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_警察形象塑造论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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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安报/2001年/04月/09日/第004版/

读书

读《警察形象塑造论》

胡小伟

也许是观念更新造成的视觉冲击,当前可称“形象”的世界:国家重视“外交形象”,商业争创“品牌形象”,活动策划“标识形象”,城市强调“整体形象”,个人讲究“仪容形象”。“形象”一词,遂由文艺理论的专门术语流播众口,广泛地使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空间。

关于当前的“形象”的重新定义及其内涵、外延,曹礼海同志专著《警察形象塑造论》以独到的视角已有详细分析说明,足以引起人们的重视和探讨的兴趣。大约五年以前,我曾受中央电视台一个栏目的邀请,去张家港为他们那里的公安局制作的节目出点主意。张家港是全国闻名的文明城市,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个细节:一个是巡警在街头流动执勤时,遇见随地抛弃废物的市民、游人所采取的纠正方式,是先敬礼说明规定,然后用随身携带的塑料袋将废弃物捡拾起来扔进最近的垃圾箱。而在其他地方通常见到的情景,是巡警开具罚款单,然后责令丢弃者自己捡拾弃物扔入垃圾箱。第二件事是张家港市内街道禁止流动吸烟,陪同我的严市长兼公安局长和我都颇有烟瘾,但每当他察觉我的手伸向衣袋,就立即提醒“这里是禁烟区。实在要抽,我们得找个可靠地方坐下来──还是忍一忍吧!”而通常的情况却是领导毫不在意这些“小事儿”,也通常不会受到处罚,何况“贵宾。”当时我很感慨,认为警察代表一方政府,面对千家万户,形形色色,长年累月,具体而细微地贯彻法律法规,处置突发而紧急的情况,就是一道流动的政府形象的风景线。以后又看到济南交警、漳州巡警110,也无不如是。参与中央文明办和中央电视台联合摄制的一部专题片时,我就力主增加文明城市中的文明警察形象。因为我认为,城市的整体文明形象不光是高楼大厦,绿树成荫,安宁祥和,还必须突出文明秩序和秩序的文明维护者。

有专家曾感慨地说:“警察就像立柱:一方面他支撑着和平年代的法治秩序,不可或缺甚至细弱残损;另一方面,平安无事时好多人又会嫌这根柱子拦了他的路,或者仅仅是挡住了他的视线,而口出怨言大发牢骚。”这本身就是一个形象的比喻。作为一个坚实的支柱,警察的功能在今后的社会里也不应当有丝毫的减弱,但正是作为构筑文明社会的坚实支柱,如何能够以更加友好热忱的形象,成为文明景观的一个亮点,仍然有很多值得努力的地方。如何做到老子所说的“大象无形,大音希声”,要求人民群众一旦有难,警察即能无所不在,呼啸而至;祥和安宁之际,警察又悄然隐去,遁于无形,当然是所有“形象工程”的至高境界。这涉及到现代警察制度的综合性系统工程,本书的条分缕析,已经颇有说服力地证明了塑造警察新形象,正是这个系统里非常重要的一个链环。

我不过一介文人,有一些警察朋友,偶尔从他们那里沾染一点豪侠英武之气。这里的零

星感受只是拜读本书以后的感言,愿借此表达我对警察工作的敬重,同时也寄寓对警察新形象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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