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视察制度

人大代表视察制度
人大代表视察制度

人大代表视察制度

一、人大代表的视察活动是代表依法行使职权的一项重要工作,全体

代表应积极参加视察活动。

二、代表视察的形式主要有:

1、全面视察,每年在人代会之前和年度中期分别组织全体代表就地视察。

2、代表小组视察,列入代表小组活动计划,每年不少于一次。

3、专题视察,由镇人大主席团提出视察专题,组织有关代表进行视察,视察内容和视察次数根据工作任务需要确定,列入镇人大主席团或活动小组年度工作计划。

4、代表个人或相约几位代表持代表证视察。

三、代表视察主要围绕法律、法规的实施,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贯彻执行,镇中心工作,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迫切要求解决的重大问题等,通过视察力求推进政府工作,提高视察效果。

四、认真做好视察前的准备工作,根据视察的目的,拟定视察计划,并提前通知代表和被视察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五、被视察单位要热情接待代表视察,实事求是地介绍情况,认真听取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六、视察时可以邀请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也可邀请在本地的上级人大代表参加。

七、视察中,应遵守视察纪律,代表个人不得随意表态,视察组不得

直接处理问题。视察中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由代表小组长通过人大主席团交政府及有关单位研究处理。承办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将办理结果告知人大代表。

人大代表工作制度

人大代表工作制度 1、学习宣传宪法、法律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2、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正确执行国家的政策,带头执行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 3、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质询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 4、参加主席团和代表小组组织的学习、视察、专题调查研究、评议政府工作等各项活动。 5、通过走访、座谈、接待等多种形式,密切同选民的联系,听取和反映群众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积极为民代言,努力为人民服务。 6、向选民报告履行代表职责的情况。 7、人大代表在代表活动室接待选民和群众时,及时进行工作登记和督办。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和群众制度 1、每月(除节假日)10日、26日为代表接待日,由1-2位人大代表在工作室接待选民和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 2、对选民和群众反映的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代表可依据自己了解的情况进行宣传、解释,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3、加强督查落实工作,及时向反映情况的选民或群众反馈相关部门处理结果。 4、填写《代表接待选民和群众情况登记表》,详细记录选民和群众反映的主要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 5、对于接访的问题,采取代表议案、建议或代表专用信封等方式递交给有关责任部门进行处理。 6、人大代表接待日,须由代表本人签到,因故请假的应提前说明事由。

人大代表述职制度 1、人大代表每届任期内至少向本选区选民代表述职两至三次。 2、代表述职的内容为德、能、勤、绩、廉方面的情况,主要是:任期内的履职情况;参加人代会和人大代表之家活动的情况;联系选民情况;发挥作用及其他情况。 3、人大代表向所在选区选民述职时,人大工委组织选民代表对代表述职情况进行面对面评议和民主测评。选民对代表提出的批评意见,由人大工委、代表小组负责跟踪监督,促其改正。 4、人大代表述职工作在人大工委指导下进行,由各选区具体组织实施,述职报告和测评结果报街道人大工委备案。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一、每位代表应密切保持同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采取走访选民、召开选民座谈会、设立“代表热线”、建立代表联系户、向选民述职、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联系选民,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在人民群众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每位代表每年到选举单位和基层走访人民群众不得少于30人次,建立一个联系户,积极参加代表小组开展的扶贫帮困活动。 三、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和持证进行视察,并就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个代表每年至少向有关部门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建议。 四、每位代表每届任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每年底应将本年度的代表工作向选民代表或代表小组作总结汇报,自觉接受选民和代表小组的评议和监督。 五、认真做好代表活动记载,使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能够通过《履职登记表》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来。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一、每位代表必须按时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履行好代表的职权,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者代表资格自行终

止。 二、每年代表在闭会期间脱产进行代表活动的时间,省、市代表不得少于10天,县代表不得少于7天,乡镇代表不得少于4天。 三、每位代表应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类活动。代表小组每年集中活动不少于4次;代表参加率不少于80%,其它小型分散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代表视察、检查、调查活动,了解“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了解政情民情,收集选民的意见和要求,为在代表大会上审议各项议程,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作好准备。 五、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深入调查了解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约见、走访一府两院和部门负责人,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助本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推行工作。 六、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和争当“优秀人大代表”活动,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七、认真做好代表活动记载,使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能够通过《履职登记表》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来。

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的权利 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 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 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 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 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人大代表的义务 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其他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 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 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 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 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人民群众保持密切

