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综合练习三重点讲义资料
合同法复习重点
合同法复习重点第一章合同法概述【考察常识点】1.合同的概念和司法特点。
2.合同法的概念和性质。
3.合同法的基来源差不多则。
4.合同的分类。
【考察要求】一、明白得1.合同法的立法状况。
二、明白得1.在明白得合同法基来源差不多则的差不多上,应用这些原则分析和处理具体的合同关系。
三、熟悉1.熟悉合同的本质和地位四、操纵1.合同的概念和司法特点。
2.合同的分类。
3.够清晰地区分各类不合司法性质的合同,并依照各类合同性质确信其不合的权力义务关系。
4.操纵我国合同法的特点。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考察常识点】1.合同订立的概述。
2.合同当事人的缔约才能。
3.要约。
4.承诺。
5.专门的缔约情势。
6.合同的内容。
7.缔约过掉义务。
【考察要求】一、操纵1.操纵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合同成立的要件。
2.操纵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差别。
3.操纵合同当事人缔约才能的内容。
4.要约和承诺的全然概念及其司法规定。
5.操纵合同的专门缔约情势的重要内容。
6.操纵格局合同的概念及其司法特点和司法调剂。
7.操纵合同的内容。
8.缔约过掉的概念。
9.缔约过掉义务的司法特点、类型及其损害补偿范畴。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考察常识点】1.合同效力概述。
2.合同的生效要件。
3.附前提与附刻日的合同。
4.合同的无效和撤销。
5.合同效力不决及其补正与表见代理。
6.合同无效和撤销后的司法后果。
【考察要求】一、熟悉1.熟悉并明白得附前提与附刻日合同的要件、特点、种类及束缚力。
2.熟悉合同效力补正与追认的重要内容。
二、明白得1.明白得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和祛除的内容。
2.明白得表见代理产生的情形。
三、操纵1.操纵合同的一样司法束缚力和权力义务的束缚力的重要内容。
2.差别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两个不合概念。
3.操纵附前提与附刻日合同的概念。
4.操纵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概念和缘故。
5.操纵效力不决合同的概念。
6.操纵表见代理的概念特点及特点。
7.操纵合同无效和撤销后的司法后果。
第四章合同的实施【考察常识点】1.合同实施概述。
《合同法》的复习资料(最新)
《合同法》的复习资料1、要约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成为受要约人、相对人和承诺人。
2、要约邀请又称为引诱邀约,是指希望他人想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3、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条件以缔结合同的意思表示。
4、缔约过失责任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时应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5、免责条款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的责任的条款。
6、格式条款指由一方当事人为了反复适用而预先制订的、并由不确定的第三人所接受的,在订立合同时不能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其主要针对某些行业频繁、重复进行的交易,为简化同样的合同的订立程序而形成的。
7、附条件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的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的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8、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把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根据的合同。
9、无权处分合同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并与相对人订立转让财产的合同。
10、双务合同、抗辩权双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抗辩权是指合同债务人提出一定的合法理由,对债权人的权利主张予以拒绝的权利。
11、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且没有先后履行顺序,一方当事人在他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的权利。
12、不安抗辩权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能力的情形时,有中止履行自己债务的权利。
13、合同义务移转又称债务承担,是指基于债权人、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的协议将债务移转给第三人承担。
14、清偿清偿又称为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实现债权目的的行为。
我国《合同法》中没有使用清偿的概念,而是规定为“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15、抵销当事人双方相互负有给付义务,将两项债务相互充抵,使其相互在对等额内消灭。
合同法重点知识
合同法重点知识
1. 合同的基本要素,合同的基本要素包括合同当事人、合同标的、合同内容和合同形式。
在撰写合同范本时,需要明确当事人的
身份和权利义务,清晰描述合同标的和内容,以及符合法律规定的
合同形式。
2. 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合同的成立和效力受到法律的约束,必
须符合法定条件才能产生法律效力。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详细规定
合同的成立程序和条件,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 合同的履行和变更,合同一旦成立,当事人就应当按照约定
履行合同义务。
同时,当事人也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进行变更。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明确约定当事人的履行义务和权利,以及变更
合同的程序和条件。
4. 合同的违约和解除,当事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者履行
义务不符合约定标准时构成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
责任。
