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建筑面积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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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建筑面积指标
文化建筑面积指标
(一)剧场建筑面积指标
剧场每座建筑面积指标(m2/座)表1
甲等乙等丙等
5.00~
6.00 4.00~5.00 2.00~3.00
剧场面积定额(使用面积)
1.前厅部分表2-1
项目甲等乙等丙等
前厅不小于0.30m2/座不小于0.20m2/座不小于0.12m2/座休息厅不小于0.30m2/座不小于0.20m2/座不小于0.12m2/座存衣0.04~0.08m2/座0.04~0.08m2/座
小卖0.1m2/座 0.1m2/座 0.1m2/座
吸烟0.07m2/座0.07m2/座 0.07m2/座
厕卫间 0.07~0.08m2/座0.07~0.08m2/座 0.07~0.08m2/座
清洁器具储藏10~15m2 10~15m2 10~15m2
前厅值班室 15~30m2 15~30m2 15m2
2.观众厅部分表2-2
项目甲等乙等丙等
观众厅不小于0.70m2/座不小于0.60m2/座不小于0.55m2/座
3.舞台部分表2-3
大型中型小型
项目宽×深宽×深宽×深
乐池75~80m2 55~60m2 35~40m2
主歌舞(30~33)×(27~30)× (24~27)×
(21~24) (18~21) (15~21)
话剧(24~27)×(24~24)× (18~24)×
(15~18) (15~18) (12~15)
台戏曲(21~24)×(18~21)× (15~18)×
(15~16) (12~15) (10~12)
侧台侧台总面积不宜小于主台面积的1/3
4.后台部分表2-4
项目大型中型小型
化歌舞300~600m2 200~400m2 100~200m2
妆 (可按2.8m2/人) (可按2.8m2/ (可按2.8m2/人)
室话剧戏曲100~200m2 100~200m2 80~120m2
(可按3m2/人) (可按3m2/人) (可按3m2/人或由
其它房间兼用)
演员歌舞100m2 80m2 50m2
卫生话剧戏曲60m2 40m2 40m2
间
服歌舞、京剧
装 72~720m2
室话剧、地方戏64~160m2
道小道具室12~20m2
具
室大道具室25~50m2
候演室30~50m2
抢妆室12m2(亦可与化妆室兼用)
头部造型室12~24m2(亦可与化妆室兼用)
医务室16m2(亦可与其它房间兼用)
其它根据具体设计需要而定
(二)电影院建筑面积指标
电影院面积定额(使用面积)(m2/座)表1
名称使用及交通面积备注
甲等乙等丙等
1.宜取0.65~0.85
观众厅不宜小于0.80 不宜小于0.70 不应小于0.60
2.面积算至银幕后的
墙面
门厅休息厅(廊)面积
门厅、休息厅不宜小于0.50 不宜小于0.30 不宜小于0.1 综合计算,灵活调配小卖部不小于0.04m2
衣物存放处不小于0.04m2
配电、通风空调
设备用房0.30 0.20 0.10 机等按分离式布
置考虑
大0.03~0.04 0.03~0.04
卫生间中0.03~0.04 0.03~0.04 0.03~0.04 包括前室
小0.05~0.08 0.04~0.06 0.03~0.05
1.小型电影院包括放
映,倒片,配电用房
放映区(包括交通面
大0.05~0.07 0.04~0.06 积),平均取可5m2
放映用房中0.06~0.09 0.05~0.08 0.04~0.07 2.甲等大型电影院内小0.08~0.2 0.07~0.18 0.06~0.17 增设机修、专用卫生
间,平均可取75m2。
其余可酌取中间值
1.小型电影院可
设办公室2~3间,
大0.12~0.16 0.11~0.15 中型设3~4间,
大型设4~5间。
其中包括值班办公和
小会议室。
办公等用房中0.12~0.19 0.11~0.17 0.10~0.15 2.一般设美工、贮存
各一间,大型电影院
可增设木工房一间
3.共计平均可
小0.13~0.33 0.12~0.31 0.11~0.3 取95~85m2(包
括交通面积)
1.卫生间、办公及放
总计 1.88~2.29 1.46~1.83 1.05~1.40 映用房面积不正比于
观众数,观众数愈少
所摊定额愈高
2.附设的录像、舞厅、
平均 2.1m2/座 1.65m2/座 1.23m2/座茶座、文娱等面积另
计
注:门厅、休息厅(廊)内的面积计算时所取人数:一个观众厅时等于该观众厅的容量;两个观众厅共用门厅、休息厅时,等于较大一厅的容量;三个观众厅共用门厅、休息时,等于
观众厅总容量的60%。如其中一观众独用门厅、休息厅,侧仍按该观众厅实际容量计算。(三)文化馆建筑面积指标
一、群众活动部分
1.群众活动部分由观演用房、游艺用房、交谊用房、展览用房和阅览用房等组成。2.观演用房包括门厅、观演厅、舞台和放映室等。
3.观演厅的规模一般不宜大于500座。观演厅的座位排列、走道宽度、视线及声设
计以及放映设计,均应符合《剧场建筑设计规范》和《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4.当观演厅为300座以下时,可做成平地面的多功能厅,面积指标参照有关规定。
5.游艺用房。
①游艺用户应根据活动内容和实际需要设置若干活动项目使用的大、中、小游艺室,并附设管理及贮藏间等。
②游艺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下列规定:
大游艺室65m2
中游艺室45m2
小游艺室25m2
6.交谊用房。
①交谊用房包括舞厅、茶座、管理间及小卖部等。
②舞厅的活动面积每人按2m2计算。
7.展览用房。
展览用房包括展览厅或展览廊、贮藏间等。每个展览厅的使用面积不宜小于65m2。
8.阅览用房。
①阅览用房包括阅览室、资料室、书报贮藏间等。
②阅览用房每座使用面积指标,可参照《图书馆建筑设计规范》中有关规定。
二、学习辅导部分
1.学习辅导部分由综合排练室、普通教室、大教室及美术书法教室等组成。
2.综合排练室的使用面积每人按6m2计算。
3.普通教室每室人数可按40人计,大教室以80人为宜。教室使用面积每人不小于1.40m2。4.美术书法教室的使用面积每人不小于2.80m2。每室不宜超过30人。
三、专业工作部分
1.专业工作部分一般由文艺、美术书法、音乐、舞蹈、戏曲、摄影、录音等工作室、站室指导部、少年儿童指导部、群众文化研究部等组成。
2.美术书法研究室使用面积不宜小于24m2。
3.音乐工作室应附设1-2间琴房,每间使用面积就不小于6m2。
四、行政管理部分
1.行政管理部分由馆长室、办公室、文印打字室、会计室、接待室及值班等组成。
2.行政管理部分的附属用房,包括仓库、配电间、维修间、锅炉房、车库等。根据实际需要设置。
3.行政管理部分的各类用房根据需要参照有关面积指标确定。
(四)博物馆建筑面积指标
一、博物馆建筑规模分型
1.大型馆:〉10000m2。
2.中型馆:4000~10000m2。
3.小型馆:〈4000m2。
(建筑规模仅指导博物馆的业务及辅助用房面积之和,不包括职工生活用房面积)
二、适用范围
1.大型馆-一般适用于中央各部委直属博物馆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博物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