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 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 一、“人大代表之家”是各级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场所。“人大代表之家”召集人由乡镇人大主席兼任,配备一名联络员。“人大代表之家”下设若干个活动小组,每个活动小组配齐配强组长、副组长、记录员。“人大代表之家”各代表活动小组在乡镇人大主席团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人大代表之家”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定、决议,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宣传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根据县、乡(镇)人大的工作部署和计划,结合乡(镇)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三)组织代表学习:《宪法》、《选举法》、《代表法》、

人大代表联络站职责

人大代表联络站职责 人大代表联络站职责 一、协助人大街道工委开展工作。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作为人大街道工委的延伸和有效补充,应当拓宽工作渠道,完成区人大常委会和人大街道工委交办的工作。 二、保持与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以多样化的形式加强与人大代表的互动,保持有效沟通和联系,了解和关心人大代表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提高服务代表水平。 三、协助落实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组织人大代表以座谈会、定点接待、走访慰问、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等多种方式密切与选民的联系,邀请人大代表参与社区活动。 四、协助人大代表收集选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分析整理社区舆情,并向人大代表通报。协助人大代表收集社情民意,跟踪了解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和其他书面意见的落实情况。 五、畅通选民(群众)向人大代表反映情况的渠道。组织人大代表定期接待选民(群众),及时做好选民(群众)的来访、来电、来信的登记、转交工作,协助区有关部门解决并答复人大代表和选民(群众)。 六、做好人大代表在本社区履职活动的服务和保障工作。协助人大代表开展学习、视察、检查、评议、调研等活动,做好代表履职过程中的会务、联系、后勤、服务等保障工作。

七、做好人大代表在本社区的履职活动情况登记。协助人大街道工委做好人大代表履职的信息报送和履职情况登记工作,完善代表履职档案,整理留存代表履职活动台账。 职责二: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职责 本联络站服务对象为本辖区的选民群众和各级人大代表。具体工作职责为: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法制的宣传和教育,推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2、根据区人大常委会和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计划和部署,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工作计划,并认真落实,定期向街道人大工委汇报工作情况。 3、组织协助人大代表开展接待、走访等活动,密切联系群众,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自觉接受选民监督,汇总提出相关意见、建议,推进问题解决。 4、根据街道人大工委的工作安排和部署,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定期将活动开展情况和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书面报送街道人大工委。 5、加强人大代表自身建设,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知识和人大业务知识,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6、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以及街道人大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职责三:人大代表社区联络站联络员工作职责

代表之家制度、登记薄参考式样 - 将台

人大代表工作室有关制度 2015年

目录 1、人大代表工作室工作职责 (3) 2、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制度 (4) 3、人大代表学习培训制度 (5) 4、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6) 5、人大代表视察调研制度 (7) 6、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8) 7、人大代表工作室开展活动登记簿 (10) 8、人大代表接待选民登记簿 (12) 9、人大代表述职登记簿 (15) 10、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登记簿 (17) 11、人大代表履职情况登记簿 (19)

人大代表工作室工作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代表学习贯彻全国、省、市、县(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 二、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采取代表接访日、选民座谈会、回访原选举单位或选区选民、选民预约会见代表等形式,认真听取和收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县(区)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或有关职能部门反映。 三、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及“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情况开展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活动。 四、在人代会召开前对提交大会审议的各项报告进行讨论,提出审议意见,并准备大会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

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制度 一、“人大代表工作室”是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场所。“人大代表工作室”推选召集人一名,负责组织本代表之家的活动。 二、年初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对全年的活动进行安排。每季度由代表之家召集人组织代表到“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1至2次,全年不少于4次。 三、可采用组织代表学习、听取代表意见、接待选民来访、交流履职经验、开展调研视察等方式开展活动。 四、利用“人大代表工作室”活动阵地,通过开展“代表接待日”活动,加强与选民的联系,认真听取选民的建议和意见,努力做好群众的“代言人”。 五、每次代表活动前,活动召集人应将活动的具体时间、地点、内容、方式等事先通知本小组所有代表,代表不得无故缺席。 六、代表小组活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有关上级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负责人参加。 七、代表参加活动、学习要在履职手册和学习笔记上做好记录;“人大代表工作室”开展代表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县(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建设几个.docx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建设几个_县人大常委会代表之 家建设材料 搭建履职平台发挥代表作用--xxx 县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成效显著xxx 县的人大代表活动阵地建设,从 2008 年开始试行。 经过几年的努力,目前已经形成了乡镇有代表之家、代表小组有活动室的格局。18 个代表之家和 115 个代表活动室,在代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协助党委推动中心工作,反映和解决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一、主要做法常委会自 xxx 考察学习后,初步拟定“三步走”发展规划,不断完善阵地建设。 1、学习考察、试点阶段。2008 年在外出参观学习后,参照xxx 建设“代表之家”的工作经验,结合我县代表工作实际,决定在部分乡镇进行“代表之家”试点建设。最初的“代表之家”仅为代表接待选民的场所,并不具备其他功能,但试点“代表之家”却成为选民表达民意的绿色通道,也成为代表了解社情民意、解决实际问题的理想平台,“代表之家”试点建设得到了代表和广大选民的认可。 2、探索创新、推广阶段。集中利用三年的时间对代表活动阵地进行系统完善,逐步提高代表活动室覆盖率、增强代表之家和代表活动室的功能、丰富代表活动内容。 一是代表活动室实施代表小组长负责制。代表法规定代

