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博竹书《仲弓》篇新编释文(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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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博竹書《仲弓》篇新編釋文(稿)(1)
《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1]的《仲弓》篇,原整理在竹簡的拼合與編連,以及個別簡文的釋讀方面,存在若干可作補充和商榷之處。

下面重新作出初步的拼合編連與釋文,並以注釋的方式加以簡單說明。

釋文標準寬嚴不定,凡簡文釋讀問題不大的地方從寬,反之從嚴。

凡中間空一行的,表示前後簡文不連讀。

季桓子使仲弓為宰,仲弓以告孔子,曰:“季氏【1】使雍也從於宰夫之後,雍也童【4】愚,[2]恐吾子[3],願因吾子而治。

”孔子曰:“雍,汝[4]【26】與聞之,夫季氏,河東之盛家也,亦【2】
以行矣,為之/宗女。

”仲弓曰:“敢問為政何先【5】[5]
老老慈幼,先有司,舉賢才,惑過罪[6]。

【7】
罪,政之始也。

”仲弓曰:“若夫老老慈幼,既聞命矣。

夫先有司,為之如何”仲尼曰:“夫民安舊而重遷[7]【8】有成,是故有司不可不先也。

”仲弓曰:“雍也不敏,雖有賢才,弗知舉也。

敢問舉才【9】如之何”仲尼曰:“夫賢才不可掩也。

舉而所知。

而所不知,人其捨之諸”仲弓曰:“惑過罪,則民可【10】
仲尼【28】
山有崩,川有竭,日月星辰猶差,民無不有過。

[8]賢者[9] 【19】
早使不行,妥【14】
仲弓曰:“敢【27】問民
[10]。

”孔子曰:“善哉問乎!足以教矣。

君【15】毋自惰也。

昔三代之明王,有四海之内,猶來【18】
刑政不緩,德教不倦。

”仲弓曰:“若此[11]三【17】者,既聞命矣。

敢問道民興德如何”孔子曰:“迧[12]之【11】服之,緩而 [13] 之。

唯有孝德,其【13】[14] 雍,汝知諸”仲弓答曰:“雍也弗聞也。

”孔子曰:“夫祭,至敬之【6】本也[15],所以立生也,不可不慎也;夫喪[16]【23 B】,至愛之卒也,所以成死也,不可不慎也;夫行,巽求[17]學【23 A】[18]
之。

一日以善立,所學皆終;一日以不善立,【24】所學皆崩[19],可不慎乎”仲弓曰:“今之君子,使人不盡其□[20]【25】
其咎。

”仲弓曰:“今之君子,孚過攼析[21],難以入諫。

”孔子曰:“今之君【20A】[22]
□[23]定,不及其成。

=猒人[24],難為從政。

”[25]孔子【12】曰:“雍,古之事君者以忠與敬,雖其難也,汝唯以□[26] 【21】[27]
上下相復以忠,[28]則民歡承教,害□者不【22】
宜道之至者,教而使之,君子無所猒人。