在合同范本中,需要规定违约责任和解除合同的条件,保障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合同法的重点知识,在合同范本撰写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这些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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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讲义 最强整理版.doc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其特征为:①是一种合意;②是发生法律上效果的双方民事行为;③是发生民法上效果的民事行为。
2合同的要素:①合同的成立必须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②各方当事人须互相作出意思表示;③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也就是说当事人达成了一致的协议。
3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已经确定了一定的名称及规则的合同。
无名合同: 又称非典型合同,是指法律上尚未确定一定的名称与规则的合同。
法律适用:在适用法律时,有名合同直接适用合同法的规定,无名合同则适用合同法总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合同法分则或其他法律最相类似的规定。
4双务合同:是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
单务合同:是合同当事人仅有一方负担给付义务的合同。
在法律上区分单、双务合同的意义:①在是否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方面不同;②在风险的负担上是不同的:③因一方的过错所致合同不履行的后果不同。
5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一方给付对方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其区分的意义:①确定某些合同的性质;②义务的内容不同;③主体要求不同。
6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其区别: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时起合同即告成立,实践合同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7为订约人自己订立的合同:是指订约当事人订立合同是为自己设定权利,使自己直接取得和享有某种利益。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是指在特殊情况下,订约当事人并非为了自己设定权利而是为第三人的利益订立合同,合同将对第三人发生效力。
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的特征:①第三人不是订约当事人,他不必在合同上签字,也不需要通过其代理人参与缔约;②此种合同只能给第三者设定权利,而不能为其设定义务;③此种合同的订立,事先无需通知或征得第三人的同意。
合同法重要知识点复习资料重点
合同法重要知识点1、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政府的经济管理活动、企业、单位内部的管理关系不适用《合同法讥2、合同法的调整范围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的调整。
3、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有三种形式: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对于不即时清结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
4、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
5、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6、合同的标的的种类包括物和行为。
具体包括有形财产(货币、有价证券)、无形财产(著作权、专利权)、劳务(运输、保管等)、工作成果(建设工程、研究成果等)四种。
7、解决争议的方式包括:当事人协商和解;第三人调解;仲裁;诉讼.8、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9、要约的条件:(1)内容具体确定:如果缺少某一主要条款如数量、价款,由属于要约邀请);(2)表明经受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要约邀请没有法律约束力。
10、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1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都属于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应视其内容确定。
12、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采取数据电文形式的,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13、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1、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两种不得撤销要约的情形“D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要约失效的情形包括: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合同法综合练习三重点讲义资料
综合练习三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下列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是( )A、诚实信用原则B、协作原则C、经济合理原则D、情势变更原则合同法基本原则:1、合同自由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3、合法原则4、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履行的原则:(一)适当履行原则。
(二)协作履行原则(三)经济合理原则。
(四)情事变更原则。
2、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先后履行顺序已有约定,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在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未履行之前或履行有暇疵时,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合同法称此为( )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先诉抗辩权3、相对性是合同的主要特征,下列不属于合同相对性范围的是( )A、合同主体的相对性B、订约方式的相对性C、合同内容的相对性D、合同规则的相对性4、甲和乙订立合同,合同规定,甲应在乙交付货物后10天内付款。
