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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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研究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了“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要求。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的要求,全国各地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当前,加快培育农业新型主体,已经成为一项社会共识,成为我国农业现代化的战略选择。
促进新型农业主体的健康发展,离不开培育大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问题,也是解决“谁来种地”、“怎样种地”“确保两个安全”等农业重大现实问题的关键。事实上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和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两个相互密切关联的问题,没有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就不可能培育大批农业新的经营主体,新型农业主体的发展,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发展壮大提供了基础条件。
浦东新区作为全国经济发达地区和全国农业现代化先行试验区,肩负着率先实现现代化的使命和任务。从技术的角度分析,浦东新区在农业的科学技术应用和农业设施装备方面,已经完成了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华丽转身。但是,另一方面,由于长期弱势地位,农业人才流失,劳动力高龄化的趋势相当严重,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目前还处在初级阶段,尚未形成稳定的核心群体,成为目前困扰浦东新区全面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因素。
最近几年浦东新区成为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试点地区,先后形成了培训规范、认定标准、激励机制,初步完成了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同时浦东新区最近两年加快土地流转,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但是由于职业农民的培育与经营主体的培育需要有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两者之间相互促进、相互配合的互动关系还需要磨合。为此,为了加快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建设,需要研究新型职业农民培育促进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思路与途径。
本课题以浦东新区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为背景,依据建立浦东新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的总体目标,从分析当前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着手,探索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路径。
一、浦东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的概况
2012年浦东新区被国家农业部确定的全国首批100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县之一,承担了探索实践、先行先试的重大使命。在市农委的正确指导下,浦东新区大胆实践、创新开拓,通过两年的试点,创立了浦东模式,形成了教育培训、认定管理、政策扶持互相衔接配套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制度体系,造就了一支综合素质高、生产经营能力强、主体作用发挥明显的新型职业农民队伍。
目前浦东新区共计开设蔬菜、水稻、西甜瓜、水蜜桃、奶牛、理事长(经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村协管员、村级动物防疫员8个专业,培训新型职业农民655人,其中627人考试合格并取得《浦东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合格证书》,超额完成试点工作500人的培训计划。浦东新区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中,主要取得如下工作实效:
(一)落实各项教育培训的基础工作
一是重视教育实训场地建设。在行业单位、市级示范合作社建立了5个实训基地,在4个镇农技站、28个村、15个合作社建立了47个田间教室,覆盖了13个镇。二是重视教材和课件建设。组织编写了21本新型农民培训系列教材,开发了2个产业的技术视频,制作了一批多媒体课件。三是重视讲师队伍建设。建立了一支80余人的教师队伍,主要由各级农技专家、营销精英、土专家构成,教师来自于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服务单位、合作社和企业。还以农技人员为主建立了60余人的跟踪指导导师团。四是分类制定培训计划。按照农业部生产经营型不少于15天、专业技能型和社会服务型不少于7天的要求,分产业、分类型制定了各产业、各专业培训计划,内容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和前瞻性,时间安排考虑农时农事,培训方式符合成人学习特点。五是规范培训过程管理。工作小组、专家小组、教师、班主任各司其职,相互协调配合,确保良好的培训秩序,确保培训过程规范。引导学员实施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增进学员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六是探索培训方法和手段。开展参与式、互动式、启发式培训,通过面授讲解、论坛交流、案例教学、小组学习、参观考察、实践操作等多样化方式提升效果。建立培训后跟踪指导制度,组建微信群、QQ群,提供全程服务。
(二)制定实施认定与管理制度
第一、制定认定管理办法。浦东新区农业委员会于2013年10月21日,印发了浦农委【2013】185号《浦东新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文件,就认定条件、认定标准、认定程序、承办机构、动态管理机制、职责和权利义务等作了明确规定。
第二、认定一批新型职业农民。按照政府主导、农民自愿的认定管理原则,学员本人提交《浦东新区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经村、镇逐级核实上报,区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实施认定。共计627名培训合格人员提交了申报材料,认定合格604名,其中生产经营型328名,专业技能型125名,社会服务型151名,经过浦东农网公示无疑义后,举办结业典礼,发放《浦东新区新型职业农民证书》。
第三、实施动态管理。对2013年认定合格的259名新型职业农民进行了继续教育、跟踪服务和考核评价,根据培训表现、经营规模变化等情况,18名新型职业农民因不符合复审标准给予退出处理,49名专业技能型成长为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
(三)扶持配套政策的制定与落实
1、制定扶持政策
浦农委【2013】185号文件《浦东新区加强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若干规定和奖励政策》,规定新型经营主体在享受现有政府支农惠农政策时,须有相应人员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在土地流转、农机具购买、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给与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优惠政策;取得资格证书的农民还将得到一次性奖励,同时,就读学历教育减免学费;另外,20%的优秀学员将得到适当奖励。浦府办【2014】27号文件《关于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实施意见》,把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作为培育农业经营主体的四大模式之一加以扶持。
2、狠抓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