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如何做好居民的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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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中如何做好居民的稳定工作
一要增加政策的透明度,扩大居民的知情权。采取多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党和政府的有关优惠政策,制定棚户区改造政策解答小册子,发到每家每户,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二要充分调动居民积极性,参与棚户区的改造工作。三要认真规范拆迁程序,严格拆迁管理。严格执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实施拆迁。四要充分发挥街道、居委会、各级公安等部门的作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因素。五要切实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各级各部门在棚户区改造中,要加强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正确舆论导向作用。六要切实帮助困难居民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妥善做好居民安置工作。对那些生活极为困难、老弱病残的居民,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给予适当的帮助。七要认真做好棚户区改造群众上访的接待工作。注意稳定居民情绪,防止因语言不严密、态度不适宜激化矛盾。八要加强信访信息报送和反馈工作。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密切注意居民的信访动向。九要加强群众越级访的处理工作。各级各部门要设立和确定专门负责城市棚户区改造信访接待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发生越级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及时到位,做跟踪劝返工作,防止矛盾激化。十要发挥公安机关在城市棚户区改造中的作用。对在棚户区改造中出现围堵党政机关和阻塞交通、妨碍施工的违法违规行为,公
安机关应该及时出面,依法处置
㈥加强宣传组织工作。为了保证棚户区改造顺利实施,抽调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成立棚户区改造项目推进组,要求工作组在项目区办公,建立严格的考勤制度和实绩考核制度,实行领导包项目,干部包户责任制。工作组主要职责:
1.加强宣传引导。棚户区改造工作组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有针对性地开展大规模的棚户区改造宣传工作,采取走进新闻会客厅、制作系列专题报道和“三问平台”解答、发放棚户区改造政策手册等方式,广泛宣传棚户区改造的重要意义,使群众了解棚户区改造的相关政策,及时为群众提供棚户区改造政策解答和咨询服务。加大对棚户区改造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对影响扰乱工作的案例进行曝光,为棚户区改造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氛围。
2.广泛动员群众。认真组织召开棚户区改造项目实施动员会,向全社会公布改造项目、建设规模、规划设计、拆迁人、评估机构、拆迁补偿方案、实施期限以及工作程序等政策内容。
3.鼓励业主参与。建立业主参与机制。要发挥街道办事处(镇政府)、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的职能作用。组织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内的居民选出代表组成业主委员会,充分发挥业主委员会的沟通、联系、协调作用,及时掌握群众的思想
动态,通过业主委员会进一步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征得群众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城市房屋拆迁要坚持依法办事、依政策办事,严格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本着公开、统一城市住宅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标准的原则,实行住宅房屋同地段“拆一还一”产权调换或者货币补偿的方式。按照法定程序,建立严格的工作规程和工作制度,拆迁过程中要切实做到政策方案宣传、测绘评估、思想情感、工作程序、补偿安置五到位。
4.调动积极因素。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方面专家、学者积极参与,深入居民家庭,宣传棚户区改造政策,倾听居民意见,及时掌握舆情,了解社会动态,做好解释疏导工作,根据多数群众的合理诉求及时调整优化工作思路,让改造工作更加贴近群众,引导群众参与、支持改造工作。
4.积极发挥各级党员干部、职工的先锋模范作用。领导干部要带头关心和支持拆迁工作,要做好所属单位及其干部职工的拆迁思想教育、政策宣传工作,切实做好亲属的动员和解释工作,率先签约、率先搬迁。
㈧切实做好群众保障工作。
1.坚持妥善安置。多种安置方式并举,积极鼓励以产权调换为主的棚户区拆迁改造安置方式。全面统筹拆迁安置房源供给,采取多种方式、多种途径拓宽安置房源供应渠道。
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实行政府指导价,鼓励就地回迁安置,安置住房的规划设计要满足拆迁安置的需求,兼顾未来居民生活水平提高和住房消费升级的需要。
2.棚户区改造采取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相结合的模式,保障性住房建设规模原则上不低于20%。在棚户区改造项目中对人均住房面积不足15平方米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采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租售等方式进行安置。
3.对改造范围内重大疾病患者、下岗职工、孤寡老人等困难人群,在拆迁政策上给予倾斜和合理照顾。对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被拆迁人中涉及鳏寡孤独住户的,在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可由民政部门在敬老院或福利院进行安置。对拆迁困难家庭搬家、临迁租房等问题提供有组织的帮助。
4.选择优秀律师、法律工作者组成法律援助团,免费为群众提供涉及棚户区改造政策等方面的法律咨询、引导等服务,原则上,司法行政主管部门要为每个改造项目选派一名具备相关知识的律师,配合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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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市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
自治区棚户区改造政策,协调解决棚户区改造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召开全市棚户区改造工作调度会议,并对全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政策落实、工作进度进行监督和检查。各旗县区要成立城市棚户区改造指挥部,指挥部下设搬迁组、建设组、综合组,根据棚户区改造工作需要,从各单位抽调得力工作人员,专职专责参与实施棚户区改造的具体工作,并建立奖励、激励机制,组织人事部门要将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实绩考核管理,与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挂钩,对其在实际工作中的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并记入干部档案,对棚户区改造有贡献的工作人员给予奖励。
走访调查、征求意见。多数居民对棚改政策不理解,加大了棚改工作的难度。针对这些问题居委会工作人员深入辖区内进行入户走访,调查了解。继续对居民进行政策讲解和做思想稳定工作。多数居民对棚改政策表示理解。只有少数居民思想仍然存在误区,存在信访不稳定因素。工作人员针对这些少数思想不稳定居民进行监控、责任到人,并进行宣传解释教育工作,努力改变对立思想。
一)精心组织,强化组织领导
光明社区从一开始,就承担了动员居民搬迁的工作,社区积极抽调干部职工4人全面投入动迁工作中。此次动迁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