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与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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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现状与特点

韩俊

一、改革前我国农村劳动力转移的简要问题

新中国成立之初,我国仍是一个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农业大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极端落后。1952年工业净产值占工农业净产值的比重只有25.3%,工业劳动者占社会劳动者的比重只有6%。从50年代初开始,我国经过短暂的战后经济恢复阶段以后,进入了大规模的工业建设时期。由于原苏联模式的影响和为了巩固新生的革命政权的需要,我们选择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战略,到70年代末,已建立了较为完整的现代工业体系,在人均收入水平很低的条件下,实现了工业化发展的阶段性跃升。据世界银行的资料,1976年我国制造业增加值占商品生产增值的比重已高达51.6%,进入了“半工业化国家”的行列

国际经验表明,伴随着一国由农业国向半工业化国家的转变,劳动力源源不断地由农业转向制造业及相关部门,社会就业结构会发生明显的变化。我国工业化的发展则展示了一幅与这一普遍规律大相径庭的图景:在产出结构急剧的同时,社会就业结构则呈现出惊人的超稳态现象。1952-1978年期间,我国社会总产值中,农业所占份额由45.4%下降20.4%,而同期劳动力份额占社会总劳动力的份额只由83.5%下降

到73.8%,平均每年仅下降0.47%,而农业产值份额年均下降速度

为3%。

为了把握就业结构变动与产出结构变动的相互关系,我们在此引入结构偏差系数的概念,其计算公式为: Sei=Spi/Sli-l(i表示部门) 式中Sei为结构偏差系数,Spi为部门产出构成百分比,Sli为不业构成百分比,用它可以反映说法业结构与产出结构处于均衡状态;结构偏

差系数为零时,就业结构与产出结构处于均衡状态;结构偏差系数为正值,表明就业份额小于产出份额时的结构偏差;为负值时,则表示就业结构份额大于产出份额时的结构偏差。根据何道峰等人有计算②,我国农业就业的结构偏差系数1952年时为-0.3,此后呈不断扩大趋

势,1977年扩大到-0.54。从国际比较看,英、法、美等国家,农业就业的最大滞后系数在-0.3以内,日本和南朝鲜最高也在-0.4以内。这种情况表明,中国就业结构的不仅严重滞后于产出结构的变动,而且,从50年代到70年代,这种滞后状况大大恶化了。

就业结构异常滞后于产出结构的变动,表明在建国后长达近30年的时间内,我国农业劳动向制造业及相关部门的转移,从结构意义上讲,是相当微弱的。当然,这是从总体意义上讲的,从这一时期不同阶段的情况看,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的转移还是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

第一阶段(1949-1957年)。这一阶段农业劳动力转移基本上是在未受到政府超经济力量控制的情况下自发进行的。继1949-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之后,我国开始了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吸收了大批农村劳动

力。1952年,全民所有制工业部门职工为510万人,1958年增加到2316万人,工业部门新增的职工,绝大部分是从农村招来的。在这一时期,农村居民享有较充分的自由迁居城市的权利,虽然当时城市人口的自然增长率高于农村,但在1950-1957年城市人口增加总量中,机械增加占到了60.8%。同时,在这一时间,农村居民在农村内部也有充分选择就业的权利。据估计,在50年代,农村各种专业手工业者约200万人,而兼营商品性手工业的农民约1000万人。

第二阶段(1958-1963年)。这一时期,在政府超经济力的干预之下,农业劳动力转移出现了大起大落的局面。1958年后,随着“大跃进”运动

的全面推开,经济建设规模虚假的急剧膨胀,从而造成了对劳动力的过度需求。1958年,全国工业和建筑业共新增职工1900万人,相当于原有职工的两倍,其中从农村招收的约1000万人。由于在农村内部抽调劳动力大炼钢铁等,1958年农村劳动力比上年税减3800多万人,1953年农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的比重陡降至58.2%。据统计,城镇人口由1957年的9900多万人猛增到1960年的1.3亿人,同期所增城镇人口中,约有90%属机械增长。同期城镇非农业职工增加了2500万人,其中近2000万来自农村。在这一阶段,农业劳动力在农村内部的转移也相当可观。1958年,各种小钢厂在全国农村拔地而起。到该年年底,社办工业职工就达1800万人。

然而,这次农业劳动力转移“浪潮”的寿命却极其短暂。由于大量农业劳动力脱离农业,1957-1960年,粮食产量下降了24.4%,从1961年开始不得不进行为期三年的经济调整。三年经济调整时期,大批劳动力不得不重新回到农村务农。1961年,全国减少城镇人口1300人,精简职工950万人,同年农业劳动力比上年增加2730万人,恢复到1957年的水平。1962年1月至1963年6月城镇人口共精简1600万人,同期精简职工1034万人,196年农村劳动力又比上年增加1500多万人。三年经济调整时期,城镇人口共减少2600万人,职工共减少2000万人。同时,在经济调整时期,绝大多数农村工厂也被关闭,农村工业也跌入“低谷”。1963年,农业劳动力占社会劳动力的比重又陡升至82.5%,在如此短的时间内,农业劳动力转移发生这样规模的大起大落,在世界人口迁移史上是绝无仅有的。

第三阶段(1964-1978年)。在这一阶段,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基本上被置于政府的严格控制之下。针对大量农业劳动力进城就业给城镇就业和

食品供给造成的压力,从50年代后期,政府就开始严格限制城市企业从农村招工。1958年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此后又进一步实行了与这种户籍制度相配套的食品供给制度、就业制度、住房制度、教育制度等,这样,从60年代开始,就基本上堵死了农村劳动力自由流入城市的通道。此后,广大农民基本上被排斥在国家工业化进程之外,越来越多的劳动力滞于农村,承受着半失业的痛苦。在传统工业化模式下,虽然我们用城乡隔离制度把广大农民拒之于城门之外,并且不惜以降低效率来维护城市的高就业,但也未能摆脱城市就业问题的困扰。在60年代初,城市中就出现了新毕业生就业难的问题,1963-64年期间政府就提出了把大部分毕业生送往农村的“15年安置计划”。自1968年底到1977年,约有1600万城市青年被送往农村,同期还有数百万城市机关干部知识分子被下放农村劳动。这种人口由城市向农村的反向流动,固然有着直接的政治目的,但向农村转嫁城市就业危机也是不容置疑的。这样,从60年代至70年代后期,中国的城市化进程就处于萎缩状态。在城市隔离最为严重的1958-1975年期间,在城镇新增人口中,自然增长所占比重高达77.3%,机械增长仅占22.7%,有些年份(如1966-1970年),机械增长甚至为负值。这一期间,统购统销制度的实行,使农村商品市场萎缩,广大农村原来以农副产品为原料的家庭手工业和个体小商贩迅速衰落。国家通过人民公社这样一种组织制度,把农村劳动力的固定在有限的土地上,农村就业基本上就剩下从事农业这一条路。

二、改革以来我国农村劳动力的概况

70年代以后,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结构的重大调整,我国农业劳动力长期处于停滞状态的局面逐步被打破,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业部门的转移出现了加送的趋向,改革开放的前十年中(1978-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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