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竞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竞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竞价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竞价须知【XXXXXXXXX】转让项目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涪陵分所挂牌,现公告期满,转让方同意由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涪陵分所按现状采用电子竞价方式组织竞价,确定买受人。现发布竞价须知如下:

一、参与电子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在办理竞价登记手续前须了解《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电子竞价规则》的有关规定,在竞价活动中共同遵守本须知中的各项规则,保持自身竞价行为的独立性、严肃性和理性,共同避免和抵制相互操纵、相互串通、恶意抬压等不良行为。

二、参与电子竞价的意向受让方应在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涪陵分所(以下简称“联交所”)进行意向登记:

1、法人或其他组织登记

●填报《意向受让登记表》;

●附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鲜章);

●附交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2、自然人登记

●填报《意向受让登记表》;

●附交本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相关手续的,还应提交委托人签署的列明具体委托事项和委托权限的《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三、意向受让方在进行意向登记时即表明:同意委托方或联交所决定选择的竞价方式,同意接受转让方在公告中披露的各项受让条件,并对交易标的有关情况及瑕疵已详细了解。

四、意向受让方在经联交所和转让方审核符合受让条件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联交所交纳竞价保证金(不计利息,以到帐为准),办理竞价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价资格。

(1)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额度按XXXXX 万元交纳;买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2)竞价手续:意向受让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电子竞价通知》等相关资料,签署《电子竞价须知》等相关资料后,即成为竞买人。

五、竞价标的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联交所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和其它连带责任。

六、竞买人应亲自参与竞价,如因故不能参与,可委托他人代为竞价,《委托书》须在竞价会前交联交所,经对受托人和《委托书》审查后,受托人方能参与竞价。竞价标的转让方不得参与竞价,也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价。

七、竞买人须按《电子竞价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提前到场,持有效身份证明及保证金交款凭据领取竞价系统登陆账号和密码,按联交所工作人员的指导进入“电子竞价厅”准时报价。若未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参与竞价的,视为自动放弃其竞价资格。

八、竞价注意事项:

(1)电子竞价的报价时段分为自由报价时段和延时报价时段。竞买人在规定的报价时段内通过电子竞价系统报价,报价指令未确认前可撤回或更改,经确认后,不得撤销。在规定的报价时段内,所有竞买人均未报价的,本次电子竞价活动终止。

(2)电子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低于挂牌价,再次报价应高于前次报价(有优先权的竞买人除外),成为当前最新报价,原报价即丧失其约束力,每次加价金额必须等于联交所事先确定的加价幅度或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本次竞价结束时的最高报价即为标的成交价,其报价者即为买受人。

(3)所有报价均在联交所的电子竞价系统中即时显示,最高报价的结果以电子竞价交易系统纪录数据为准。电子竞价交易系统显示“数据验证”时,竞买人不得报价(否则报价无效);电子竞价交易系统显示“本次竞价结束”时,本次竞价活动结束。

九、买受人放弃受让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在竞价成交后,当场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并于《竞价成交确认书》签署之时起五日内将成交价款和竞价服务费(按成交价的3%收取)付至联交所结算账户(以到账为准)。买受人的竞价保证金可冲抵成交价款,余款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若不按期付款,买受人资格自动消失,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联交所按有关规定重新组织竞价。

十、自成交价款和交易手续费足额到达联交所结算帐户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联交所涪陵分所出具《重庆市国有产权转让鉴证书》或《涉讼经营性国有产权交易情况证明》。

十一、联交所郑重提醒竞买人务必注意电子竞价系统登陆账号和密码的保密。凡使用其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报价,均视为竞买人亲自办理,报价与交易结果由竞买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竞买人有如下行为时,其竞价无效,原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违约金:

1、竞买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合法权益的;

2、以其他行为扰乱竞价秩序或无故缺席,使竞价活动无法进行的;

3、竞买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引起竞价无效的;

4、竞买人有效报价后,又声明撤销的;

5、竞买人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放弃受让的;

6、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后,未当场签署《竞价成交确认书》的;

7、竞买人被确认为买受人后,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十三、竞买人承诺对因地震、水灾、火灾、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等突发事故所产生的不可预测或不可控制因素造成的损失,联交所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

十四、本《电子竞价须知》解释权和修订权属于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竞买人已仔细阅读并同意遵守以上内容。

竞买人(盖章/签字):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涪陵分所

浮吊趸船租赁协议-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

浦航668租赁协议 甲方:重庆市涪陵区恒达交通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出租方与承租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浦航668散货船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名称、数量及用途 浦航668散货船一艘(船舶识别号:20103907302号,船舶登记号:2014P0000199号),用途为使用。 第二条租赁期限 浦航668散货船租赁期限为 5 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乙方需要续租,应在协议届满前30 日内,向甲方书面申请,甲方按国有资产租赁程序办理。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500000 元(人民币大写:伍拾万元整)。 2. 租金支付:按年支付,先付费后使用,且每次租金支付应在每年末提前10日缴纳。即协议签订之日应支付第一年(年月日至年月日)租金500000 元,年月日前应支付第二年租金500000 元,以此类推。 3、租赁计费起止

