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美台军事关系及美对台军售的国内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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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美台军事关系及美对台军售的国内因素

摘要:美国对台军售是中美关系中的敏感问题,也是影响台湾问题最终解决的主要障碍。本文通过对于美台军事同盟与中美关系正常化以来美台军事关系的回顾来说明对台军售问题的由来,并且对于影响对台军售的美国国内因素做出分析。

关键字: 中美关系;军事同盟;对台军售

台湾问题一直是中美关系中的核心问题,美国对台军售又是中美双方的主要争议。对于美国对台军售的影响因素,通常习惯于从国际战略、地缘政治等角度进行分析,本文试图在对美台军事关系的演变进行回顾的基础上,对于影响对台军售的美国国内因素进行简单分析。

一、美台军事关系回顾

1.从观望到确立

根据1943年中美英三国发表的《开罗宣言》,及1945年以三国首脑名义发表的《波茨坦公告》,中国政府于1945年10月25日,派军队到台湾接受日本投降,自1895年割让给日本的台湾及澎湖列岛正式归还为中国的一部分。自此直到1949年下半年,面对中国国内形势的迅速变化,美国政府内部对于包括台湾问题在内的对华政策曾有多种考虑,国务院与军方在台湾问题上存在较大争议。

[1]1950年初,杜鲁门总统、艾奇逊国务卿分别发表声明支持中国对台湾行使主权,并无意插手台湾问题。这些声明表明在朝鲜战争爆发前的这一短暂时期,杜鲁门政府一度准备对于台湾问题实施不介入政策。1950年6月25日,朝鲜战争爆发,两日后杜鲁门总统命令第七舰队驶入台湾海峡,以此为标志,杜鲁门政府改变了原有政策,公开以武力阻止大陆与台湾的统一。1951年9月,杜鲁门政府利用《旧金山和约》等机会,鼓吹“台湾地位未定论”,试图推行台湾“中立化”。自此直到1958年第二次台海危机结束,是美国以冷战为大背景、以遏制中国为主要考虑的对台政策从形成到确定的时期[2]。

1954年底,美台《共同防御条约》正式签订,并于翌年初在美国国会获得通过,美台军事安全关系以此为基础正式奠定。该条约的签订正值第一次台海危机的关键时期,尽管美方最初热情有限,缔结过程也是一波三折,但最终还是获得通过[3]。条约的签订包含艾森豪威尔政府的“深层考虑”,即在以法律形式重申其分裂中国的扶蒋反共政策、宣告美台军事同盟关系正式确认的同时,试图进一步造成大陆与台湾地区长期分裂的事实。1955年初,美国国会批准的《福摩萨决议案》有史以来第一次授予总统对外宣战的权力,并授权总统在台湾及澎湖列岛地区使用武装力量的权力[4]。当年,美军在台设立“协防司令部”,开始向台湾大量派驻军事人员及装备。在第二次台海危机爆发的1958年,驻台美军超1.5万人,美国对台军援达3.3亿美元。与此同时,美国还将曾在二战与朝鲜战争中

使用过的武器装备向台湾大量供给,并且协助台湾当局加强部队的军事训练和模拟海、陆、空军演习。

经过1954—1955年、1958年的两次台海危机,台湾海峡的僵局基本维持下来;而历经近十年的斗争,杜鲁门、艾森豪威尔政府预将台湾与大陆彻底分离、搞“两个中国”、“一中一台”的企图也在两岸人民的共同努力下宣告破产[5]。

2.中美关系正常化时期的调整

20世纪60年代,民主党人肯尼迪、约翰逊先后担任总统,在以越南战争为热点的冷战背景下,两任政府基本延续了50年代的对华遏制与孤立政策,继续维护美台军事同盟。然而,随着中国的不断发展壮大、国际地位日益提高、中美两国大使级会谈的持续,以及在包括中苏分歧、中法建交、越南战争等因素的影响下,中美两国关系走向缓和的条件也渐趋明朗。

60年代末,共和党人尼克松上台后,着手对美国对外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中美关系的僵局逐渐被打破。1972年2月,尼克松总统访华,中美发表《上海公报》。对于台湾问题,美方在公报中表达了对于一个中国的认识、确认从台湾撤出全部美国武装力量和军事设施的最终目标,并声明将随着地区紧张局势的缓和逐步减少它在台湾的武装力量与军事设施。然而,美方在公报的具体条文与遣词造句中“慎之又慎”,且拒绝为其从台湾撤军设定最后时限,并强调了其对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充分重视”,从而为其长期保持在台军事存在留下了伏笔。

