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Ⅹ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Ⅹ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异地分支机构的规范管理,在服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分支机构所在地域优势,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高效、及时、全面的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Ⅹ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及其他相关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ⅩⅩ基金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分支机构职责

第四条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与所在地监管机构的沟通与联系;市场渠道的拓展和维护以及对投研运作进行支持。

第五条分支机构接受总经理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分支机构负责人由总经理任命,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分支机构应根据常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

第八条各工作岗位应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各守其职,各负其责,在既内控严格又高效有序的原则下,经公司监察稽核部审核,在实际工作中可一人多岗。

第九条分支机构基本职责:

(一)了解国家宏观政策,为公司投资决策提供宏观经济信息;

(二)与所在地监管部门、其它机构等的沟通与联络工作;

(三)负责所在地市场开发工作,包括渠道开发及维护、机构客户开发及维护、客户服务、营销策划等;

(四)与研究机构进行日常联系、沟通

(五)参与上市公司的路演、推介服务

(六)协助公司相关产品的设计、报送、修改及企业调研等;

(七)日常行政接待工作;

(八)公司授权且中国证监会允许经营的其它业务。

第十条分支机构负责人基本岗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规章制度,监督本部门所属员工执行;

(二)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部门规章制度;

(三)制定日常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四)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汇报情况;

(五)根据所在地区的地域优势,为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服务;

(六)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对分支机构业务开展提供支持。

市场部对分支机构承担如下职责:

(一)组织走访、开发分支机构所在地大型机构客户,发展并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关系,积极向客户推介和销售公司基金品种;

(二)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制订分支机构所在地区营销策略、方案,组织基金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并参与客户咨询会、座谈会、培训班和产品推介会等客户交流活动;

(三)对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代销机构进行考察和评估,与优秀代销机构开展长期合作;

(四)负责分支机构所在区域基金发行募集、持续营销等有关工作;

(五)公司授权的其他职能

运营保障部在分支机构承担如下职责

(一)分支机构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

(二)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的费用支出和投资预算的制订;

(三)根据分支机构业务发展的要求,提交软硬件需求报告及采购计划;

(四)公司授权的其他职能

公司其他部门对分支机构承担职责以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职责为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分支机构日常各种费用的收、支纳入公司统一核算,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费用开支项目实行审批制度,根据公司费用报销流程规定经审批后予以报销。

第十四条对于未完成审批流程的开支项目,财务人员有权不予报销费用。

第十五条财务人员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费用开支的合规性、合法性进行详细审核。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分支机构固定资产是公司固定资产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分支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有关实物的管理,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十八条购置固定资产须发起申请流程报公司审批。20万元以上的,需遵循、执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凡需购买电脑设备的,须由公司运营保障部统一购置(特殊情况,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由使用人履行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并负保管责任。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管理人应做好登记建卡工作,并定期清查盘点、稽查内审、,防止丢失、损坏。

第二十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人员负责分支机构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

第二十二条分支机构固定资产管理人应于每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就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情况向分支机构负责人提交报告,并报送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五章内部风险控制

第二十三条公司监察稽核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分支机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检查、评价,对风险事项和法律纠纷进行评估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监察稽核部对于监察中发现的或认为具有潜在可能的问题出

具监察报告,向总经理、督察长及时报告。

第二十五条办事处如发生紧急事件、灾难性事件或对公司声誉、正常运营以及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投资者闹事、群体性事件、灾害事故及其他意外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督察长,并根据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分支机构重要办公场所要形成有形区隔,相互隔开并设置门禁系统,工作人员无故不得相互串岗。

第二十七条分支机构工作人员的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移动通讯工具和无线上网设备管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禁止使用MSN、QQ等各类即时通信工具。

第二十九条分支机构实施内外网分离,入网电脑纳入公司监测系统。

第三十条分支机构所有固定电话应进入电话录音系统,包括内外之间通话、内部电话之间通话在办公时间内都应全面录音,录音资料管理根据公司电话录音系统管理办法进行。

第三十一条分支机构所有大门、重要业务岗位应有录像监控系统,录像资料根据公司录像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进行。

第三十二条分支机构应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指定专人兼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第三十三条分支机构应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要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安全可靠。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遵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公司批准后下发实施。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范分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分公司财务部的职能与岗位设置 第二条:分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保障与监督分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差错与舞弊。 (四)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协同营销、经营单位做好分析工作,促进分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贯彻落实成本管理,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盈利能力,确保分公司利润指标的完成。 (六)协调分公司内外部的关系;配合总公司财务稽查与审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分公司财务部由主办会计(定编:1人)、出纳(定编:1人,内部兼职)等工作人员组成。主办会计的人事、工资由总公司垂直管理,其工作对总公司负责。 第四条:主办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全面贯彻落实财务内控管理制度,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配合分公司经理的工作,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核各类原始凭证,准确、及时完成现金收支及报销工作。 (二) 全面贯彻落实财务内控管理制度,及时登记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帐,坚持日清日结,做好现金与银行存款的提存、保管与清查,积极配合银行的对帐、报帐等工作,保证帐帐、帐实相符。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配合会计做好各帐务处理,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基础工作规范