年月日为本机械设备租赁的计费开始时间。在机械设备租赁期间乙方未按协议规定期限预付租金而被甲方停止作业,也按协议计算机械设备租赁计费时间。 第四条租赁方式及所有权 1、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协议附件所列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对租赁物只享有租赁期间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2、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清点浦航668散货船及船上设施设备,填写交接清单,双方签字认可,乙方方可使用租赁物。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设备上随意增加或减少部件,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对设备进行抵押,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乙方对于租赁物如确有必要增设改造时,应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进行,否则造成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责任。 4、乙方对租赁物的作业地点按内河船舶适航证书批准的区域为准。如在租赁期间变更作业地点,应书面征得甲方同意,且所有运输、签证费用乙方承担。 第五条维修保养 1、为达到正常运行条件,需对浦航668散货船进行试航、维护、维修、检验等费用约60万元(其中包含全船除锈打漆、主机线路维修、消防设施设备添加、救生艇、雷达、检验等),乙方承担。 2、浦航668散货船维修完成后,更换零部件需交回恒达公司。租赁前对船上所有设施设备进行摄像记录,双方签订交接清单,合同到期后甲方对船舶上的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对,对缺少的设施设备,甲方有权在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

《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进行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及《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是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主体(以下简称“转让方”)在履行相关决策和批准程序后,通过北交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公开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的活动。 第三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和公开、公平、公正、竞争的原则。 第四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业务实行交易服务会员代理制。北交所在网站上公布交易服务会员名单,供交易各方自主选择。 第五条北交所按照本规则组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接受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实施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产权转让活动的正常进行。 第二章预披露转让信息 第六条因产权转让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转让方应当在转让行为获批后10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提交信息预披露申请,进行信息预披露。

产权转让未导致转让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的,可参照本章进行信息预披露。 第七条转让方应当按照要求向北交所提交预披露信息内容的纸质文档材料,并对预披露的内容和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 第八条产权转让原则上不得针对受让方设置资格条件,确需设置的,不得有明确指向性或违反公平竞争原则。所设受让方资格条件相关内容,应当在信息预披露前报同级国资监管机构备案。 第九条北交所对转让方提交的产权转让信息预披露的内容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 符合信息预披露要求的,北交所予以受理,并依据转让方提交的信息预披露申请对外发布信息预披露公告;不符合信息预披露要求的,北交所将审核意见及时告知转让方,要求转让方进行调整。 第十条信息预披露公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二)转让标的企业的股东结构; (三)产权转让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 (四)转让标的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和最近一期财务报表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净利润等(转让参股权的,披露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中的相应数据); (五)受让方资格条件(适用于对受让方有特殊要求的情形);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招投标实施办法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招投标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招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招投标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组织交易签约操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权交易机构采取招投标方式组织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产权转让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开、公平、公正、诚信、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招标人是指产权转让方。 本办法所称的投标人,是指产权转让信息发布期间提出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参

加投标竞争产权的意向受让方。 本办法所称的招标代理机构,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认可,专业从事招标代理活动的中介服务机构。 以上主体应当遵守产权交易市场的规则。 第五条产权交易机构是招投标活动的组织方,负责招投标活动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产权转让招投标活动可以由招标代理机构具体实施。 第六条转让方应当与招标代理机构、产权交易机构的经纪会员共同签订委托合同,并在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委托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经纪会员的名称、住所; (二)招标标的基本情况; (三)招标实施时间、地点; (四)招标的佣金比例及支付方式、期限; (五)产权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六)违约责任; (七)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招标的一般程序如下: (一)编制招标文件和投标邀请书; (二)招标文件和投标邀请书报送产权交易机构和招标人审查; (三)发出投标邀请书; (四)标前澄清与答疑;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处置办法

第一条为了维护产权交易市场规范有序、诚信和谐的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防范交易风险,保护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产权交易主体在本所场内进行产权交易的过程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的相关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交易保证金,是指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权交易主体承诺遵守市场规则和交易约定,在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时作为赔偿相关主体的经济保证。 第四条转让方可以依据本办法在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时向本所提出设置交易保证金,并公开发布保证金交纳的时点、具体金额、交纳方式、保证事项和处置方法等内容,明确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诺在自身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时,以设定保证金的同等数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本所应当对《产权转让公告》中设置的交易保证金条款进行审核,对保证金进行保管,提供保证金结算等相关服务,并依据本办法及相关约定对保证金进行处置。 第六条交易保证金的设置、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及合理、适当的原则。 第七条转让方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一般不超过转让标的挂牌价的30%。 第八条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应当在产权转让信息发布公告期内,按照公告要求将交易保证金交纳至本所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意向受让方、竞买人未在约定期限内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参与受让和竞买的资格。 第九条交易保证金来源的合法性由交纳主体负责。 第十条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扣除受让方应当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按照合同约定该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或者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采取网络竞价交易方式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的意向受让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第十二条采取动态报价交易方式的,意向受让方、竞买人的意向受让资格一经确认,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 1

