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之我见 林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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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之我见林伟
发表时间:2019-04-19T11:27:19.303Z 来源:《基层建设》2019年第6期作者:林伟
[导读] 摘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涉及的可变因素很多,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对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
身份证号码:45021119691219XXXX
摘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造价涉及的可变因素很多,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对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控制。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造价管理
前言: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建设周期中,涉及的可变因素很多,工程造价管理贯穿于工程项目的筹划、决策、设计、施工全过程,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应各司其责,共同履行控制职责。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内容是对工程项目造价的确定和控制。
一、建设项目的投资决策
项目投资决策是选择和决定投资行动方案的过程,是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的技术经济论证及作出判断和决定的过程。工程造价的合理预测是水利水电工程投资决策的必要条件,是分析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对项目进行技术经济评价的重要经济指标。在投资决策阶段对工程造价的预测是编制投资估算,投资估算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实行基本建设投资大包干、控制其中建设拨款、贷款的依据,也是考核设计方案和建设成本是否合理的依据。工程造价的全过程管理要从投资估算这个“龙头”抓起,应充分考虑各种可能的需求、风险、价格上涨等动态因素,估足投资,不留缺口。
投资估算是控制初设概算的依据,初步设计提出的总概算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确定的总投资的10%以上时,需重新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因此,合理的确定投资估算是国家或主管部门确定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重要文件,是业主为选定近期开发项目、作出科学决策的关键。
二、设计概算要准确、合理
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在初步设计阶段,对建筑物的布置、结构形式、主要尺寸以及机电设备型号、规格等均已确定,所以概算是对建设工程造价有定位性质的测算,设计概算是编制基本建设计划,实行基本建设投资大包干,控制其中建设拨款、贷款的依据;也是考核设计方案和建设成本是否合理的依据。设计概算经过审批后,就成为国家控制该建设项目总投资的主要依据,不得任意突破。
初设概算编制的准确程度,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的进展情况,概算编制得准确,有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建设,反过来,如果总造价偏低,在实施中一再突破,就会导致基本建设规模失控,也会因资金和物质得不到保证而延误工期,影响投资效果。
影响概算编制准确、合理有以下因素:首先,概算的编制依据是上级各主管部门颁布的概算编制规定、计算方法和取费标准,采用的定额也是主管部门组织编制颁发的,而我们水利水电工程的特点是单一性和复杂性,施工条件、施工场地和施工工艺都不同,因此,都套用同样的定额和取费标准,很多时候就变得合法而不合理,有时,有的建设单位为了争项目、争上马,就人为地压低建设项目设计阶段的投资,搞“钓鱼”概算,有的建设单位对工程概算设上限,要求人为地把概算编低;有时审查会聘请的专家是外系统的,对水利水电行业概算编制规定不太了解,用他们本行业的规定来审我们的概算,这样就可能造成审查时把概算定得太低了;有时为了让项目能直接在省里立项,而不用报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就有意把概算编制在一定的额度内;也有的国家财政投资的项目,为了多向国家要钱,人为的把投资编高等……,因此概算要编得准确,不仅设计单位、建设单位,而且主管部门和审查部门都要实事求是,概算既然是按规程规范编制的,就不能为了报批手续或者其他原因有意的去压低或抬高。
三、坚持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
要保证造价管理工作卓有成效,就应该坚持静态控制、动态管理的原则,静态控制指的是设计单位以某一年价格水平计算的全部工程的静态投资经审查批准后,就作为建设项目控制静态投资的最高限额,不允许突破;动态管理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动态投资进行控制和管理,动态投资包括物价上涨和税率变化需增加的投资以及工程建设中使用贷款需在建设期内支付的利息等等。
静态投资中的基本预备费的开支内容是指建设过程中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增加、为预防自然灾害所采取的预防性措施而预留的投资,因此,量的变化是纳入静态管理范畴,而价格的变化却属于动态投资的合理调整,不能纳入概算突破的范围,建设管理者和设计单位不承担投资增加的责任。根据近年来对多个进行过概算调整的工程进行分析,由于建筑材料价格上涨和国家政策性调整而突破原初设概算成为主要原因。
四、规范招投标活动合理确定标底价格
招标和投标活动属于当事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自主进行的市场行为,但必须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
建设项目的招投标阶段造价管理的主要目的是确定合理的承包合同价,在编制标底和控制价方面,用传统的方法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招投标工作的需要了。因为,施工单位在编制报价时,经常是根据他们企业内部的施工定额来编制的,施工定额是施工企业实行内部经济核算的依据,更符合实际,而标底和控制价主要是根据有关部门颁发的定额和取费标准来计算的。因此,投标人为了使自己的报价不至于偏离标底和控制价太多,也就相应采用有关部门颁发的定额来编制报价。但这样,使得合同价就无法准确的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价值了,因此,用传统的标底和控制价编制办法还有待于改进。
五、加强施工阶段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是资金大量投入的时期,这个阶段是工程造价形成的主要过程,从施工准备到工程竣工这个时期,对工程造价的控制管理,在全过程造价管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如何将实际花费的资金控制在事先的计划值内,是施工阶段造价管理的主要任务。为此应首先编制合理的资金使用计划,通过工程计量、控制工程变更和工程索赔,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成本,合理的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做好投资偏差的分析工作,采取有效的措施预防和纠正偏差,保证造价管理任务的实现。工程计量是业主向承包方支付工程价款的主要依据,由于在施工过程中引起工程项目的变化因素繁多,诸如地质、地形的变化、设计修改、施工条件变化等,这些都可能造成工程量的增减。为此,对结算的工程量,应该逐项按合同技术条款部分中有关规范及支付的办法严格执行,计量工作一般由承包人进行,然后将计量结果及有关记录和资料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核。以监理工程师审核确认的结果作为支付的凭据,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计量的工作中一定要严把审核这一关,把不应该列入结算范围的工程量剔除。比如,合同文件中一般规定把钢筋的施工损耗量、搭接以及架立筋消耗量摊入钢筋制作及安装的合同单价中,不再另行支付。这样,现场钢筋的施工数量和结算数量就不相等,结算工程量不应该按承包方现场发生的总量实报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