办学规模和建设规模。校园工程项目建设应一次规划,可分期实 施。改建、扩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
第八条普通高等学校的规划建设,除执行本面积指标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节能、环保、消防、防 灾等规定和设计规范。

第二章 大学、专门学院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九条大学、专门学院各类校舍用房的配备:
一、每所学校必须配备的有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室内体育用房、校行政办公用房、院系及教师办公用 房、师生活动用房、会堂、学生宿舍(公寓)、食堂、教工单身宿舍(公寓)、后勤及附属用房共十二项。
二、学校根据需要可以配备的有教学陈列馆、国家或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留学生及外籍教师生活用房、专 职科研机构办公及研究用房、函授部办公用房、学术交流中心等用房。
三、下列三项用房,学校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请主管部门另行审批。
(一)、农林院校或综合性大学农林学院的实验实习农场、牧场、林场的附属用房;理工院校的产学研基 地;医学院校的临床实习医院;师范院校的附中、附小、附属幼儿园。
(二)、教职工机动车、自行车停车库或棚。
(三)、采暖地区供暖的锅炉房。
四、国家规定的防空地下室。
第十条大学、专门学院各项校舍的建筑面积指标采用不同的基本参数。必须配备的十二项校舍用房建筑面 积指标,采用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为基本参数;实验室、图书馆二项校舍用房的补助建筑面积指标分别采 用全日制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人数为基本参数。根据需要可以配备的留学生及外籍教师生活用房(见附 录一)、专职科研机构办公及研究用房、设计院(所)用房、函授部办公用房(见附录二)建筑面积指标 分别采用相关人员数为基本参数;
第十一条大学、专门学院的十二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按表 1 设定的办学规模(自然规模)分别制定。
表 1 大学、专门学院的办学规模(学生数)
学校类别 一般院校
办学规模 5000
学校类别 体育院校
办学规模 3000
学校类别 艺术院校
办学规模 2000

各种建筑综合用电指标估算表

各种建筑综合用电指标估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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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建筑综合用电指标估算表( W/m2) 用地分类建筑分类 用电指标需用 系数备注 低中高 居住用地 R一类:高级住宅、别 墅 607080 0.35~0.5 装设全空调、电热、电灶等 家电,家庭全电气化二类:中级住宅506070 客厅、卧室均装空调,家电 较多,家庭基本电气化三类:普通住宅304050 部分房间有空调,有主要家 电的一般家庭 公共设施 用地 C 行政、办公5065800.7~0.8 党政、企事业机关办公楼和 一般写字楼 商业、金融、 服务业 60~7080~100 120~15 0.8~0.9 商业、金融业、服务业、旅 馆业、高级市场、高级写字 楼 文化、娱乐50701000.7~0.8 新闻、出版、文艺、影剧院、 广播、电视楼、书展、娱乐 设施等体育3050800.6~0.7体育场、馆和体育训练基地医疗卫生5065800.5~0.65 医疗、卫生、保健、康复中 心、急救中心、防疫站等科教4565800.8~0.9 高校、中专、技校、科研机 构、科技园、勘测设计机构文物古迹2030400.6~0.7 其他公共建筑1020300.6~0.7 宗教活动场所和社会福利院 等 用地分 类建筑分类 用电指标需用 系数 备注 低中高 工业用地M一类工业3040500.3~0.4 无干扰、无污染的 高科技工业如电 子、制衣和工艺制 品等 二类工业4050600.3~0.45 有一定干扰和污染 的工业如食品、医 药、纺织及标准厂 房等

建筑面积计算规律总结表

建筑面积计算规律总结表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简单的总结规律如下表: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1-5 (1)单层建筑物的建筑面积,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单层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高度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注意:1、有部分够条件就计算其中一部分,这里指的是总的高度,应按照屋顶面图示尺寸为界。 注意:2、这里勒脚是指墙根部很矮的一部分的墙体加厚,不能代表整个外墙结构,因此要计算建筑面积时要扣除 2)利用坡屋顶内空间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2.10m的部位应计算1

