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以来关于汉字繁简之争的文献综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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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关于汉字繁简之争的文献综述

人文学院

汉语言文学专业

陈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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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以来关于汉字繁简之争的文献综述

陈丹

【内容摘要】

汉字简化是中国大陆一项重要的文化建设工程,也一直是学术界所关心的问题,对于简化汉字的评价,历来褒贬不一,争论非常激烈。本文主要从20世纪(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的汉字简化历史及其利弊出发,结合语言文字发展规律,针对各家对简化问题的观点进行述评,用客观理性的视角审视新中国汉字简化工作的得失。并针对当前简化中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行深刻反思、展望。

【关键词】简化字利弊;汉字发展;理性思考

前言

简化字,旧称破体、小写、俗字、手写字等种种。汉字简化是汉字使用和汉字发展演变的一种重要现象,汉字简化的巨大功绩是我们有目共睹的,但汉字的简化是极其复杂的、科学性极强的工作, 简化应遵循汉字的发展规律和基本原则,它决不仅仅是一味地减少笔画所可以替代的。近年来对简化字的不满评论、“恢复使用繁体字”的呼声日渐高涨,简化字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种种问题也不时冲击着我们的视听。这引发了我们对汉字简化问题的深入思考。建国以来(特别是《汉字简化方案》公布之后)简化字的发展历史、简化利弊,评述各派观点对简化字的发展提出建议。

一、20世纪以来汉字简化的历史

1、第一次汉字简化方案提出的背景

1909年,中华书局的创始人陆费逵在《教育杂志》上发表《普通教育当采用俗体字》一文,建议整理汉字,主张简化,这篇文章被认为是近代简化字运动的开端。1922年,国学大师钱玄同的

《减省现行汉字的笔画案》被中华民国教育部国语统一筹划委员会通过。此案指出:“文字本是一种工具,工具应该以适用与否为优劣之标准。笔画多的,难写、费时间,当然是不适用。笔画少的,容易写、省时间,当然是适用。”“改用拼音是治本的办法,减省现行汉字笔画是治标的办法”,“治标的办法实是目前最切要的办法。”提案主张把这种过去只通行于平民社会的简体字,正式应用于一切正规的书面语上。1935年春,著名语言学家陈望道组织“手头字推行会”,选定第

一批手头字300个。在简体字运动日益发展的形势下1935年8月,国民政府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324个。这个简体字表是钱玄同主持编写的《简体字谱》草稿中的一部分。但该表推行不久就遭到某些保守人士的反对,1936年2月,教育部奉行政院的命令,正式下达了“简体字应暂缓推行”的训令,标志着民国时期简化字运动的夭折。

2、第一次汉字简化方案的提出及推行

新中国成立以后,汉字简化工作很快就提上了议事日程。1949年10月10日,中国文字改革协会正式成立,并选举吴玉章为主席。然而,流传几千年的文字和读写习惯,说改就改,谈何容易?许多有识之士主张先从简化汉字着手进行中国的文字改革。

1950年7月,吴玉章在中国文字改革协会干部会议上传达了毛泽东的指示:文字改革应首先办“简体字”,不能脱离实际,割断历史。其后,中央人民政府教育部社会教育司编制了《常用简体字登记表》。当时编制的原则是:整理已经通行的简体字,必要时根据已有简体字的简化规律加以适当补充,所选定补充的简体字,以楷体为主,间或采用行书和草书,但注意容易书写和便于印刷。简体字的选定和补充,以最常用的汉字为限,不是每一个繁难的汉字都简化。后经过征求意见,决定根据“述而不作”的原则。于1951年拟出《第一批简体字表》,收字555个。

