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行政运行经费培训资料(2015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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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差旅费管理中应重点注意事项 • 各区级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公务出差审批制度,出差必 须按规定报经批准,从严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严格差旅 费预算管理,控制差旅费支出规模;严禁无实质内容、无 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 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四条) • 3、差旅费报销管理 • 出差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开支差旅费,费用由所在单 位承担,不得向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转嫁。(第二 十条) • 出差人员应在差旅活动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理报销手续。差 旅费报销时应当提供出差审批单、机票、车船票、住宿发 票等相关凭证,出差人员对其真实性负责。住宿费、机票 支出等按预算单位公务卡使用管理规定结算。(第二十一 条) • 各单位财务部门应当严格按规定审核差旅费各项开支, 未按照规定开支的差旅费,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第二 十二条 )
• 4、差旅费执行过程中相关问题解答 • (1)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发票的差旅费如 何报销 出差人员实际发生住宿而无住宿费发票的,如果是住在 亲戚朋友家里的,或到边远地区出差,无法取得住宿费 发票的,由出差人员说明情况并经所在部门领导批准, 可以报销城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其 他情况一般不予报销差旅费。 • (2)工作人员调动搬迁路费如何报销 • 机关工作人员因调动工作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 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由调入单位按照差旅费管理 办法的规定予以一次性报销。随迁家属和搬迁家具发生 的费用由调动人员自理。
• 3、会议费开支范围及标准 • 会议费开支包括:住宿费、伙食费、会场费用(含电视电 话、网络视频会议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实行综合定额控制,项目之间是可进行相互调剂使用的。 在综合定额内据实支付。(第十二条)
会议费开支标准:(元/人天)
会议类别 住宿费 伙食费 其他费用 合计
一类会议
• 我区制订和转发的有关文件: • 从2014年以来,先后转发了财政部 外交部《因公临 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泰姜财【2014】54号)、 转发了《江苏省党政机关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泰姜 财【2014】55号),制订了《泰州市姜堰区区级机关差旅 费管理办法》(泰姜财【2014】67号)、《泰州市姜堰区 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泰姜财【2014】90号)、转 发了上级财政部门《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 (泰姜财【2014】91号)。2014年9月28日,区委、区政 府转发《泰州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泰办发 【2014】53号)和《泰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泰 办发【2014】58号)。为加强公车管理 ,我区在2012年 制订了《关于印发姜堰市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 知》(姜委办【2012】50号)。
三、关于公务接待费中的相关问题
1、什么是公务 • 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 报工作等公务活动。(第二条)《泰州市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 (泰办发【2014】53号) • 2、公务接待费管理中应重点注意事项 • 第一、高度重视文件中的“禁止”事项和“不得”事项,这是红线, 单位公务接待必须遵守禁令要求,不得碰高压线; 禁止在接待费中列 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禁止以举办会议、 培训为名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及其他单位、 企业、个人转嫁接待费用,禁止在非税收入中坐支接待费用;禁止借 公务接待名义列支其他支出。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 待。(第二十条)

五、关于培训费的相关问题
• 1、什么叫培训 • 培训是指各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 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使用财政资金 在境内举办的三个月以内的各类培训,包括在职培训、任职培训、专 门业务培训、初任培训等。(见《泰州市姜堰区区级机关培训费管理 办法》(泰姜财〔2014】90号) 第三条 ) • 2、培训计划和审批 • 培训应当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各单位制订的年度培训计划 (包括培训名称、对象、内容、时间、地点、参训人数、所需经费及 列支渠道等),经单位财务部门审核后,报单位领导办公会议或党组 (党委)会议批准。(第五条) • 年度培训计划一经批准,原则上不得调整。因工作需要确需临时增 加培训及调整预算的,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批。( 第六条)
• 3、培训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 培训费是指各单位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 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 交通费、其他费用。培训费实行综合定额标准,分项核定、 总额控制。综合定额标准如下:(元/人天)
住宿费
伙食费
场地费和讲课费
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合计
150
90
90

• 第二、单位应当完善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十 七届五中范围和标准,开展公务接待活动,确保公务接待合规、合法。 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 餐费标准。据了解泰州市目前执行标准:早餐,厅局级领 导每人每餐不超过30元,厅局级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 20元;午餐和晚餐,厅局级领导每人每餐不超过120元, 厅局级以下人员每人每餐不超过100元。 • 陪同人数。市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有着明确规定 “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 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源自文库
3、公务接待费报销管理 接待费报销凭证应当包括派出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 批单、财务票据和接待清单。接待费资金支付应当严格按 照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具备条件的 地方应当采用银行转账或者公务卡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 支付。 公务接待费用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单独列示。 (第二十一条)
四、关于会议费的相关问题
• (5)出差乘坐飞机的,从驻地到机场的交通费如何报销 • 新修订的差旅费管理办法对市内交通费实行包干办法,按 出差自然天数每人每天80元包干使用。往返驻地和机场的 交通费在按规定发放的市内交通费内统筹解决,不再另外 报销。 • (6)出差人员是否可以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卧 • 出差人员原则上乘坐全列软席列车软座,但在晚8时至次 日晨7时期间乘车时间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超过12 小时的,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乘坐软卧,按照软卧车票 报销。