注意:是净高,而不是层高。按照净高来分界,如果给出屋顶上表面,就要减去板厚,找出净高。 (2)单层建筑物内设有局部楼层者,局部楼层的二层及以上楼层,有围护结构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1/2面积。 注意:1、如果在单层建筑物内,例如厂房内,有一个单层的办公室,不计算建筑面积,如果有两层,下面200平方,上面100平方,就只计算上面的100平方 注意:2、这里的高度指室内地面标高至顶面板板面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注意:3、这里提到,无围护结构的应按其“结构底板水平面积”计算。和下面许多地方一致。例如:(7)(8)(11)(14)(16) (3)多层建筑物首层应按其外墙勒脚以上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二层及以上楼层应按其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以上两种,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算全面积;层高不足2.20m者应计算l/2面积。 注意:1、多层建筑物的层高指上下两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不是净高的概念了,要和单层的作区别。 注意:2、还有一点要注意的是建筑物最底层的层高: (1)有基础底板的指基础底板上表面结构标高至上层楼面的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2)没有基础底板的指地面标高到上层楼面结构标高之间的垂直距离。 (4)多层建筑物屋顶内和场馆看台下,当设计加以利用时净高超过2.10m的部位应计算全面积;净高在1.20~2.10m的部位应计算1/2面积;当设计不利用或室内净高不足1.20m时不应计算面积。 注意: 是设计加以利用时才计算建筑面积。如果设计不利用的空间,不计算建筑面积。这是就不管有多高了,都不计算。所以要两个条件:净高满足要求,同时要加以利用。例如看台下,顶面是一个整个斜面(5)地下室、半地下室(车间、商店、车站、车库、仓库等),包括相应的有永久性顶盖的出入口,应按其外墙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墙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边线所围水平面积计算。层高在2.20m及以上者应计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建筑面积指标修订内容

附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 建筑面积指标修订内容 一、将“1.1.3企业工程业绩(3)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2万-3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修改为“1.1.3企业工程业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二、将“1.2.3企业工程业绩(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修改为“1.2.3企业工程业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2项”。 三、将“1.4.2二级资质(3)建筑面积4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修改为“1.4.2二级资质(3)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四、将“1.4.3三级资质(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以下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修改为“1.4.3三级资质(3)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 建市[2016]22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中央管理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经研究,决定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中部分指标。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除各类别最低等级资质外,取消关于注册建造师、中级以上职称人员、持有岗位证书的现场管理人员、技术工人的指标考核。 二、取消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建造师的指标考核。 三、调整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下资质的建筑面积考核指标,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四、对申请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企业,未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的企业业绩,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定。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本地区工程项目数据库建设,完善数据补录办法,使真实有效的企业业绩及时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

民用建筑物单位建筑面积用电指标

民用建筑物单位建筑面积用电指标. 民用建筑物单位建筑面积用电指标)1民用建筑物的单位建筑面积用电指标(表

1.1电力负荷计算 1.1.1基本概念 (1)额定功率( P):电气设备的额定功率是其铭牌标称功率,是设备在额定n条件(额定电压和适当的绝缘材料等)下的允许输出功率,设备在此功率下长期运行时温升不会超出规定的允许值。 (2)设备容量(P):设备容量也称设备功率、安装容量或安装功率,它与e用电设备的额定功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两者在数值上可能相等,有可能不等。设备安装功率是指设备在统一的标准工作制下的功率,当铭牌上标注的. 暂载率与标准暂载率不相等时,需要把铭牌标称的额定功率换算成标准暂载率条件下的功率。 (3)电气设备的工作制与暂载率: 电气设备的工作制分为连续、短时和断续三种。