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 2006-11-7 中油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为加强分支机构的管理,规X分支机构的经营行为,根据国家金融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中油财务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的办事处、代理处及代办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 第二条各分支机构,是非法人的经营实体。行政上隶属于公司和(或)依托企业共同领导,业务上隶属于公司领导,同时受所在地银监局的指导、管理、监督和稽核。 第三条各业务受理处的工作依托石油企业管理,业务上受公司的指导、管理、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业务X 围 第四条分支机构必须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金融许可证和工商管理部门核准的业务X围,并经公司授权(或转授权)后开展业务经营,为集团公司成员单位提供金融服务。 第五条分支机构经营下列人民币金融业务: (一)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 (二)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 (三)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 (四)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 (五)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由公司授权的其他金融业务。 第六条业务受理处只负责受理封闭结算票据的审核、确认、传递,不办理资金的结算。 第三章经营与管理 第七条分支机构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规、方针政策和公司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第八条办事处实行独立核算,按属地原则进行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第九条公司向办事处拨付5000万元的营运资金,每年向各办事处、代理处下达年度各项考核指标,公司组织相关业务部门对其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奖罚依据。 第十条业务受理处经费,按照公司审批的年度经费开支预算执行。 第十一条公司对信托贷款实行集中管理,办事处、代理处对贷款只有建议、推荐权,没有审批权。对贷款的审查由公司信贷部归口管理,执行信托贷款相应的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分支机构开立银行存款账户须报经公司审批,对银行存款账户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要严格在公司批准的业务X围内经营业务,不准出现以下行为:(一)不准擅自或变相办理贷款业务; (二)不准高利率吸收存款; (三)不准办理担保和同业拆借业务; (四)不准办理《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业务; (五)不准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1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非公开募集基金(以下简称私募基金)业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非公开募集资金设立证券投资基金,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基金托管人托管,为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进行证券投资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从事私募基金业务,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私募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当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依据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自律规则,对私募基金业务活动进行自律管理。 2第二章基金管理人登记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一)实缴资本或者实际缴付出资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二)自行募集并管理或者受其他机构委托管理的产品中,投资于公开发行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债券、基金份额以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规模累计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三)有两名符合条件的持牌负责人及一名合规风控负责人; (四)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行为记录,在金融监管、工商、税务等行政机关以及商业银行、自律管理等机构无不良诚信记录。 股权投资管理机构、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等符合登记条件的,应当向基金业协会申请登记。 第七条基金业协会依据其制定的规则办理基金管理人登记手续,可以采取约谈持牌负责人、专家评审、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基金管理人的登记申请信息进行核查,可以向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了解基金管理人诚信状况。 第八条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登记,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使用“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字样或者近似名称进行证券投资活动。 第九条经登记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相关交易所申请开立基金相关账户。 3第三章合格投资者 第十条私募基金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单只私募基金的基金份额持有人累计不得超过二百人。 第十一条除基金合同另有约定外,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转让其持有的基金份额。转让基金份额应当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履行确认、登记或者其他程序。 基金份额持有人转让其所持份额的,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受让人为本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且持有人人数符合本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第十二条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所投资私募基金风险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 (一)个人或者家庭金融资产合计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二)最近3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20万元人民币; (三)最近3年家庭年均收入不低于30万元人民币; (四)公司、企业等机构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受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监管的金融机构依法设立并管理的投资产品视为合格投资者。 第十三条合格投资者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得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第十四条投资者应当确保委托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某集团外区分支机构行政及人事工作管理办法.doc

2013某集团外区分支机构行政及人事工作管理办法1 **集团分支机构 行政及人事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集团分支机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行政工作: 1、印鉴管理: 1)公章及合同章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管理,履行统一的审批用印制度。由办公室文秘负责报批并用印。如需借用,需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方可,分支机构需将用印的材料扫描一份存档2)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法人章由分支机构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负责人保管,发票专用章和法人章由出纳保管,由负责人审批,并建立用印审批档案,以备集团财务部和纪检部核查。 2、采购管理: 1)各分支机构的各项采购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管理,由负责人审核采购需求,然后每月22日-25日上报至集团办公室行政人员处(杨曦),统一申报和审批。 2)每年1月份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组织办公用品、后勤用品等的采购招标,各分支机构首先筛选3家以上供应商,集团办公室另外增加供应商,最终由集团招标委员会进行供应商确定。 3)大项采购或业务供应商由集团统一进行招标形式选择,分支机构做好配合。 3、固定资产管理:

1)分支机构指定一名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变更和报废等工作,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每半年盘点一次,并向集团办公室资产管理员上报。每年集团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要对各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复核。 4、文件及档案管理: 1)分支机构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责任人,按集团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文件及档案保存,分支机构文件号由集团办公室文秘统一编制。2)建立文件及档案目录,使用借阅建立记录,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每半年上报集团办公室一份。每年集团办公室组织一次档案管理检查复核。 3)所有保存文件及档案均需建立电子档案,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目录要一致,电子档案每半年上传至集团办公室一次。 5、资质证照保管和年检变更: 1)由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借出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借出审批需每月向集团办公室报备。 2)各类资质证照原件和年检变更后原件,获得后二日内将扫描件上报至集团办公室文秘,印鉴需要盖原印A4纸上寄到集团办公室。 6、安全管理: 1)分支机构的安全管理由负责人承担,建立钥匙领取登记、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消防设备检查记录,确保安全运营。 2)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由集团办公室主任与集团纪检监察部每季度对各项检查记录和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银行个人贵宾客户服务管理办法模版

个人贵宾客户服务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 版次号: 生效日期:xx年06月16日

目录 修改与审批记录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职责 (3) 第三章VIP客户的管理 (3) 第四章VIP卡管理 (4) 第五章贵宾客户服务 (5) 第六章附则 (5) 附件: (5) 附件1.《银行贵宾客户优惠服务明细》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银行(以下简称“本行”)的个人贵宾客户

管理工作,贯彻“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实现个人客户差异化营销和分层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银行个人贵宾客户,是指符合本行个人贵宾客户评定标准,具有一定经济基础和社会地位,信用度高,对银行业务发展产生较大贡献或重大影响的个人客户。 第三条VIP卡,是指为个人贵宾客户所发放的银行卡,是贵宾客户的身份象征。它除具备借记卡的基本功能外,还包含服务优惠、投资理财等增值服务功能的高端借记卡。银行VIP卡分为金卡、白金卡和钻石卡三种。 第四条个人贵宾客户服务实行“客户自愿、重点发展、为客户保密”的原则,为符合评定标准的个人贵宾客户发放相应的VIP卡,作为享受VIP服务的依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银行所有机构和网点。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六条总行是个人贵宾客户管理的主责部门,负责全行客户服务资源的组织和VIP客户的管理。 第七条其他涉及个人银行的相关部门负责利用本部门的业务资源,为个人贵宾客户提供本部门业务的优质服务。 第三章VIP客户的管理 第八条银行全行的VIP客户评级量化标准由总行统一制定。 第九条总行将通过客户关系管理系统的客户评级功能为个人客户进行评分,分值达到30分及以上的客户即可为银行个人贵宾客户。各机构可根据分值与客户级别对应关系,在征得客户同意的前提下为其申请对应的VIP卡。对应关

XX分支机构筹备期间财务管理办法

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 分支机构筹备期间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分支机构筹备期间发生的各项财务支出,根据《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中国人保寿险有限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包括拟设的省级分公司和地市级营销服务部。 本办法所称分支机构筹备期间,是指自拟设省级分支机构筹备负责人通过任职答辩之日起至分支机构举行开业庆典之日止。若是地市级分支机构的,自总公司机构管理部批准省级分支机构筹建地市级营销服务部之日起计。 本办法所称筹备期间财务支出是指拟设分支机构在筹备期间发生的人力资源费用,职场租赁/职场装修/家俱费用,IT设备/办公设备费用,车辆费用,临时职场租赁/家俱费用,业务费用,经营费用等支出。 第三条分支机构筹备期间财务管理遵循“严格预算、分类管理、过程控制”的原则。 第二章筹备期间财务预算管理 第四条经批准的分支机构筹备期财务预算是分支机

构在筹备期间进行财务支出的依据。 第五条省级分公司筹备期财务预算由省级分公司筹备组根据拟设分公司具体情况及总公司有关支出标准拟定,经计划财务部和机构管理部审核后,报总裁办公会审批。 地市级营销服务部筹备期财务预算,由省级分公司根据拟设地市级营销服务部具体情况及总公司有关支出标准批准,报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和机构管理部审定。 第六条分支机构筹备期财务预算的内容包括七类:人力资源费用预算,职场租赁/职场装修/家俱预算,IT设备/办公设备预算,车辆预算,临时职场租赁/家俱预算,业务费用预算和经营费用预算。 第七条在分支机构筹备期财务预算总额内,若进行七类财务预算之间及七类预算内部各项目预算之间的相互调整,必须履行审批程序后方可调整预算。 分支机构筹备期预算调整审批程序如下: (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七类财务支出预算之间的调整申请,和1万以上(含1万)、20万以下每类预算内部各项目预算之间的调整申请,由分支机构筹备组财务负责人签字审核和筹备组负责人签字审批后,报总公司计划财务部和机构管理部审批;每类预算内部各项目1万以下的预算调整,分支机构可以决定。 (二)金额在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的七类财务支

