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登记概念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商事登记概念

商事登记是指商主体或商主体的筹办人,为了设立,变更或者终止其主体资格,依照商事登记法规的内容和程序,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主管机关审查核准,并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薄的法律行为。

商事登记特征

第一,创设性。商事登记是一种创设.变更或终止商事主体资格的法律行为。第二,要式性。商事登记是要式法律行为。第三,公法性。商事登记是商法的公法性最为集中的体现。

商事登记意义

(1)确认商事主体的商事活动资格,保护商事主体的合法经营活动。

(2)公示,在于确认登记事项的效力,向社会公开经营性主体的信用.能力和责任。

(3)有利于国家的监督管理,维护良好的社会经济秩序。

商事登记原则

由于立法基点的差异,各国商事法对商事登记采取了不同的原则。目前,我国立法所采用的原则如下:

(1)强制登记原则。其含义有二:其一,商事主体的设立.变更和终止必须进行登记。非经登记者不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不得从事任何种类的商事活动,否则构成非法商事行为。其二,商事登记应就法律规定的商事主体的全部必要事项进行登记,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2)全面审查原则。

(3)登记公开原则。登记公开包括:第一,登记申请公开真实;第二,登记程序公开;第三,公告;第四,登记事项查阅公开。

1、商主体与企业的概念区分的具体表现:

一方面,商主体包含了企业和个人(公民),而企业并不包含作为自然人的个人;

另一方面,在狭义商事法律关系的语境下,商主体与企业是交叉概念关系。其交集是私益企业,而非交叉部分是公益企业。

在广义商事法律关系的语境下,商主体与企业是上下位概念关系,企业是商主体的主要成分,商主体的另一成分是个人。

在后一种情况下,在做出特别说明的前提下,理论处理上完全可以将企业简单等同于商主体,取消商主体概念,从而消除理论说明上的混乱。

2、商事登记概述:

概念:商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终止商事主体资格,依法向登记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主管机关批准,将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的法律行为。

特征:

1、目的特定

2、行为要式

3、宣誓特征

4、国家干预

作用:1、增加透明度2、降低交易风险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