①连续工作制:又称连续运行工作制或长期工作制。是指电气设备在规定的环境温度下运行,能够达到稳定的温升,但设备的任何部分的温度和温升均不超过允许值 ②短时工作制:即短时运行工作制,是指电气设备的运行时间短而停歇时间长,且在工作时间内的发热量不足以达到稳定的温升,而在停歇时间内能够冷却到环境温度。 ③断续工作制:即反复短时工作制,是指电气设备以断续方式反复周期性的进行工作,工作时间(t)与停歇时间(t)交替重复进行。短时断续周期性rg工作的电气设备的特性用暂载率表征。 ④暂载率:暂载率用以表征断续工作制电气设备的工作特性,暂载率定义为 ε==国家标准规定一个工作周期(t+t)为10min。起重专用电动机的标准暂载rg率有15%、25%、40%、60%四种;电焊设备的标准暂载率有50%、65%、75%、100%四种。

普通高校校园规划建筑面积指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的科学管理,改善教学工作条件,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高,适应普通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制订本规划指标。 第二条本规划指标是编制、评估、审批普通高等学校总体设计任务书、校园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计划的重要依据,也是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普通高等学校工程规划建设标准的尺度。 第三条本规划指标中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规划建设用地指标适用于新建的一般普通高等学校。重点普通高等学校、以培养少数民族学生为主的普通高等学校、两地办学的普通高等学校及有特殊需要的普通高等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可酌情提高某些教学和生活用房的规划指标。 第四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必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勤俭办学,切实提高教学科研用房的利用率,科学合理、节约用地,不占或少占良田好地。 第五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各项公用和生活福利设施应尽量利用当地提供的社会协作条件。 第六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建设应一次规划分期实施。改建、扩建学校的规划建设应在充分利用原有设施的基础上进行。 第七条普通高等学校工程的规划与建设除执行本规划指标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指标的规定。 第二章大学、专门学院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八条大学、专门学院的校舍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包括下列各种用房的建筑面积: 一、每所学校都必须配备的有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风雨操场、校行政用房、系行政用房、会堂、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工住宅、教工宿舍、教工食堂、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共十三项。 二、学校根据需要可以配备的有专职科研机构用房、夜大学函授部用房、研究生用房、进修生及干训生用房、留学生用房、外籍教师用房共六项。 本规划建筑面积指标中未包括下列八项用房。学校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报请主管部门另行审批: 一、工科院校的生产性工厂及其附属用房,农林院校的生产性农场、牧场、林场及其附属用房,医学院校及个别体育院校的临床实习医院,师范院校的附中、附小、附属幼儿园,各类学校附设的子弟中小学。 二、已离休、退休、调出教职工及已故教职工遗属所使用的教工住宅、食堂、浴室、医务所、托儿所幼儿园等生活福利附属设施。 三、生产性工厂、农场、牧场、林场职工所需的住宅、宿舍、食堂、浴室、医务所、托儿所幼儿园等生活福利附属设施。 四、个别学校的函授部因校外辅导站不足,必须在校内对部分学员进行集中辅导,需要增加建设的少量学生宿舍、学生食堂及教室。 五、地方政府另有规定的住宅小区公共配套设施。 六、采暖地区的供暖锅炉房。 七、设防地区的人民防空地下室。 八、自行车棚。 第九条大学、专门学院各项校舍的规划建筑面积指标应采用不同的基本参数。 本指标中每校都必须配备的十三项校舍中,教室、图书馆、实验室实习场所及附属用房、风雨操场、校行政用房、系行政用房、会堂、学生宿舍、学生食堂、教工食堂、生活福利及其他附属用房等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2008标准