全国各类交易所一览

全国各类交易所一览 来源: 第一财经日报(上海) 2014年3月 NO 名称地区交易品种交易模式成立日期 1 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沪深300指数电子竞价 2006年9月8日 2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股票、基金、权证、债券、ETF 电子竞价 1990年11月26日 3 上海期货交易所上海黄金、铜、铝、锌、铅、螺纹钢、线材、保证金、每日无负债结算和 实物交割燃料油、天然橡胶九种期货合约履约制度 1999年12月26日 4 上海黄金交易所上海黄金、白银和铂金标准化撮合交易方式 2001年10月31日 5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上海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挂牌协议 2003年12月19日 6 上海航运交易所上海航运运价、国内船舶挂牌协议 1996年11月28日 7 上海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挂牌协议 1993年12月 8 上海石油交易所上海现货竞买(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现货(燃料油)、中远期现货(燃料油、甲醇)连续现货交易(含中远期订货) 2006年8月18日 9 上海文化产权交易所上海文化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文化产权 挂牌协议 2009年6月16日 10 中国期酒交易所上海提供实物交割的红酒、白酒、黄酒期酒在线发售与交易远期期货交易 11渤海商品交易所天津原油、焦炭、动力煤、热卷板、螺纹钢西部、PTA、聚酯切片、白砂糖等现 货连续交易 2009年9月28日 12 天津股权交易所天津“两高两非”企业股权、私募基金份额和债券做市商双向报价、集合竞 价与协商定价相结合 2008年9月22日 13 天津贵金属交易所天津黄金、白银做市商制 2008年12月30日 14 天津文化艺术品交易所天津书画类、雕塑类、瓷器类、工艺类等文化艺术品份额合约份额化电子 交易 2009年9月17日 15 天津矿业权交易所天津矿业权、矿业公司产权、矿业技术等知识产权、矿产品公开竞价、协 议转让 2010年11月17日

转让协议 - 北京产权交易所

合同编号: 转让协议 北京产权交易所制 2013年7月

合同使用须知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制定的示范文本。合同条款均为示范性条款,仅供产权交易各方当事人选择采用。当事人可按照实际情况在本合同文本基础上修改、调整或补充。 二、为更好地维护合同各方当事人的权益,签订时应当慎重,力求具体、严密。对于不涉及本合同条款所述情形的事项,可用“本合同不适用此条款”表示,或直接删除有关条款。 三、转让方:指持有转让标的并能够依法转让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受让方:指以有偿方式依法受让标的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在当事人概况中填写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四、转让标的:本合同所称产权交易是指转让方对其持有股权及房地产权益的有偿转让行为。转让标的为产权交易所指向的对象,包括非公司制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投资权益,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依法能够进行交易的其他资本性权益及资产。 五、标的企业:是指转让方因其出资所享有的产权或股权依存的载体,即转让方自行或与他人合资设立的非公司制企业、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等。 六、北京产权交易所郑重声明:本合同范本仅供在本交易所进行产权交易的双方根据其实际情况选择使用。本交易所不因制作和/或提供本合同范本而承担任何保证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本合同范本条款内容完备、保证交易双方签约目的的真实、保证交易双方的签约主体资格适格、保证交易双方为签订本合同而做出的声明及承诺以及提供的文件资料真实准确等一切保证责任。

资产包-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

资产包: 一、工行可疑类江岸资产包 江岸区位于长江北岸,武汉三镇汉口一方的东部,东邻黄陂区,西与江汉区接壤,南临长江与武昌区和洪山区隔江相望,北接东西湖区,是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所在地,是武汉市政治、金融、信息和文化中心,发展环境良好。 江岸区交通网络优势突出。长江流域第一大内河港——武汉客运港座落在江岸,天兴洲长江大桥、长江隧道已经贯通,二七长江大桥已开工建设,轻轨交通二号 线贯穿全区,二期工程正在加紧推进。“汉口江滩”为江岸独有,是市民休闲娱 乐的主要场所。江岸区已成为全国少有的拥有“三桥一隧一轻轨一外滩”的中心 城区。 江岸资产包共有企业38户,债权本金24921万元,其中,担保项目21个,债权本金8480万元,抵押及查封房产6027平方米,土地2669平方米,如,“武 汉市化工轻工材料供应公司”项目,已进入依法执行阶段,法院查封江岸区永清 路17号房产2795平方米及土地2210平方米,该房产及土地紧邻解放公园,地 理位置优越。“武汉市武汉工业皮件厂”项目,以江岸区解放南路60号2065平 方米房产及459平方米土地设定抵押,抵押房产及土地位于汉口中心城区,该项 目现已进入依法执行阶段。 具体清单如下: 附主要资产清单 单位:万元

