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架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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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架构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神华集团公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信息化架构的管理工作,确保信息化建设符合集团公司战略和业务、技术发展趋势和要求,实现一体化建设、集中管控和可持续发展,保障集团公司信息化目标落地,依据《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管理规定(试行)》(神华信[2011]752 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坚持统一架构、统一管控,按信息化项目类型分级落实,实现企业总体架构设计目标落地。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分子公司),参股子公司参照执行。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项目,是指集团公司及分子公司单独建设的信息化项目及包含在其他工程(如基建/ 技改工程、安技措工程、科技项目等)中的信息化建设内容。

信息化项目分为集团公司统一建设类信息化项目(以下称A 类项目)、集团公司管理标准分子公司自主建设类信息化项目(以下称B 类项目)、分子公司其他自主建设类信息化项目(以下称C 类项目)。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企业架构,由企业总体架构和各系统架构组成。(企业架构组成关系参见附件1.《神华集团公司企业架构组成关系说明》)

第六条企业总体架构由企业级总体业务架构、总体应用架构、总体数据架构和总体技术架构四部分组成,其中企业级总体应用架构、总体数据架构和总体技术架构组成了信息化总体架构。信息化总体架构承接总体业务架构,是总体业务架构的信息化支撑。

总体业务架构定义了符合集团公司战略发展和创新要求的业务

战略、业务能力、组织架构和业务流程等,为总体应用架构和总体数据架构提供关键输入;

总体应用架构描述了业务应用划分、应用组件构成、业务应用与业务能力、业务流程之间的关系,业务应用间及业务应用内部各部分间的集成关系以及业务应用部署模式;

总体数据架构是从跨组织、业务的视角进行数据组织和管理,包括对整个数据生命周期中数据的分布、流转、处理、存储、转换、整合制定的策略、模型、流程,描述了数据资产的逻辑和物理结构,以及数据管理资源等。

总体技术架构是支持应用架构、数据架构的技术平台架构。它描述了支撑实现业务、应用和数据部署所需的软硬件逻辑能力,定义各基础设施组件之间的关系,为应用和数据提供一个可实现的基础平台;定义支撑业务运作的技术标准体系;根据集团公司的需要定义安全能力和功能,在业务安全需求和信息安全需求之间建立联系。

信息化总体架构是集团公司总体信息化规划、各业务板块信息化规划和各专项信息规划的核心内容。信息化总体架构的内容参见《神华集团信息化总体架构标准》 (SH X 100001-2014)。

第七条系统架构是指按照软件工程方法描述信息系统的概念、逻辑和物理设计,定义信息系统的开发、生产和运维环境,是企业总体架构在业务、应用、数据和技术四个架构领域针对具体信息系统或项目的方案视图和设计细化。系统架构要依赖并遵从企业总体架构四大领域的设计要求,保证集团公司企业架构的全局一致。

第八条本办法所称信息化架构,由信息化总体架构和各系统架构组成。(信息化架构组成关系参见附件1.《神华集团公司企业架构组成关系说明》)

第九条信息化架构管理由信息化总体架构设计、信息化总体架

构遵从和系统架构管控组成,是集团公司信息化工作的核心管理能力。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十条信息化架构管理组织体系包括架构管理的决策层、归口管理部门、参与部门、遵从部门和分子公司。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信息化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信息化总体架构管理最高决策层,负责审批集团公司信息化总体架构。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是集团信息化总体架构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

(一)组织构建信息化架构管理体系;

(二)组织编制、审核和发布信息化总体架构;

(三)监督、检查信息化总体架构的执行;

(四)审核A 类信息化项目架构设计方案。

第十三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是信息化总体架构的参与部门,参与总体应用架构、总体数据架构设计。

第十四条分子公司是信息化总体架构的遵从单位,负责审核本公司B 类和C类项目遵从信息化总体架构情况,提交架构更新需求并配合评审。(架构更新需求详见附件2.《神华集团公司信息化架构更新申请表》)第十五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组是信息化总体架构的遵从单位,负责基于信息化总体架构完成系统设计,提交架构更新需求,配合系统设计的架构遵从评审,归集和更新系统设计并提交设计成果。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子公司依据业务发展要求和集团公司信息化规划,参与编制架构设计。

第三章信息化架构资产

第十七条信息化架构资产由信息化架构设计类资产和信息化架构管控类资产组成。信息化架构设计资产包括应用、数据和技术架构设计资产,每类架构设计资产又包括架构现状、架构设计蓝图、架构演进路线和架构支撑

性成果。架构管控成果包括架构管理办法和架构规范。

第十八条信息化架构现状、设计蓝图、演进路线和其它支撑性资产由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统一管理和组织维护。

第十九条信息化架构管控资产由集团公司信息管理部统一维护和管理。

第二十条信息化架构支撑性类资产是集团公司信息化建设中积累和发布的信息化成果,包括业务模型、标准规范、开发框架、参考架构等。

第二^一条架构规范包括设计规范和技术规范,在总体架构和系统架构的设计、技术路线及产品选型的全过程中严格遵从。架构规范以信息技术实现为目的,推动系统架构的设计过程及核心信息技术组件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章信息化架构设计

第二十二条信息化总体架构设计以业务战略和信息化战略为依托,以总体业务架构实现为目标,通过开展总体应用架构、总体数据架构和总体技术架构设计,全面构建集团公司信息化总体架构的设计行为。

第二十三条信息化总体架构设计包括总体应用架构设计、总体数据架构设计和总体技术架构设计。

第二十四条总体应用架构设计流程如下:

(一)识别应用功能。依据业务需求,抽取关键用例,通过系统分析,建立应用与业务能力之间的映射关系,并将分析识别的应用功能,按应用特性进行分组。

(二)定义应用划分。综合考虑业务流程的连续性,业务数据的完整性和流动性,对应用功能进行逻辑组合与划分。

(三)确定应用系统边界。根据应用划分,确定应用系统与外部系统间的集成需求与关系;明确集成的层面(包括界面集成、流程集成、应用集成、数据集成)与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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