今汝相夫【16】仲弓【16反】
子,有臣萬人道汝,思老其家,夫【3】[29]
子,所竭其情、盡其 [30]者,三害近 [31]矣。

”[32]【20B】
附簡:□[33]。

孔子曰:“唯政者,正也。

夫子唯有舉,汝獨正之,豈不有
[1]馬承源主編,上海古籍出版社,20XX年12月。

[2]簡4與簡26當相連、連接處兩字當讀爲“童愚”,都是李學勤先生的意見。

見李銳:《清華大學簡帛講讀班第三十二次研討會綜述》,“孔子20XX”網站,20XX年4月15日。

XX/qhjb/。

[3]“”與“貽”、“”與“羞”皆音近可通。

《禮記·內則》:“將爲不善,思貽父母羞辱。

”《逸周書·序》:“穆王思保位惟難,恐貽世羞,欲自警悟,作《史記》。


[4]“汝”原作“女”,圖版尚存右上殘劃。

原未釋。

[5]此簡由兩斷簡拼合,上段到“之”字,下段起自“宗”字。

但連接處“為之宗女”文意不清楚,故其拼合恐尚有疑問。

今暫連寫,在斷處以“/”號標記。

[6]“惑過罪”又見於第10簡,“”讀為“赦”見郭店簡《成之聞之》簡39引《康誥》“型亡”。

原釋讀為“赦過與罪”。

[7]“遷”字原釋為“”。

其字形近於郭店簡《五行》第32簡“於兄弟”之“遷”字,只是上半訛為“與”形,但“與”形跟“止”之間有一圓圈形,仍跟《五行》“”形相合。

古書“安土重遷”多見,簡文“安舊而重遷”或與之義近。

不過簡文討論的是“先有司”的問題,“遷”也可能是“變化”之意而非“遷徙”之意。

[8]“民”字原屬上為讀,恐非是。

此處簡文跟上文所論“宥過赦罪”有關,係以山川日月星辰皆有過,來說明民亦必有過,故為政者對民要“宥過赦罪”。

[9]此“者”字下面還多出兩筆,且有合文或重文符號,或當釋讀為“者□”。

[10]簡27+15是我們新拼合的。

此“問”字及下一“問”字本作“昏”,原讀為“聞”。

“”原讀為“懋”。

“”字又見於郭店簡《性自命出》簡47、上博竹書《性情論》簡38、上博竹書《容成氏》簡53等,皆用為“侮”。

同時楚簡中同樣可用作“侮”的“”字又多用為“務”,故疑此“”字當讀為“務”。

“民務”古書多見,謂民之所務。

如《大戴禮記·文王官人》“內觀民務”兩見,《荀子·非十二子》:“故勞力而不當民務,謂之姦事。

”“不
當民務”亦見於《晏子春秋·內篇諫上》“景公愛嬖妾隨其所欲晏子諫”章。

[11]“此”字原釋為“出”。

[12]“迧”字見於郭店簡《緇衣》簡19、39,用為“《君陳》”之“陳”。

原釋為“
”。

[13]“”字原釋為“”。

釋讀為“遜”參看沈培:《上博簡〈緇衣〉篇“”字解》,《華學》第六輯,紫禁城出版社,20XX年6月。

“遜”與上“緩”為對文,遜,順也。

古書多作“孫”。

《禮記·學記》:“大學之法,不陵節而施之謂孫。


[14]以上一段簡17+簡11+13是我們重新拼合編連的。

簡17簡尾與簡11簡首連讀,簡11下半加綴簡13,剛好成爲一支整簡。

[15]《後漢書·蔡邕傳》:“孝元皇帝策書曰:禮之至敬,莫重於祭,所以竭心親奉,以致肅祗者也。

”可與簡文參讀。

[16]“喪”指喪禮。

原釋為“”。

[17]“求”字原釋為“華”,恐不可信。

已有研究者表示了不同意見,見注2所引李銳:《清華大學簡帛講讀班第三十二次研討會綜述》。

此字單從字形看跟楚文字中“逑”、“仇”所从聲旁、作偏旁的“來”字和“”字都很接近。

今暫據“逑”字釋寫為“求”。

[18]以上一段簡6+簡23B+23A是我們重新拼合編連的。

簡23原由兩段殘簡拼合而成,我們將其拆分開,上段編為23A,下段編為23B。

簡6+簡23B正好拼合為一支整簡,再與23A簡首連讀,句式整齊,文義通順。

[19]此字與簡19“崩”字形同。

原釋為“亞”。

[20]“”字是原整理者所釋。

此字所从與“兌”字形有別,待考。

“”下一字圖版上尚存上端殘劃。

原釋文未釋。

[21]“孚”聲字與“复”聲字常通,“孚”讀為“愎”,“愎過”見《呂氏春秋·似順》又《誣徒》等,意為堅持過失。

《似順》云“世主之患,恥不知而矜自用,好愎過而惡聽諫,以至於危。

”與簡文尤相近。

“析”字從原釋文,大概是以其形為“”。

“攼析”如何解釋待考。

[22]簡20原由兩段殘簡遙綴而成,連讀文意並不通順。

我們將其拆分開,上段編為20A,下段編為20B。

簡20B 見篇末。

[23]此字殘存最下面一部分,原釋為“也”,恐不可信。

比較同篇“也”字下半即可知。

[24]“ =”疑可釋讀為“蜀”或“”。

“蜀”聲與“主”音近可通。

“猒”字又見於簡16,原皆釋讀為“狷”。

“獨主厭人”大意謂獨斷專行,不聽他人意見。

[25]此處簡文有韻,定、成、人、政真耕合韻。

[26]此字圖版上尚存殘劃。

原釋文未釋。

[27]簡12簡尾完整,簡21簡首完整,連讀文義通順。

[28]“上下”作合文,“下”字圖版上筆劃有殘缺。

原釋為“上人”。

“復”與“報”音義皆近。

“上下相報”見《大戴禮記·少閒》等。

[29]簡16與簡3有可能當拼合、連讀。

相接處孔子所說“今汝相夫子”,可以解釋為謂仲弓作季氏宰、相季桓子。

本篇附簡“夫子唯有舉,汝獨正之”之“夫子”亦指季桓子。

今暫分開釋寫。

[30]“”字楚簡常用為“慎”,此與“情”對文,則當讀為“質”。


”所从聲符與“質”所从聲符本為一字,故可相通。

古書“情”與“質”對文或連言皆多見。

[31]“”字待考。

原釋為“與”,恐不可信。

[32]“三害”疑即上文簡25仲弓所說“今之君子使人不盡其……”、20A所說“今之君子……難以入諫”,還有一處“今之君子……”的説法不見於簡文,可能就在簡12“……難爲從政”之上殘失部分當中。

仲弓所說都是當時“君子”的各種毛病,這些毛病對於臣下侍奉君主來説都是很不利的,故合稱之爲“三害”。

孔子則在依次針對“三害”分別作了具體回答之後,最後勉勵仲弓以竭情盡質,庶幾三害
可去。

簡文文意至此告一段落,簡20B簡尾完整,當即本篇的末簡。

簡16當即本篇倒數第2支簡。

簡16背有篇題“仲弓”,按照竹書篇題的通例,排在倒數第2支簡也遠比排在全篇中間合理。

[33]此字原釋為“飪”,恐不可信。

字似从“今”从“垔”,待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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