表在闭会期间的活动以代表小组活动为基本形式。我县有 1275 名自治区、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划分为 115 个代表小组,根据我县代表小组按地域和行业划分的特点,结合各代表小组的实际情况,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将代表活动室设立在代表小组长所在的行政村,并由代表小组长负责管理维护代表活动室的正常运转。二是按照“六有”标准建设代表活动阵地。在试点阶段的代表之家因设施不全、制度不完善等因素,不能为代表提供更多的服务,为最大限度的提高代表之家和代表活动室的利用率,常委会提出了按照“六有”标准建设的方案。即:有固定场所、有组织、有制度、有计划、有记录和档案资料、有经费保证。各代表小组严格参照“六有”标准建设代表之家和代表活动室,充分保障代表能正常开展活动。三是依托代表活动室广泛开展各项活动。在建设好硬件的基础上,常委会着力抓好各代表活动室的软件建设。要求各代表小组年初要制定好活动计划,充分利用好代表活动室,主要围绕代表培训学习、代表述职、评议政府部门工作、接待选民等开展各项活动,不断提高代表小组活动的质量。四是为代表小组开展活动提供保障。为确保代表小组开展好活动,充分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作用,常委会制定了《代表小组活动办法》、《评选表彰先进代表小组组长实施方案》,规定各代表小组每年集中活动次数不少于 2 次,并定期集中对代表小组组长进行培训。各镇乡街人大结合实际出台了具

突出“五个注重”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

突出“五个注重”加强代表与群众的联系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在人大设立代表联络机构,完善代表联系制度”,这一重要论述为人大代表进一步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提出了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十八大关于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举措,对于指导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笔者认为,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之间的联系,在具体实践中,应该做到注重“五性”。 一是应注重联系的多样性。《代表法》第25条规定“代表应当采取多种方式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回答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代表可以采取主动向选区内各单位或选民印发自己所在单位地址、联系电话,定期走访选民,在选区内的单位确定联系人,参加选区相关活动,以社区、单位群团组织为依托,通过采取形式多样的方式方法,与选民建立相对稳定的联系。 二是应注重联系的实效性。代表法第4条规定:代表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人大代表要按照代表法的规定,牢记代表职责和人民重托,充分发挥来自

各行各业、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主动走访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在人民群众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协助政府推进工作;及时客观的向政府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监督“一府两院”改进工作,督促解决实际问题。 三是应注重学习的重要性。人大代表应把加强学习,提升自身整体素质放在重要位置。平时应注重加强对党的理论、路线、方针的学习,加强对国家法律法规、文件政策的学习,加强经济、文化等相关知识的学习,为开展与群众联系、不断提高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水平、解决民怨民困打下基础。 四是应注重联系的服务性。人大和“一府两院”等各方面应为人大代表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服务。人大常委会应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大关于完善代表联系制度的规定,应把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注重调查研究,加强具体指导。人大常委会的代表联络机构要热情、细致的协助代表建立联系选民的渠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服务。“一府两院”要尊重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畅通代表知情知政渠道,及时通报本行政区域重点、热点工作和法律法规实施情况。应进一步加强《代表法》的宣传,落实好代表执行职务的各项保障。

人大代表之家工作汇报

口头镇“人大代表之家”创建活动 情况汇报 行唐县口头镇,辖41个行政村,人口2.3万。共有代表62名,全乡共有县级人大代表15名,占代表总数的24%。其中女代表11名,占代表总数的17%,专科以上学历的20名,占33%,赏代表36名,占58%。 我镇专门腾出60平方米房屋1间作为“人大代表之家”专门工作室,在工作室安装了“人大代表之家”的标识牌,统筹安排室内部置、悬挂国徽,张贴“人大代表之家”的代表组成情况、召集人和联络员,人大代表职责和相关活动制度等,并投资5万余元,对室内高标准配备了电视、投影仪、书柜、桌椅等硬件设备,在书柜里存入了必备相关的学习书籍、报刊杂志、文件材料和档案资料等材料,为开展代表活动提供基本保障,为人大代表营造一种温馨舒适的工作环境。 人大代表之家创建以后,我镇积极开展代表活动,先后组织了三次代表活动:一、组织口头镇县级人大代表学习十八届四中全会《决议》。二、人大代表“议政日”接待群众听取意见活动。 三、带领代表视察通往镇区学校道路建设活动。在人大代表“议政日”代表提出,通往学校镇区的道路窄小,一到学生放学的高峰期,道路拥挤不堪,无法通行。镇领导听取代表意见,积极跑办资金,目前这条道路正在施工中。 代表之家建立后,代表小组的各项活动都在代表之家进行,

