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复习口诀(3)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同法复习口诀(3)

合同保全问题

合同相对性原则,一般不涉第三人。

怠于行使可代位,两种债权均届满。

不属人身需保全,次债务任住(所)地(法院)管(辖)。

以(自)己名义代位诉,法院追加债务人(第三人)。

援用(对债务人)抗辩债权人,诉讼费用(实现债权中)优先付。

代位(权)成立两债消(灭)。

债权人已诉债务(人),代位(之诉)成立应受理,判决生效前中止,代位不成(立)另行(起)诉。

债权余额另行(起)诉,符合(起诉)条件应受理,代位(判决)生效前中止。

(明显)低价受让人知情,危害债权可撤销。

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可以追加受益人(第三人)。

一经撤销(自)始无效。

撤销权为形成权,(知道/)应知撤销(事由)为1年,最长行为后5年。

合同权利义务转让(债的移转)问题

债权让与须有效(合法债权),三类债权不得让(与):

人身/特定/不作为;特别约定不违公(序良俗);法律规定(不得转让)最高额(抵押)。

达成(让与)协议即生效,不需债务人同意。

通知约束债务人,一经通知不撤销。

权利转让受让人,让与人瑕疵担保。

抗辩抵销权对抗,表见让与履(行)有效。

债务承担无因性,免责(式债务)承担经(债权人)同意;

并存(式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只需通知债权人,援用抗辩来对抗。

(债)概括承受(权利义务)一并转,合并法定不须同(意),协议经对方同意,提出抗辩列第三(人)。

合同解除问题

违约多样解除(合同很)重,不可抗力双方解(除权)。

合同目的不实现,(解除)通知(解除人)证明可免责。

预期违约对方解(除),解除合同加赔偿。

迟延履行合理(期间)未(履行),对方催告后解除。

(一方迟延)不达(合同)目的不催告,根本违约直接解(除)。

根本违约后果重,不达(合同)目的应预见,非违约方可解除。

特别规定要记牢,任意解除特定方:

赠与不定(期)租(赁)双方,承揽(合同)定作(人)货运(合同)托(运人),标的公开技(术)开(发)双(方),委托(合同)双方无期(间)保(最高额保证人),保险(合同)投保无(合伙)期(限)合(伙人)。

另一方特别解除权:预期违约不安抗(抗辩人),分期未付1/5卖方,违反用途贷款人,擅自转租出租人,租物危险承租人,擅自转包定作拒绝重印版权人,合伙除名实解除,严重违反合伙人。

明令不得解除有:用人单位保险人,货运海上(保险责任开)始双方,海上、航次(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

解除权为形成权,除斥期间可约定,

对方催告合理期(限),一般就是3个月,未经催告1年期。

除斥期间不行使,解除权利便消灭。

解除到达即生效,不需对方来同意,对方异议确认(之)诉。

尚未履行终止履(行),溯及不用一刀切。

选择溯及(返还恢)复原状,无溯及时清(偿)已履(行)。

解除还可赔(偿)损害,违约(金)定金不独立,主物解除及从物。

债的消灭问题

债消灭时从权(消)灭:担保物权违约金,后合同义务仍存。

清偿履行意义同,代为清偿非代理,第三人须为他(人)意(思)。

代为人非当事人,债务(人)自负违约责。

代为受领为他(人)意(思),非当事人无权追(究违约)。

抵消双方互负债,主动债权(超)过生效,

不得主张抵销权,第三人债(权)不抵销。

种类相同品质同,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

抵销权为形成权,一经行使通知(即)可,

不得附条件期限,否则视(为)抵销无效。

抵销成立债消灭。

合意抵销达(成)一致,互负债务(合同)自由权。

提存债权人原因:债权人下落不明,无正当理由拒绝,死亡丧失(民事行为)未确定(继承人/监护人)。

提存标的(物)债消灭,提存部门妥善保(管义务),5年不领归国家。

民船单方抛债权,,无因行为不得撤,意思应向债务人。

混同同归一人事(实行为),涉第三人债不消(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