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路面总体设计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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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基、路面施工图总体设计原则

一、路基设计标准

1、编制依据

本原则依据部颁《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公路排水设计规范》等规范并参照《黄山至祁门高速公路初步设计专家咨询意见》和《新理念》编制而成,本原则与《咨询意见》有冲突时,以《规范》为准。

2、设计荷载:路基结构物的设计荷载为公路Ⅰ级。

3、路基设计洪水位频率:1/100

4、地震烈度:当地震动峰值小于或等于0.05g时,不进行抗震设计。但由于新

的抗震规范未颁布,对于路基重要结构物的抗震措施设防标准仍按原抗震规范地震烈度7度设防考虑。

5、路基标准横断面及特殊路基断面

(1)主线路基标准断面组成

①起点至黟县互通(K0+000~K34+800)设计速度100km/h:

a、整体式路基:整体式路基宽度26.0m,双向四车道,行车道2×2×3.75m,中间带3.5m(含左侧路缘带2×0.75m),右侧硬路肩2×3.0m(含2×0.5m路缘带),土路肩2×0.75m;

b、分离式路基宽13.0m,单向双车道,行车道2×3.75m,左侧硬路肩1.0m,右侧硬路肩3.0m(含0.5m路缘带),土路肩2×0.75m。

②黟县互通至终点设计速度80km/h:

a、整体式路基宽度24.5m,双向四车道,行车道2×2×3.75m,中间带3.0m (含左侧路缘带2×0. 5m),右侧硬路肩2×2.5m(含2×0.5m路缘带),土路肩2×0.75m;

b、分离式路基宽度12.25m,单向双车道,行车道2×3.75m,左侧硬路肩

0.75m,右侧硬路肩2.5m(含0.5m路缘带),土路肩2×0.75m。

(2)连接线路基标准断面组成

连接线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10m,行车道2×3.50m,两侧硬路肩2×0.75m、土路肩2×0.75m。

(3)路基设计标高

①整体式路基设计标高为行车方向左侧中央分隔带外边缘处的高程。

②分离式路基设计标高

a、当设计车速80Km/h,路基宽度为24.5m时,超高旋转轴位于行车道中心线右侧0.75m处。

b、当设计车速100Km/h,路基宽度为26.0m时,超高旋转轴位于行车道中心线右侧0.75m处。

(4)中央分隔带

中央分隔带采用两侧的波形护栏设路缘石与路面衔接。为抢修、急救和维修方便,中央分隔带按2Km左右间距控制设置开口,开口采用弹头型,开口长25m。

(5)公路用地范围

一般路段路堤坡脚或排水沟边缘外2.0m,路堑坡口或截水沟边缘外2.0m,桥梁上部构造水平投影边缘外2.0m之间的土地为公路用地范围。为了尽量少占耕地,水田路段路基外用地按上述范围减少至1.0m。(专家意见★)

二、路基设计总则

1、路基工程应具有足够的强度、稳定性和耐久性。

2、路基设计应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避免引发地质灾害,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

响。

3、路基设计应做好工程地质勘察工作,查明水文地质和工程地质条件,获取设

计所需要的岩土物理力学参数。

4、路基设计应从地基处理、路基填料选择、路基强度与稳定性、防护工程、排

水系统以及关键部位路基施工技术等方面进行综合设计。

5、路基设计宜避免高路堤与深路堑。当路基中心填方高度超过20m、中心挖方

深度超过30m时,宜结合路线方案与桥梁、隧道等构造物或分离式路基作方案比选。关于填方高度≧20m的采用路堤方案还是桥梁方案以及路中心挖方高度≧30m或挖方边坡高度≥1.6倍的路基宽度值的采用路堑方案还是隧道方案问题,应予以逐段评审确认。

6、受水浸淹路段的路基边缘标高,应不低于路基设计洪水频率的水位加壅水高、

波浪侵袭高,以及0.5m的安全高度。

7、水文及水文地质条件不良地段的路基设计最小填土高度不应小于路床处于中

湿状态的临界高度;当路基设计标高受限制时,应对潮湿、过湿状态的路基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土基回弹模量不应小于路面设计规范规定要求。

8、高速公路高填路堤、陡坡路堤、挖方高边坡、滑坡软土地基设计应采用动态

设计法。动态设计必须以完整的施工设计图为基础,适用于路基施工阶段,应提出对施工方案的特殊要求和监测要求,应掌握施工现场地质状况、施工情况和变形、应力监测的反馈信息,必要时对原设计作校核、修改和补充。

9、路基工程设计提倡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结构、新材料和新工艺。

10、路基设计除应符合路基设计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

三、一般路基设计原则

(一)、一般规定

1、路基设计之前,应做好全面调查研究,充分收集沿线地质、水文、地形、地

貌、气象、地震等设计资料。

2、路基设计应根据当地自然条件和工程地质条件和景观要求,选择适当的路基

横断面形式和边坡坡度。河谷地段不宜侵占河床,可视具体情况设置其他结构物和防护工程。

3、陡坡上的半填半挖路基,可根据地形、地质条件,采用护肩、砌石或挡土墙;

当坡高陡或稳定性差,不宜多挖时,可采用桥梁、悬出路台等构造物。

4、沿河路基应根据冲刷情况,设置必要的防护设施。沿河路基废方应妥善处理,

防护、排水及绿化工程应于设计图同步设计,以免造成河床堵塞、河流改道或冲毁沿线构造物、农田、房屋等不良后果。

5、路基填料选择、强度、压实度要求详见“规范”有关条文,并注意逐条核实,

路床范围不应采用填石路堤。

(二)、填方路基

1、路基填方路段:填土路堤边坡采用台阶式,每8m一阶,边坡从上至下第一台阶1:1.5、第二台阶及以下1:1.75~1:2.0。每层之间设置2.0m宽的护坡道,护坡道向外4.0%倾斜。对于景观有要求的填方和挖方路段,在工程量和用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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