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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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计划

2017年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推进之年,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42号)的有关要求,根据全省灌区工程的管理现状,结合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进展情况,2017年计划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全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一、主要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部门责任。各试点灌区要在6月底前成立由当地政府牵头,物价、财政、水利、农业等部门参加的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实施步骤等,细化改革具体目标、实施范围、完成时限、部门责任等。

2.建立定期协调调度制度。由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每季度组织相关部门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政策落实、项目推动、部门履职等方面进行协调调度,共同研究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开展计划等。每年向省政府汇报一次工作进展情况。

3.开展不定期的督导检查。由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牵头,不定期对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进行督

导检查,督促各地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改革措施的落实和实施效果。

牵头单位:省物价局

(二)完善现有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1.督促XX市白沙滩(五棵树、且力木、后围子片区)、XX 县星星哨2个改革试点灌区,切实将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实行计量收费。推进前郭灌区、五家子灌区改革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2.加强全省大中型灌区工程建设

继续开展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农发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配套完善灌区灌排体系等;加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农业综合开发等资金项目对大中型灌区末级渠系的配套建设,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造工程条件。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3.支持试点地区开展精准补贴工作

进一步加大对水价改革试点工作支持力度,通过修订、完善资金管理办法等方式,将有关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权限逐步下放到市县,加大市县统筹力度,为开展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工作提供支持。

牵头单位:省财政厅

4.加快推进水权制度建设

在完成12个大型灌区的取水许可证审批发放的基础上,力争2017年年底前完成5万亩以上重点中型灌区(26个)的核发取水许可证工作,明确灌溉用水户的用水权益,探索建立符合XX省情的农业水权交易制度。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5.核定试点灌区农业水价

在试点灌区验收合格的基础上,核定试点灌区农业用水价格,明确试点灌区农业末级渠系水价政策,在试点灌区实施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和超定额用水累进征收水资源费政策。

牵头单位:省物价局

(三)启动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利用2017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再开展XX市白沙滩(张家园子片区)、XX县灯杆河2个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每个试点落实补助资金1000万元,用于完善末级渠系工程、配套计量设施、协会能力等方面建设。并结合全省灌区现代化改造试点,以高标准、现代化的要求,全面开展试点灌区灌排工程、量测水设施配套建设和各项管理改革工作。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四)广泛开展政策宣传与引导,做好信息报送

各级政府和物价、财政、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杂志及有关会议、文件或印发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和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政策精

神,让基层政府、有关部门、灌区和农民群众了解改革,积极参与改革。

试点灌区的物价、财政、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要在7月底前将宣传活动开展情况,10月底前将全年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上报当地政府,以及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省农委。另外,以简报、专报等形式及时上报本地区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经验做法、重要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建议等。

牵头单位:省水利厅

二、时间进度安排

(一)2017年5月-6月,对XX市白沙滩(张家园子片区)、XX县灯杆河2个灌区的工程建设内容、规模和设计标准等进行指导,对具体土建工程、计量配套设施、办公场地建设等提出具体要求。

(二)2017年6月召开一次省级联席会,研究2017年改革工作,对各项改革措施的后续实施情况和效果进行总结,讨论末级渠系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精准补贴、节水奖励等顶层设计,明确资金落实、工程建设、制度建立等。

(三)2017年6月-10月,对前郭灌区、五家子灌区2个试点的制度建立、工程建设、政策宣传等进行指导。

(四)2017年11月-12月,汇总全年改革信息,总结我省2017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省政府同意

后上报国家四部委。同时,根据2017年工作进展情况,编制2018年度实施计划,经省政府批准后下发各地,并报送国家四部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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