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装商品房买卖合同

编号: GF-2000-0171

商品房买卖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监制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个人】姓名国籍中国户籍所在地

【身份证】地址:

-1-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姓名:国籍:

地址:

邮政编码: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编号为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 13372.1平方米 ,规划用途为商业,土地使用年限自2011年 3月 16日至 2051年 3月 15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房建字第,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兰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兰房商预字〔2017〕第13号。

-2-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S9******* 【幢】【层】号房。

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办公,属剪力墙结构,层高为 3 米,建筑层数地上22层,地下 0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 1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总金额(人民币币)零仟零佰零拾零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零角零分整。

-3-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币)每平方米元,总金

额(币)千百拾万千百拾元角分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总价款为(人民币)千百拾万

千百拾元角分整。

4、。

第五条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建筑面积最终由房地产交易中心认定的测绘机构测定面积为准,房屋价款根据测绘机构测定的面积据实结算,多退少补,不计利息。

-4-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第六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1或3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房款人民币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元),于年月日付清。

-5-

2、分期付款

3、其他方式(按揭付款)

买受人应于签订本买卖合同当日向出卖人缴付总房价不低于百分之七十作为首期房款,即人民币零仟零佰零拾零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元),在年月日前,余款人民币零仟零佰零拾零万零仟零佰零拾零元整(¥元)由买受人向银行办理按揭抵押贷款支付。

第七条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 30 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二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30 日后,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买受人按累计应付款的10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三(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6-

第八条交付期限

出卖人应当在2019年 10 月30 日前,依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将具备下列第 5 种条件,并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1.该商品房经验收合格。

2.该商品房经综合验收合格。

3.该商品房经分期综合验收合格。

4.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文件。

5.该商品房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验收合格。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外,出卖人可据实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卖人在发生之日起 60 日内告知买受人的;

2、发生了权威权力部门确认的可能影响工程进度的事项或者问题;双方都协商同意的问题;因买受人原因出卖人无法交付的;因政府部门有关规定或其它法定事由;其他非出卖人所能控制的原因。

第九条出卖人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7-

除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出卖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使用,按下列第 1 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过 60 日,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 60 日后,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买受人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买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达之日起 60 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累计已付款的 1 %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向买受人支付房价款万分之二(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2、

第十条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下列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有关部门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1)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

(2)。

-8-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作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

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须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 30 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人民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应当与出卖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一条交接。

商品房达到交付使用条件后,出卖人应当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付手续。双方进行验收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本合同第八条规定的证明文件,并签署房屋交接单。所购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需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买受人有权拒绝交接,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如因买受人原因造成房屋未按期交付,出卖人不承担责任。自出卖人按本合同写明的买受人地址向买受人寄送的书面通知要求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的期限届满日之次日起,买受人每日向出卖人支付购房总价款的万分之三作为违约金。并且该房屋视为已经交付给买受人,房屋损毁、灭失的风险及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对于未付清房款的买受人,出卖人有权拒绝交房,相关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9-

第十二条出卖人保证销售的商品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因出卖

人原因,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由于买受人原因,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证件或未付清房款等,造成该商品房不能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或发生债权债务纠纷的,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三条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

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 2 种方式处理;

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

2. 出卖人采取措施使其达到附件的标准。

第十四条出卖人关于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正常运行的承诺。

出卖人承诺与该商品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公共配套建筑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10-

水、电:自交房之日起投入使用;供暖:房屋交付后第一个供暖期或按当期政府

公布的供暖规定执行;有线电视:房屋交付时可具备使用条件;宽带:户内预留宽带接口。

如果在规定日期内未达到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处理:。

第十五条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72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2项处理:

1.买受人退房,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已付房价款的0.0%赔偿买受人损失。

2.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价款的0.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11-

3. 。

第十六条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商品住宅的,《住宅质量保证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出卖人自商品住宅交付使用之日起,按照《住宅质量保证书》承诺的内容承担相应的保修责任。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非商品住宅的,双方应当以合同附件的形式详细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内容。

在商品房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出卖人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卖人原因造成的损坏,出卖人不承担责任,但可协助维修,维修费用由购买人承担。

第十七条双方可以就下列事项约定:

1.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屋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2.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外墙面使用权归出卖人所有;

-12-

3.该商品房所在楼宇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4.该商品房所在小区的命名权归出卖人所有;

5.小区的配套建筑及设备设施的产权归出卖人所有。

6.。

第十八条买受人的房屋仅作公寓办公使用,买受人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买受人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出卖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九条该商品房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第530号)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定和兰州市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监制的《房屋质量保证书》、《房屋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未能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居民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因此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第2种方式解决;