二、武汉市青山资产包 武汉市青山资产包由6户企业债权组成,本金约893.75万元及相应利息。其中涉及抵押债权本金近700万元,涉及抵押房产6752.26平方米。该资产包中的债务人分布于武汉市青山区周围。近年来该区发展迅速,且随着武汉火车站的全面运营,各资产均有较大的增值空间,本资产包中资产,既可单个、也可批量处置,处置形式灵活。包内亮点项目如下: 1、武汉市光华童装厂 我办享有的债权本金95.15万元及相应利息合法有效且在诉讼时效期间。债务人以其位于青山区工人村路136号978.36㎡房产向原债权人工行提供了抵押担保。 2、武汉市青山区青糖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我办享有的债权金额为本金331万元及相应利息,债务人以其位于青山区红钢四街6号2655.26㎡房产向原债权人工行提供了抵押担保。原债权人工行与债务人及广州市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于2002年2月19日签订协议,按协议约定,债务人将其抵押房屋出租给广州市好又多百货商业广场有限公司,在取得租金收入后分期还贷,其中本金于2014年前还清,利息于2015年后按季偿还。目前债务人已还款百余万元。 3、武汉中南冶金经济发展公司项目。 我办享有的本金142万元及相应利息债权已经武汉市青山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认,武汉市洪山区三飞金属结构薄板加工厂以其位于和平乡三角路小区3118.64㎡的房产承担抵押担保责任,原债权人工行已向法院申请执行,现在执行中。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

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 发布时间: 2009-10-30 第一条为了维护产权交易市场规范有序、诚信和谐的交易秩序,保障交易安全,防范交易风险,保护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产权交易主体在产权交易机构内进行产权交易的过程中涉及保证金的相关行为,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的保证金,是指在产权交易过程中,产权交易主体承诺遵守市场规则和交易约定,在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时作为赔偿相关主体的经济保证。 第四条转让方可以依据本细则在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时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设置保证金,并公开发布保证金交纳的时点、具体金额、交纳方式、保证事项和处置方法等内容,明确相关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承诺在自身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时,以设定保证金的同等数额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五条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对《产权转让公告》中设置的保证金条款进行审核,对保证金进行保管,提供保证金结算等相关服务,并依据本细则及相关约定对保证金进行处置。 第六条保证金的设置、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及合理、适当的原则。

第七条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交纳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意向受让方未在约定期限内交纳保证金的,丧失受让资格。 第八条转让方设定的保证金金额,一般不超过转让标的挂牌价的30%。 第九条保证金来源的合法性由交纳主体负责。 第十条转让方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根据约定转为产权交易价款。产权交易机构应当将保证金从保证金专用账户转入产权交易价款结算账户。 第十一条产权交易机构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保证金原额返还相应的交纳主体。 (一)产权交易当事人没有约定保证金使用方式,受让方已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应在受让方支付全部价款或分期付款的首付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原额予以返还; (二)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未出现本细则第十五条所列情形的,应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保证金原额予以返还;