• 4、培训费管理中应重点注意事项 • 各单位在不影响培训任务完成的前提下,应择优选择党校、行政学院、 社会主义学院、干部学院、部门行业所属培训机构、高校培训基地以 及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培训机构承担培训项目。高校培训应优先选择 省内高校。单位内部具备培训条件的,应当充分利用内部培训场所举 办培训。(第十一条)组织培训的工作人员控制在参训人员数量的5% 以内,最多不超过10人。(第十二条) • 严禁借培训名义安排公款旅游;严禁借培训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 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严禁在 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严禁套取培训费设立“小金库”。 培训住宿以标准间为主,不得安排高档套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 培训用餐以自助餐或工作餐为主,不得上高档菜肴,不得提供烟酒;7 日以内的培训不得组织调研、考察、参观。(第十三条)这“六个严 禁”是禁止性规定
240
150
110
500
二类会议
180
130
90
400
三类会议
130
100
70
300
• 4、会议费管理中应重点注意事项 (1)严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 (2)严禁套取会议费设立“小金库”; (3)严禁在会议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 (4)严禁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5)严禁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 会议纪律共14条,这里只列举五个严禁。
二、关于差旅费的相关问题
• 1、什么是差旅费 • 差旅费是指区级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公务 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 交通费。(《泰州市姜堰区区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泰姜财【2014】67号)第三条) • 目前,我区执行标准为省内每人每天住宿费340元;伙食 补助100元;市内交通80元包干。以上均为上限。超过部 分自行负担。 • “常驻地”以外地区如何解释 • 常驻地是指泰州市区,含海陵区、高港区、高新区、姜堰 区及其所属乡镇。 • 兴化、泰兴、靖江及其他泰州市以外地区为“常驻地”以 外地区。
5、会议费报销管理 各单位在会议结束后应当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会议报销时应当提供 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 务单位提供的原始明细单据、结算单等凭证。各单位财务部门要严格 按规定审核会议费开支,对未列入年度会议计划且未经批准,以及超 范围、超标准开支的经费不予报销。 各单位会议费支付,应当严格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公务卡管 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禁止以现金 方式结算。(第十四条) 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强化会议费预算约束,控制会议费预算规模。会 议费应纳入部门单位预算,并单独列示。一类会议经费列入区委区政 府办公室的预算专项支出或财政予留经费按规定审核安排。二、三类 会议经费由会议举办单位在部门预算中统筹解决。 依据法律、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定期举行的会议,经费列入承办 单位部门预算专项管理或由财政预留,开支标准参照一类会议执行。 (第十一条)
• 根据第二章经费管理第十条规定: • “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照上级有关规定,根 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 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 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本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 围和开支标准。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 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 费用” •
• (3)经单位领导批准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差 旅费如何报销 • 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回家省亲办事的,城市间交通费按不高 于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按规定乘坐相应交通工具的票价 予以报销,超出部分由个人自理;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 费按从出差目的地返回单位的天数(扣除回家省亲办事的 天数)和规定标准予以报销。 • (4)参加会议、培训的差旅费如何报销 • 到常驻地以外参加会议、培训的,会议、培训期间执行会 议《泰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泰办发2014【58】 号)和培训费的相关制度。往返会议、培训地点发生的城 市间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照差旅费管理办 法的规定报销。其中,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按往返各1 天计发,当天往返的按1天计发。
• 1、会议费管理办法 • 会议费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预算控制、定点保障的办法。目前, 我区执行《泰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泰办发【2014】58号 第四条) • 2、会议分类及审批 • 按照《泰州市市级机关会议管理办法》的规定,我区会议实行分类管 理:一类会议是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全局性会议,有政府四套班子成 员参加的会议;二类会议是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召开的专项会议(含 中央、省召开的延伸至市、县的电视电话会),有政府分管领导参加 的会议;三类会议是由区级机关部门、直属机构及其内设机构召开的, 要求各镇(区)或本系统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各类会议要经分级审 批(第五、六条)
“三公”经费等相关政策解读
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局 2015年6月
一、我区“三公”经费管理等办法重新修订的依据
• 为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 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我省 出台了《江苏省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有关规定》 (苏发【2013】22号) • 规定共12章75条。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费管理,第三 章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第四章公务接待,第 五章公务用车,第六章会议活动,第七章办公用房,第八 章资源节约,第九章宣传教育,第十章监督检查,第十一 章责任追究,第十二章附则。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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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各项费用之间可 以调剂使用。各单位应在综合定额标准以内结算报销。 30天以内的(含30天)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 30天少于60天(含60天)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 80%控制;超过60天少于90天(含90天)的培训,按照 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撤离时间,报 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第八条) • 讲课费执行以下标准(税后): (一)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 (二)正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 (三)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 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第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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