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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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Implementation plan of hospital standardized managem 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医院规范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小泰温馨提示:报告是按照上级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

一般都要向上级写报告,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

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等,以取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本文档根据申请报告内容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

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整及打印。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推进医院规范

化管理,根据卫生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

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积极创新医院规范管理模式,解决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促进全县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成立县卫生局医院规范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县卫生局局长)

副组长:(县卫生局副局长)

(县卫生局副局长、县合管办主任)

成员:(县卫生局人教股股长)

(县卫生局医政股股长)

(县卫生局财统股负责人)

红(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县卫生局医政股工作人员)

(县卫生局医政股工作人员)

(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医疗卫生科科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医政股,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

(一)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保证和巩固基础医疗和护理质量,提高医疗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二)改进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

(三)提高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增进医患沟通,转变服务作风,注重诚信服务,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四)加强财务管理、依法规范经济活动,控制医疗成本,降低医疗费用。

(五)严格医药费用管理,杜绝不合理收费

(六)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发扬

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优良传统。

医院规范管理实施范围为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

是县直医院、乡镇卫生院、民营综合医院。村卫生室由卫生院参照本方案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

(一)准备布署阶段(3月)

县、乡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召开会议,对单位职工宣传医

院规范管理年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培训医院规范管理内容。各单位根据本方案建立健全具体的实施细则,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1月)

各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针对医院管理工作中存在

的突出问题,认真自查整改。县卫生局检查与考核组对照相关检查标准,对医院规范管理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多次检查或考核。

(三)总结阶段(12月)

认真总结医院规范管理年的经验及成效,交流提高医疗质量的有效措施,表彰、奖励和宣传先进典型。同时,积极探索医院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一)制定医疗执业行为规范违约处理标准

医疗机构应按照《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护士条例》、《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处方管理办法》、《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以及收费和药品价格标准等,规范医疗执业行为。对违法违规达到处罚标准的应依法处理,对违法违规尚未达到处罚标准的结合实际制定“医疗执业行为规范违约处理标准”,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按照此标准不定期进行检查,并对相关违规行为收取违约金。违约金为县卫生局对医疗机构收取,医疗机构缴纳的违约金、罚没款、医疗事故赔偿金等原则上不得使用单位的资金,医疗机构应将违约金分摊到个人,分担比例可参照以下执行:

直接责任人承担60%,科室负责人承担15%,分管领导承担15%,院长承担10%。

限期未缴纳违约金的,加收10%的滞纳金,并按照以下规定依次执行:

2.在新农合回补资金中扣除;

3.情节严重的,依法停业整顿。

收取的违约金专款专用,按规定上缴财政,并由政府全

额返还,作为对县乡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奖金。奖金不足部分由县卫生局统筹解决

(二)制定医院规范管理年考核标准,明确奖励办法

为明确医疗机构规范管理的具体工作任务,按照医疗机

构规范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县乡医疗机构工作实际及工作重点,制定了“医院规范管理年考核标准”(以下简称“考核标准”),由医院规范管理年领导组组织进行量化考核评分。考核评分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1.作为县乡公立医疗机构绩效工资管理依据。考评分70

分为合格,每少1分扣单位总绩效工资的5%(其中:对院长、副院长黄牌警告或免职留用,全额扣除绩效工资),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2.对私立医院考核评分规定:考评分70分为合格,每少

1分扣3000元,以此类推,65分以下停止新农合报账,60分

以下停业整顿。

3.作为县乡公立医疗机构及民营综合医院评比奖励的依据。评比规则如下:

(1)一等奖一名,奖金2万元,考核分至少90分有评比资格。

(2)二等奖二名,奖金1万元,考核分至少85分有评比资格。

(3)三等奖三名,奖金0.6万元,考核分至少80分有评比资格。

奖项按照评分依次评比,奖金可分到人,院长占40%,其余由院长决定分配。

对各级医疗机构的检查与考核时间不再发文通知,请各医疗机构分别在6月、12月中旬以前对照“考核标准”上报自查评分。

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可根据实际适时修订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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