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和房屋交接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第二十二条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3-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连同附件共 20 页,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况如下:

出卖人份,买受人1份,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份,银行

0 份, 0份。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商品房预售的,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天内,由出卖人向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申请登记备案。

出卖人(签章):买受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章)(签章)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于签于

-14-

附件一:房屋平面图

-15-

附件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

根据国家计量规范《商品房销售面积测量与计算计量技术规范》(JJF1058-1998),

建设部颁发的《商品房销售面积计算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GB/T17986.1-2000),《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房屋产权属登记有关问题通知》(兰房字[2004]117号),《兰州市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与共有建筑面积分摊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计算规则。

-16-

附件三:装饰装修标准

1.外墙:根据两栋楼外墙外观设计需要,采用局部铝单板,局部幕墙窗,局部乳胶漆。

2.内墙:室内墙面刷乳胶漆(立邦品牌),卫生间及厨房墙面贴砖(欧神诺优质品)。

3.顶棚:卫生间集成吊顶,客厅、卧室,轻钢龙骨石膏板吊顶。

4.地面:客厅、厨房、卫生间地面铺砖(欧神诺优质品),卧室房间地面铺强化复合地板(大自然品牌)。

5.门窗:入户门安装甲级防盗门(步阳或同档次品牌),配装电子门锁(德施曼或同档次品牌),卫生间门采用钢化玻璃门,室内房间门采用

免漆门。

6.厨房:室内天花刷乳胶漆(立邦品牌)。厨房配成品定制,不锈钢单盆,水龙头、整体橱柜(欧派品牌)。油烟机(200-EG07)、灶具(C21EW)

(方太品牌)。

7.卫生间:配置坐厕(科勒K-3638T-C-0(4311T-0/4474T-CT3-0/4713T-0),龙头(科勒),花洒(科勒),浴前镜,台盆(K-99183T-0科勒品

牌)。石材水台定制,电热水器(海尔ES60H-C3(ET)(60))。8.阳台:无。

9.电梯:品牌电梯(通力或同档次品牌)。

10.其他:(1)结构:剪力墙,楼面及屋面采用钢筋混凝土板。(2)灯具:主空间预留电源线,厨房、卫生间安装吸顶灯(普通LED),走廊

附送明装筒灯。(3)水电:给水主管级电力主线安装完成,户内给

排水管道安装到位,户内电气穿线完成,每户安装独立水、电表。

(4)暖气:地板辐射采暖系统采暖地暖(除卫生间)。(5)电话电

视网络:预留电话插座。光纤到户。装有入墙有线电视接收插座。

(6)主卧衣帽柜:收纳柜体(欧派品牌)。(7)户内门:钢化玻璃

门,定制。(8)客厅辅灯:射灯、灯槽,普通LED灯、LED灯带。

(9)走道顶灯:筒灯,普通LED灯、LED灯带。(10)主灯:客厅、

卧室主灯位,普通白炽灯泡。(11)开关面板、插座面板:西顿品

牌。

(12)入户门锁:电子机械锁,步阳门、德斯曼电子机械密码锁或

同等档次品牌。(13)客厅、餐厅、卧室墙面:白色乳胶漆,知名

品牌乳胶漆。(14)空调:美的品牌。(14)户内楼梯:钢制楼梯,

木质楼梯踏板,定制。(15)户内地脚线、门套:为木制。

-17-

附件四:合同补充协议

出卖人与买受人就《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未尽事宜,经平等协商,订立本补充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在签订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前,出卖人已依法向买受人明示“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等文件以及《商品房买卖合同》(含所有附件及补充协议)示范文本、公共建筑面积分摊情况说明、项目周边不利因素、建筑节能标准等文件。同时,出卖人按照买受人要求对可能限制影响买受人权利的条款及内容做出了合理说明,买受人对前述规定、文件等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同意遵照执行。

买受人已现场了解该房屋所处建筑建设现状、进度及房屋相邻建筑、设备设施情况、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及项目内外情况,清楚整个项目规划审批情况,对该房屋的现状、法律状况、周边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利因素均予以认可。

买受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如有)确认自身具有签署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所必须的风险预见能力和商业经验,熟悉商品房买卖交易过程的相关法律、法规。第一条:关于“买受人信息”和送达方式的补充约定。