乙交付的货物未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被拒收,乙于10日期满要求甲支付货款,甲可行使( )A、不安抗辩权B、先履行抗辩权C、同时履行抗辩权D、先诉抗辩权5、合同中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时,当第三人未能履行或履行有暇疵时,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是( )A、合同债务人B、第三人C、合同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D、合同债务人和第三人连带承担6、甲享有对乙的到期债权100万元,同时,甲欠丙80万元,该债务已到期。
此时,甲没有其他财产偿还给丙,但为逃避该笔债务,甲一直不积极催讨对乙的到期债权。
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乙B、丙的诉讼请求为100万元C、丙既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乙,也可以以甲的名义起诉乙D、丙可以以乙为被申请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司法考试合同法讲义完整
司法考试合同法讲义完整合同是现代市场经济中一种重要的法律工具,是保障各方权益、规范交易行为的基石。
司法考试中的合同法是一个重要的考点,理解和掌握合同法的相关知识对于考生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一份完整的司法考试合同法讲义。
一、合同的定义及要素1. 合同的定义合同是自愿、平等、公平的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或者依据其意思表示达成的,设立、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2. 合同的要素(1)意思表示:当事人通过口头、书面或者其他方式表示的真实意思表示。
(2)协议:各方当事人之间达成的一致意见。
(3)法律法规规定或法律行为规则:合同的内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法律行为规则的规定。
(4)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合同应当具有明确的效力范围和法律后果。
二、合同的种类及基本原则1. 合同的种类(1)根据当事人关系:一般合同、特殊合同。
(2)根据权利义务性质:让渡合同、保证合同、借款合同等。
(3)根据合同成立方式:书面合同、口头合同、电子合同等。
2. 合同的基本原则(1)自愿原则:当事人的意思自主决定是否订立合同,自愿约定合同内容。
(2)平等原则: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应平等对待,不得违背诚信原则。
(3)公平原则:合同的内容和效果应公平合理。
(4)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应履行诚实信用义务,不得以欺诈、恶意等手段损害他人利益。
(5)有偿原则:合同一般以有偿交换为前提,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无偿合同。
三、合同的成立与效力1. 合同的成立要件(1)合法的合同目的和内容。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要真实、明确。
(3)形式要求: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需要采取书面形式的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2. 合同的成立方式(1)口头合同:当事人通过口头表达达成合意,不受书面形式限制。
(2)书面合同:当事人通过书面形式达成合意,一般具有更高的证据力。
(3)电子合同:当事人通过电子方式达成合意,满足电子合同的法律规定。
3. 合同的效力(1)生效:当事人合同成立后,具备法律效力,当事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合同法复习资料整合
合同法一.名词解释2’*5=10’1.合同合同时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又称邀约引诱,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目的不是订立合同。
3.检索抗辩权检索抗辩权又称先诉抗辩权。
指在一般保证的情况下,保证人在债权人未就主债务人的财产依法强制执行而无效果时,对于债权人可拒绝清偿的权利。
4.废罢诉权废罢诉权又称撤销诉权。
指债权人对于债权人所为的危害债权的行为,可请求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必须以诉讼方式行使。
5.情势变更原则情势变更原则是合同依法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不可以预见的情势变更事实,致使合同的基础丧失或动摇,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则显失公平,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原则。
二.简答题4’*4=16’1.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①债务人享有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身份之债、人身伤亡之债、劳动报酬之债这些权利不得由债权人代位行使。
②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③债务人已陷于迟延④对债权人造成损害2.简述履行地点的推定规则履行地点无法通过合同约定、补充协议、交易习惯来确定的清偿情况下按以下规则。
履行地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送钱上门);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所在地履行(上门提货)。
3.合同的法定解除类型①不可抗力: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②迟延履行:催告义务+合理期限③预期违约④根本违约: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4.可撤销合同的原因①欺诈除损害国家利益的欺诈规定为无效外,其余均作为可撤销的原因。
②胁迫违背真实意思。
③乘人之危故意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
④重大误解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其后果是使误解人受到较大损失。
⑤显失公平指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使一方遭受重大不利。
①②③受害方享有撤销权④⑤双方都享有撤销权七、论述题论述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差异,对两者请求权竞合在我国立法上的选择路径。
合同法考试重点归纳
合同法重点归纳第一章概述第一章合同概述一、合同的含义(合意+债)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
(例:赠予也是双方法律行为,由要约与承诺二部分组成,是单务合同、双方法律行为)合同属于意定之债。