1974年上台的福特政府在中美关系方面进展有限,在台湾问题上继续施行“双轨”政策,即逐步减少驻台美军的同时,又继续维持对台军事援助、向台出售武器[6]。其后的卡特政府在上台初期,中美关系也没有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1978年后,基于国际形势的变化,尤其是美苏缓和的受挫,卡特政府加速了中美关系正常化的推动,接受了中方关于台湾问题的建交三原则:断交、废约、撤军。在1978年底达成的《建交公报》中,美方表态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acknowledge”中国的立场,即只有一个中国,而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但是,在建交谈判过程中,中美双方在对台军售问题上仍然未能达成一致,美方强调正常化后继续向台湾出售防御性武器,而中方则顾全大局,声明对美国向台湾出售武器表示反对的同时、保留进一步讨论此问题的权力。

中美建交是两国关系史上的转折点,中美关系自此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美台之间的“外交关系”也宣告结束,美台《共同防御条约》终止。尽管中美关系正常化是大势所趋,但还是在美国国内引发了亲台势力的较大反弹,台湾当局也进一步加强院外活动的力度,寻求与美方继续保持可能的联系,在此背景下,《与台湾关系法》于1979年4月正式通过。《与台湾关系法》的出台严重干涉了中国内政,更作为美国的“国内法”为日后中美关系的发展埋下隐患,而美台之间的关系在该法的“掩护”下,通过其他所谓的“非官方”形式继续得以维持。

3.《八一七公报》与对台军售问题

在中美建交谈判中,美方承诺在1979年内不向台湾方面销售新的武器,但当年7月即有价值2.4亿美元的武器向台湾交付。而在公报中搁置下来的对台军售问题,在1980年后又很快“重回正轨”。卡特的继任者、共和党保守派里根在其当选前后发表的一系列言论对于包括对台军售在内的中美关系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面对对台军售争议不断、中美关系面临倒退的现实,中方于1981年10月向美方提出就对台军售问题进行谈判的意见。经过历时近一年的谈判,中美双方终于在1982年8月达成协议,于17日发表公报。在公报核心的第六条中,美方做出了“不超过”、“逐步减少”、“最后的解决”三项承诺,即其不寻求执行一项长期的对台售武政策、其对台售武在数量与质量上将不超过近年来的水平并将逐步减少、以导致最后的解决。虽然美方并未明确设定一个终止对台售武的最后时限,但是作为一项专门针对包括对台军售在内的台湾问题达成的公报,《八一七公报》的达成还是使得当时紧张的中美关系得到缓解,并为中美关系的正常发展奠定基础。

然而,《八一七公报》并没有被美方严格遵守。此后的历届美国政府不仅没有严格遵守公报,甚至有数次严重违反的行为发生。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1992年9月,乔治·布什总统做出了向台湾出售150架F-16战斗机的决定,此次对台售武的价值大大超过前十年售台武器的价值总和,且涉及的F-16战斗机是美军现役的先进装备。对于这种严重破坏中美关系的行为,中国政府给予了严厉的谴责与应对。

4.第三次台海危机至今

美国持续不断的对台军售对于中美关系造成了恶劣影响,而克林顿政府在1995年允许李登辉访美的决定也直接造成了两岸的紧张局势,第三次台海危机爆发。通过此次危机,美方进一步认识到了台湾问题的敏感性,同时也感到在台湾海峡爆发军事冲突的可能性,进而加强了其对美台军事关系的关注度。第三次台海危机爆发以来,美国在维持并加强包括对台军售在内的对台军事“硬件”援助的同时,还通过包括协助台军构建“三军联合作战指挥自动化系统”、制度化美台高层对话机制、参与和指导台湾军事演习等措施使台军“软件”能力不断提高[7]。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有美方要将台湾纳入部署于东亚的TMD系统,派出现役军官参加台湾军方的“汉光”军事演习,以及2002年首届“美台防卫高峰会议”等。随着美台军事互动与安全合作的不断升级,美台军事关系有逐步朝着“准军事同盟”的危险方向发展的趋势。

在售台武器方面,2000年以后,美国方面多次突破了“防御性武器”的限制,向台湾方面出售包括柴电潜艇、P-3C反潜机、F-16 C/D型战机、“爱国者-3”反导系统、“E-2T”预警机升级系统等先进武器。2010年1月,奥巴马政府宣布拟向台湾出售近64亿美元的武器装备就是长期以来美国对台军售的延续。

三、影响美国对台军售的国内因素

美国对台军售作为中美关系中的敏感问题,对于台湾问题的最终解决与中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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