1、买受人确认《买卖合同》中所填写的买受人名称、通信地址、电话等均为正确并可以有效送达。在《买卖合同》有效期内,如买受人的通信地址、电话发生变更的,买受人应在变更后立即向出卖人出具买受人亲笔签名的关于买受人通信地址或电话变更的书面文件,且买受人应将该书面文件送达出卖人并由出卖人指定负责专人签收确认后方为有效,如买受人在《买卖合同》中填写的通信地址或电话不准确或无法有效送达,或者买受人通信地址、电话发生变更而未按前述约定有效通知出卖人的,由此而引起《买卖合同》项下及其履行等有关的通知无法送达给买受人的责任及由此引起的相关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全部承担,并由买受人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所有损失,且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视为出卖人所有通知书均已合法送达。

2、除《买卖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出卖人给买受人的所有通知可用传真、挂号邮寄、特快专递、专人手递等方式送达。文件送达的时间为:以传真方式发出的,以发出日期为送达日期;以专人手递方式发出的,取得买受人签收日为送达日(如买受人拒绝签收的,则以该通知留置于买受人的住所或《买

万科商品房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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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面积差异处理方式 第六章规划设计变更 第七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 第八章合同备案与房屋登记 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 第十章其他事项 录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 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2.20m以上(含 2.20m)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民 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GF-2014-0172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售)示范文本

出卖人: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 目录 明说专业术语解释合同当事人第一章

商品房基本状况第二章第三章商品房价款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 手续第四章 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任第五章 第六章房屋登记物业管理第七章其他事项第八章.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共同制定。各地可在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合同相应内容。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有关权属证书或证明文件。 3.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4.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 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

部位打×,以示删除。 5.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 的内容,根据所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1.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2.法定代理人: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直接取得代理权的人。 3.套内建筑面积:是指成套房屋的套内建筑面积,由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三部分组成。 4.房屋的建筑面积:是指房屋外墙(柱)勒脚以上各层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包括阳台、挑廊、地下室、室外楼梯等,且具备有上盖,结构牢固,层高以上(含)的永久性建筑。 5.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6.民用建筑节能:是指在保证民用建筑使用功能和室内热环境质量的前提下,降低其使用过程中能源消耗的活动。民用建筑是指居住建筑、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商业、服务业、教育、卫生等其他公共建筑。 7.房屋登记:是指房屋登记机构依法将房屋权利和其他应当记载的事项在房屋登记簿上予以记载的行为。 8.所有权转移登记:是指商品房所有权从出卖人转移至买受人所办理的登记类型。 9.房屋登记机构:是指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

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注意事项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注意事项有哪些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由于商品房买卖合同一旦签订后就很难反悔,所以房天下小编提醒大家,在签订买卖合同前,一定要注意进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那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商品房买卖合同审核注意事项: 一、注意审核土地使用权是否存在抵押 购房者购买前可向当地土资源管理机构查核该开发土地使用权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因为现实中,很多开发商为了融资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给银行贷款进行项目开发。售房时如果开发商隐瞒此抵押情况,这将对购房人构成法律障碍,影响购房人的顺利购房。 二、仔细审核开发商应当办理的法定手续和相关证件 1、开发许可手续是否完善直接影响所购房屋产权是否有保障,所以至关重要。 商品房开发的法定手续(许可程序)包括:立项批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权证书、施工许可、商品房预售许可等。对于开发手续,应注意各许可证件中的开发主体名称、开发土地用途、开发土地范围等必须相互一致;土地使用权的年

限也应关注,有土地使用年限的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没有使用年限的是划拨土地使用权,而划拨土地是不能用于商品房开发的。 2、注意查看卖方的“一照”、“ 两书”、“五证” ①“一照”:即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②“两书”:即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和商品房使用说明书。 ③“五证:即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证、内(外)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其中最重要的是土地使用权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尤其要注意有些开发商的预售许可证冒名顶替。 三、要先咨询清楚交易房屋的税费、贷款的审批程序 大多购房者购房需要贷款。因此,向银行申请贷款时,最好能够熟悉申请银行贷款的政策,从而使贷款的申请能够顺利被批准。 1、一般来说,向银行提供收入证明、税单、其他拥有的不动产证明,或者是担任法人代表的公司营业执照及财务报表等材料,可以帮助买方贷到希望的数额。 2、如果通过中介公司办理贷款,同样需要把好贷款关,不能轻信中介公司的贷款承诺。 四、注意订立合同时部分条款是可以修改或补充约定的 1、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的体现,一旦确定合同就成为双方共同遵守的准则,发生纠纷时,便成为双方解决争