合同的法律适用。
二、合同的分类赠与合同是双方法律行为,为诺成、无偿、有名、单务合同。
两个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用合同、定金合同、保管合同为实践合同。
保管、委托、借款既可为有偿合同,又可为无偿合同。
要式合同可以通过履行和受领突破。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一、要约(一)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要约给了受要约人一个承诺权(意定形成权);要约邀请没有给受邀请人以承诺权。
(二)要约与承诺的生效书面形式的要约、承诺生效,是到达主义,不是了解主义。
(三)要约的撤销撤回是阻止要约生效;撤销是消灭要约效力。
要约撤销权是形成权,有三个重要限制。
二、承诺(一)承诺的方式承诺方式有两种:一为意思通知;一为行为(意思实现)。
(二)承诺迟延1.因迟发而迟到的承诺2.未迟法而迟到的承诺(三)实质性变更与非实质性变更1.实质性变更2.非实质性变更三、合同成立的时间和地点以意思通知方式承诺,到达之时为合同成立之时;到达之地为合同成立之地。
以行为承诺(意思实现方式承诺),作出行为之时为合同成立之时,作出行为之地为成立之地。
以数据电文成立合同,成立地具有惟一性。
以手机短信成立的合同。
四、格式条款与合同解释(一)格式条款的三大规则(二)合同解释的原则和规则第三章合同的效力一、登记及交付与合同效力的关系二、附条件、附期限的合同三、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四、无权代理订立的合同五、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六、无权处分订立的合同七、无效合同八、可撤销的合同第四章合同的履行一、有关制度代为履行、代为受领代位履行、代位受领代物清偿二、合同履行的补缺性规则《合同法》第61、62条规定了部分履行规则。
三、提前履行与部分履行提前履行和部分履行,要考虑债权人的利益。
提前履行的几种情况:提前交付货物、提前还贷、提前交付货款四、履行抗辩权(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须基于同一双务合同,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交易观念的反映。
合同法重要知识点复习资料重点
第一篇范文:合同编号:[填写具体的合同编号]合同双方:甲方:[填写甲方全称]地址:[填写甲方地址]联系人:[填写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甲方联系电话]乙方:[填写乙方全称]地址:[填写乙方地址]联系人:[填写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乙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一家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填写甲方业务领域],乙方是一家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填写乙方业务领域],双方为了共同发展,经充分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本合同项下的标的为[填写具体合同标的,如:技术服务、货物买卖等]。
第二条合同价格1.双方同意,本合同标的的价格为[填写价格]元(大写:[填写价格大写]元整)。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第三条合同的履行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标的、质量、数量和期限完成交付。
2.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及时向甲方支付合同价款。
第四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1.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2.双方同意,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可协商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五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未按约定时间、质量、数量完成交付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逾期交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为:[填写具体违约金计算方式]。
第六条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解释和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
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条附件本合同附件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包括:[填写附件名称,如:技术指标说明书、产品说明书等]。
第八条其他约定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填写有效期年限]年。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填写签订日期]第二篇范文:第三方主体+甲方权益主导合同编号:[填写具体的合同编号]合同双方:甲方:[填写甲方全称]地址:[填写甲方地址]联系人:[填写甲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甲方联系电话]乙方:[填写乙方全称]地址:[填写乙方地址]联系人:[填写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乙方联系电话]第三方:[填写第三方全称]地址:[填写第三方地址]联系人:[填写第三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第三方联系电话]鉴于甲方是一家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填写甲方业务领域],乙方是一家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填写乙方业务领域],第三方是一家具备相关资质和能力的[填写第三方业务领域],为了实现甲方业务目标,甲乙双方经充分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合同法复习重点
合同法复习重点第一章合同法概述【考核知识点】1.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合同法的概念和性质。
3.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4.合同的分类。
【考核要求】一、了解1.合同法的立法状况。
二、理解1.在理解合同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运用这些原则分析和处理具体的合同关系。
三、熟悉1.熟悉合同的本质和地位四、掌握1.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2.合同的分类。