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交易流程 一、转让方经纪机构应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 《国有产权交易上市申请书》(适用于非公司制企业产权转让或实物资产转让)或《国有产权(股权)交易上市申请书》(适用于股份制企业股权转让); 转让方和转让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转让标的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年度检查表复印件; 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所出资企业、各部(委)等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同意产权转让的批复; 转让标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的决议(适用于非公司制企业产权转让)、股东会决议(适用于股份制企业股权转让,同时提交公司章程复印件); 转让标的企业资产评估报告,资产评估项目核准表或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转让标的企业审计报告或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产权交易委托合同》(适用于转让委托)。 二、转让方经纪机构提交文件齐备后,北产所对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审查通过的,向转让方经纪机构出具《产权交易受理通知书》。 三、产权交易项目挂牌公示不少于20个工作日。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网站、电子显示屏及指定的各类媒体对外公布产权交易信息。 四、挂牌期间,受让方经纪机构向北交所提交以下文件: 《产权交易收购意向书》; 受让方的资格证明(机构法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自然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机构法人的近期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产权交易委托合同》(适用于受让委托)。 五、挂牌期满,只产生一个受让方的,转让方和受让方会同双方经纪机构共同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至少六份);产生两个以上受让方的,依法进入拍卖或招投标程序。 六、产权交易结算交割,受让方将产权交易价款交北京产权交易所。 七、交易款到帐后,北京产权交易所审核并出具产权转让交割单。 八、交易双方将交易手续费统一交纳至北交所并领取产权交割单。 九、交易双方或经纪机构向北交所出具工商部门变更后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组织章程,转让方领取产权交易价款。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会员资格管理办法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会员资格管理办法》 (沪联产交【2005】078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发展产权交易市场,规范产权交易,根据《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会员代理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会员代理制实施办法》),制定《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会员资格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所称会员是指根据《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会员资格申请办法》(以下简称《会员资格申请办法》)提出入会申请,并经本所审核批准的境内外企事业法人。 本《管理办法》所称会员资格是指会员接受本所的服务、管理,在本所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所具备的身份和条件。 第三条、本所根据本《管理办法》对会员资格进行管理,包括会员资格的取得、变更、转让、中止、恢复及终止等。相关资料按规定输入本所“会员档案式管理信息系统”。第二章会员资格取得 第四条、企事业法人依其经营范围(以营业执照为准,下同)和业务需求,向本所提出会员资格申请,本所按《会员资格申请办法》规定,经审核批准为经纪会员、专业会员、信息会员。 取得经纪会员资格,可以与产权转让方或产权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委托代理协议,依法代理产权转让方或产权受让方在本所从事产权交易业务。 经纪会员资格根据其实际业务范围的不同分为国资经纪会员资格、民资经纪会员资格、央企会员资格、异地经纪会员资格等。 取得专业会员资格,可以代理清产核资、审计、资产评估、项目招商引资、投资及投资管理、策划改革改制方案、知识产权保护、出具法律意见书等与产权交易相关的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专业会员资格根据其业务范围的不同分为国内专业会员资格与国际专业会员资格。取得信息会员资格,可以在本所信息网络平台发布、收集信息,可以从事产权交易信息中介代理业务。 第五条、本所按照不同会员资格进行分类管理。 第三章会员资格变更 第六条、会员资格变更: 1、会员发生兼并、合并或分立,新设立的法人如承继会员资格,必须向本所提出申请,经本所核准后,方可承继会员资格。本所将在核准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产管办)通报备案。 2、会员发生兼并、合并或分立,一经生效,在新设立的法人提出承继会员资格申请,报经本所审核期间,原会员资格中止。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合同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合同(适用于转让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2013版) 政府示范文本 要点 甲方(国有产权拟出让方)委托乙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发布转让信息、撮合交易,乙方收 取前期服务费、交易服务费等。 合同编号: 国有产权交易服务合同 (适用于转让方) 交易标的名称: 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制 年月日 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通信地址: 邮编: 乙方:西南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通信地址: 邮编: 根据国有产权交易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甲乙双方本着平等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 为甲方公开转让所持(以下简称“交易标的”)提供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 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事项 乙方为甲方公开转让交易标的提供发布转让信息、寻找受让方、撮合甲方与受让方订立产权 交易合同、交易标的转让价款结算及鉴证的服务。 第二条服务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就交易标的出具《产权交易鉴证书》之日止。 第三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乙双方共同的权利和义务 1. 甲、乙双方应遵守国有产权交易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产权交易规则、交易程序等,并自觉接受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监管和指导。 2. 乙方对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齐全性和合规性审核。双方同意按以下第种方式确认意向受让方资格: (1)甲方在收到乙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意见函后个工作日内对乙方作出的意向受让方资格意见进行回复。如甲方对乙方作出的意向受让方资格意见存有异议,应当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甲方逾期未予回复的,视为同意乙方作出的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意见;(2)甲方授权乙方对意向受让方资格进行确认,并完全认可乙方对意向受让方资格的确认结果。 3. 甲、乙双方均应就意向受让方报名情况承担保密义务。除政策法规或司法机关、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要求外,双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披露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情况。 (二)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向乙方及时、完整地提供乙方为完成服务事项所要求的全部文件材料。甲方提供文件材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甲方公章,并保证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甲方应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否则, 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 甲方保证其对交易标的依法享有完整的处分权。甲方对交易标的所享有的权利有瑕疵的,应明示该瑕疵并提供有关说明、处理方案。甲方有义务对交易标的进行展示并回复相关咨询; 3. 甲方保证其通过乙方公开转让交易标的一事已依法获得有权机构的批准或授权; 4. 甲方负责对其设定的意向受让方资格和受让条件进行解释和说明,并承担相应责任; 5. 甲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再与第三方订立为同一交易标的寻找受让方的服务合同,同时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不与任何一个意向受让方或其关联方私下成交; 6. 甲方应当在确定受让方后次日起3 个工作日内与受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合同义务; 7. 甲方应依法自行与受让方办理产权变更、资产交割所需的审批、登记等相关法律手续,并依法交纳有关税、费。 (三)乙方的义务 1. 向甲方提供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交易规则的咨询服务; 2. 协助甲方准备有关产权交易文件,该文件最终由甲方确认并承担全部责任; 3. 协助甲方填写《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由甲方签字盖章确认;

