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越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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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绍政发[2008]6号

【发布部门】绍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8.01.25

【实施日期】2008.01.2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1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越城区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

(绍政发〔2008〕6号)

越城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要求调整部分乡镇行政区划的请示》(越政〔2007〕59号)悉。经报省政府批准,同意你区行政区划作如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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