3.够清楚地区分各种不同法律性质的合同,并根据各类合同性质确定其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
4.掌握我国合同法的特点。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考核知识点】1.合同订立的概述。
2.合同当事人的缔约能力。
3.要约。
4.承诺。
5.特殊的缔约形式。
6.合同的内容。
7.缔约过失责任。
【考核要求】一、掌握1.掌握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合同成立的要件。
2.掌握合同成立与生效的区别。
3.掌握合同当事人缔约能力的内容。
4.要约和承诺的基本概念及其法律规定。
5.掌握合同的特殊缔约形式的主要内容。
6.掌握格式合同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和法律调整。
7.掌握合同的内容。
8.缔约过失的概念。
9.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特征、类型及其损害赔偿范围。
第三章合同的效力【考核知识点】1.合同效力概述。
2.合同的生效要件。
3.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
4.合同的无效和撤销。
5.合同效力未定及其补正与表见代理。
6.合同无效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考核要求】一、熟悉1.熟悉并理解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的要件、特征、种类及约束力。
2.熟悉合同效力补正与追认的主要内容。
二、理解1.理解合同撤销权的行使和消灭的内容。
2.理解表见代理发生的情况。
三、掌握1.掌握合同的一般法律约束力和权利义务的约束力的主要内容。
2.区别合同的成立与合同的生效两个不同概念。
3.掌握附条件与附期限合同的概念。
4.掌握合同无效和可撤销的概念和原因。
5.掌握效力未定合同的概念。
6.掌握表见代理的概念特点及特点。
7.掌握合同无效和撤销后的法律后果。
第四章合同的履行【考核知识点】1.合同履行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讲解提纲(三).doc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讲解提纲(三)-6、1先合同义务主要指缔约过失责任。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订立合同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另一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6、1、1缔约过失责任的构成要件发生于合同订立阶段。
这是它与违约责任的根本区别。
只有在合同尚未成立,或者虽已成立,但因为不符合法定的生效要件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时,才可能发生缔约过失责任。
一方当事人违反了依诚实信用原则所担负的义务。
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除了要履行合同义务以外,还存在先合同义务、后合同义务。
由于合同尚未成立,因此当事人并不承担合同义务。
但是,在订约阶段,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忠实、保密等义务,此为法定义务(合同义务为约定义务,也称为先合同义务),若因过失而违反,则可能产生缔约过失责任。
另一方的信赖利益因此而受到损失。
此项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既包括财产的直接减少(积极损失),也包括应增加而未增加的可得利益(消极损失,如履约收益)。
6、1、2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的情形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即非出于订立合同的目的而假借订立合同的名义与他人磋商,其真实目的,或阻止对方与他人订立合同,或使对方贻误商机,或仅为戏耍对方。
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缔约当事人依诚实信用原则负有如实告知义务,主要包括告知己方的财产状况与履约能力、告知标的物的瑕疵、告知标的物的性能和使用方法等。
若违反此项义务(隐瞒或虚告),即构成欺诈,如因此致对方受损害,应负缔约过失责任。
违反强制缔约义务。
如公共汽车司机无正当理由拒载。
无权代理。
若未被被代理人追认,有不构成表见代理,而导致无效的情况下,则应由行为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6、1、3先合同义务,除了缔约过失责任外,还有:第四十三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合同法考试重点
合同法考试重点一、合同的基本概念和特点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建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具有自愿性、平等性、合法性、约束力和保护性等特点。
二、合同的成立和效力1. 合同的成立要件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要件: - 相对人的意思表示; - 意思表示的真实、合法; - 意思表示的一致。
2.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分为相对效力和绝对效力。
- 相对效力是指合同对当事人之间具有约束力; - 绝对效力是指合同对第三人具有相对效力。
三、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 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履行包括履行义务和接受履行。
- 履行义务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 - 接受履行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期限接受对方的履行。
2. 合同的变更合同的变更可以通过协商一致、补充协议或者订立新合同的方式进行。
四、合同的效力和保护1. 合同的效力合同的效力包括合同的生效、变更和终止。
- 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具有约束力; - 合同的变更是指合同内容发生变化; - 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失去效力。
2. 合同的保护合同的保护主要包括违约责任和救济措施。
-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救济措施是指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合同或者赔偿损失。
五、合同的解除和权利义务终止1. 合同的解除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协商一致或者根据法律规定解除合同关系。
2. 权利义务终止权利义务终止是指合同义务的履行完毕、合同期限届满、不可抗力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下,合同关系终止。
