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船舶的油类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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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造成水域油污染的主要途径来自操作排油和 事故排油。
操作性油污染又称排放性污染,是指船舶在运营过
程中船员有意或无意的将船舶污染物排放入海的行为。相对于事 故性油污染,操作性污染具有单次的溢油量较小,发生区域分散 隐蔽,对环境和生态的影响具有滞后期,损害不明显。
事故性油类污染是指船舶发生碰撞、触礁、搁浅、
化,幼鱼也濒于绝迹。为处理这起
事故,英、法两国出动了42艘船, 使用了10万吨消油剂,两国为此损 失 800多万美元。
“Amoco Cadiz”号事故
“M/T天堂”号的姐妹船“阿莫戈 -卡迪兹”号因1978年3月16日撞上 法国布列塔尼海岸附近的波特萨尔 岩礁,对环境造成严重破坏而臭名 昭著。当时,“阿莫戈-卡迪兹” 号满载160.45万桶原油,因方向舵 被一个巨浪损坏导致失控,撞上90 英尺(约合27.4米)深的岩礁,使得 这艘油轮断为两截,迅速沉入海底, 到那时,船上全部的原油全部泄漏 到海里。在盛行风和潮水的联合作 用下,泄漏的原油漂到200英里(约 合322公里)以外的法国海岸线,野 生动物因此遭遇重创,共计有2万 只海鸟、9000吨重的牡蛎以及数百 万像海星和海胆这样栖息于海底的 动物死亡。
2.“油类记录薄”(ORB) 公约规定,凡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以及400 总吨及以上的非油船,局应备有“油类记录薄” 第I部分(机器处所的作业)。凡150总吨及以上 的油船,应备有“油类记录薄”第II部分(货油/ 压载的作业)。 对于小于400总吨的国际航行非油船,我国国 内规章规定,应备有经港务监督合法的ORB(第 一部分) 对于150总吨以下的油船,公约附则1要求将 油类留存在船上,并随后将所有的经污染的洗涤 液排入接收设备。应有主管机关制定适合的“油 类记录薄”,用以记录洗舱的油和水的总量及排 放情况。
起事故,绝大多数的事故(81%)属于最小规模事故即<7吨
自1967年以来的主要溢油事故
世界主要溢油事故地点
从1970年到2015年大型溢油事故发 生的次数(>700吨)
从1970年到2015年中各年代(十年)中型(7-700吨) 和大型(>700吨)的事故发生次数
1970年至2015年7吨以上事故的年度 总溢油量(四舍五入到千)
1970年至至2014年海运石油贸易和7 吨以上油轮溢油事故次数
3.MARPOL73/78附则1
• 附则1共九章43条: • • • • • • • • • 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 第九章 总则 检验和发证 对所有船舶机器处所的要求 对油船货物区域的要求 防止油污染事故造成的污染 接收设备 对固定浮动平台的特殊要求 防止油轮间进行海上货油过驳作业造成污染 在南极使用或载运油类的特殊要求
碰撞等事故的情况下,使污染减至最小
4.对油水混合物排放入海制定严格的标准
3.2重要定义
• 油类:系指包括原油、燃油、油泥、油渣和炼制品在内的任何形式的
石油(本公约附则II所规定的石油化学品除外),以及在不限于上述规定 原则的情况下,包括本附则附录I中所列的物质。
• 油船:系指建造为或改造为在其装货处所主要装运散装油类的船舶,
3.4MARPOL73/78附则1对船舶结构设 备的要求
3.4.1对所有机器处所结构和设备的要求 (1)结构上:残油(油泥)舱、燃油舱保护、标准 排放接 头、油类与压载水的分隔、禁止在艏尖舱内 载油 (2)设备上:滤油设备 3.4.2对油船货物区域的要求 (1)结构上:专用压载舱、双壳体和双层底、泵舱 底的保护、意外泄油性能、破损的假定、货油舱的尺寸 限制和布置、完整稳性、分舱和破损稳性、污油水舱、 泵吸管路、排放布置 (2)设备上:油/水界面探测器、对原油洗舱的要求、 排油监控系统 (3)操作上:原油洗舱
被石油污染的洋面
2.世界范围内的船舶油污染事故 “大西洋女皇”号事故