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 (报批稿) 2008年11 月北京

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建标函[2004]43号通知的要求,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我部负责对原国家教委编制并经原建设部、原国家计委1992年批准的《普通高等学校建筑规划面积指标》(以下简称《92指标》)进行修订。我部委托上海市教委具体承担《92指标》修订工作,上海市教委成立了修编组。我部发展规划司组织修编组对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校舍现状作了抽样调查和实地调研,对搜集的相关资料进行了综合分析研究。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普通高等学校建筑面积指标》征求意见稿,征求各有关部门、地区和单位的意见后,由我部召开全国审查会议,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建筑面积指标共分三章,包括总则,大学、专门学院校舍建筑面积指标,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及高等专科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本次修订主要变更的内容为:调整高校办学规模、学科结构比例及各项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增列艺术院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单列了师生活动用房指标;取消了教工住宅指标。 各单位在执行本指标过程中,如发现有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送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邮编100816)。 本指标主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名单: 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参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基建管理中心、上海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教育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教育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林红、奚道章、欧阳瑶章、叶文俊、丁铭杰、何梅珍、甘建栋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年×月×日

民用建筑面积供热指标

民用建筑面积供热指标qF(w/㎡) 民用建筑面积供热指标住宅楼每平米热量 46 ~ 70 商店每平米热量 64 ~ 87 办公楼、教室每平米热量 58 ~ 81 单层住宅 80 ~ 105 医院、幼儿园 64 ~ 80 食堂、餐厅 116 ~ 140 旅馆 58 ~ 70 影剧院 93 ~ 116 图书馆 46 ~ 75 礼堂、体育馆 数。 1千卡=1大卡 1卡=4.187焦耳,1千卡=4.187千焦耳(kJ)。1焦耳/s为1瓦特。 能量焦耳1焦耳= 1牛顿·米=1瓦特·秒 热量电子伏特1电子伏特= 0.1602×10-18 焦耳 功率瓦特-- 1瓦特= 1焦耳/秒=1牛顿·米/秒 一焦耳相等于: 1×10?6 兆焦耳 2.7778×10?7 千瓦·时 0.239 卡路里 0.000948 英国热量单位 0.738 呎?磅力 1 W·s (瓦特秒) 1 N·m (牛顿米) 23.7 呎磅 10,000,000 尔格 是对的,热量等于流量乘以温差乘以热焓(4.18)最后除以 3.6,因为这里的单位有符合单位,所以最后结果是瓦。 1吉焦=百万千焦=1000000X1000 1千瓦时=0.0036吉焦 千瓦时和吉焦都属于热费计量单位,1千瓦时等于0.0036吉焦。

房间热负荷的确定 2008-05-16 15:10 按《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GBJ19—78)中第三章第二节负荷的规定执行。热负荷是指在室外计算温度条件下,为保持室内计算温度,单位建筑面积在单位时间内需要由热源供给的热量。 介绍两种热负荷计算方法:一种是概算指标法,适用于用户初步估计自己选用圣尔诺碳晶板供暖后,大概估算投资费用及采暖期间的运行费;另一种是热工计算法,适用于用户详细计算每个房间的用量。 概算指标法 概算指标法采用面积热指标.面积热指标qF是指同类型建筑物,采暖时 单位面积的耗热量,其单位为 W/m2,(见表2)有了q F 则建筑物采暖负荷概算值计算公式为: Q=F×qF 式中:Q:总耗热量,单位:W F:建筑面积,单位:m2 qF:面积热指标,单位:W/m2 表2 设计热指标及年运行费用 分户实例计算,功率及使用费用(以100平米建筑面积为据) 上海地区每年12月10日—次年3月10日(正常使用时,系统的实际工作时间约 建筑性质 概算热指 标qF (W/m2) 总耗电KWh(度)24h/ 日×90天(系统实 际工作时间约为5-6 小时) 供暖运行费用(元/ m2) 单位电价0.5元/度(峰 谷平均)×总耗电量度/ m2 每月平均费用 (元/月)设计值 住宅80 43.2 21.6 720 办公楼、教 室 85 45.9 22.95 765 医院、幼儿 园 85 45.9 22.95 765 旅馆85 45.9 22.95 765 商店100 54 27 900 别墅大堂85 45.9 22.95 765 以上数值的测算是按全天24小时运行,并持续保持室温20℃温度的使用情况。 实际使用中,当系统有运行保温模式情况下,费用会降低1/4以上。