我国艺术品行业政策与行业规范介绍

我国艺术品行业政策与行业规范介绍 我国艺术品市场的发展虽然是国内市场经济改革开放的重要成果,但是国家政府通过公共服务体系的完善和政策法规的制定,更为我国艺术品市场营造了适宜发展的外部环境,体现了积极而有小的推动作用。2011年时我国艺术品市场的政府政策和行业规范进一步健全的关键一年。特别是2011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正式出台,明确了“十二五”期间文化产业发展的方向和目标。以此为中心,国务院、中宣部、商务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等相关部委相继踹了一系列相关政策法规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规划,为艺术品市场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政策保障。在我国艺术品市场自身体质建设方面,2011年在文化部、商务部、文物局、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等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引导关注下,国家文物局和我国拍卖行业协会,分别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两个渠道,积极推动文物艺术品拍卖市场的规范化,使得我国艺术品市场在有序健康发展道路上更进一步。 《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质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2011年10月,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质改革推动社会主义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提出,要加快发展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分析显示:在发展过程中,须坚持市场导向,发挥市场在文化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同时要贴近民生,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特别要注意金融市场支持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年3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出台。其中第十篇《传承创新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专门提出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弘扬中华文化,建设和谐文化,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充分发挥文化引导社会、教育人民、推动发展的功能,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 《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在产权交易市场行使优先购买权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如何在产权交易市场行使优先购买权? 根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和《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其相关操作细则的精神,在股权转让过程中,如果有标的公司其他股东需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交易机构应为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在场内行使权利提供相应服务及制度保障。 (一)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原则 标的公司其他股东在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通过多次报价、一次报价等方式实现优先购买权。采用多次报价方式的,可以在网络竞价系统中设置"行权价",即由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在前次报价的基础上,以不加价的方式进行报价,表明行使优先购买权,当标的公司原股东是最终报价人的,转让标的由标的公司原股东获得;采用一次报价方式的,可以由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由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表达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表示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转让标的由标的公司原股东获得;挂牌结束后只征得一个意向受让方的,可以参照一次报价方式,由该意向受让方一次报价后再询问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是否行使权利,标的公司原股东表示愿意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即由其受让转让标的。产权交易机构也可以建议采用其他合理的方式实现标的公司原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场内行使,具体实施方式由交易机构与转让方、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公司股东协商一致后确立。 场内行使优先购买权在充分保障优先购买权人合法权益的基础上,有助于转让方和受让方尽快达成交易,也有助于优先购买权人权利的尽快实现,并使产权转让行为始终处于第三方平台的监管下,保障交易的合法合规和交易安全。 (二)多个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处置原则 标的企业两个及以上的其他股东都主张行权的,可各自独立以意向受让方身份提出产权受让申请。该其他股东意向受让方不得只对转让股权的一部分行权。 两个及以上的其他股东都主张行权的,也可组成联合体,以单一意向受让方身份提出产权受让申请,该意向受让方享有优先权。 其他股东可与普通主体组成联合体,以单一意向受让方身份提出产权受让申请,该意向受让方不享有优先权。联合体应在提交产权受让申请时,一并提交书面协议,约定联合体内部的权利、责任、义务;联合体成员各自受让比例;联合体对行权、弃权等的约定。 《产权转让公告》中明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的,或产权转让信息公告期满后产生的意向受让方中没有联合体的项目,一般不应将该项目股权拆分受让。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细则

首页项目频道受托机构政策法规央企服务典型案例市场动态通知通告文档下载高级查询异地项目拍卖公告关于我们 English 《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国资委产[2005]28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 根据《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市政府第36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 在本市产权交易市场从事产权交易活动的各相关主体,应当遵守本实施细则。 中央企业国有产权的转让,应当按照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金融类企业产权和上市公司股权的转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被设置为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含义) 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产权,是包括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利。其中,物权是指权利人直接支配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债权是指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相关权利;股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股东、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及其他出资人的出资权益;知识产权是指技术、专利、商标、版权等无形资产所有权。 第四条(原则) 在产权交易市场从事产权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进场交易) 本市所辖国有产权的交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批准手续,并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本实施细则所称的国有产权交易,是指国有独资企业、含有国有权益的有限责任公司和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行政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主体进行的产权交易。 本市所辖城镇集体产权的交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经产权界定,履行产权转让的批准程序,并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包括国有绝对控股企业和国有相对控股企业,下同)受让产权的,应当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受让非国有产权的,应当按照规定对受让标的进行资产评估,并履行受让产权的相关批准程序。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可以通过产权交易市场征集投资人,进行增资扩股或者吸引投资主体的资本共同设立新企业。 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产权交易,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中央企业国有产权、本市非国有(非集体)产权、非本市所辖产权,可以在产权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第六条(管理部门)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称市国资委)在产权交易管理中具体行使以下职责: (一)负责本市产权交易市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对市场监管机构、产权交易场所进行监督及管理; (二)审查或者批准产权交易市场的管理制度和产权交易场所章程; (三)监督和管理本市国有产权交易行为; (四)市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称市产管办)是本市产权交易市场的监管机构和产权经纪行业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行使以下职责: (一)拟订产权交易市场的政策规划和市场管理制度、行业管理制度、交易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 (二)监管产权交易市场的业务活动; (三)审核产权交易市场的业务操作规则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四)审批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方式和交易品种; (五)统计和分析产权交易市场的交易情况; (六)指导、管理、监督产权经纪机构的业务活动; (七)指导产权交易中介行业协会工作; (八)调解产权交易纠纷; (九)查处产权交易场所、产权经纪机构的违规行为; (十)应当行使的其他职责。 本市设立产权交易市场建设联席会议和公平公正评审委员会,协助和指导产权交易市场工作。 第二章产权交易市场 第七条(性质)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称联交所)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为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市场服务,履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义务,具有事业法人资格的产权交易场所。 第八条(章程) 联交所应当制订章程。其内容包括: (一)设立目的、名称; (二)主要办公及交易场所和设施所在地;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国有资产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拍卖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的拍卖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操作规则》及《组织交易签约操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产权交易机构采取拍卖方式组织实施的企业国有产权竞价转让,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产权转让拍卖活动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竞买人,是指产权转让信息发布和拍卖公告期间提出受让申请并获得资格确认的意向受让方。