原油泄漏量:28.7万吨 1979年7月19日,多巴哥 岛附近的加勒比海水域遭受 强热带风暴袭击。被困在其 中的满载原油的超级油轮 “大西洋女皇”号(Atlantic Empress)和“爱琴海船长” 号(Aegean Captain)不幸发 生碰撞导致大爆炸,结果发 生了迄今历史上最严重的油 轮漏油事故。大约220万桶原 油外泄到多巴哥岛附近海水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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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 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 议定书I:关于涉及发生有毒物质 污染事故时的报告的规定; 议定书II:仲裁; 修正经1978年修订的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7年议定 书; 附则I : 防止油污染规则; (1983年10月2日生效) 附则II: 控制散装有毒液体物质污染规则; (1987年 4 月6日生效) 附则III:防止海运包装形式有害物质污染规则;(1994年12月3日生效) 附则IV:防止船舶生活污水规则; (2003年9 月27日生效) 附则V: 防止船舶垃圾污染规则; (1989年2月21日生效) 附则VI:防止船舶造成大气污染规则。 (2006年8月23日生效)
“埃克森-瓦尔迪兹”号触礁事故
原油泄漏量:3.5万吨
这是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原油泄漏事故。1989年3月23日,超级油轮 “埃克森-瓦尔迪兹”号(Exxon Valdez)船长约瑟夫-哈泽尔伍德(Joseph Hazelwood)为打发时间,同时也是为了御寒,喝了一瓶烈酒。在酒精的 作用下,哈泽尔伍德的指挥出现失误,这艘1000英尺(约合304.8米)长的 超级油轮偏离指定航道,在通过阿拉斯加州的威廉王子峡湾时,与水下 礁石相撞,“埃克森-瓦尔迪兹”号船体裂开。超过1000万加仑的重油流 入威廉王子峡湾冰冷、清澈的海水,在刺骨的天气作用下,周围数英里 的海岸漂浮着像沥青一样的黑色粘稠物。 虽然按原油泄漏量计算,“埃克森-瓦尔迪兹”号触礁失事仅在史上 最大原油泄漏事故中排名第53位,但它对美国的政治、流行文化和环保 运动产生了重大影响,更别提对阿拉斯加州南部沿海脆弱的生态系统造 成的冲击了。濒死及死亡野生动物的照片以及营救幸存动物的救援行动 在美国媒体上被大肆宣扬。
国际油轮船东防污染联合会(ITOPF)
• ITOPF维护着一个溢油数据库,包括油轮、散货石油和驳船的溢 油数据。其中包含了1970年以来意外泄露持久性,及非持久性
油类的事故信息,但不包括战争行为造成的漏油。
• 数据库里的信息包括漏油的类型、数量、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位 置以及涉及的船只。虽然事故按照实际的溢油量记录,按照历 史惯例,一般按规模分类为<7吨,7-700吨和>700吨(<50桶、 50-5000桶,>5000桶)。现今拥有的已有信息包含了超过10000
MARPOL73/78公约的全称是“经1978年议定书修订的1973年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Pollution from Ships 1973,as modified by the Protocol of 1978 relating thereto),由下列文件组成:
“埃克森-瓦尔迪兹”号触礁事故
大连新港溢油事故
2010年7月16日晚18时50分许, 大连新港一艘利比里亚籍30万 吨级的油轮在卸油附加添加剂 时引起了陆地输油管线发生爆 炸引发大火和原油泄漏,
“康菲中国”石油泄漏事件
2011年6月渤海湾蓬莱19-3油田作业区B平台、C平台先后发生两 起溢油事故,康菲中国在其官方网站通报了蓬莱19-3钻井停产的具体 进展。最终到2011年9月5日为止,事发油田正式全面停产。本次溢油 事故造成污染的海洋面积至少为5500平方公里,其中劣四类海水海域 面积累计约 870 平方公里,而对于周边渔民的损失以及对于临近污染 海域生活的居民影响还无法预计。
3.5防止船舶油类污染的监督管理
• 各海事管理机构对船舶油污染的监督检查,一般采取综合检查 和专业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包括两个方面的检查:对船舶进行 例行检查,即按照《东京备忘录》的检查内容,包括对
MARPOL73/78防污证书和防污设备的检查;对船舶污染事故的
调查和检查,指船舶发生污染后的检查,或接到其他有关当局 或船员等人的举报,或者是海事管理机构通过其他渠道已掌握
1.MARPOL73/78的渊源
什么催生出了MARPOL73/78公约呢?