六、其他合同法相关内容1. 担保合同担保合同是指担保人向债权人提供保证,保证债务人履行债务。
2. 合同的无效与撤销合同的无效是指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合同的撤销是指当事人通过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
3. 合同的补充和解释当合同中存在不完整或者模糊的约定时,可以通过补充和解释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以上是合同法考试的重点内容,希望对大家备考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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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练习三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1、下列属于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是( )A、诚实信用原则B、协作原则C、经济合理原则D、情势变更原则合同法基本原则:1、合同自由原则。
2、诚实信用原则3、合法原则4、鼓励交易原则。
合同履行的原则:(一)适当履行原则。
(二)协作履行原则(三)经济合理原则。
(四)情事变更原则。
2、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先后履行顺序已有约定,后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可在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未履行之前或履行有暇疵时,拒绝对方的履行请求,合同法称此为( )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C、不安抗辩权D、先诉抗辩权3、相对性是合同的主要特征,下列不属于合同相对性范围的是( )A、合同主体的相对性B、订约方式的相对性C、合同内容的相对性D、合同规则的相对性4、甲和乙订立合同,合同规定,甲应在乙交付货物后10天内付款。
乙交付的货物未能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被拒收,乙于10日期满要求甲支付货款,甲可行使( )A、不安抗辩权B、先履行抗辩权C、同时履行抗辩权D、先诉抗辩权5、合同中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时,当第三人未能履行或履行有暇疵时,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的主体是( )A、合同债务人B、第三人C、合同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D、合同债务人和第三人连带承担6、甲享有对乙的到期债权100万元,同时,甲欠丙80万元,该债务已到期。
此时,甲没有其他财产偿还给丙,但为逃避该笔债务,甲一直不积极催讨对乙的到期债权。
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丙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乙B、丙的诉讼请求为100万元C、丙既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起诉乙,也可以以甲的名义起诉乙D、丙可以以乙为被申请人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七十三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7、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讼中,债务人的诉讼地位为( )A、被告B、第三人C、由人民法院确定D、由债权人确定8、在债权人提起撤销权诉讼中,一旦债务人的行为被撤销,则债务人的行为无效始于 ( )A、人民法院判决之日B、债权人提起诉讼之日C、债务人实施该行为日D、人民法院判决确定的日期9、合同承受中被移转的合同属于( )A、单务合同B、双务合同C、可以是单务合同,也可以是双务合同D、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即可10、下列关于相对人同意说法正确的是( )A、甲将其对乙的债权让与丙,需要征得乙的同意B、甲将其对乙的债务转由丙承担,需要征得乙的同意C、甲公司向乙银行表示自愿承担丙公司欠乙银行的债务,不需要征得乙银行的同意D、甲租赁乙的房子,在租期内乙将房子出售给丙,甲想继续租赁必须征得丙的同意第八十四条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11、下列行为符合合同转让规定的是( )A、著名演员甲与乙公司签订的电视剧拍摄合同转让给其弟弟B、擅长画虎的著名画家丙将其承担画虎的任务转让给其弟子C、某著名学者将其出任某项国际性活动的传播总顾问职位转让给同事D、某股份银行将其债权转让给其控股的子银行1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将甲对丙银行的债务转由乙公司承担,但丙银行不同意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应承担的债务,该债务承担合同为( )A、自始不成立B、可变更合同C、无效合同D、有效合同13、下列关于买卖合同特征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B、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C、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是D、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外,买卖合同是不要式合同买卖(是有名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14、下列不属于赠与合同特征的是( )A、赠与合同是双务合同B、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C、赠与合同是无偿合同D、赠与合同是诺成合同赠与(有名合同、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15、在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出卖方可以解除合同的条件之一是买受人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未达到全部价款的( )A、五分之一B、四分之一C、三分之一D、二分之一第一百六十七条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16、合同解除权的性质属于( )A、形成权B、请求权C、抗辩权D、变更权17、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为( )A、不动产B、动产C、知识产权D、有价证券l8、当事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或者说履行具有瑕疵,指的是 ( )A、拒绝履行B、迟延履行C、不适当履行D、部分履行19、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的问题,如果合同法没有专门规定的,则可以适用的合同是( )A、承揽合同B、买卖合同C、技术合同D、委托合同第二百八十七条本章没有规定的,适用承揽合同的有关规定。