成都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YOUR LOGO 成都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合同 示范文本) The state maintains social and economic order by enacting laws, and contracts signed in accordance with the law have legal effect and are protected by the state. 专业合同系列,下载即可用

成都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合同示 范文本) 说明:本合同书的作用是国家通过制定法律来维护社会经济秩序,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依法签订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0五年十二月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商品房现房买卖。商品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

万科房地产销售合同[工作范文]

万科房地产销售合同 篇一:万科营销合同 项目·活动委托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爱国路1001号万科俊园5楼电话:25568039 传真:25574747 乙方:地址: 电话:传真: 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就活动的事宜达成以下合作协议: 1、乙方向甲方提供如下服务: A、 B、 2、服务指定地点: 3、服务时间约定: 4、价格:人民币元(大写),详见附件一:服务清单及报价 5、服务质量要求: 6、甲方对乙方的服务需提供明确要求,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乙方应本着“认真,负责,细致,全面”的态度,努力做好活动举行期间的各项工作,不得拒绝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7、不可抗力:本合同有效期内,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双方共同承担违约责任。受影响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相关事件,可能引发的后果等情况以书面的方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

的十五天内,向另一方提供相关证明,及本合同约定义务与责任不能履行或延期的报告。 8、付款条件及方式:甲方验收乙方的相关服务合格并收到乙方合格发票及相关财务资料后十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全部款项。 VKSZ/HT/SA004 A/0 第 1 页共 2页 9、合同争议:合同完成过程中,若由于乙方原因致使活动组织失败并因此而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若某个项目存在问题,双方协商后实行单项扣款,不影响总款付讫;如协商不成,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甲乙双方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活动结束结算付清全款,条款终止。 11、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另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深圳市万科房地产有限公司地址:深圳市爱国路1001号万科俊园5楼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章: 签署日期 年月日 VKSZ/HT/SA004 A/0

最新万科前期物业服务合同(酬金制范本)资料

物业服务合同(酬金制)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E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___ 提供前期物业管理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管理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与服务标准第二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乙方提供的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 、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收集、清运及雨、污水管道疏通; 4、共有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5、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6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 7、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8、协助组织开展社区文化活动。 9、装饰装修管理服务。 第三条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临时管理规约或物业使用规则的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并 根据情节轻重采取规劝、制止、举报、诉讼等措施。 第四条其它委托事项:在本物业保修期内由乙方代为保修的,费用由保修责任人承担。 第五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质量 标准详见附件) 第六条乙方服务内容不含业主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家政服务以及业主、物业使用人的人身保险和财产的保管服务,但业主与乙方协商一致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合同时效 第七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 年—月—日至__________ 年____ 月—日止,但是: 1、合同期内,本物业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乙方或其他物业服务企业签订新的物业 服务合同生效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合同到期,未出现上述1之情形,则当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时,本合同继续有效: A、乙方同意继续履行本合同; B、双方未形成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决议。 第八条本合同任何一方依据法律、法规及合同约定决定在合同期限届满前、合同期限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填写指导

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填写指导 一、填写范本合同,一定要认真阅读范本说明,按照说明要求的格式、图例填写; 二、合同内容填写指导内容: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该当事人应当是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①具有合法的营业资格和资质;②是项目的所有人,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③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者住所;④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的情况真实、可靠;⑤一定要填写全称,不得使用间写内容,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填写。 在填写该出卖人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区别开发商和投资商或者发展商:在投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按照契约关系可以把参与房地产开发的法人企业区别为开发商、投资商、代理商或者联建方,但是只有符合出卖人条件的当事人才能在本条出卖人一览中署名; 2、代理商即使具备包销资格,也不能作为出卖人在本览中署名,只能在代理机构一栏中署名;关于包销问题涉及开发商和包销商之间的,对于商品房买受人不具备任何约束力。

3、代理商必须具备代理资格和资质;曾经有代理商在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没有办理异地执业手续和备案,郑州市房管局为此停止了该代理机构的所有代理业务,还连累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甚至因此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我们姑且不问郑州市房管局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但是这样做客观上影响了开发企业的形象和销售。 买受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如果是法人,应当按照法人单位的称谓填写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联系方式。另应当填写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无论是买受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是代理人,均应当填写详细的资料,地址和邮政编码应当填写,不得空缺。代理人和自然人买受人应当填写真实的住址,身份证与实际住址不一致,应当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填写实际住址。提供实际住址的责任在于买受人和代理人,该当事人和代理人提供上述住址时,应当让其亲自填写,不能有销售人员代位填写。如果由销售人员代位填写时,应当让代理人和买受人提供手写的关于其实际住址的资料留在销售档案中。 自然人应当详细填写该自然人的情况;如果属于未成年人购房,应当坚持要求其填写监护人,由于格式版本没有提供监护人的内容,可以要求监护人在共有人一览中署名。需要说明的事,买受人一栏中可以填写该未成年人,但是在合同后面签字页的签