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异地分支机构的规范管理,在服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分支机构所在地域优势,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高效、及时、全面的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及其她相关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浙商基金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分支机构职责 第四条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与所在地监管机构的沟通与联系;市场渠道的拓展与维护以及对投研运作进行支持。 第五条分支机构接受总经理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分支机构负责人由总经理任命,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分支机构应根据常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 第八条各工作岗位应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各守其职,各负其责,在既内控严格又高效有序的原则下,经公司监察稽核部审核,在实际工作中可一人多岗。 第九条分支机构基本职责: (一)了解国家宏观政策,为公司投资决策提供宏观经济信息; (二)与所在地监管部门、其它机构等的沟通与联络工作; (三)负责所在地市场开发工作,包括渠道开发及维护、机构客户开发及维护、客户服务、营销策划等; (四)与研究机构进行日常联系、沟通 (五)参与上市公司的路演、推介服务

(六)协助公司相关产品的设计、报送、修改及企业调研等; (七)日常行政接待工作; (八)公司授权且中国证监会允许经营的其它业务。 第十条分支机构负责人基本岗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规章制度,监督本部门所属员工执行; (二)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部门规章制度; (三)制定日常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四)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汇报情况; (五)根据所在地区的地域优势,为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服务; (六)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对分支机构业务开展提供支持。 市场部对分支机构承担如下职责: (一)组织走访、开发分支机构所在地大型机构客户,发展并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关系,积极向客户推介与销售公司基金品种; (二)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制订分支机构所在地区营销策略、方案,组织基金宣传与推广活动,组织并参与客户咨询会、座谈会、培训班与产品推介会等客户交流活动; (三)对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代销机构进行考察与评估,与优秀代销机构开展长期合作; (四)负责分支机构所在区域基金发行募集、持续营销等有关工作; (五)公司授权的其她职能 运营保障部在分支机构承担如下职责 (一)分支机构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 (二)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的费用支出与投资预算的制订; (三)根据分支机构业务发展的要求,提交软硬件需求报告及采购计划; (四)公司授权的其她职能 公司其她部门对分支机构承担职责以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职责为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银行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基金销售业务管理办法 编制部门: 版次号: 生效日期:年09月29日

目录 修改与审批记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组织职责 (5) 第三章业务规则 (9) 第四章业务人员管理 (10) 第五章风险管理 (11) 第六章账户管理 (12) 第七章基金销售业务基本规定 (12) 第八章事后监督及差错处理 (16) 第九章基金销售业务系统管理 (16) 第十章会计和资金清算管理制度 (17) 第十一章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的监控 (17) 第十二章档案管理 (17) 第十三章基金销售信息技术内部控制 (18) 第十四章附则 (19) 附件: (19)

附件1.《基金销售业务账户管理办法》 (20) 附件2.《基金销售业务客户服务标准管理办法》 (28) 附件3.《基金销售业务员工行为规范管理办法》 (30) 附件4.《基金销售业务应急处理措施管理办法》 (35) 附件5.《基金销售业务内审实施办法》 (39) 附件6. 《基金销售业务风险控制制度》 (43) 附件7. 《基金销售业务档案管理办法》 (53) 附件8. 《基金销售业务操作权限管理办法》 (56) 附件9. 《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办法》 (59) 附件10. 《基金宣传推介材料管理办法》 (66) 附件11. 《基金销售业务反洗钱管理办法》 (71) 附件12. 《基金销售结算资金内部监督管理办法》 (7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证券投资基金销售业务工作顺利进行,进一步规范业务操作和管理,防范交易风险,促进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abrzda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ABC

^ | You have to believe, there is a way. The ancients said:" the kingdom of heaven is trying to enter". Only when the reluctant step by step to go to it 's time, must be managed to get one step down, only have struggled to achieve it. -- Guo Ge Tech 广东ABC发展有限公司 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加强分支机构财务会计管理工作,健全内部管理机制,保证公司财产的安全与完整,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所指分支机构为总公司下属的分公司、办事处。 第一章财产监督机制及人员职责 鉴于目前分支机构管理架构相对简单,负有财产监督职责的相关人员为分支机构会计、出纳、仓库人员等。分支机构会计是主管分支机构财产管理和会计核算的主要负责人,直接向总公司财务中心汇报工作,接受财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仓库主管(未设仓库主管的分支机构为仓库负责人)为主管分支机构存货的主要负责人,有关及时收、发、退、存货物,防火防盗等日常的事务性工作,直接向分支机构经理汇报工作,接受分支机构经理的指导和安排,有关出入库手续、库房制度建设、盘点等库存的监控工作,则直接向总公司财务中心汇报工作,接受财务中心的指导和监督。在分支机构内,两者应密切配合,共同协助分支机构经理完成日常的经营管理工作。分支机构出纳(所设的专职或兼职的内部人员)主要经管分支机构内部的货币资金,接受分支机构会计的业务指导。分支机构的财务人员和仓库负责人员均由总公司财务中心直接委派或任命。 一、分支机构会计的工作职责: 1、审核仓库入仓单,保证调拨入库数量无误,协助总公司完成调拨差异调整; 2、控制客户的信用额度,保证公司信用额度控制制度的执行; 3、完成应收账款相关账务的处理(包括销售收入、回款、返利、调价、运费等); 4、月底和业务人员对账,出具正式对账单并由业务人员与客户对账,跟踪对账情况; 5、月底组织对库存商品的盘点,出具盘点表及盘点报告; 6、审核分支机构人员的费用报销并协助总公司控制费用; 7、控制分支机构人员当月借款限额; 8、制作分支机构工资表 9、每周与分支机构出纳一起进行现金盘点,保证账实核对无误; 10、报送总公司要求的财务报表及销售报表(每月5日前向总公司报送); 11、保存相关的账务资料 二、分支机构出纳的工作职责: 1、经管分支机构的所有库存现金和银行账户;

