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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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分支机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异地分支机构的规范管理,在服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分支机构所在地域优势,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高效、及时、全面的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管理办法》、《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及其他相关制度制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浙商基金各分支机构。
第二章分支机构职责
第四条分支机构主要负责与所在地监管机构的沟通与联系;市场渠道的拓展和维护以及对投研运作进行支持。
第五条分支机构接受总经理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分支机构负责人由总经理任命,在总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七条分支机构应根据常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工作岗位。
第八条各工作岗位应明确岗位职责,做到各守其职,各负其责,在既内控严格又高效有序的原则下,经公司监察稽核部审核,在实际工作中可一人多岗。
第九条分支机构基本职责:
(一)了解国家宏观政策,为公司投资决策提供宏观经济信息;
(二)与所在地监管部门、其它机构等的沟通与联络工作;
(三)负责所在地市场开发工作,包括渠道开发及维护、机构客户开发及维护、客户服务、营销策划等;
(四)与研究机构进行日常联系、沟通
(五)参与上市公司的路演、推介服务
(六)协助公司相关产品的设计、报送、修改及企业调研等;
(七)日常行政接待工作;
(八)公司授权且中国证监会允许经营的其它业务。
第十条分支机构负责人基本岗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公司规章制度,监督本部门所属员工执行;
(二)负责组织制定并落实部门规章制度;
(三)制定日常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四)及时向公司领导及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汇报情况;
(五)根据所在地区的地域优势,为公司整体业务发展服务;
(六)公司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各部门应对分支机构业务开展提供支持。
市场部对分支机构承担如下职责:
(一)组织走访、开发分支机构所在地大型机构客户,发展并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关系,积极向客户推介和销售公司基金品种;
(二)根据公司整体规划制订分支机构所在地区营销策略、方案,组织基金
宣传和推广活动,组织并参与客户咨询会、座谈会、培训班和产品推介会等客户交流活动;
(三)对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代销机构进行考察和评估,与优秀代销机构开展长期合作;
(四)负责分支机构所在区域基金发行募集、持续营销等有关工作;
(五)公司授权的其他职能
运营保障部在分支机构承担如下职责
(一)分支机构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
(二)分支机构信息技术的费用支出和投资预算的制订;
(三)根据分支机构业务发展的要求,提交软硬件需求报告及采购计划;
(四)公司授权的其他职能
公司其他部门对分支机构承担职责以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的职责为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二条分支机构日常各种费用的收、支纳入公司统一核算,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费用开支项目实行审批制度,根据公司费用报销流程规定经审批后予以报销。
第十四条对于未完成审批流程的开支项目,财务人员有权不予报销费用。
第十五条财务人员根据公司相关规章制度对费用开支的合规性、合法性进行详细审核。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
第十六条分支机构固定资产是公司固定资产的有机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分支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有关实物的管理,并将相关情况及时上报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第十八条购置固定资产须发起申请流程报公司审批。20万元以上的,需遵循、执行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凡需购买电脑设备的,须由公司运营保障部统一购置(特殊情况,报经公司总经理审核批准)。
第十九条固定资产由使用人履行领用手续后,方可使用并负保管责任。
第二十条固定资产管理人应做好登记建卡工作,并定期清查盘点、稽查内审、,防止丢失、损坏。
第二十一条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人员负责分支机构固定资产的价值管理。
第二十二条分支机构固定资产管理人应于每年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并就盘盈、盘亏、报废、毁损等情况向分支机构负责人提交报告,并报送公司综合管理部。
第五章内部风险控制
第二十三条公司监察稽核部负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分支机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进行检查、评价,对风险事项和法律纠纷进行评估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监察稽核部对于监察中发现的或认为具有潜在可能的问题出具监察报告,向总经理、督察长及时报告。
第二十五条办事处如发生紧急事件、灾难性事件或对公司声誉、正常运营以及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的事件投资者闹事、群体性事件、灾害事故及其他意外事件应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督察长,并根据公司突发事件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分支机构重要办公场所要形成有形区隔,相互隔开并设置门禁系统,工作人员无故不得相互串岗。
第二十七条分支机构工作人员的移动电话、掌上电脑等移动通讯工具和无线上网设备管理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八条分支机构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禁止使用MSN、QQ等各类即时通信工具。
第二十九条分支机构实施内外网分离,入网电脑纳入公司监测系统。
第三十条分支机构所有固定电话应进入电话录音系统,包括内外之间通话、内部电话之间通话在办公时间内都应全面录音,录音资料管理根据公司电话录音系统管理办法进行。
第三十一条分支机构所有大门、重要业务岗位应有录像监控系统,录像资料根据公司录像监控系统管理办法进行。
第三十二条分支机构应建立安全保卫责任制,指定专人兼管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制度建设,逐步实现科学化、规范化管理。
第三十三条分支机构应加强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防范。要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原则,确保安全可靠。
第六章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