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制实施方案六大任务及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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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制重点任务及成效
一、河长制主要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严格水资源管理。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深层地下水超采区、生态脆弱地区严格限制发展高耗水项目,防止不合理新增取水,切实做到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坚持节水优先,加大农业、工业和城市节水技术改造力度,全面提高用水效率,坚决遏制用水浪费。严格水功能区管理监督,根据水功能区划确定的河流水域纳污容量和限制排污总量,落实污染物达标排放要求,切实监管入河排污口,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二)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统筹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处理好河湖管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关系,科学编制重要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严格空间用途管制。加强农村河道清淤疏浚、环境整治。加强河湖日常管理,严格涉河建设项目活动监管,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和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河湖非法障碍开展清理整治,恢复河湖水域岸线生态功能。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大力推进《**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针对河湖水污染存在的突出问题,分类施策、分类整治。对生态良好的河湖,着力强化保护措施,特别要加
大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敏感区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对水污染严重、水生态恶化的河湖,提高岸上、水上和点源、面源防污治污标准,实施系统治理,严格考核奖惩;对城市河湖水系,实施水系连通,持续开展“清河、洁水”行动,加大黑臭水体治理。加强排查入河湖污染源,严格治理工矿企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水产养殖污染、农业面源污染,改善水环境质量。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按照水功能区确定各类水体的水质保护目标,切实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达标建设,依法清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违法建筑和排污口。加强滹沱河、**湖、滏阳河、滏阳新河、滏东排河、卫-南运河等河湖综合治理,推进水环境治理网格化和信息化建设,建立健全水环境风险评估排查、预警预报与相应机制。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因地制宜建设亲水生态岸线,实现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以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处理为重点,综合整治农村水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明确河湖管护经费和技术标准,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河湖水域巡查保洁及堤防工程维修养护。以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为方向,加快培育维修养护、河道保洁等市场主体,大力推进河湖管理保护政府购买服务。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重点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水源功能涵养区的河湖水生态修复和保护,禁止侵占自然河湖、湿地等水源涵养空间。依据规划稳步实施退耕还湖还河还湿,恢复河湖水系的自然连通,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提高水
生生物多样性。开展河湖健康评估。积极推进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整治,建设生态清洁型小流域,维护河湖生态环境。
(六)加强执法监管。认真贯彻落实《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河北省环境保护条例》、《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等法规,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进河湖管理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严厉打击河湖违法行为。建立河湖日常监管巡查制度,实施河湖动态监管。充分利用“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数据中心及应用平台”建设全市河湖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强河湖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河长制”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
二、取得成效
(一)河湖清四乱进展情况。制定印发《**市河湖“四乱”集中清理整治实施方案》,市级总河湖长市委书记王景武、市长吴晓华签发《加快推进全市河湖“清四乱”专项整治令》,将河湖“清四乱”工作纳入河湖长制年度考核,增加考核权重,县乡村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市政府
督查室加强督查,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市河长办强化协调督导,指导各地深入推进“清四乱”工作,定期通报进展情况。截止8月25日,全市共排查河湖“四乱”问题803个,已销号650个,销号率81%。
(二)河湖垃圾清理。结合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实施农村垃圾一体化收集清运处理,河湖垃圾清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全市涉河3115个村庄基本实现生活垃圾有效治理,积极推行“村收集、乡镇转运、县集中处理”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模式。安平、故城、景县和滨湖新区将河道垃圾清运工作纳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以政府购买服务、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引入专业保洁公司,实施专业化保洁,实现了城乡环卫一体化。截至目前,我市2019年已清理涉河垃圾11万立方米。
(三)河湖管理范围复核及划定。涉及我市63条河渠和**湖,其中流域面积200km2以上有23条河渠(省级7条、市级10条、县级6条),划界竖桩工作已完成,需进一步复核修正;流域面积50-200km2有40条河渠(市级9条、县级31条)和**湖(省级),需实施划界标界。目前,市、县水利部门正在对已划界竖桩的河渠管理范围进行复核;对流域面积50-200km2的河渠,正在积极筹措资金,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划界实施方案,其中桃城区、冀州区、枣强县、饶阳县、安平县、景县、阜城县7个县区已编制完成。
(四)河湖水污染防治。**市出台《**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通报排名和惩罚问责办法(试行)》,明确51个河流断面和121家重点涉水企业超标惩罚问责办法。建立全市地表水水环境质量三级监管预警体系,对10个国省考核断面及生态补偿断面实施隔日采样监测,第一时间掌握水质动态,及时解决水质问题。今年1-6月份,10个考核断面平均水质全部达到国家和省考核要求;截至目前,9段黑臭水体已基本消除黑臭;全市共排查入河排污口102个,其中6个工业废水入河排污口(2个已封堵),24个混合废污水入河排污口(1个已封堵),72个雨水口(13个已封堵);累计完成633个村庄的生活污水治理和1949个村庄的生活污水管控;1534个坑塘已全部完成垃圾清理,115个坑塘完成水体治理。
(五)河湖蓄水补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的引蓄水工作,持续加大**湖引水力度,截至目前,2019年总计引水约4.83亿立方米,其中引江水量0.46亿立方米、位山引黄输水量1.1亿立方米、通过南运河输水给天津水量0.2亿立方米、引黄入冀补淀水量0.09亿立方米、引卫水量0.36亿立方米、石津干渠岗黄引水2.62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