分会管理办法1

山东省信息网络安全协会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山东省信息网络安全协会(以下简称“总会”)对各分支机构(包括各分支机构、专业委员会)的监督和管理,根据山东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登记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分支机构应当遵守总会章程,认真执行总会赋予的职能与任务,在总会授权的范围内开展工作。 第三条各分支机构由总会根据工作需要,在条件成熟时由筹备组织提出申请,经总会常务理事会审查同意后方可成立。 第四条各分支机构是团结、联系从事本行业信息网络安全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平台,为推动本行业的网络安全发展服务。 二、成立分支机构程序 第五条凡自愿遵守山东省信息网络安全协会章程,接受总会监督管理,履行相关义务,有能力开展、策划行业相关工作与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均可向总会申请成立分支机构的成立。分支机构的成立应充分体现其行业代表性。 第六条分支机构应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除分支机构正、副会长(理事长)可由兼职人员担任外,秘书长等主持日常工作的主要负责人应由专职人员担任。 第七条分支机构所属行业有主管部门的,分支机构应取得主管部门的必要帮助和支持。 第八条成立分支机构的申请报告连同相关资料由发起人报送总会秘书处,经秘

书处初审后提交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 三、分支机构的权利和义务 第九条分支机构作为总会正式会员出席总会会员代表大会,参与大会重要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参与总会理事候选人的推荐工作;有权对总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分支机构应自觉接受总会及行业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执行和落实总会的决议、决定,认真完成总会布置的各项任务; 第十一条分支机构须积极在本行业内发展会员,参加总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分支机构必须每年以分支机构的名义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分支机构发展的会员为总会员,报协会备案,统一管理。 第十二条分支机构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规范地开展相关工作和活动。 四、分支机构的职能任务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的职能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行业信息网络安全的发展动态和趋势; (二)积极向总会反映本行业的情况、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策划行业交流、技术交流活动,组织和开展与国内外相关组织团体之间的业务研讨和合作交流; (四)为广大会员提供咨询和信息服务; (五)举办各种研讨交流培训,开展提高从业人员能力的相关策划培训,努力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水准与创新能力; (六)研究和探讨我国信息网络安全行业的市场环境、发展方向、从业资格、行业规范、内部管理等理论和实际问题,推动信息安全行业的健康发展;

私募基金合格投资者与销售适当性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合格投资者与销售适当性 管理办法

**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合格投资者与销售适当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上海桑鹰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销售行为,确保基金和相关产品销售的适用性,履行合格投资者识别义务,充分提示投资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销售适用性是指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注重根据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 第三条公司在实施销售适用性的过程中应当遵循以下指导原则: (一)投资者利益优先原则。当公司利益与投资者的利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优先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二)全面性原则。公司应当将销售适用性作为内部控制的组成部分,将销售适用性贯穿于基金和相关产品销售的各个业务环节,对基金产品(或相关产品,下同)和投资者都要了解并做出评价。 (三)客观性原则。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对基金产品和投资者的调查和评价,应当尽力做到客观准确,并作为基金销售人员向投资者推介合适基金产品的重要依据。

(四)及时性原则。产品的风险评价和投资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价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更新。 第二章合格投资者识别 第四条公司应当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单只私募基金的投资者人数累计不得超过《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等法律规定的特定数量。 第五条公司单一产品的投资者数量不得超过200人。以合伙企业、契约等非法人形式,通过汇集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私募基金的,应当穿透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合格投资者,并合并计算。 第六条投资者转让本公司管理的基金份额的,受让人应当为合格投资者且基金份额受让后投资者人数应当符合前款规定。 第七条公司仅对合格投资者进行销售,合格投资者是指具备相应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投资于单只私募基金的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且符合下列相关标准的单位和个人: (一)净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的单位; (二)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的个人。前款所称金融资产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权益等。 根据相关规定,下列投资者视为合格投资者: (一)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分公司管理-信息集团分支机构行政及人事工作管理办法2013

