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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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
审查专家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湖北省建设厅
•【公布日期】2007.10.18
•【字号】鄂建文[2007]251号
•【施行日期】2007.10.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湖北省建设厅关于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
家委员会换届的通知
(鄂建文[2007]251号)
各市、州、直管市建委、林区建设局:
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二届委员会任期已满。为贯彻实施《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11号),更好地开展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工作,经充分酝酿协商,我厅研究决定,聘任第三届委员会委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委员25名(名单详见附件);主任委员、委员任期三年(至2010年12月),委员会在任期内依据建设部颁布的《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技术要点》(建设部建质[2006]220号),负责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
二、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建设厅勘察设计与科技处,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由勘察设计与科技处分管副处长担任办
公室主任,凡以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名义开展的活动由委员会办公室统一组织。
附件: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审查专家委员会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二〇〇七年十月十八日附件:
湖北省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审查专家委员会
第三届委员会委员名单
主任委员:
樊小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委员:
杨晓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
武孟灵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陆祖欣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郭必武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翁依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刘卫国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周经文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姚昌柏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阚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李黎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李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周德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王小南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霍凯成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武永焱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陈应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刘琼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雷育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温四清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熊火清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杨晓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喻国安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张鸿昌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祝世平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徐贵来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注册岩土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