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报告-贵州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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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大鹰田废渣倾倒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报告
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0—六年十二月
项目名称: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大鹰田废渣倾倒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报告委托单位:贵州省环境保护厅项目承担单位: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技术协作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项目负责人:高庚申(高级工程师)
项目编制人员:
1.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毛金群工程师迟峰工程师滕明德高级工程师
2.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董林艳工程师李萌工程师
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
电话: (0851) 85506890
传真: (0851) 85500958
邮编: 550081
地址: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黔灵山路217号
1刖言
1.1案件由来
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对息烽县小寨坝镇片区进行常规检查时,发现小寨坝镇大鹰田附近存在废渣非法倾倒情况。经初步调查,该渣场位于息烽县小寨坝镇高家坝村大鹰田地块内,于2012年底开始堆渣,2015年底停止堆渣,堆场长360m,宽100m,堆填厚度最大50m,占地约100亩,目前堆存量约8万m3。
废渣来自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开磷化肥”)生产厂区污水处
理站产生的污泥渣。开磷化肥委托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承担废石膏渣的清运工
作,按要求应将污泥渣运送至开磷化肥配套的交椅山磷石膏渣场集中处置,但从2012年底开始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便将污泥渣运往大鹰田地块内非法倾倒。
2016年11月,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委托贵州省环境科学研究设计院承担该非法倾倒行为的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项目组于2016年11月17日对息烽县小寨坝镇的大鹰田渣场开展现场调研、资料收集、相关部门走访,估算开磷化肥非法倾倒行为造成的环境损害,并编制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报告,为本次环境事件的损害赔偿提供基础依据。
1.2工作原则
1.2.1规范性原则
由专业人员运用国家规定的、公认的技术方法进行现场访谈、调查,保证调查过程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在调查过程中,资料的搜集及相关数据分析均按照有关技术规范开展。
1.2.2中立性原则
调查活动不受任何部门和个人因素的干扰。参与损害鉴定评估的技术人员保持中立,不受鉴定评估委托方以及其他方面的干扰。
1.2.3全面性原则
调查过程严谨周密、不以偏概全,确保调查数据和结论能够客观反映环境污
染情况。
1.3评估依据
1.3.1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14]第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4] 第31号,2013年6月修订)。
1.3.2部门规章
《关于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的若干意见》(环发[2011]60号);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
1.3.3相关技术文件
(1)监测相关技术导则
《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4);
《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HJ/T 20-1998;
《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 298-2007。
(2)环境标准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93);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危险废物鉴别标准浸出毒性鉴别》(GB 5085.3-2007);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3)损害评估技术导则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推荐方法(第II版)》(环保部,2014);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总纲》(环保部,2016);
《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损害调查》(环保部,2016)。
(4)其他
《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财行[2015]497号);
《工程建设监理收费标准》(发改价格【2007】670号);
《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贵州省省级党政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的通知》(黔财行〔2015〕145 号);
《息烽河小寨坝大鹰田堆场项目水文地质调查报告》(贵州地矿基础工程有限公司,2016年10月);
《贵阳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对息烽县小寨坝镇大鹰田地块加强环境应急管理的督办通知》(筑环通〔2016〕12号);
《大鹰田渣场综合治理方案》(报批)。
1.4评估范围
1.4.1时空范围
大鹰田渣场于2012年底开始违法堆渣,2015年底停止堆渣。堆场长360m, 宽100m,堆填厚度最大50m,堆渣面积约100亩,目前堆存量约8万m3。该渣场附近地下水及西侧息烽河水质可能受到堆渣影响,需纳入评估范围。
1.4.2损害鉴定费用估算类别
开磷化肥大鹰田废渣倾倒环境污染损害评估费用估算类别具体包括:
(1)前期应急处置费用,包括:现场调研费用、废渣属性鉴定费用、地表水监测费用、地下水监测费用、水文地质调查费用。
(2) 期间生态损失费用。
多方案渣场恢复生态修复费用和后期监测监控费。
环境损害鉴定评估费用。
1.5评估方法与技术路线
本次废渣倾倒主要采取现场访谈、专家咨询和方案对比的方法,结合相关单位所做现场采样检
测、水文地质调查的结果,开展环境污染损害评估,具体的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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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调查评估技术路线图 2事件基本情况
2016年4月22 日,贵阳市生态文明建设委员会对息烽县小寨坝镇片区进行 常规检查时,发现小寨坝镇大鹰田附近 约1.6公里处)存在废渣非法倾倒情况。
经贵阳市环境监察支队初步调查, 田地块内,东经106° 42' 01〃 一 106° 12〃,处山凹内,坡度20-30度,西侧约
170m 为息烽河,周边为树林和灌木林, 无居民和农田耕地。
据调查,该处非法倾倒的废渣来自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开磷
化肥”)生产厂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渣。在 2012年6月开磷公司生产工艺 技改后,污水处理站开始产生污泥渣,开磷化肥委托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承担 废石膏渣的清运工作,按要求应运送至开磷化肥配套的交椅山磷石膏渣场集中处 置。由于各种原因,息烽诚诚劳务有限公司从 2012年底开始将污泥渣运往大鹰 田地块内非法倾倒。
根据贵州楚天环保有限公司所做的 《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大鹰田渣场环境 综合整治项目治理方案》,大鹰田地块废渣堆场长 360m ,宽100 m ,堆填厚度最 大处50m ,初步估算该地块非法倾倒废渣量约 8万m 3
。现场考察发现,息烽诚 诚劳务有限公司利用沟底原有的一座简易土坝作挡坝,堆存的废渣尾部已靠拢土 坝。废渣表层大部分结块变为淡黄绿色,坝内无积水。判
术路线见图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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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 I (贵阳开磷化肥有限公司生产厂区西北侧 该渣场位于息烽县小寨坝镇高家坝村大鹰
42’ 10〃,北纬 27° 11’ 08〃 一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