信息集团分支机构行政及人事工作管理办法 为规范集团分支机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行政工作: 1、印鉴管理: 1)公章及合同章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管理,履行统一的审批用印制度。由办公室文秘负责报批并用印。如需借用,需集团总经理、董事长审批同意方可,分支机构需将用印的材料扫描一份存档 2)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和法人章由分支机构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负责人保管,发票专用章和法人章由出纳保管,由负责人审批,并建立用印审批档案,以备集团财务部和纪检部核查。 2、采购管理: 1)各分支机构的各项采购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管理,由负责人审核采购需求,然后每月22日-25日上报至集团办公室行政人员处(杨曦),统一申报和审批。 2)每年1月份由集团办公室统一组织办公用品、后勤用品等的采购招标,各分支机构首先筛选3家以上供应商,集团办公室另外增加供应商,最终由集团招标委员会进行供应商确定。 3)大项采购或业务供应商由集团统一进行招标形式选择,分支机构做好配合。 3、固定资产管理: 1)分支机构指定一名固定资产管理员,负责固定资产的登记、保管、变更和报废等工作,建立固定资产管理台帐。每半年盘点一次,并向集团办公室资产管理员上报。每年集团办公室资产管理员要对各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进行一次盘点复核。 4、文件及档案管理: 1)分支机构指定一名专职或兼职责任人,按集团档案管理要求进行文件及档案保存,分支机构文件号由集团办公室文秘统一编制。

2)建立文件及档案目录,使用借阅建立记录,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每半年上报集团办公室一份。每年集团办公室组织一次档案管理检查复核。 3)所有保存文件及档案均需建立电子档案,书面档案和电子档案目录要一致,电子档案每半年上传至集团办公室一次。 5、资质证照保管和年检变更: 1)由指定专人负责,使用和借出由分支机构负责人审批,借出审批需每月向集团办公室报备。 2)各类资质证照原件和年检变更后原件,获得后二日内将扫描件上报至集团办公室文秘,印鉴需要盖原印A4纸上寄到集团办公室。 6、安全管理: 1)分支机构的安全管理由负责人承担,建立钥匙领取登记、日常安全检查记录、消防设备检查记录,确保安全运营。 2)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由集团办公室主任与集团纪检监察部每季度对各项检查记录和设施进行监督检查。 7、车辆管理: 1)分支机构的车辆购置由集团办公室统一办理,日常车辆保养、维修、年检、使用记录、用油由分支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发生费用以年度预算为标准,日常管理以车辆管理制度为依据。每月向集团办公室车队队长报车辆使用报表,车队队长每季度进行一次用车情况检查,以确保用车的合理化。 2)集团车队队长每季度组织一次各分支机构的安全驾驶和车辆维护培训(可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对各公司用车违规行为和车辆事故等进行分析和公示,不断提高车辆管理水平。 8、其他本办法未明确的事项,以集团公司下发的规章制度为准。 二、人事工作: 1、考勤管理: 1)早8:00---晚17:00,午休11:30---13:00,周休1-2天。(地区不同、业务不同可以调整,由集团审批确定。) 2)考勤采取指纹打卡的形式,每月5日前由分支机构的人事职员向集团人力资源部劳资专员上报考勤汇总表和考勤机导出数据。

分支机构财务管理制度(精)

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实行独立核算, 产品价格采用结算价核算, 主要设置以下科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库存商品(划拨价、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应付账款(总部、应付工资、本年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 办事处则根据具体业务要求可以减设,可只设置以下科目: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管理费用、业务费用等。 (一现金管理 1.1、现金科目设两个子目---货款帐户和费用帐户。 1.2、收取现金时,必须向付款方开具销售发票(暂由总公司开具或收据,如实按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栏次一次性填写, 加盖“现金收讫”和“收款人” 印章。 1.3、出纳应保证库存现金的日清日结,月末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整表, 以保证银行日记账账实相符。货款现金必须送存银行,不准坐支。 1.4、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以支票支付,确须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部经理审核、公司经理批准后支付。 1.5、办事处支付现金范围:员工工资、津贴、奖金;个人劳务报酬;出差人员必须携带的差旅费; 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公司结算起点为500元; 分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它开支。 1.6、库存现金定额核定为5000元,多余费用现金应该及时送存银行,保证现金安

