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作弊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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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在线:我省处理高考作弊执行硬章法
青海新闻网讯记者4月29日从省招办了解到,从今年4月1日起,今年我省包括高考在内的各类国家教育考试,将按照新修改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考试违规舞弊行为进行认定、处理。此举对于进一步保障考试安全,维护考试秩序,规范对国家教育考试中违规行为的处理,保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人员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此次我省采取的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违反规定行为认定及处理办法,沿用国家新修订的《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对违纪作弊的认定与处罚作了新的规定。一是首次将加分资格造假认定为作弊。并规定团伙作弊、通过电子设备传送试题及答案等4种违规行为,考生将最高面临停考所有国家教育考试3年的处罚;二是伪造证件、证明等其他材料获得加分资格首次认定为作弊。只要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即使未使用,也同样视为作弊。考试“夹带”的内容也进一步扩展,只要“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都被认定为作弊,而不再仅仅是携带“文字材料”;三是相关舞弊处罚力度加大,组织团伙作弊等将停考3年。组织团伙作弊的;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这意味着考生假如在高考中实施以上作弊行为,不仅三年内不能参加同类考试,还可能不能参加其他考试,如成人高考、研究生考试、自学考试等。在校生及在职教师参与相关舞弊或将开除学籍或解聘。考生违纪舞弊录像可作为认定其舞弊的证据。
据了解,在今年高考前,省招办要求全省各高中要利用校园广播系统进行不定期宣传;通过当地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进行对外宣传。通过班主任召开班会、家长会等途径和形式进行全面宣传教育,并组织学生学习,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和警示教育。同时,所有考生要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组织家长、学生、监考教师了解标准化考场情况,观看监控录像效果,面对面进行诚信教育和警示教育,提高考生诚信考试和遵纪守法意识。(作者:陈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