代表之家成为代表学习交流的重要阵地,联系选民的重要渠道,议政督政的重要场所,扩大人大影响力的重要阵地,从而增强了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 我们将充分利用代表之家这个阵地,积极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努力使“代表之家”活动的开展做到经常性、多样性,确保代表活动的实效性,努力使“代表之家”成为人大代表学习、交流、履职的重要平台。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1、凌源市人大代表活动由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每季度组织人大代表到“代表之家”活动至少一次。 2、活动内容:组织代表学习;开展“三查(察)”活动;听取代表意见和建议;接待选民来信来访;交流履职经验;约见、询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工作部门负责人等活动。 3、每次代表活动前,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确定活动时间、内容、方式等事项,代表不得无故缺席。 4、代表在活动时,可根据实际需要,邀请有关方面负责人一起参加。 5、“人大代表之家”建立“一档四簿”,“一档”即:《代表履职档案》;“四簿”即:《代表活动情况记录簿》、《代表接待选民来信来访登记簿》、《代表活动考勤登记簿》、《代表办实事登记簿》,由“代表之家”管理人员及时记载活动情况和内容。 6、人大代表参加活动时要有活动记录,参加学习时要记学习笔记。 7、每次代表活动结束后,要将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凌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

人大代表小组视察调研制度 1、人大代表小组可以组织代表进行视察和调研,街道人大工委主任和代表小组组长负责召集和组织。 2、视察和调研方式可以采取集中视察调研、专题视察调研和个人持证视察调研等形式,每季度各代表小组组织一次视察调研,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适当增加视察调研次数。 3、视察和调研前要制定活动计划,确定活动内容和方式,要做到周密细致无误。进行视察调研时,事先要通知街道人大工委主任由其负责联系和安排。 4、代表视察调研不直接处理问题,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或代表小组组长整理汇总后,报凌源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办公室,交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5、视察要注重实效,支持和督促有关国家机关,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

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接访群众制度

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接访群众制度 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接访群众制度 第一条深圳市福田区各街道办事处人大代表工作室(以下简称街道代表工作室)负责辖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人大代表)接访群众活动,提出年度安排计划,具体组织实施,并做好各项服务保障工作。第二条人大代表接访的主要内容是:(一)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面的问题及建议; (二)关系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文体、卫生、安全等方面的存在问题与建议; (三)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四)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及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等。第三条街道代表工作室每月应安排不少于一次辖区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来访日。每次接访日前7天,应在辖区街道办事处及社区居委会张榜公布本月接待代表姓名、电话、地点等事宜。第四条每次人大代表接访日应安排两名以上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来访。压滤机滤布厂家接访代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接访活动,应提前告知街道代表工作室,便于及时调换接访代表。第五条接访日采取听诉、记录、询问等形式了解人民群众的建议、意见和要求,认真做好接访记录,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签署处理意见。接访代表可按照《〈福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函〉使用和办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常务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福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函》,除尘滤布或

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上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第六条人大代表可以采取接访、走访、约访的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体恤群众疾苦,并积极主动地向有关部门反映和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人大代表通过代表联组视察检查、代表专业小组和个人持证视察等形式,督促有关部门答复办理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群众。第七条人大代表接访费用在街道代表工作室专项经费中列支,接访补贴按区人大代表活动标准发放。 附送: 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深圳市福田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以下简称人大代表)和选民的联系,增强代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并接受选民和群众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除尘滤布制定本制度。第二条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主要任务: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及时了解贯彻落实情况。 (二)广泛听取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并就选民普遍关注的热点压滤机滤布厂家和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改进工作的建议,协助推进工作。 (三)为选民排忧解难办实事。想选民之所想、解选民之所难,每年要为选民至少办一件实事。

工作研究:完善县乡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机制研究

完善县乡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的机制研究 XX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基本情况近年来,XX县人大常委会贯彻代表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搭建活动载体,不断健全长效机制,特别是明确以加强代表与选区选民的联系作为代表工作的突破点,作为推进人大制度在基层实践的重要举措,形成了代表了解民意、反映民愿、受民监督的格局。 (一)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体系2007年,XX县人大常委会出台了《关于开展代表履职绩效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就代表联系选民的内容、方式和服务保障、代表反映选民意见和要求的途径、代表履职绩效考核等提出了明确要求。2011年,《XX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代表创建“十百千万”干事创业工程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开展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坚持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强化代表争先创优及干事创业等要求,推动了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的连续性和制度的系统化。2014年,出台了《关于全县创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的实施意见》提出了开展代表联系群众主题活动、完善选民意见收集处理机制等具体措施。2017年3月,出台了《关于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实施意见》;2018年3月,又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县