2020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最新版)

YOUR LOGO 2020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最新版) The purpose of signing a contract refers to what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ultimately expect to obtain or achieve through the conclusion and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专业合同书系列,下载即可用 2020商品房买卖合同书(最新版)备注:签订合同的目的是指合同双方(即甲乙双方)通过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最终所期望得到的东西或者达到的状态。可以下载修改后或直接打印使用(使用前请详细阅读内容是否合适)。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中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2、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建议在律师指导下签订本合同。 3、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在【】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未选择的打?;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出卖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买受人协商的条款,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

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DOC格式).DOC

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DOC格 式).DOC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适用于商品房现房买卖。商品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商品房(含经济适用住房)。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4、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5、本合同文本 【】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出卖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通讯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资质证书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

万科房地产买卖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万科房地产买卖合同 篇一:长沙万科城合同样本 长沙市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xxxxxxxxx)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湖南和顺置业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430000000014202机构代码证:78535427-0 注册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191号 法定代表人:吴晓勇 委托人:/联系电话:/ 买受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共有人:/ 证件类型及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共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

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 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开福区福元西路148号,编号为长 国用(20XX)第68076号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面积为404亩,使用权 起始日期为20XX年4月27日,其中非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77年4 月27日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2047年4月27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万科城。该项目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出(20XX)0182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建 1[20XX]0075号,规划用途为住宅,施工许可证号为 43010120XX04080301。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长沙市房屋产

权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20XX-8740。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第三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为万科城项目中的第11[幢]101号房。该商品房的设计用途为住宅, 属框架结构,该幢房屋建筑层数地上4层,地下0层。 该商品房1_(1、合同约定2、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136.83平方米,其中, 套内建筑面积125.16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11.67平方 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计价方式及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1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xxxx元,总 金额(¥xxxx元)xxxx。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元,

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样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 In accordance with the relevant provisions and clea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he following terms are reached on the principle of voluntariness, equality and mutual benefi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书下载后可随意修改

合同编号:YH-FS-578540商品房买卖合同填写 说明:本服务合同书根据有关规定,及明确双方责任与义务,同时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约束,本着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以下条款。文档格式为docx可任意编辑使用时请仔细阅读。 一、填写范本合同,一定要认真阅读范本说明,按照说明要求的格式、图例填写; 二、合同内容填写指导内容: (一)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原则上该当事人应当是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 ①具有合法的营业资格和资质; ②是项目的所有人,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持有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③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或者住所; ④电话、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的情况真实、可靠; ⑤一定要填写全称,不得使用间写内容,商品房买卖合

同范本填写。 在填写该出卖人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区别开发商和投资商或者发展商:在投资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按照契约关系可以把参与房地产开发的法人企业区别为开发商、投资商、代理商或者联建方,但是只有符合出卖人条件的当事人才能在本条出卖人一览中署名; 2、代理商即使具备包销资格,也不能作为出卖人在本览中署名,只能在代理机构一栏中署名;关于包销问题涉及开发商和包销商之间的,对于商品房买受人不具备任何约束力。 3、代理商必须具备代理资格和资质;曾经有代理商在郑州市房地产管理局没有办理异地执业手续和备案,郑州市房管局为此停止了该代理机构的所有代理业务,还连累了房地产开发企业,甚至因此处罚房地产开发企业。我们姑且不问郑州市房管局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但是这样做客观上影响了开发企业的形象和销售。 买受人: 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如果是法人,应当按照法人单位的称谓填写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以及其他联系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2018版)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 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 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 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包括: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 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房)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369 The Civil Subjects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Their Corresponding Civil Legal Relations, And Then Determine Their Respectiv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The Terms Are Binding On The Parties And Need To Abide By Them. (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 房)正式样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现房)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合同资料可用在各个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其对应的民事法律关系而订立,进而确定各自的权利和义务,条款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出卖人: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 资格证书号码: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 国籍: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 出生xx年xx月xx日: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_____ 号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法定代理人:_________ 住所(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2020年(万科企业管理)合同—万科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上传资料)

