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影像交换文件规范v104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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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影像交换文件规范

中国人民银行科技司

二○○七年三月

版本编号变化状态简要说明日期变更人批准日期批准人

修改1、明确编签名要素

2、去掉报文中的业务头

3、明确委托日期的含义

修改1、支票(通用)业务上

传/下载文件命名中

的委托日期应为8

位。

2、删去支票业务报文中

支票种类字段。

3、在节中明确了票据交

换机构必需进行行内

系统改造的情况。

修改1、修改概述部分

修改1、2.1.1支票(通用)影

像文件命名

2、2.1.2支票(通用)业

务上传/下载文件命名

3、支票业务报文

4、通用业务报文

2006-

10-10

修改1、节签名要素,按照报文格式标准,对签名要素进行了调整。

2、2.1.1节支票(通用)影像文件命名,去掉外挂软件编号

3、节交易序号,增加细节描述,使其更清晰。

4、节通用业务报文,汇票密押由20n改为20x

5、4.4.1节报头,提出/提入标记说明栏中的1、2分别修改为0、1。

6、附录2从正文删除,单独附件

目录

1概述 (1)

1.1背景 (1)

1.2系统总体架构 (1)

1.3规范的适用范围 (3)

1.4编写目的 (3)

1.5签名要素 (4)

1.6业务流程 (4)

2影像交换文件使用说明 (6)

2.1影像交换文件命名规范 (6)

2.1.1支票(通用)影像文件命名 (6)

2.1.2支票(通用)业务上传/下载文件命名 (6)

2.1.3移动存储媒体支持介质种类 (7)

2.1.4打印清单设计 (8)

3主要数据定义 (8)

3.1总中心代码 (8)

3.2区域分中心代码 (8)

3.3票据交换所代码 (9)

3.4票据交换机构代码 (9)

3.5交易序号 (10)

3.6票据种类 (10)

3.7支票(通用)业务补发标志 (11)

3.8支票(通用)业务核签状态 (11)

4报文格式 (12)

4.1概述 (12)

4.1.1属性符号 (12)

4.1.2x-字符集 (12)

4.1.3英文简称命名规范 (13)

4.2报文结构 (13)

4.3报文块结构规则 (14)

4.4报文块格式 (16)

4.4.1报头 (16)

4.4.2正文体 (17)

4.4.3报尾 (18)

5报文说明 (19)

5.1支票业务报文 (19)

5.2通用业务报文 (21)

附录1:前置机(及外挂软件)功能 (24)

1概述

1.1背景

根据规划,未来我国将形成以现代化支付系统为核心,商业银行行内系统为基础,电子交换、卡基交换、票据交换并存的支付清算体系。

中国人民银行在立足中国国情、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决定建设以影像技术为支撑的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通过实行支票截留,改革支票清算模式,实现支票全国通用。经过认真调查研究论证,广泛征求意见,支付结算司拟订了《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业务需求书》(以下简称《业务需求》)。

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以下简称影像交换系统)是指综合运用影像技术和支付密码等技术,将纸质支票转化为影像和电子清算信息,实现纸质支票截留,并利用网络技术将支票影像和电子清算信息传递至出票人开户行进行提示付款,实现支票全国通用的业务处理系统。

1.2系统总体架构

影像交换系统为两级两层结构:第一层为全国支票影像交换中心(简称总中心),是整个系统的核心,第二层为支票影像交换分中心(简称分中心)。如图所示

总中心

分中心分中心商业银行前置机

全国性银行省级机

构地方性银行法人机

商业银行法人机构

商业银行前置机

票据交换机构票据交换机构

票交所前置机票交所前置机

图 系统总体架构图

影像交换系统的参与者除了包括全国1936个票据交换所以外,还包括参加票据交换的所有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外资银行、人民银行各分支行会计营业部门及国库部门等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票据交换机构)。

各省会(首府)、地市及县级同城票据交换所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前置机,以平等主体身份与当地分中心连接。

票据交换机构可以采取分散接入模式接入当地票据交换所前置机,全国性银行省级机构也可以采用集中接入模式集中接入当地影像交换系统分中心(银行法人机构也可以一点接入总中心)。根据影像交换系统与票据交换机构连接是否采用前置机,集中接入模式又可以分为前置机间联方式和直接交换方式。在前置机间联方式下,票据交换机构需要部署

前置机(以下简称为商业银行前置机);在直接交换方式下,票据交换机构不需部署前置机,直接通过行内系统与影像交换系统分中心(或总中心)连接。

关于前置机(及外挂软件)的功能描述,请参见附录1。

1.3规范的适用范围

所有采用分散接入模式或集中接入模式下前置机间联模式的票据交换机构适用于本规范。

1.4编写目的

票据交换机构可以通过浏览器上传/下载单笔支票(通用)业务报文,实现数据导出/导入,按照4.1.1支票(通用)业务报文结构生成影像交换文件。

如果票据交换机构使用人民银行统一提供的外挂软件完成支票(通用)业务的提出提回处理,则不需对行内系统进行改造。

如果票据交换机构需要对提回的支票(通用)业务报文文件进一步处理(例如电子验印、支付密码核验、账务处理等),则需要在行内系统中实现支票(通用)业务报文文件的解析、核签等功能。

票据交换机构也可以在行内系统中实现外挂软件的全部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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