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壤水系沉积物具体采样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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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水系沉积物测量
1:5 万水系沉积物测量的工作布置是在充分研究区域地质矿产资料,根据区域矿产分布特征及已知矿化点分布情况进行的。其基本原则是:在区域上有足够的采样点控制异常范围,圈定异常位置,查明异常分布及组合特征。
根据《地球化学普查规范》和《关于〈地球化学普查规范样品分析技术要求补充规定〉的通知》要求,结合景观地球化学条件、区域成矿规律、通行难易程度,围绕测区地质矿产调查目标任务,在本区开展1:5 万水系沉积物测量,结合实际情况布设样点。
化探采样工作采用GPS 全航迹管理,GPS定位数据采用随机配备的软件进行处理。成果中的坐标单位一律以米计。样品布设、采样要求和样品加工与测试分析按《地球化学普查规范》、《地球化学普查规范样品分析技术要求补充规定》(中地调发[2007]220 号)、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青藏高原区域化探方法技术问题的函》等执行,样品分析单位选择具有“CMA”计量资质的检测单位承担。
样品的采集关系到化探质量的好坏,从采样点的布置、取样介质选取和采集、样品编号、加工、包装、送样到测试各个环节必需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执行。
1、采样点布置原则
1.采样密度:采样点布设密度为4-8 个点/km2,平均密度不小于4 个点/km2。采样布局应兼顾均匀性与合理性,根据测区实际情况,以最大限度控制汇水域面积和取得具有代表性样品为原则。
2.采样点的布设以4 个小方格(1km2)作为采样大格,在全区范围内分布基本均匀,大格中样品一般应兼顾控制效果和样点基本均匀两方面。
3.采样点尽量布设在最小水系(大于300m)—即一级水系末端和分支水系口上。如果水系较长(大于1km),在水系首尾之间增加采样点,使每一个采样点控制的汇水盆地面积大致在0.25km2之间。原则上不出现5 个以上的连续空小格,每个小格的样品不超过2 件。水系极不发育地区可以土壤样代替水系沉积物样品,但土壤样应控制在1%以内。
4.采样点的布设应避开自然和人工污染地段,如公路、村庄、
采矿(石)场等。水系不发育地段,样点布设在受水面积大的冲沟、
凹地中。
5.由于设计点位是在未进行实地踏勘的情况下,在1:5 万地形图上布设的,个别点位可能不尽合理,允许工作人员在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但变动率应控制在10%以下。
(二)布点方法
在地形图上按1km2 为单元进行大格编号,以1:5 万图幅为单位,由左至右再自上而下的顺序编排大格号,每个大格分为a、b、c、d
四个小格,图幅边缘按大格中心点所在位置编号。每小格中采集的第一号样品为1,第二号样品为2,每个采样点按上述顺序进行编号。
重复样按工作总量的3%布设。重复样编号方法与上述方法相同,
但应为采样小格中最后样号的样品。重复样主要用来检查野外取样的代表性,要求在测区分布均匀
(三)工作方法与质量要求
1.定点、标绘与建标
(1)定点、标绘
采样点预先设计并标绘在用总参1:10 万地形图放大的1:5万地
形图上,作为野外手图。采样小组接受分配任务后,将工作范围的设计点标在工作手图上,在采样过程中严格按设计点执行,特殊情况可适当变动,但必须在卡片中注明并及时通知项目负责人,变动点比例不大于总样点数10%。
采样点定位使用GPS 确定,保留各采样点间路线轨迹,并把GPS 信息录入便携式电脑中;GPS三维导航误差大于30 米或GPS 无信号时采用半仪器法、微地貌法确定采样点,误差应小于100 米。
(2)建标
原则上每个采样点应留有醒目、易找的标志,每条水系最上游采样点必须留有标志。无法建标的应在记录卡备注栏中加以说明,以便野外质量检查和异常检查。在抽检时若发现能建标的点而未建标,则该点视为不合格点。
标志一般应用红油漆写在取样点附近的基岩、大转石等处,写明样品编号,要求书写正确、工整。草地等确实无法建立油漆标志的地方可用红色标志带建立醒目的标志,同时在应在采样坑(土壤样)里
留下标志,并在记录卡中注明。建标情况应在记录卡的备注栏中注明。
建标过程要考虑山洪、人为破坏等因素,还应作好保护标志的宣传工
2.取样位置及介质
①采样位置:水系沉积物测量采样必须是在活动性流水线上,
应选择河床底部或河道岸边与水面接触处采样。在间歇性流水的河道中,应在河床底部采样;在水流湍急的河道中,应尽量在水流变缓停滞处采样(如河谷由窄变宽、河流急转弯的内侧、障碍物的背后、河谷横断面变平处等较多细粒物质聚集处)。具体采样部位以水系沉积物各种粒级易于汇集处为宜,应避开风成沙、风成黄土和有机物质分布区,避免在河漫滩或河边阶地采样。如遇河岸坍塌物、人工搬运物或其它外来物干扰、覆盖时,应予避开;当遇到地下水溢口处时(特别是成矿有利地段的地下水),应在溢口处取浸渣土样,并作详细记录。在沟谷平缓、流水线不明显和植被发育形成的草皮沟地貌区,难以采集水系沉积物样品,可在汇水域两侧多点采集残坡积物质组合成一个样品。
②采样介质:尽量采取水系冲积沉积物,且应为代表汇水域基岩成分的岩屑物质,采样粒度为-10~60 目。尽量避免采集风积层、表层存在的有机质和发生生物富集的物质。
每一采样点应强调多点采样组
合,羽状水系发育区应在多条水系内
采取组合样。土壤测量采样介质应是
原地基岩风化的、未经过风蚀作用搬
运的残坡积物
质。
图5 化探采样图
③采样方法:野外应沿水流方向,在设计采样点上下20-30m 范围内采集两个以上子样合并为一个样品。在采样点附近范围内
④样品重量:原始重量一般为为1-2kg(样品结构粗的应多采,样品结构细的可少采,保证过60 目筛后重量大于150g)。
3.样品编号与编录
(1)样品编号
样品编号采用网格化,在1:5 万地形图上将测区划成长宽各
0.5km 的方格网,以四个方格(1km2)作为一个采样大格。采样大格按自左向右、自上而下的顺序用自然数从小到大编写。每个大格中四个0.25km2 的小格按自左向右、自上而下的顺序编号为a、b、c、d。每一个小格中采集的第一个样品为1,第二个样品为2,⋯⋯依次类推。每个采样点根据其所处位置按上述顺序编号。
重复样布置及编号:①重复样数约为总样数的3-5%,设计采样点布置图上初步选定了重复样采样位置,以示提醒,允许在实际工作中重新选择。选择重复样位置时,应考虑不同地质、景观地球化学条件和图幅中较均匀分布。②重复样布置在通行方便的大路附近,在质量检查或其他作业组路过时采集。重复采样应由不同人在不同时间进行。③在重复样采样大格中的所有样品点均需进行重复样采样,而且两次采样均需采重份样。重复样按重复取样和重份分析的形式进行编号,其编号方法是,前5 位编号与原野外样品编号相同,后两位编号中(11)表示第一次采样第一次分析,(21)表示第二次采样第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