(万科企业管理)合同—万科合同补充协议及附件(上 传资料)

商业房买卖合同附件 附件壹: 房屋平面图 附件二:公共部位和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商铺公摊面积包括以下部分:单元门厅、公共走道、电梯厅、电梯井道、电梯机房、楼梯间、设备井道、外墙 附件三: ·商业用房交房标准 公共部分 走廊:顶面为;地面为:;墙面为:;栏杆为:; 楼梯:地面为;墙面为:;顶棚为:;栏杆为:; 楼梯间窗: 电梯间:顶面为;地面为:;墙面为:; 外墙面: 商铺户内部分 入户门: 地面: 墙面:顶棚: 卫生间:顶面为;地面为:;墙面为:; 窗户: 空调位:

供电: 商铺功能配置 电话系统: 网络系统: 电视系统: 安防系统: 抄表系统 附件四: ........·........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 (合同编号:) 出卖人: 买受人: 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和出卖人双方就买受人购买出卖人开发的“”幢号商业用房(以下简称“该商业用房”)事宜,已于年月日共同签署了《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买卖合同》)。出卖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已向买受人明示本协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业主临时公约》,且作出了合理的说明。根据《买卖合同》第二十条的约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现就《买卖合同》之未尽事项,订立本补充协议。 第壹条:对合同第四条的补充约定: 本合同第四条所约定的房屋价款已包含房屋建设相关配套费用(包含入户费及光纤入户费等)。 第二条:对《买卖合同》第六条的补充约定

双方约定,按照如下方式确定买受人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在买受人每次缴纳相关款项后,出卖人将分次出具盖有出卖人发票专用章的收款凭证。在房屋交付后办理分户分权时,将全部房款收据换为正式发票。 以银行汇款方式支付的,汇款到达出卖人帐户之日为付款日;以银行票据(支票、汇票、本票)方式支付的,银行票据所载款项到达出卖人帐户之日为付款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的,以交付现金之日为付款日。 1、壹次性付款 买受人在签定合同时支付定金民币仟佰拾万仟 佰拾元整(小写¥元),余款仟佰拾万 仟佰拾元整(小写¥元),在3日内即年 月日前付清。 2、分期付款 (1)于年月日前,支付定金计人民币仟佰拾 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在买受人支付全部房价款时,定金抵作房价款)。 (2)于年月日前,支付房价款计人民币仟佰拾 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及补充协议

编号:MF-2007-01 商品房买卖合同 示范文本 (2007版) 福建省建设厅 监制 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中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咨询。 2、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建议在律师指导下签订本合同。 3、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在【】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未选择的打×;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出卖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买受人协商的条款,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 7、未经福建省建设厅和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印制、出售本合同文本。 8、本合同条款由福建省建设厅和福建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 (合同编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企业资质证书号: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委托代理人:×联系地址:× 身份证号码:× 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 代理机构经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号:×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买受人: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国籍:中国【身份证】号码

商品房买卖合同新版

商品房买卖合同(新版) 注:本样本内容仅供参考。请以国土房管局颁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正本为准。 编号:房合字________号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国籍(身份证)(护照)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出让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使用权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出让面积为______________平方米。地块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___,土地使用权年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至年____月____日____止。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商品房销售依据

商品房买卖合同协议书范本填写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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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标准版-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

金家律师修订 本协议或合同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 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本文为Word格式,可直接使用、编辑或修改 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房地产经纪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籍/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房地产交易管理 条例》、《天津市房屋权属登记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守法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 第一条:商品房情况 该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号: 商品房座落:区、县河东区,路、 道、街 津滨大道与泰兴南路交口 设计用途居住型公寓,建筑结构剪力墙,建筑层数为层。 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公共部位分摊建筑面 积平方米。 商品房平面图见附件一,商品房抵押、租赁等情况见附件二。 商品房土地来源为出让。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 用权的, 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协议书修订版

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 协议书 文件编号TT-00-PPS-GGB-USP-UYY-0089

北京市商品房现房买卖合同(BF--2005--0120)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建设委员会二〇〇八年三月修订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制定,适用于经济适用住房现房买卖。经济适用住房现房是指由建设单位建设,已完成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尚未进行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

2、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及其他有关证书和证明文件。 3、当事人应当按照自愿、公平及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为体现双方自愿的原则,本合同文本相关条款后留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合同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打印文字视为双方当事人同意内容。 4、签订本合同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双方当事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选择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选择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选择申请仲裁的,可以向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外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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