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流域城镇污水 处理厂及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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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34/×××—2015
前言
本标准得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为防治巢湖流域水环境污染,改善巢湖流域水环境质量,控制巢湖水体富营养化,维护生态平衡,促进流域经济与社会得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与国水污染防治法》、《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巢湖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得有关规定,针对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行业排放得主要水污染物,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依据GB/T1、1—2009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由安徽省环境保护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技大学、安徽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合肥市环境保护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培华、潘成荣、蒯文玲、周正、宣煜婷
本标准参与起草人:李梦、奚姗姗、徐梦虬、丁昌东
本标准由安徽省人民政府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于201×年××月××日首次发布,2016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安徽省环境保护厅负责解释。
DB34/×××—2015 巢湖流域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巢湖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与工业行业得4种水污染物得排放浓度限值与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同时规定了标准实施得监测与监控等相关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巢湖流域内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得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得环境影响评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其投产后得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含山县、与县及芜湖鸠江区江北产业园。
本标准中未作规定得内容与要求,仍执行现行相应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得引用就是必不可少得.凡就是注日期得引用文件,仅注日期得版本使用本文件.凡就是不注日期得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得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544 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838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GB4287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13456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3458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5580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596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8918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9821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523杂环类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1 羽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1904化学合成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6132 硫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1发酵及白酒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7632 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8661铁矿采选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1893水质总磷得测定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DB34/×××-2015GB/T 11914水质化学需氧量得测定重铬酸钾法
HJ493 水质采样样品得保存与管理技术规定
HJ494水质采样技术指导
HJ495水质采样方案设计技术规定
HJ667 水质总氮得测定连续流动—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670 水质磷酸盐与总磷测定连续流动—钼酸铵分光光度法
HJ/T91地表水与污水检测技术规范
HJ/T 195 水质氨氮得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199 水质总氮得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
HJ/T 399 水质化学需氧量得测定快速消解分光光度法
HJ/T 535 水质氨氮得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HJ/T536水质氨氮得测定水杨酸分光光度法
HJ/T 537 水质氨氮得测定蒸馏-中与滴定法
HJ/T 636 水质总氮得测定碱性过硫酸钾消解紫外分光光度法
3 术语与定义
下列术语与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巢湖流域 ChaoHu Basin
巢湖流域包括巢湖湖体,巢湖市、肥西县、肥东县、舒城县与合肥市庐阳区、瑶海区、蜀山区、包河区得全部行政区域,以及长丰县、庐江县、含山县、与县、无为县、岳西县、芜湖市鸠江区、六安市金安区行政区域内对巢湖水质有影响得河流、湖泊、水库、渠道等水体得汇水区域。
3、2城镇污水处理厂municipal wastewater treatment plant
指对进入城镇污水收集系统得污水进行净化处理得污水处理厂。
城镇污水处理厂Ⅰ:接纳污水中工业废水量<50%得城镇污水处理厂.
城镇污水处理厂Ⅱ:接纳污水中工业废水量≥50%得城镇污水处理厂。
3、3工业行业 key industries
指污水直接排入巢湖流域地表水体得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
3、4污水waste water
指在生产、经营与生活活动中排放得水得总称。
DB34/×××—2015 3、5 排水量 drainage volume
指生产设施或企业向企业法定边界以外排放得废水得量,包括与生产直接或间接关系得各种外排废水(如厂区生活污水、冷却废水、厂区锅炉与电站排水等)。
3、6 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benchmark effluent volume per unitproduct
指用于核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而规定得生产单位产品得废水排放量上限值。
3、7 现有排污单位 existing faci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得排污单位或生产设施。3、8 新建排污单位 new faclity
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得新建、扩建、改建得生产设施建设项目。
3、9 其她排污单位other faclity
在某一项污染物控制项目中,除所列行业企业与城镇污水处理厂外得排污单位或生产设施。
4 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 凡排入巢湖流域水体得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行业及其她工业行业得废水,执行本标准。4、2 本标准中未规定得城镇污水处理厂其她水污染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一级A标准.
4、3直接排入地表水体未规定得工业行业其她水污染物执行相应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没有制定行业标准其她水污染物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中一级标准。
4、4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得排污单位或生产设施水污染物执行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设计指标或《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中三级标准。对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标准没有明确排放限值得水污染物可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
4、5 标准值及执行时限
4、5、1 2015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得城镇污水处理厂Ⅰ与城镇污水处理厂Ⅱ,执行表1得规定.2018年1月1日起执行表2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