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及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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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及控制制度

1 范围

为了识别出本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中能够控制或施加影响的环境因素,对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对环境具有或可能具有重大影响的重要环境因素,并及时更新这方面的信息,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环境因素辨识、评价的过程、要求、方法及形成的记录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活动、产品或服务全过程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管理。

2 引用文件

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3 术语

本制度采用GB/T 24001-2004/ISO 1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标准所规定的术语。

4 职责

4.1 管理者代表是环境因素辨识与评价、控制和管理的主管领导;

4.2 安全环保部是环境因素辨识和评价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实施环境因素的辨识、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重要环境因素的消减控制措施。4.3 各部门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主管区域的环境因素辨识、评价工作,制定重要环境因素的消减控制措施。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环境因素辨识

5.1.1 环境因素辨识及评价前的资料收集

a) 公司生产工艺流程图和水、电、气、风等能源消耗资料;

b) 与公司生产、办公相适应的环境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现有监测数据,相关方的情况,现有的环境管理措施、方法等;

c) 公司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的运行状况及管理办法;

d) 原(辅)材料、化学品的使用和废弃情况,包括使用种类、使用量、废弃量等。

e) 污染物排放情况(废水、废气、烟尘、噪声、固体废弃物)等。

5.1.2 辨识范围:

a) 公司的所有活动;

b) 公司活动中使用的产品和服务及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c) 已纳入计划的或新的开发、新的或修改的活动、产品和服务。

5.1.3 为全面识别环境因素,避免发生遗漏,在辨识范围内辨识时要考虑“三种时态”、“三种状态”、“八个方面”。

a) 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

过去:是指过去存在的环境因素,其遗留的环境影响现在依然存在。

现在:是指现在的活动、产品或服务中存在的或潜在的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因素。

将来:是指计划中的活动、服务或产品中存在的将对环境造成影响的因素。

b) 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状态。

正常状态:指生产或设备无故障运行状态。

异常状态:是指设备开、停、检修、放散、除尘装置清理等非正常运行时的状态。

紧急状态:是指不可预见的、一旦发生将造成严重环境影响的,如发生煤气泄漏、火灾、爆炸、环保设施失灵等特殊情况时的状态。

c) 八个方面:

——向大气的排放;

——向水体的排放;

——向土地的排放;

——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使用;

——能源使用;

——释放的能量(如热、辐射、振动等);

——废物和副产品;

——物理属性,如大小、形状、颜色、外观等。

5.1.4 环境因素辨识的方法

为了更全面、更细致的开展环境因素辨识工作,将本公司作业活动划分为若干作业过程,以作业过程为单位展开辨识。本公司环境因素辨识以工艺流程分析法为主,并辅以现场排查法。工艺流程分析法,也叫物料衡算法,就是对每一作业过程进行物料平衡、能源消耗的计算,找出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产品、服务及产生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然后分析各个产品、服务与环境发生的相互作用时存在的环境因素。现场排查法,也叫经验法,就是对于无法进行物料平衡、能源消耗计算的作业过程,采用经验和现场实地查看,找出作业过程中使用的产品、服务及产生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

然后分析各个产品、服务与环境发生的相互作用时,存在的环境因素。5.1.5 环境因素辨识的步骤

公司所有的活动可分为:管理活动、生活活动、作业活动。(活动定义参见《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及控制策划制度》)

5.1.5.1管理、生活活动辨识:

各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管理人员以现场排查法对管理、生活活动中存在的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并填入本单位《环境因素清单》。

管理活动辨识应着重考虑采购、销售等能够对相关方施加影响的管理活动。

5.1.5.2作业活动辨识:

a) 将本单位作业活动划分为若干单个作业过程;

b) 根据划分的作业过程,以工艺流程分析法为主,结合现场排查法,开展环境因素辨识;同时,以现场排查法对每个作业过程中涉及的单体设备运行、维护、检修过程中存在的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将确定的环境因素填入《环境因素清单》;每个作业过程的工艺流程分析要形成分析过程,宜采用上一年的物料、能源实际消耗数据;

c) 各单位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审核、汇总本单位《环境因素清单》,并为环境因素评价做好准备工作。

5.2 环境因素评价

5.2.1 环境因素评价的依据

a) 相关环境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b) 环境影响的范围、影响的严重程度、发生频次、控制情况;

c) 公司的实际情况(改变环境影响的技术难度、经济承受能力、对组

织公众形象的影响等);

d) 相关方的要求。

5.2.2 环境因素评价方法

5.2.2.1 消耗类环境因素评价

公司对于消耗类环境因素(能源、资源、原材料)采用直观判断法和类比法相结合进行重要环境因素的评价。

(1)直观判断准则

消耗类环境因素凡是属于下述情况的,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a) 列入考核指标的,与考核指标对比,达不到该指标的;

b) 国家或地方禁用、限用、限期替代使用的材料、能源的使用。(2)类比法判断准则

a) 列入考核指标的,与历史(纵向)对比,消耗指标和历史对比有上升趋势的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b) 消耗指标与同行业(类似工艺)先进指标对比或同行业(横向),凡属于指标落后且有挖潜潜力的可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5.2.2.2 排放类环境因素评价

公司排放类环境因素首先采用是直观断法进行环境因素的评价,然后采用多因子打分法进一步评价。

(1)直观判断准则

排放类凡是属于下述情况的,直接判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a) 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环境因素;

b) 异常或紧急状态下预测产生重大影响的环境因素;

c) 政府高度关注或相关方存在合理抱怨的环境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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