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环境公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整体性的国际公约
《人类环境宣言》、《世界环境行动计划》(1972)
1972年6月5—16日,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召开了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会议上一致通过了《人类环境宣言》与《世界环境行动计划》。

可以说,人类环境会议标志着全球环境法的诞生,是国际环境法发展史上第一个里程碑。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1992)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rio declaration) 又称《地球宪章》(earth charter),1992年6月,在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联合国环境与发展会议于1992年6月3日至14日在里约热内卢召开,重申了1972年6月16日在斯德哥尔摩通过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的宣言,并谋求以之为基础。

目标是通过在国家、社会重要部门和人民之间建立新水平的合作来建立一种新的和公平的全球伙伴关系,为签订尊重大家的利益和维护全球环境与发展体系完整的国际协定而努力,认识到我们的家园地球的大自然的完整性和互相依存性。

《21世纪议程》(1992)
《21世纪议程》是1992年6月3日至1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重要文件之一,是“世界范围内可持续发展行动计划”,它是从目前至21世纪在全球范围内各国政府、联合国组织、发展机构、非政府组织和独立团体在人类活动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各个方面的综合的行动蓝图。

关于气候保护
《保护臭氧层维也纳公约》(1985)
《关于消耗氧物质的蒙特利臭尔议定书》(1987)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1992)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简称《框架公约》,英文缩写UNFCCC) 是1992年5月22日联合国政府间谈判委员会就气候变化问题达成的公约,于1992年6月4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发大会(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是世界上第一个为全面控制二氧化碳等温室气体排放,以应对全球气候变暖给人类经济和社会带来不利影响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在对付全球气候变化问题上进行国际合作的一个基本框架。

《京都议定书》(1997)
《京都议定书》(英文:Kyoto Protocol,又译《京都协议书》、《京都条约》;全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是《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的补充条款。

是1997年12月在日本京都由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参加国三次会议制定的。

其目标是“将大气中的温室气体含量稳定在一个适当的水平,进而防止剧烈的气候改变对人类造成伤害”。

关于生物多样性保护
《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1973)
《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第二十一条的修正案(1983)
《1983年国际热带木材协定》(1983)
《关于1973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1978年议定书(1987)
《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
《1994年国际热带木材协定》(1994)
《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1995)
关于海洋保护
《国际捕鲸管制公约》(1946)
《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公约》(1972)
《干预公海非油类物质污染议定书》(1973)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1982)
《亚洲—太平洋水产养殖中心网协议》(1988)
《中白令海峡鳕资源养护与管理公约》(1994)
关于湿地保护、荒漠化防治
《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1971)
《联合国防治荒漠化的公约》(1994)
关于核污染防治
《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1980)
《核事故及早通报公约》(1986)
该公约通常简称“通报公约”,1986年9月26目订于维也纳。

1986年10月27
日正式生效。

1986年9月26日,中国政府代表作了有待核准的签署,并同时声明:①不受本公约第十一条
第二款所规定的两种争端解决程序的约束;②在公约对其生效前,中国接受该公约第十三条临时适用
条款。

本公约于1988年12月29日对我国生效。

《核事故或辐射紧急情况援助公约》(1986)
《核安全公约》(1994)
关于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环境管理
《关于化学品国际贸易资料交换的伦敦准则》(1987)
《关于在国际贸易中对某些危险化学品和农药采用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鹿特丹公约》(1《作业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公约》(1990)
《化学制品在工作中的使用安全公约》(1990)
《化学制品在工作中的使用安全建议书》(1990)
关于危险废物的控制
《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1989)
《巴塞尔公约责任和赔偿议定书》
关于自然和文化遗产保护
《关于禁止和防止非法进出口文化财产和非法转让其所有权的方法的公约》(1970)《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1972)
关于南极
《南极条约》(1959)
关于其他方面
《关于各国探索和利用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在内外层空间活动的原则条约》(1967)《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斯德哥尔摩公约》(200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