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工作的实施意见》,同时,要求各乡镇(场)人大每年组织代表开展选民接待日、走访选民、向选民述职等活动,明确每年代表参加选民接待日活动不少于两次。这些措施进一步健全了制度体系,实现了代表联系选民的常态化、制度化、全覆盖、全天候,为代表密切联系选民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 (二)丰富了代表联系选民的活动方式一是完善了联系选民基础工作。着眼于“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有场所,群众反映情况有人问”,主要围绕“十个有”来整体推进乡镇(场)人大基础规范化建设,健全服务代表(选民)基础工作,进一步加强联系服务选民工作。二是完善了联系选民平台构建。把以前村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站”、社区“代表联系选民工作室”统一规范为中心村(社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打造服务选民平台,负责收集社情民意、宣传政策法规、解决合理诉求。三是健全了民情反馈工作机制。健全了常委会领导联系乡镇、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长效工作机制,实行全程服务代表(选民)网格化运行。四是健全了代表述职交流机制。规定每年年底以代表活动小组为单位开展一次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汇报,邀请本辖区选民代表参加,每位县人大代表作履职情况发言,以此推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服务群

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

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 第1篇: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 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人大代表联络站的建设,促进人大代表联络站各项工作的扎实开展,特制订以下工作制度。 一、人大代表联络站是本区域各级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责、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平台,应为各级人大代表学习培训、联络交流和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 二、人大代表联络站站长一般由各镇人大代表小组组长担任。站长负责联络站的全面工作,为本联络站代表开展活动做好组织、保障和服务工作。人大代表联络站联络员由村干部、驻村干部等担任,协助站长开展工作,负责做好联络站的日常工作。 三、人大代表联络站实行人大代表轮流进站接待群众,一般每个月进行一次。 四、进站的人大代表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走访群众,收集社情民意。 五、人民群众可以向联络站反映对国家机关、组织的有关建议意见,对群众反映的属于非公益性、普惠性以及其他属于个人涉法涉诉问题的,联络站不予受理并引导群众到信访部门或按司法程序反映情况。

六、人大代表联络站按照以下办法开展工作: 人大代表接访群众后,对能够即时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对需要转交处理的,属于本镇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由本镇人大提交给当地政府研究处理;需要区级以上组织处理的事项,由镇人大报告区人大常委会,由区人大常委会根据事权交给相关部门或逐级向上报告处理。 人大代表可以就群众反映的问题通过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主席团联系安排持证视察、调研,也可以建议本级人大常委会或人大主席团组织视察、调研。 人大代表就相关单位的办理答复通过代表联络员向群众反馈,并做好解释工作。 应有关单位、组织的邀请,人大代表可以参加或通过联络站委派联络员参加有关问题的座谈、调研和协调工作。 联络员接待人民群众后,要及时向人大代表反馈并转交有关资料。情况紧急的,应及时报告区、镇人大办公室。 联络站在法律法规范围内开展工作,人大代表依法推动解决基层问题,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七、人大代表联络站实行回复责任制度。联络站负责收集整理群众向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经人大代表签名同意后分送有关部门办理,跟踪落实办理情况,并定期向人大代表和群众反馈。 八、每次代表活动前,联络站站长应将活动的具体时间、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详解县乡人大换届选举15问(定稿)