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公式大全

?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2)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3、注意事项 (1)、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按外墙外皮线外放2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2米的图形分块计算,然后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2=外放2米面积” 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点: ①、划分块比较麻烦,弧线部分不好处理,容易出现误差。 ②、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不好计算。 ③、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算。 (2)、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 大开挖土方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 ①、计算挖土方底面积: 方法一、利用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垫层外皮的面积。外墙外边线到垫层外边线的面积计算(按外墙外边线外放图形分块计算或者按“外放图形的中心线×外放长度”计算。) 方法二、分块计算垫层外边线的面积(同分块计算建筑面积)。 ②、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 ①、利用棱台体积公式计算挖土方的上下底面积。 V=1/6×H×(S上+ 4×S中+ S下)计算土方体积(其中,S上为上底面积,S中为中截面面积,S下为下底面面积)。如下图 S下=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挖土底边线的面积(包括工作面、排水沟、放坡等)。 用同样的方法计算S中和S下 3、挖土方计算的难点 ⑴、计算挖土方上中下底面积时候需要计算“各自边线到外墙外边线图”部分的中心

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公式大全

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 土建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公式汇总 平整场地: 建筑物场地厚度在±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 1、平整场地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定额规则: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面积计算。 2、平整场地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清单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 (2)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首层建筑面积 3、注意事项 (1)、有的地区定额规则的平整场地面积:按外墙外皮线外放2米计算。计算时按外墙外边线外放2米的图形分块计算,然后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或者按“外放2米的中心线×2=外放2米面积” 与底层建筑面积合并计算。这样的话计算时会出现如下难点: ①、划分块比较麻烦,弧线部分不好处理,容易出现误差。 ②、2米的中心线计算起来较麻烦,不好计算。 ③、外放2米后可能出现重叠部分,到底应该扣除多少不好计算。 (2)、清单环境下投标人报价时候可能需要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每边外放的长度不一样。 大开挖土方 《 1、开挖土方计算规则 (1)、清单规则:挖基础土方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基础垫层底面积乘挖土深度计算。 (2)、定额规则:人工或机械挖土方的体积应按槽底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槽底面积应以槽底的长乘以槽底的宽,槽底长和宽是指混凝土垫层外边线加工作面,如有排水沟者应算至排水沟外边线。排水沟的体积应纳入总土方量内。当需要放坡时,应将放坡的土方量合并于总土方量中。 2、开挖土方计算方法 (1)、清单规则: ①、计算挖土方底面积: 方法一、利用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垫层外皮的面积。外墙外边线到垫层外边线的面积计算(按外墙外边线外放图形分块计算或者按“外放图形的中心线×外放长度”计算。)方法二、分块计算垫层外边线的面积(同分块计算建筑面积)。 ②、计算挖土方的体积:土方体积=挖土方的底面积*挖土深度。 (2)、定额规则: ①、利用棱台体积公式计算挖土方的上下底面积。 V=1/6×H×(S上+ 4×S中+ S下)计算土方体积(其中,S上为上底面积,S中为中截面面积,S 下为下底面面积)。如下图 S下=底层的建筑面积+外墙外皮到挖土底边线的面积(包括工作面、排水沟、放坡等)。 用同样的方法计算S中和S下

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表

附件2 建筑业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统计表 表一××公司工程合同 统计台账 台账编号:×××

