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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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城市中医医院关于深化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制度
一、进一步加强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卫生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控制医药费用,缓解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的实际行动,也是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各科室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克服懈怠和麻痹思想,尤其是在当前推进医改的关键时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认真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形势和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深入持久地抓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
二、继续开展宣传教育,牢固树立思想道德和纪律法制防线
继续在全院职工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深入开展理想宗旨、职业道德、人文医学和正面典型教育,弘扬大医精诚、仁心仁术、尊重生命、精益求精的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增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形成重服务、讲奉献、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加强法律法规教育和党纪政纪教育,尤其要加强对《刑法修正案(六)》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查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引导医务人员强化法律意识、纪律观念,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依法依纪廉洁从业。结合医院实际,深入开展警示教育,以
案说法,警钟长鸣。
三、加强医院信息系统管理,严禁商业目的统方行为
信息科要结合我院实际,制订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的通知》的具体办法,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的管理,避免为不正当商业目的统计医师个人和临床科室有关药品、高值耗材用量信息。对医院各个部门通过计算机网络查询医院信息的权限实行分级管理,对医院信息系统中有关药品、高值耗材使用等信息实行专人管理,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统方,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对于违反规定,未经批准擅自统方或者为商业目的统方的,不仅要对当事人从严处理,而且还要严肃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四、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充实完善相关制度
制度建设在防治商业贿赂中具有根本性和长期性。各科室要切实抓好长效机制相关制度的落实,结合医院发展实际,不断健全充实完善下列制度。一是继续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制度,积极探索推行阳光用药制度,加强对药品使用的管理和监督,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二是切实抓好药品集中采购有关制度的落实。三、认真落实班子领导职责分工,建立建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基建、项目招投标、药品采购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实行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四是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人员,要定期交流轮岗,并形成制度。五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机构财务会计
内部控制规定》、《医疗卫生机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管理办法》、《卫生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加强经济运行管理工作,建立建全院内控制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加大内部审计力度,建立事前、事中以及全过程监管控制机制。六是要严格执行《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完善记录考核制度,深化医德医风建设,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的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充分发挥制度的约束和激励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