内部参考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详解县乡人大换届选举15问(供各镇选委会,各街道、系统选指办,各选区工作人员参考) 1.这次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与往届相比有哪些不同? 答:2010年3月14日,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这次选举法修改的突出特点和主要精神,可概括为“实行一个相同”、“体现三个平等”。新一轮的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应当严格按照修改后的选举法进行。 “实行一个相同”,就是落实党的十七大提出的要求,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体现三个平等”:一是人人平等,保障公民都享有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地区平等,保障各地方在国家权力机关有平等的参与权,有关行政区域不论人口多少,都应有相同的基本名额数,都能选举一定数量的代表;三是民族平等,保障各民族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三个平等体现了我国国体、政体的内在要求。 2.我国人大代表选举制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于1953年制定颁布选举法,1979年修订颁布选举法,其后又先后进行了五次修改,我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不断完善,形成了普遍、平等、差额、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无记名投票的选举原则。 第一,普遍性原则,是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具有广泛性、普遍性,凡是达到法定年龄的公民都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而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人是极少数。第二,平等性原则,是指公民在选举中的地位平等,享有同等的选举权。具体来说,就是每一选民在一次选举中都有一个投票权,并且每一张选票的效力相同。第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原则,直接选举是指将代表名额分配到选区,由选区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代表;间接选举是指将代表名额分配到选举单位,由选举单位召开选举会议选举产生代表。我国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由直接选举产生,全国、省级、设区的市级的人大代表由间接选举产生。第四,差额选举原则,是指代表候选人的人数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第五,无记名投票原则,又称秘密选举原则,即选票上不署投票人的姓名,投票人对代表候选人按照规定的符号表示赞成、反对、弃权,或者另选他人。 3.在我国哪些人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答:根据宪法和选举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这就是说,在我国,公民只要符合以下三个条件就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是年满18周岁,三是依法享有政治权利。 4.县乡人大代表换届选举由谁主持? 答:根据选举法的规定,县乡两级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选举法还规定,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为代表候选人的,应当辞去选举委员会的职务。

白杨人大代表之家活动情况汇报

白杨人大代表之家活动情况汇报 2013年以来,我们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对创建“代表之家”工作进行了有益探索和实践,在人大代表履职尽责、发挥作用、提升代表素质等几个方面下功夫,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代表阵地建设,完善硬件基础 在代表阵地建设过程中,我们严格按照“五有”标准进行规范化建设,一是有房子。按照因地制宜的原则,镇人大代表之家有办公室、活动室、会议室、阅览室、学习室共计120平方米。二是有牌子。根据规范格式、合理利用的原则,统一制作了“人大代表之家”标牌;三是有设施。配备了电脑、电视、会议桌椅、档案柜、空调、饮水机等硬件设施;四是有图书室。我们在“农家书屋”的基础上,建立了人大代表阅览室,配备专人对图书进行管理,为代表准备了法律法规方面的书籍、人大代表知识读本、人民代表报及各种学习资料。还征订了人大方面书刊杂志;五是有经费。镇财政今年来累计投入2万元用于人大代表阵地建设、活动开展、走访慰问等。 二、健全七项制度,规范运作机制 人大代表之家要不断取得实效,形成长效机制,制度建设是关键。我们建立健全了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学习制度、议政日制度、接待日制度、请假制度、视察制度、联系

选民制度等多项规章制度及代表小组工作细则,制作了代表实绩档案、代表联络卡,实现了代表活动制度上墙、小组成员照片及基本信息上墙,进一步增强了代表小组工作的透明度,加强了代表与选民及市代表的联系,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能够直接反映给市代表,有效地促进了代表小组工作的开展。在完善制度并将制度在代表阵地上墙公开的同时,代表之家健全、完善了六类资料,即代表基本信息台帐、代表联系选民登记本、代表履职登记本、代表意见建议登记本、代表小组活动登记本、会议记录等,确保制度落实有行动、有记录、有效果。 三、开展代表活动,促进作用发挥 “人大代表之家”是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开展活动的场所,我们今年年初制定工作计划,每季度活动一到二次,全年不少于六次,采用学习交流、走访接待选民、视察调查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一是开展人大代表学习活动。认真组织代表学习人大理论、法律法规、上级文件等;二是代表调研视察活动。年组织人大代表视察调研一次,今年由人大主席朱槐荣带队组织市镇代表,针对我镇新农村点比较少,重点在檀山村推开,其他村基本没有新农村试点,组织代表对檀山村刘家、熊家进行了视察,使代表们了解了新农村建设是国家的惠民政策,各村代表表示回去要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好处,力争每个村建设一个新农村点。三开展代表评议部