20、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 )A、抵押权B、质权C、留置权D、所有权第三百八十条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的,保管人对保管物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1、一家广州电动车公司委托某快递公司将该公司的样品运到黑龙江牡丹江的某镇。
快递公司承接样品运输业务后,先委托某航空公司将样品运到哈尔滨,然后由火车将样品运到牡丹江,最后通过汽车运输样品时由于卸载不当将样品损坏。
在该案中,向电动车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为( )A、汽车运输公司B、火车公司和汽车运输公司C、快递公司D、快递公司和汽车运输公司22、以下不属于合同书面形式的是( )A、电报B、电传C、电话记录D、电子邮件23、顾客按自动售货机上的规定,将货币投入机器内,取得售货机吐出的商品。
这一买卖合同的形式是( )A、口头形式B、推定形式C、书面形式D、媒体形式24、下列属于技术服务合同类别的是( )A、承揽合同B、建设工程合同C、技术转让合同D、技术培训合同技术服务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以技术知识为另一方解决特定技术问题所订立的合同,不包括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和承揽合同。
实践中一般包括:技术辅助服务合同、技术中介合同和技术培训合同。
25、下列不符合保管合同特征的是( )A、诺成合同B、双务合同C、实践合同D、不要式合同26、下列描述免除的法律性质中正确的是( )A、免除是有偿行为B、免除是附条件的行为C、免除是双方行为D、免除是单方行为27、下列物品中,不适于提存的是( )A、自行车B、水产品C、现金D、木材28、下列情形中,当事人不可解除合同的是( )A、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B、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C、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但不影响合同目的的实现D、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29、下列不属于供电合同特征的是( )A、供电合同是持续性合同B、供电合同是诺成性合同C、供电合同是单务合同D、供电合同是有偿合同30、下列不属于附延缓条件的合同是( )A、如果王的儿子今年考上大学,王与张签署的租房合同生效B、如果明天下雨,陈与丁签署的租车合同生效C、老李表示,如果其去世,他所收藏的名画归其孙子所有附延缓期限D、如果甲的某项试验成功,则乙与丙签署的合资合同生效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31、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具有的特征是( )A、第三人不是订立合同的当事人B、第三人应具有行为能力C、事先无需征求第三人的意见D、第三人必须是签约人的近亲属E、只能给第三人设定权利32、下列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有( )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独立订立的合同B、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订立的合同C、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D、代理人事先未取得代理权而订立的合同E、无权处分的合同33、下列具有实践合同特点的是( )A、保管合同B、运送合同C、使用借贷合同D、买卖合同E、承揽合同34、我国合同法中体现鼓励交易原则的具体规定有( )A、严格限制违约赔偿B、严格区分合同的无效和可撤销C、严格区分合同的成立与生效D、严格限制违约解除的条件E、严格遵守要约承诺的规则35、下列有关技术委托开发合同中,委托开发所完成的技术成果的说法正确的是( )A、如果申请专利,则申请专利的权利一般属于研究开发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约定的才属于研究开发人B、研究开发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开发成果之前,将研究成果转让给第三人C、如果不申请专利,对于该项技术,只有研究开发人享有使用、转让和收益的权利当事人均有权利D、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有权免费实施该项专利E、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在同等条件下,委托人有优先购买权三、案例选择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2分,共6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甲有一件古董,外地古董收藏家乙听说后有意购买,双方电话联系后达成意向,并约定于2010年12月1日见面看货商谈。
2010年11月28日,该古董被窃,但甲未将此事告诉乙。
12月1日,乙如期赶往甲处,才得知古董被盗事,乙要求甲支付自己的损失2500元,被甲拒绝。
36、现标的物已灭失,甲与乙之间合同的状态是( )A、未成立B、已成立、未生效C、已成立并生效D、履行不能37、本案中,甲没有履行的义务是( )A、给付义务B、保管义务C、附随义务D、告知义务38、乙要求甲承担责任,甲应该( )A、承担违约责任B、承担侵权责任C、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不承担由于意外产生的责任四、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8分,共24分)39、简述无效合同的违法性的含义及内容。
40、简述违约金的法律特征。
41、简述损害赔偿的减轻损害规则。
五、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42、试论合同法中自愿原则与合法原则的关系。
六、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43、2006年6月,某市A公司与B公司签订了一份汽车节油器供销合同,合同约定:A公司在当年12月底向B公司提供节油器5000件,单价25元,合同总额12.5万元,交货方式为代办托运,当年12月底前托运到B公司所在地车站,否则,B公司可以要求终止合同的履行。
B公司收到货物以后,在10天内将货款通过银行支付给A公司。
合同还约定如果一方违约,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产品价值10%的违约金。
合同签订后,B公司支付了l万元定金。
同年10月,B公司致电A公司,称因汽车节油器销路不好,请求将合同的5000件更改为2500件,A公司回电表示回绝,B公司于lO月28日致电A公司称单方面解除合同,A公司提出,除了没收1万元定金外,还要求B公司支付1.25万元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