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转型期塑造警察形象的要素分析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社会转型期塑造警察形象的要素分析【摘要】人民警察的形象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代表着公安机关乃至整个政府工作机关的形象。因此,建立良好的警察形象意义重大。良好的警察形象是警察权威和合法性的主要来源,是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保证之一,是各级公安机关推行政策并产生效果的关键因素。

【关键词】警察形象;形象塑造;要素分析

一、形象及警察形象的内涵

在《辞海》中,形象就是表面的“形状容貌”,或者文学作品中根据实际生活,创造出来的具有一定思想内涵的画面。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形象就是人们通过视觉、听觉、触觉、味觉等各种感觉器官在大脑中形成的关于某种事物的整体印象,简言之是知觉,即各种感觉的再现。在现代社会中,形象通常是指一个社会组织及其行为通过传播在公众心目中所确立的综合印象,即公众对一个社会组织的全部看法和总体评价。

警察形象则是指人民警察给予人的直观的、具体的、形象化的总看法、印象或感受,即社会公众对警察的总体评价。它是民警价值观念、职业素质、道德修养、廉政意识、服务作风、办事效率、警容风纪的综合反映。警察形象体现了公安机关的精神风貌,是民警内在精神品质和外在行为方式的集中体现。公安机关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人民警察是公安机关联系和伸向社会公众的触角,扮演着党和政府的公共关系人员的角色。它关系到警察组

织的社会凝聚力与整合功能的强弱,是当前警察公共关系的目标和核心。

二、影响警察形象塑造的要素

(一)设计警察形象

警察机关在面临着愈发繁多的打击违法犯罪以及保障社会安全稳定的巨大责任的同时,通过设计出一个能基本反应警察机关和民警特征的公安外在的形象,可以说是一个获取广大社会公众的配合、理解和信任,打造良性的警民协作关系,打造公安民警良好的警察形象的至关重要的方式。通常公安民警没有真正的站在社会公共关系的立场来真正的意识到塑造警察形象的重要性,社会公关关系意识非常的淡薄,不但无法意识到公安机关在塑造社会公共关系中具有战略性的历史地位和作用,而且把公安民警的社会公关意识提升到世界观、价值观以及社会管理哲学的层面更是无从谈起。公安机关必须大力的整合公安民警的队伍,打造良好的社会公关资源,理性的设计和塑造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一旦发生危机能够快速的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及时纠正公安民警在社会公众中留下的不好的印象,从而让公众重新获得对人民警察的认知,这样来更好的塑造警察的公众形象。

(二)规范警务行动

目前在我国社会发展处于一个剧烈的转型时期,加上我国的警务规章制度逐渐和国际相接轨,公安机关的警务执法活动也逐渐对警察的外在形象日益发挥着影响和作用。首先作为公安机关的使命

和职责是从具有武装斗争的国家阶级斗争工具逐渐向服务社会生产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发生转变,就是说采取科学、民主、严格执法来调整我国人民的内部矛盾,确保社会主义稳定、维护人民基本利益。公安民警在严格执法、依法维护社会安全、服务社会稳定的大局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被提到社会风口浪尖上的位置,基层的派出所工作中心也发生转变。其次是是警务活动性质的变化,以前公安机关的工作往往带有国家强制性,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职能完全是是一种自觉的体现,没有法律法规的支撑。在新的发展阶段,国家重点突出了公安机关执法的行政职能的法律特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的程序规定》、《110接处警规范》、《行政许可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继的制订和实施,为公安民警的行政执法行提供了法律法规的约束和规范。再次,由于公安机关的行政执法活动大多数是调节我国人民群众的一些内部矛盾,公安机关严格依法行使行政执法职能,不仅直接关系到我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维护,而且是解决人民群众一些内部矛盾的行之有效的方式。最后是警务执法行为评价标准发生了变化。传统的对公安机关工作的成绩以及办案民警业绩的考核标准是根据以往的发案率及破案率,如今已经慢慢向多元化、全方位的评价标准发生转变。

(三)拓展警务职能

随着我国与国际的接轨以及国内改革的不断深入,公安民警所担当的社会角色也向多元化拓展,主要职能为:维护社会的公共秩

序;严格依法执法;为社会主义建设提供服务。加上公安民警这个群体面临的社会公共关系呈现复杂化的趋势,不利于公安机关塑造良好的形象。目前在公安民警进行行政执法行为中,处置不够公平、办事不文明,效率低下甚至知法犯法等办案情况普遍存在。把服务社会群众工作当作是职能之外的事对待,部分的公安民警服务意识有待提高。以及不少的民警工作中协调群众的能力不足,不能够很好的调节、协调各种复杂的社会公共关系及不同的社会利益。

(四)严肃警风警纪

目前我国公安民警的警风警纪总体情况还是非常不错的,大多数的公安民警能够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当作开展学习与警务活动的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公安部出台的“三项教育”和“五条禁令”、大力的开展三十余条便民利民的措施。在目前警务工作量繁多、执法行为困难、社会支持力不足、活动经费匮乏、侦破案件和打击犯罪活动难度增大、严重低于社会群众期望值的情形之下,公安民警仍然保持积极的工作姿态、高昂的工作热情和斗志,坚决弘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学习、特别能战斗”的优良的警风,为保卫国家安全稳定和保障社会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巨大的作用,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一致认可,塑造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光辉形象。然而,我们也应要清醒的认识到,在部分公安民警中依然发生着背离公安职能的现象,权力寻租的空间依然很大。极少数公安民警对待群众的时工作态度冷漠,蛮横,没有热情,道德修养低下、工作作风懒散,严重伤害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感

情,玷污了人民警察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良好的警察形象是警察权威和合法性的主要来源,是社会治安秩序稳定的保证之一,是各级公安机关推行政策并产生效果的关键因素。人民警察的形象代表着党和国家的形象,代表着公安机关乃至整个政府工作机关的形象。因此,建立良好的警察形象意义重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