全。 1.7、出纳员不准用不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凭证顶库存现金,公司员工不准用公司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或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1.8、会计应定期、不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监盘,每月至少监盘三次,编制“库存现金盘点表”审; 核出纳编制的“银行余额调整表”对, 未达事项进行落实。 (二银行存款管理 2.1、销售分公司(办事处资金实行收支两条线的原则。 各销售分公司(办事处必须开设收支两个银行账户, 即货款户和费用户; 账户资料交总公司财务部备案。货款账户只收不支,所有货款回笼到该账户; 费用账户用于分公司(办事处的各项费用、税金等支出结算。 2.2、新开账户 销售分公司(办事处不得随意开设银行账户,若因业务需要而必须开设新的银行账户,需报告总公司财务部同意。银行账户要及时进行清理,对于用途不大的银行账户要及时消户,并报总公司财务部备案。 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出,纳员按照业务发生顺序每日进行逐笔登记。出纳员定期将公司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并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公司财务部经理签字后报公司经理审阅。 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系统的管理,严格按照企业银行电子支付程式和许可权规定执行。电子支付密码器、智慧IC 卡、帐户密码和操作人员密码是使用企业银行系统的关键要素, 应妥善保管, 主管卡和操作员卡应按照分管并用的原则, 由财务管理

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办法

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拓展经营市场,加强公司分支机构经营管理工作,规范分支机构经营行为,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公司发展与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一、分支机构设立的管理 1、公司新设经营分支机构的提出,公司经营管理部门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实际需要,提出申请新设立的建议报告。建议报告应包括该经营分支机构所涉及的经营范围(包括地域及业务范围),拟设机构及其负责经营管理人员,拟授权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及市场分析、设立的可行性评价及决策建议。 2、申请新设立公司经营分支机构的建议报告,按公司决策管理要求,提交公司办公会议进行分析决策。对拟设立的经营分支机构,公司办公会议提出办理具体要求及安排意见,开展调研。 3、公司应组织不少于两人、由技术、经济管理方面专家组成的调研组对新设分支机构进行调研,形成调查报告。报告内容包括新设分支机构的经营市场预测、设立方案建议意见,设立地点、办公场所、机构负责人、主要技术经济管理人员构成、经营范围及方式、经营授权期限、年度任务要求等提出决策建议。 4、调查报告报经公司办公会议决定同意后,公司应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时间完成以下工作:新设分支机构内部经济责任管理协议商定、分支机构营业手续办理,保障分支机构尽早开始运营。 5、公司依据《分支机构内部经济责任制管理协议(范本)》,结

合各分支机构具体情况,确定分支机构内部经济责任制管理协议,公司按照确定的内部经济责任制管理协议对分支机构生产经营依法进行管理。新设分支机构内部经济责任管理协议商定后应由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协议评审。 6、分支机构内部经济责任制管理协议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委托经营范围及经营管理方式、双方的责任权利,公司的质量安全管理、技术管理与成果提交、税收财务管理要求,党风廉政责任管理、履约保证方式、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年度及阶段性经营目标任务等。 7、各分支机构应严格遵守内部经济责任制管理协议,在公司授权经营范围内,认真做好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运营管理(按照分公司经济责任制办法规定运营) 1、公司对经营分支机构实行责任授权下的统一管理、分支机构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2、公司经营分支机构按照与公司签订内部经济责任制管理协议,,规范运营,履行分支机构经营管理责任义务,加强风险管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3、公司经营分支机构归口公司生产经营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公司有关职能管理部门应根据管理职责分工为分支机构提供服务,加强管理。 4、分支机构应按照公司要求做好劳动人事管理,对分支机构经营管理人员公司建立登记备案管理制度。分支机构应与其聘用的技术人员及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备

2021年《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改说明(整理)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修改说明 一、修改背景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监会第72号令,下称《销售办法》)自2011年10月发布实施以来,为推动基金销售机构多元化、专业化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截止目前,基金销售机构涵盖了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和独立销售机构等四类型机构,已有190家机构获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销售办法》实施以来,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参与基金销售业务的数量从原先的1家增加到了6家,独立基金销售机构则从无发展到了现在的19家。新的基金销售机构类型的出现,带来了新的基金销售业务模式和理念,促进了基金销售机构间的差异化竞争,为行业的发展增添了活力。 然而,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随着基金行业的不断创新发展,原《销售办法》中的部分规定与新形势不相适应,需要及时调整。比如,基金销售机构类型需要进一步扩展,以满足不同类型投资者的理财需求和机构发展需要;在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愈趋完善、监管手段愈趋丰富的情况下,可以对基金销售机构准入环节的诚信合规要求进行调整,以促使更多具有专业理财产品销售和客户服务能力的机构进入基金销售领域;有一部分基金销售机构的分