镇人大代表联系制度

###镇人大代表联系制度 一、经常深入村组和单位,认真听取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 二、乡人大组成人员以自己所联的村和单位为各自的联系点,广泛联系代表,及时倾听代表的呼声和反映,并为他们排忧解难,创造条件,深入搞好人大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两联系”活动。 三、把人大代表的议案、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为乡人大代表工作的重点,根据具体情况,提交乡人大会议研究决定后,交有关单位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代表。 四、人大联系代表活动,可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组织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代表履行职务的自觉性和议政水平。 五、人大组成人员每年联系走访代表不少于12次,坚持每月至少达到一次,并要有记载,年终纳入工作考核。 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人大代表小组的活动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代表权利,发挥代表作用的一种形式,它的目的是帮助政府改进工作,保证各项政令顺利执行,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1、代表小组活动由乡镇人大主席负责组织领导。 2、根据代表居住和工作情况,本着工作相关和职业相近的原则,划分若干小组开展活动,每组人数一般为10-15名,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 3、代表小组活动坚持每季至少开展一次,每次活动一天。 4、代表小组要认真组织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议政活动,要积极参加和列席有关会议。 5、代表小组的活动要有专题,有记录、有存档,资料归档要及时、完整、准确,便于使用。 一、根据《代表法》、结合###镇实际,制定本办法。二、人大代表执行职务要当政议政督政,须做到小组活动要参加、会议审议要发言、联系选民要热心。三、各代表小组组织代表参加人大会议,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10分)。书面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3条(10分),每增减1条增减5分。各代表小组有1名代表作审议发言(10分),每增加1名加5分。四、各代表小组按通知要求参加主席团会议,做到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5分)。按照主席团会议议题的要求认真调查研究(10分),全年在主席团会议时作1次发言(15分),每增加1次加5分。五、各代表小组活动有规范的记录(5分)。每名人大代表指导1—3名村民代表开展活动(5分)。有代表活动的经费开支(5分)。全年召开代表小组活动4次,活动情况向主席团汇报,派选代表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其他代表无无故缺席情况(10分)。每名代表联系选民户10户,并走访征求意见1次以上(5分)。民主评选出优秀代表(5分)。各代表小组为民办实事1件以上(5分)。六、主席团根据以上标准评选先进代表小组3个,奖150元,合格代表小组4—6个,奖100元。先进代表若干名。可评选较差代表小组1—2个,凡被评为较差代表小组的不给奖,不纳入先进村党支部评选范围,凡被评为先进代表小组的,该村作为评选先进村党支部的重要依据之一

代表小组各类制度

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一、代表小组年初制定年度活动计划,对全年的代表小组活动进行安排。每年的代表小组活动不少于4次。 二、代表小组活动的主要内容为:①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党和国家方针、政策,上级人大决议、决定,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视察、调研;②开展联系和接待选民活动,听取选民意见;③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④交流代表活动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建议。 三、代表小组活动由小组召集人组织。小组召集人要在开展活动的前3天将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本组全体代表。每位代表要准时参加活动,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当向小组召集人请假。 四、代表小组开展视察、调研等活动时,代表可以向有关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五、每次代表小组的活动情况,应向人大常委会(乡镇人大主席团)报告。 代表小组组长工作职责 一、主持制定全年活动计划,报上级人大备案。

二、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组织小组全体代表开展活动,全年不少于4次,每次活动代表参加率在85%以上。 三、定期组织代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宪法、法律、法规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及人大有关业务知识,努力提高代表自身素质。 四、组织代表开展视察,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政府推行工作。 五、指导代表开展联系群众活动,及时向代表通报上级人大有关精神,为代表知政、履行职责创造条件。 六、年终收集汇总代表活动记录本,并在本组范围内公布每位代表履行职务情况,并总结上报先进事迹。 七、及时上报代表小组活动情况,反映代表的建议和意见。 人大代表工作职责 一、模范地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学习、宣传人大工作的理论知识,努力提高自身素质。 二、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认真审议列入大会议程的各项议案、报告并发表意见,提出议案、建议和批评,参与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努力行使好大会期间的各项职权。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经验交流两则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经验交流两则 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经验交流两则 人大代表联深入选区联系选民,是人大代表的“基本功”、“必修课”。抓好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执行党的群众路线的具体体现,是依法行权履职、提高人大工作水平的根本保证。在工作中,要把握好四个关键,切实增强联系工作实效。 一是明确联系内容。一要传递时政,及时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重点工作、民生工作开展情况;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会议、决定决议以及议案意见建议的办理情况。二要了解情况,着重了解所联系群众的家庭生活工作情况以及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了解所在选区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尤其是党委、政府在加快发展、改善民生、维护稳定方面需要改进和加强的具体问题。三要反馈信息。要将群众的困难、意愿和心声向常委会及工作(办事)机构反映,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问题;对群众反映比较集中的建议意见要形成书面材料报送常委会,由常委会研究并督促相关部门办理。 二是强化联系措施。一要搭建联系平台。常委会及有关办事机构要运用网络、联系会议以及设立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室等载体,为代表联系群众搭建形式多样的平台。二要明确联系对象。应采取点面结合的方法。在“点”上,建议一名