本办法所称的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竞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 本办法所称的拍卖机构,是指经产权交易机构认可,具有拍卖资格的企业法人。 以上主体应当遵守产权交易市场的规则。 第五条产权转让拍卖活动由产权交易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由拍卖机构具体实施。 第六条转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机构受理转让申请前,与拍卖机构、产权交易机构的经纪会员共同签订委托合同,并将委托合同提交产权交易机构备案。委托合同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一)转让方、经纪会员、拍卖机构的名称、住所; (二)拍卖标的名称、数量等基本情况; (三)拍卖实施的时间、地点; (四)拍卖佣金及其支付方式、期限; (五)产权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 (六)违约责任; (七)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转让方应当通过其受托经纪会员向产权交易机构提出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递交产权转让信息发布申请书及产权转让公告等相关附件材料,委托产权交易机构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 转让方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 受托经纪会员应当对转让标的及转让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核实。

文交所诈骗案例

无锡虚假文交所诈骗1600万 2016年03月21日08:21 来源:中国经济网 以“文化产权股票”交易为名,诈骗上百名投资者1600余万元。最近,一个虚假“文交所”被无锡滨湖警方摧毁,四名诈骗嫌疑人全部到案。 主要嫌疑人郭某、朱某、顾某、吴某等平均年龄30多岁,熟练掌握网络知识,且都有过文交所的从业经历。2014年7月,四人合伙在无锡市滨湖区成立了江苏泓艺文化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文化产权股票”交易实施集资诈骗。 要办一个具有国家资质的文交所需严格的审批程序,但四人采取香港注册、内地代理的方式,轻松绕开一系列程序。他们先在香港注册成立东方国际文化产业交易中心,然后将泓艺公司定义为“内地唯一总代理”“总服务商”。 四人还在互联网上建立了“香港东方文交中心”这样一个交易平台,同样将服务器托管到香港。为了让这个面向投资者的“门户”更具欺骗性,网站制作高端大气,内容全都显示为繁体中文。 “这个交易平台实质是…单机版游戏?,盘面完全被他们掌控。”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经侦大队大队长管枫介绍,通过收买开发者,犯罪嫌疑人设计并获得了交易平台的后台控制程序,可随意增加“股票”账户和金额,制造不同账户大量买进卖出的假象,控制“股票”涨跌 万丰国际艺术品投资骗局起底10亿投资款被私自冻结 2016年02月02日 09:17:54 来源:北京商报 继2015年6月广东琮尚文化艺术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琮尚文化”)在澳门制造了“4亿港元美人枕”假拍事件后,琮尚文化背后的大老板万丰国际艺术品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万丰国际”)又出问题。据多名投资者反映,万丰国际违法买卖艺术品份额,并私自冻结投资者账户资金或超过10亿元,涉及投资者数万人。至此,万丰国际利用艺术品的圈钱骗局也浮出水面。 或10亿元投资款被私自冻结