1952年2月5日,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

员会成立,并于3月25日设立汉字整理组,

开始着手拟定《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汉

字专家采用普遍通行的简体字为主,辅以“草

书楷化”的方法,选定了在群众中比较流行

的700个简体字,拟出第一稿。但是毛泽东

认为这700个简体字还不够简,简体字要多

利用草体,找出简化规律,有规律地进行简

化,汉字的数量也必须大大减缩,一个字可

以代替好几个。

根据毛泽东的指示,专家们开始大量搜

集草书简体字的资料,研究简化规律,对常

用字进行简化。同时,精简字数的工作也开

始进行。废除一些不必要的字义、读音和用

法完全一致,只是字形上有些许差别异体字,

无疑是精简字数最主要的途径。但是,由于

在规范字的选择中意见不一,为了稳妥起见,

1953年底“汉字整理组”选定了338个流传

最广,笔画也比较简单的简体字,拟出了《常

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二稿。

300多个简体字显然不能满足简化汉字

的需要,经过研究,专家们认为只能依靠简

化偏旁类推的方法来扩大简体字的数量。简化过程中,专家们发现许多根据草书而简化的笔画没有更好的楷书写法,于是索性根据行草的写法把它们收入了简体字表。1954年2月收录了1634个简体字的《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第三稿拟出。因为此稿简体字增加过多,出版印刷部

门一时难以适应,所以“汉字整理组”又先后更改了几稿。最终,在《常用汉字简化表(草案)》基础上,经反复研究和多方听取意见,于1954年底拟出《汉字简化方案(草案)》。后又经多次修改,《汉字简化方案》最终于1956年1月30日在国务院第23次会议上通过,31日在《人民日报》正式公布,2月1日始在全国推行,11月教育部发出《关于在各级学校推行简化汉字的通知》。

《汉字简化方案》分三个部分:①798个汉字简化表草案;②拟废除的400

个异体字表草案;③汉字偏旁手写简化表草案。1956年2月推行第一批简化字260个,包括230个简化字和方案之外的30个偏旁类推字;1956年6月推行第二批简化字95个;1958年推行第三批简化字70个;1959年推行第四批简化字92个,另外附录了54个简化偏旁。四批合计517个简化字,其中有30个是《汉字简化方案》之外的偏旁类推字,而《汉字简化方案》中还有28个没有推行。

后来,这个方案根据使用情况而略有改变,1964年5月,中国文字改革研究委员会编印了《简化字总表》,此表分为3个表。第一表收录了352个不作偏旁的简化字,第二表收录了132个可作偏旁的简化字和14个简化偏旁。第三表收录了1754个简化字,是应用第二表的简化字和简化偏旁,基本上是对《新华字典》收录的8000个汉字进行类推简化,共计2238字(因“签”、“须”两字重见,实际为2236字),这就是今天中国大陆的用字标准。总表外还有两个重要的附录:一个是被看作简化字的异体字表,一个是国务院批准的生僻地名用字表。《简化字总表》旨在解决《汉字简化方案》的一些缺点和不足,是我国第一次简化字运动的集大成者。

3、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的提出及夭折

1966年到1971年,汉字简化工作处于停滞状态。1972年3月,中国科学院设文字改革办公室,文字改革工作开始恢复。当年7月,文字改革办公室开始拟定《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并广泛征集群众中流行的简化字。

1973年,国务院同意恢复“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的名称,归国务院科教组管。1975年,文字改革委员会拟定出《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1977年,文字改革委员会在广泛征集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拟定出《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草案)》的修订稿,收录了简化字853个。

1977年12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加快文字改革的步伐》,并于次日开始试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中第一表中248个简化字。1978年3月,教育部通知要求全国统编教材一律试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中第一表字,开始推行《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但是《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中有诸多不合理的地方,比如没有规律地简化了一些字,不合理的兼并了一些汉字,如把“雕”和“刁”并为一个字。此外,汉字的整体局面被“第一次汉字简化方案”冲击后刚刚恢复平静,又受到“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的冲击,弄得有些混乱。因此,从1978年开始,人们反对《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的呼声越来越高。1978年8月,全国报刊都停比了试用《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中第一表中的简化字。

从1980年起,有关机构开始修订《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一直持续到1985年。但是在修订完善的时候,被政府废除。1985年12月,中国文字改革委员会更名为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1986年6月24日,国务院批转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提交了关于废除《第二次汉字简化方案》和纠正社会用字混乱现象的请示,并在通知中明确指出“1977年12月20日发表的《第二次汉字简化案》,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停止使用。”这个通知宣告了第二次简化字运动的失败。

第二次简化字运动的效益非常有限。其规模远不及第一次简化字运动,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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