表二建筑业总产值完成情况对比分析统计台账(一) 填制单位:台账编号:×××建设项目(单位工程)名称:制表单位:×××

表三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统计台账 台账编号: ×××

表四单位工程进度统计台账 台账编号:×××

表五××公司机械设备汇总表表式 续表二 表六主要材料及能源消耗统计台账 填制单位: 台账编号:×××

主要统计指标填写说明 为了进一步规范基层统计部门和企业填报统计报表,确保源头统计数据填报质量,国家统计局投资司编写了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要统计指标填写说明,请各级统计部门严格按国家统一规定,组织企业认真填报建筑业统计报表。建筑业生产经营情况主要统计指标的定义、填报依据、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如下: 一、签订的合同额 (一)指标定义:指建筑业企业在报告期直接同建设单位签订合同的总价款和以前年度同建设单位签定合同的未完工程跨入本年度继续施工工程合同的总价款余额。 (二)填报依据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帐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帐填报; 2.无施工合同管理台帐的企业,依据企业与项目建设单位签订的各种施工合同文本。 (三)计算和填写方法 1.有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依据施工合同管理台账填报。具体填写方法为: 第一步根据《工程合同统计台账》,将表中合计项的首次合同额和追加合同额汇总后,减去减少合同额后的汇总数即可得到签订的合同额(见附件二表一); 第二步如果计量单位为人民币“元”,须除以1000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如果是“万元”,须乘以10后,四舍五入填写整数。 2.无施工合同管理台账的企业,可根据企业与建设单位(业主)签订的《施工合同》等文本,将本年新签订的各合同价款,以及上年

房屋建筑面积量测和计算说明(精)

房屋建筑面积量测和计算说明 一、本报告书的面积测算成果用于办理房屋预售。 二、建筑面积测绘和计算依据 1.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 -- 2000) 2. 建住房[2002]74号文 3. 《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 三、此份资料使用的长度单位为米,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1.外业量距采用经检验合格的钢卷尺量测,读数取位至0.01米; 2.内业采用由系统软件进行计算和绘图,面积计算结果取位至0.01平方米,分摊系数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 四、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1.量测工具经重庆市技术监督局计量授权机构重庆市测绘仪器计量检定站检定。 五、此份资料共页,包括: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和计算说明 1 页; 房屋建筑面积总表 1 页; 公用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 1 页; 房屋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 1 页; 房屋建筑面积分户汇总表 1 页; 房屋建筑面积分层平面图 1 页; 房屋建筑面积分户平面图 3 页; 六、其它说明 七、各负责人签名和公章: 测绘计算:年月日部门检查:年月日检查:年月日所检查:年月日 房屋建筑面积量测和计算说明 一、本报告书的面积测算成果用于房屋权属登记。 二、建筑面积测绘和计算依据 a)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 -- 2000) b) 建住房[2002]74号文 c) 《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

三、此份资料使用的长度单位为米,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1.外业量距采用经检验合格的量测,读数取位至0.01米; 2.内业采用由系统软件进行计算和绘图,面积计算结果取位至0.01平方米,分摊系数保留至小数点后四位。 四、需要特殊说明的问题 1.量测工具经重庆市技术监督局计量授权机构重庆市测绘仪器计量检定站检定。 五、此份资料共页,包括: 房屋建筑面积测绘和计算说明 1 页; 房屋建筑面积总表 1 页; 公用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 1 页; 房屋建筑面积分层汇总表 1 页; 房屋建筑面积分户汇总表 1 页; 房屋建筑面积分层平面图 1 页; ; 六、其它说明 七、各负责人签名和公章: 测绘计算:年月日部门检查:年月日检查人:年月日所检查:年月日房屋建筑面积量测和计算说明(变更) 一、本报告书的面积测算成果用于房屋权属登记。由于本幢房系一个产权人,无共有面积分 摊,若需分层分零转让,应实施本幢房分户面积测算后方可依法实施该幢房的分层分零转让。 二、建筑面积测绘和计算依据 a) 《房产测量规范》(GB/T 17986.1 -- 2000) b) 建住房[2002]74号文 c) 《重庆市房屋面积测算实施细则》 三、此份资料使用的长度单位为米,面积单位为平方米。 1.外业量距采用经检验合格的量测,读数取位至0.01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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