产权交易基本流程研究

专题研究:产权交易基本流程研究 (2009-05-12 16:22:53) 博注:对于产权交易,小兵以前只知道“招拍挂”,本文没有多少 技术含量,只是简单做了一些整理,为方便大家吧。 一、产权的概念 在我国基本的法律体系中并没有一个明确的“产权”概念,所以在具体实践中一般也是比较模糊,据小兵猜测,产权的概念是我国官员在政治上比较喜欢的一个概念吧,比如国有产权的说法就比较流行,与法律无关。 2003年10月11日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曾明确指出: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包括物权、债权、股权和知识产权等各类财产权。这样的规定一看就不怎么专业,股权这样的说法也能在这样重要的文件中出现,其实该规定就是明确了产权包括物权、债权、有形资产、无形资产,反映了对于产权定义认识的深化。 2003年12月31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颁布了《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简称《3号令》,延续了《决定》中对于产权的理解:国有产权是指国家对企业以各种形式投入形成的权益、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各种投资所形成的应享有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国家所有的其他权益。 二、国有产权交易原则 3号令是目前我国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的最高法规、根本法规,为纲领性法规。 1、三公原则:旨在最大程度地发现国有产权的真实价格,表现为信息的公开、交易的公平、结果的公正。 2、进场交易原则:企业国有产权转让应当在依法设立的产权交易机构中公开进行,不受地区、行业、出资或者隶属关系的限制。目前,具备中央企业国有产权转让资质的为: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北京产权交易所、天津产权交易所和重庆产权交易所四所交易所。2008年3月10日,京、津、沪、渝四产权交易所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正式签署合作协议,约定建设统一的交易制度体系。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非挂牌协议项目登记管理办法(试行)

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非挂牌协议项目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非挂牌协议项目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了进一步完善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业务管理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规避和防范市场风险,结合市场需求及当前实际操作情况,实现对非挂牌项目协议转让业务的分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上海市产权交易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非挂牌协议转让项目是指转让方与受让方在进场前已经达成交易并签订合法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交易合同》、股权转让协议等)的项目。 该类项目采用项目登记的方式办理业务。 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第五十四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必须通过产权市场公开转让的产权交易项目,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执行部门)上海本部负责本市协议项目登记管理工作。 北京总部负责中央企业和异地协议项目登记管理工作。 法律监管部对协议项目进行内部业务监督管理。 协议项目应当接受上海市产权交易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产管办)和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工作原则)协议转让项目审核登记应当遵循“能进则进,进则规范”的原则,积极引导项目各方通过挂牌方式公开转让产权,严格控制协议转让项目的适用范围。 确实符合协议转让条件的项目,在办理登记手续时应当简便、灵活、规范。 第五条(委托代理)进入联交所从事非挂牌协议转让登记业务的,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项目可以委托联交所的会员进行,也可由项目当事人一方自行决定登记操作方式;非国有产权协议转让项目可以委托联交所的会员进行,也可由项目当事人一方自行决定登记操作方式。 委托会员代理的,可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作为共同主体委托一家会 员代理,也可分别委托。 第六条(协议项目的类别)转让方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的项目(项目编号为G),分为四类(一)审批类协议项目(项目编号为G0)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央各部委、省级以上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复同意协议转让的项目;根据《关于中央企业国有产权协议转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资发产权[xx]11号文)的规定,由央企集团公司批准 同意协议转让的项目。 (二)划拨类协议项目(项目编号为G1)根据《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发产权[xx]239号)、《上海市企业国有产权无偿划转暂行办法》(沪国资委产[xx]362号)的规定,经相关有权机构(部门)批准同意无偿划转的项目。

中国文化产业基金

目录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简介 (1) 一、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概述 (1) 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范围 (2) 三、我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政策 (2) 四、我国各区域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介绍 (3) 五、我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及运作模式 (7) 六、我国文化产业专项投资基金分类分析 (8) 上海市创意(设计)产业投资基金联盟(CIIFA)简介 (10) 一、主要任务 (11) 二、联盟成员: (11) 三、申请投资流程 (11) 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简介 一、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概述 产业投资基金是一大类概念,国外通常称为风险投资基金(Venture Capital) 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一般是指向具有高增长潜力的未上市企业进行股权或准股权投资,并参与被投资企业的经营管理,以期所投资企业发育成熟后通过股权转让实现资本增值。 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向文化产业领域的产业投资基金。文化产业投资基金的设立是借鉴成熟资本市场“产业投资基金”运作模式,由发起人定向募集,委托专业机构管理基金资产,主要采取股权投资方式解决文化产业融资问题的一种探索和尝试。 文化创意产业是一种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产生的以创造力为核心的新兴产业,强调一种主体文化或文化因素依靠个人(团队)通过技术、创意和产业化的方式开发、营销知识产权的行业。文化创意产业主要包括广播影视、动漫、音像、传媒、视觉艺术、表演艺术、工艺与设计、雕塑、环境艺术、广告装潢、服装设计、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方面的创意群体。因此投向以上领域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都属于文化创意产业基金。目前市场上的大多数文化产业基金都属于该类基金。

二、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投资范围 文化产业基本上可以划分为三类: 一是生产与销售以相对独立的物态形式呈现的文化产品的行业(如生产与销售图书、报刊、影视、音像制品等行业); 二是以劳务形式出现的文化服务行业(如戏剧舞蹈的演出、体育、娱乐、策划、经纪业等); 三是向其他商品和行业提供文化附加值的行业(如装潢、装饰、形象设计、文化旅游等)。 目前,电影、艺术品、动漫、信息传媒和网游领域均涌现各专项的投资基金,其主要情况如下: 三、我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支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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