支机构通过多年的业务积累,从内部管控、人员配备等方面均具备独立开展基金销售的能力,但是受限于基金管理人只能与基金销售机构总部签订销售协议的规定限制,无法其贴近市场的优势以更好的为投资人服务。与此同时,新《证券投资基金法》的颁布实施、基金代销业务资格核准行政许可下放至证监会派出机构实施等,也对《销售办法》的修改提出了要求。 二、修改思路 鉴于上述情况,我们考虑对《销售办法》作出了进一步修改完善,以满足和适应行业发展需要,主要内容有: (一) (二) (三)将《销售办法》明确为对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业务的管理规范。 (二)对基金销售业务资格申请实行注册制,同时将基金销售业务资格注册、基金销售机构持续动态监管等事项的实施主体调整为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不再要求基金销售机构向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报备分支机构(网点)信息。 (三) (四)扩大基金销售机构类型,推进期货公司、保险机构等参与基金销售业务,就其参与基金销售业务的准入条件和监管要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规分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与《股份会计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分公司财务部的职能与岗位设置 第二条:分公司财务部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保障与监督分公司资产的安全与完整,防止差错与舞弊。 (四)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协同营销、经营单位做好分析工作,促进分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贯彻落实成本管理,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提高盈利能力,确保分公司利润指标的完成。 (六)协调分公司外部的关系;配合总公司财务稽查与审计,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分公司财务部由主办会计、出纳等工作人员组成。主办会计的人事、工资由总公司垂直管理,其工作对总公司负责。 第四条:主办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进行记帐、复帐、报帐,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按期报帐。 (二)全面贯彻落实财务控管理制度,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本公司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配合分公司经理的工作,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审核各类原始凭证,准确、及时完成现金收支及报销工作。 (二) 全面贯彻落实财务控管理制度,及时登记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帐,坚持日清日结,做好现金与银行存款的提存、保管与清查,积极配合银行的对帐、报帐等工作,保证帐帐、帐实相符。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配合会计做好各帐务处理,承办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财务基础工作规 第六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七条:会计科目应根据业务开展与财务分析需要设置,会计科目所核算的围应给予明确,所使用的会计方法、会计估计与会计政策须坚持一贯性原则。 第八条: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XX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XX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分公司管理办法 释义 母公司:指XX股份有限公司。 子公司:指XX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分公司:指业务或财务等相对独立,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营实体。 战略发展部:指XX股份有限公司的战略发展部。 董事、监事:除特别说明外,指XX股份有限公司派出的董事、监事。 高管人员:指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经理(或财务总监)、人事经理、其他经子公司认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母公司章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对象包括: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和分公司。 第三条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代表母公司对子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战略发展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唯一接口部门。

第四条母公司战略发展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办法。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办法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东会 第六条子公司股东会由投资各方组成,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进行。股份有限公司性质的子公司必须单独召开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和其他性质的子公司可安排年度股东会和董事会同时或合并举行。 第七条子公司可根据《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自身情况,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一经通过,应报送战略发展部备案。 第三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八条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出董事会会议提案; 2、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3、尽职参与董事会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和职责; 4、关注、质询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规定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管 理规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总公司对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分公司通常是总公司支柱业务或核心业务的经营者,是企业分权管理的一种常规形式,但这种分权并非完全分权,其分权化程度也不尽相同。对分公司管理的分权程度有两个极端方式, 一个是把分公司作为车间来管理,分权化程度很低;另一个是把分公司作为一个模拟法人独立运营,分权化程度较高;在此两者之间,总分公司间可以有多种权责安排。但不论何种程度和何种方式的分权,分权管理都必须保证权责明确和权责对等,不能因分权而引起控制弱化,同时应使权责利统一,以保证有效的约束和激励。 分公司的财务权力是管理资产,财务责任是实现利润,实现利润后根据薪酬制度兑现有关管理和生产人员的利益。总公司对分公司财务管理通过授权控制、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审计监督等方式,安排分公司的财务责权利体系。 一、授权管理控制 总公司对分公司在一定授权范围内相对自主经营,在授权范围以外的财务事项,则要报总公司批准,形成总分公司之间的授权控制制度。 1、授权管理资产 总公司对分公司资产管理的授权,是设立分公司而自然产生的授权,其对应的责任是保证资产的安全完整和良好使用,使资产保值增值,通过运营资产创造利润。但此授权也不应是完全授权,分公司资产处置的权力应受到限制。 2、资金支出管理授权 对资金支出的授权。此授权依总分公司财务管理分权程度不同而不同。最大范围的分权,是使分公司按照模拟法人的方式运做。在这种模式下,分公司可以拥有正常情况下完全的资金支出审批权。当然,在分公司非正常情况下使用的资金或者大额的资金,比如技术改造、大额合同、大额预算变动、资产处置等,则必须报请总公司审批支出。 对分公司资金支出最小范围的分权,是使分公司按照车间的方式运做。这种模式下,分公司相当于总公司的一个大的车间,只是在生产和技术方面被充分授权,其资金支出审批权的范围,只限于零星的小额支出。 对分公司资金支出的授权,使分公司拥有部分财务支配的能力,因此必须对分公司财务支出进行监控。常规的事前控制方法就是要分公司实行预算制度,使资金“算了再用”;总公司也可以据此了解各分公司预算资金盈缺状况,在各分公司内合理调配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常规的事中和事后控制则依靠健全的会计核算和控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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