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经验及其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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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经验及其启示
前言
作为亚洲四小龙之一的台湾,其经济发展曾经非常辉
煌,然而到了20 世纪90 年代末,台湾碰到了产业二次转型的问题,并倡导运用科技提升产业技术含量。为此,台湾地区非常注重科技成果转让转化,对大学等科研机构给予了大量的资金和政策支持,鼓励这些机构对其科研成果进行商品化。台湾科技成果转让转化取得了长足的发展,科技引领产业发展的趋势和功效也越来越大。中国科学院大学“研究所科技成果转化中的投资与监管模式研究”课题组就科技成果转让转化对台湾4 家各具特色的科研机构和研究型大学进行
走访交流:(1)台湾大学,综合公立学术研究型大学,拥有
公司化运营的育成企业――台湾大学创新育成中心;2)台湾工业技术研究院,主要从事工业应用研究,以科技成果转让转化立院,在科技成果转让转化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并在国际上具有一定的影响力;(3)逢甲大学,运营企业自
我诊断平台,通过EMBA、EDP高端培训等与育成紧密结合,充分整合校友资源,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与学校的互惠发展;
4)大叶大学,产学研合作与地方经济发展紧密结合,以
企业伙伴型大学”的大学宗旨,紧密结合企业和社区需求
展开研发活动并实现商品化。
1 台湾大学创新育成中心
1.1台湾大学创新育成中心概况台湾大学成立于1928 年,是
一综合研究型大学,规模、
领域完整。截至目前为止,已发展成为具有14个学院,54
个学系,109 个研究所,另设有人口与性别、凝态科学、生物技术、生物多样性等四个校级研究中心,连同进修推广部,学生人数已超过33000 人。
台湾大学师资及学生素质优异,校务发展在秉持核心价
值“敦品励学、爱国爱人”的理念下,以教育卓越、学术卓越及社会关怀三大主轴,营造优质学习环境以培育社会菁英。大学制订“教育卓越、多元学习” 、“延揽教学、研究优质人才”、“强化基础建设与软硬体环境” 、“卓越与前瞻研究”、“学术国际化”及“行政精进”等六项举措,作为校务发展的关键策略,以提升教学、研究、学生事务、国际化、基础建设及软硬件环境。提供师生一流学习与创新的优质环境,培养社会领导菁英与知识创新研究人才、提升台湾学术水准,并协助台湾地区经济发展,解决人类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达到“华人顶尖、世界一流”大学的愿景。肩负高深学术研究及教学的重任,并在强调基本理论的纯学术性研究与提倡学术思想之自由学风之下,自始即朝着人文学、社会科学、生物科学及物理科学四大领域的目标发展,且配合经济及社会发展需要,将赋有致用性的科系发展为专业学院,并兴建现代化图书馆,使学校的结构更臻完善。整体来看,台湾大学偏重学术研究性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对没有被强化。
1.2台湾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状况学术创新研究是台湾大学
办学的宗旨与发展重点之一,
为加强研究的全面规划,推动群体研究,并整合研究资源,台湾大学于1996年4月1日成立研究发展委员会,并于2008
年8月1日更名为研究发展处(简称研发处)。研发处为推动全校学术研究发展,建构一个优质的研究及校园环境,首要任务在整合校内资源,积极培养优秀的基础研究人力,强化研究建设与软硬件设备,鼓励各领域的全面提升发展与重点突破,以吸引岛内外顶尖人才,确保台湾大学在学术研究领先的地位。
知识、科技创新是带动地区经济增长的原动力,而大学
是产生原创性新知识、新技术的重镇与创新的基石。因此,推动“加
值产学研合作连结创新”已成为台湾地区科技与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政策。台湾大学拥有工程、理学、电机资讯、医学、公卫、生命科学、生资农学等重要科技领域的庞大研究能量,为配合台湾政府的政策,将台湾大学先导性与实用性的研究落实在产业的应用上,以增进地区经济的发展,台湾大学研发处设立“产学合作中心” ,由产学合作组、
技术移转组、创新育成中心统筹规划全校产学合作业务,积
极推动三大方向的产学策略。(1)校内智慧财产权(知识产
权)服务深耕,把产业布局带入校内研发规划;2)引入专
业智权营销团队,采用企业分群策略性技转推广模式;设计制度提升产学合作与校内新创事业诱因。
然而,由于台湾大学偏重学术研究,学术成果主要为学
术论文、报告、论著等,其科技成果如何成为商品、且市场
接受度如何一直是制约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障碍。台湾大
学育成中心毕业率70%,5 年后的成活率大概是50%。已经
从育成中心出去的企业(包括毕业和中途退出)共70 家,现在孵企业33家,每年新入驻4〜5家,毕业2〜3家;平
均入驻时间为3〜5年。
1.3台湾大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特色与经验第一,成立负责
科技成果转让转化的部门与机构。台湾
大学产学研合作主要由其研究发展处下设的研究计划服务组和产学研合作中心负责。前者主要负责:(1)办理产学合
作计划的公告、申请、签约、请款、延期变更及函送报告等相关行政业务;(2)办理产学合作计划项目专兼任助理、博士后人员聘用及证明核发作业;(3)建置及维护学校产学合
作计划、聘用人力资料库及出勤管理系统;(4)其他产学合
作相关配合行政事项。后者主要任务是:致力知识运用,造福社会人群。服务的范畴主要有:专利申请事宜、技术转让
与授权事宜、产学合作厂商遴选及合约研议事宜、建教合作计划智慧财产权归属与权益收入分配事宜、研发成果资料建置与管理,主要包括四大业务:技术转让、专利申请、研发合作、产业服务和创新育成。
第二,对发明人激励力度较大。《台湾大学技术移转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技术转移类建教合作收入于扣除回
馈资助机关之部分后,依下列比例分配(1)专利授权项目,其分配比例如下:校方20%、发明人70%、发明人所属单位院系所)10%;(2)非专利授权案件,其分配比?如下:校方40% 、发明人50%,发明人所属单位10%。第十三条规定
了权益收入的管理方式,发明人分配的收益,需选择下列处理方式:(1)纳入个人收入;(2)纳入发明人专属之“权利
金收入”经费代号帐护;(3)依发明人指定比例分别纳入个
人收入及专属之“权利金收入”经费代号帐护。台湾大学技术移转奖励金运用与分配准则》第三条规定杰出技术移转
贡献奖励金发给对象及分配比率如下:发明人50%,校方25%(其用途应限于研发成果管理维护及推广,并比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