代表在所在选区最多联系三名群众,如果联系人数过多会影响效果;在“面”上,可以代表小组为单位,对选区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三要明确联系方式。代表可以采用电话、走访、座谈等方式加强与群众的联系。四要建立联系制度。各级人大常委会应该研究制定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对联系工作作出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增强制度约束力,用切实可行的制度来推动该项工作有序有效开展。 三是抓好工作保障。一要强化组织保障。常委会应成立相应的联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联系工作中出现的情况和问题。二要强化经费保障。根据《代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应设立专项工作经费,确保联系工作开展。三要加强代表履职培训。分期分批组织代表参加开展群众路线主题教育活动,增强代表责任意识、群众意识,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四要发挥示范作用。常委会领导及委员要率先垂范,带头联系群众,主动关心群众疾苦,听取群众意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突出联系效果。一是注重典型引路。要宣传报代表联系群众中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迹,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树立人大代表整体形象。当前,媒体在报道代表风采时,对代表在其行业的事迹报道多,执行代表职务方面的内容报道少,让人有本末倒置之感,对人大代表的报道应该侧重对其履职及联系群众方面的报道。二是开展代表述职。代表履行

人大代表之家的服务内容

人大代表之家的服务内容 一、定期接待人大代表的来信来访,定期接待选民。 二、了解社情民意。 三、宣传政策,耐心疏导,热心解释。 四、沟通思想,反馈情况,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为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密切代表与选民的关系,使代表更好地为选民服务,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实行代表向选民公示制度,并发放“代表与选民联系卡”,便于选民与代表的联系。 二、每位代表重点联系3——5位选民,每季度至少要联系一次。 三、代表要通过走访选民,召开选民座谈会,实行选民接待日等形式,保持与选民经常联系。 四、代表在与选民的联系中,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了解选民工作、生活情况,听取选民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要求。 五、代表对选民的意见和要求,要及时向镇人大主席团或有关部门反映,也可按规定程序约见有关领导,督促对选民所提问题的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反馈选民。 六、代表要身体力行,努力为选民办实事、解难题,全心全意为选民服务。 人大代表述职制度 一、一届内代表应向本选区选民述职一次。 二、述职的主要内容: 1、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方针,政策及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决议情况。 2、联系群众、走访选民、听取和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为选民办好事实事的情况。 3、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 4、出席人代会情况。 5、参加人代会闭会期间活动的情况。 6、存在的不足和努力的方向。 三、代表向所在的选区选民述职时,由选区选民或选民代表对述职情况进行评议和民主测评;选民代表对人大代表的评议意见反馈给述职代表及所在单位,并作为评选优秀代表的重要依据。 四、代表述职由各代表小组具体组织实施。述职报告、测评结果和评议意见报县人大人事代表工委备案 人大代表接待信访制度 一、代表小组在代表活动日安排两名代表共同接待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 二、接待来信来访时,要认真听取、记录来信来访人的陈述,并做好必要的宣传、解释工作,态度要热情、诚恳,用语要文明、规范。 三、接待中,如果反映重要情况、重大建议的,可约请有关单位和部门的负责同志共同接待,直接听取陈述或处理有

乡镇人大代表制度

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乡镇人大制度建设刍议 【摘要】我国乡镇人大制度自1954年9月正式确立后,其建设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经过数十年的建设与发展,乡镇人大制度形成了自身的一些特色。目前乡镇人大制度建设中仍然存在许多薄弱环节,面临不少问题,亟须加以完善和解决。 【关键词】乡镇人大制度乡镇人大和谐社会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心在基层”,要“以增强社会服务功能和提高社会管理、依法办事能力为重点,大力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农村基层政权的核心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乡镇人大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担负着推进基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民主政治建设和法制建设的重任,其作用不可等闲视之。乡镇人大于1954年9月正式建立,至今已走过50多年的历程,客观地审视我国乡镇人大制度建设的历史与现状,分析其存在的问题,探寻其对策思路,对于推进乡镇人大制度建设,更好地发挥乡镇人大在和谐社会构建中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乡镇人大制度建设的历史轨迹 乡镇人大制度于建国初期确立后,其建设经历了一个曲折发展的过程。这一建设发展历程大体经过了如下四个阶段: (一)制度创立阶段(1949-1957年)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颁布。《共同纲领》规定,国家的政权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普选的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召开以前,由地方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950年12月30日政务院发布《乡(行政村)人民代表会议组织通则》,规定乡人民代表会议一般代行乡人民代表大会职权。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决定召开由人民普选产生的乡、县、省(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此基础上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又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到1954年1月,全国基层选举工作顺利结束,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相继召开。1954年9月15日至28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举行,通过了我国第一部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委员会组织法》(下称地方组织法)。宪法和地方组织法规定,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乡镇一级国家权力机关,由它产生的乡镇一级人民委员会即乡镇人民政府,是乡镇人大的执行机关,是乡镇国家行政机关。至此,乡镇人大制度正式确立。 从1955至1957年,乡镇人大在成立之初的三年时间里,依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有关规定,积极主动地开展人大工作,较好地履行了地方组织法所赋予的12项职权。它对巩固新生的人民民主政权和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起到了重要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为1980年代乡镇人大制度的恢复重建提供了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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