1968 年的“ Torrey Canyon ”轮事故引起了新一 轮关于船舶安全和环境的讨论,并达成了共识,需 要制定一个关于船舶污染的综合性法律文件,即 1973年在外交大会上签署的《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 染公约》,简称《MARPOL73》。 在1977年Brittany海岸发生“Amoco Cadiz”轮事 故后,普遍认为应对 MARPOL73 存在的某些缺陷进 行修订,随后 1978 年 2 月的国际油船安全和防污染 外交大会通过了该公约的议定书,即《关于1973年 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1978年议定书》。
3.3MARPOL73/78附则1对操作 排放油类的控制
3.3.1对所有船舶机器处所油类及油性混合物排放的控制 (1)特殊区域外的排放 (2)特殊区域内的排放 (3)对南极区域以外任何区域内小于400总吨船舶的要 求 (4)一般要求 3.3.2对油船货物区域操作性排油的控制 (1)特殊区域外的排放 (2)特殊区域内的排放 (3)对小于150总吨的油船的要求 (4)一般要求
爆炸、沉没等海难事故导致石油类物质溢入海洋造成的污染。这 种污染由于发生地多为通航密集区,近岸沿海区,其溢油量大, 溢油集中,对事故海区往往造成毁灭性的损害。
3.1附则1 防止油类污染的基本原则
1.限制船上油水混合物的形成
2.油水混合物不可避免的地方,提供油水分离措施,
分在万一发生搁浅或
防止船舶的油类污染
小组成员:郑冬冬 、张宗宇、杨 丹 、 夏博文、 乔月申 、邓雁楠、 郝伟拓 、 易忠玉 、廖远洋 、曾仕豪 、李博文 。
1. MARPOL73/78的渊源 2. 世界范围内的船舶油污染事故 3. MARPOL73/78附则1 3.1 附则1 防止油类污染的基本原则 3.2 重要定义 3.3 MARPOL73/78附则1对操作排放油类的控制 3.3.1 对所有船舶机器处所油类及油性混合物排放的控制 3.3.2 对油船货物区域操作性排油的控制 3.4 MARPOL73/78附则1对船舶结构设备的要求 3.4.1 对所有机器处所结构和设备的要求 3.4.2 对油船货物区域的要求 3.5 防止船舶油类污染的监督管理 3.5.1 船舶防污染证书 3.5.2 船舶和排放的监督检查 3.5.3 对到港船舶油类作业的监督检查 3.5.4 船舶防污染事故调查处理 3.6 船舶油污染的危害 3.7 船舶油污染的治理 3.7.1 石油在海洋环境中的自净作用 3.7.2 海上溢油监测 3.7.3 船舶油污染的处理方法
一定的情况,有明确理由需要进行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船舶防
污染证书、船舶防污染设备和污染事故现场
3.5.1船舶防污染证书
1.“国际防止油污染证书”(IOPP) • 对驶往本公约其他缔约国所管辖的港口或近海 装卸站的150总吨及以上的油船和400总吨及以 上的任何其他船舶,应持有“国际防止油污染 证书” • 对于150总吨以下的油船和400总吨以下的非油 船,船舶发证的规定,由主管当局确定,并不 是不要求其符合MARPOL73/78附则1的规定, 但不见得具备IOPP证书,只要具有说明其以达 到公约附则1要求的文件即可
并包括全部或部分装运散装货油的兼装船,本公约附则II中所定义的 任何“NLS液货船”和经修订的74 SOLAS 第II-1/3.20条中所定义的任 何气体运输船。 • 特殊区域:系指这样的一个海域,在该海域中,由于其海洋学的和生 态学的情况以及其运输的特殊性质等方面公认的技术原因,需要采取 特殊的强制办法以防止油类物质污染海洋。地中海区域、波罗的海区 域、黑海区域、红海区域、海湾区域、亚丁湾区域、南极区域、西北 欧水域、阿拉伯海的阿曼区域以及南非南部海域。
“Torrey Canyon”号油轮触礁
1967年 3月“托利卡尼翁”号油 轮触礁失事是一起严重的海洋石油 污染事故。该轮触礁后,10天内所 载的11.8万吨原油除一小部分在轰 炸沉船时燃烧掉外,其余全部流入
海中,近140公里的海岸受到严重污
染。受污海域有 25000多只海鸟死 亡,50 % ~90%的鲱鱼卵不能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