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中的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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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教育中的主体性
作者:辛华
来源:《神州》2012年第16期
一、“主体性”概念及其在教育中的适用
所谓主体性就是人作为主体的规定性。其本质内涵包括自主性、能动性和创造性(超越性)。自主性意味着一个人的思想和行为不为不受他控制的外部力量或原因左右,能够通过独立的理性的反思形成自己的打算和目标,自由地作出选择,那么一个人在社会意义上就是自主的。英国学者迪尔登在《自主性智育》一文中概括出自主性有三个特征:①独立作出判断;②批判性地反思这些判断的倾向;③依据这些独立的反思的判断将信念与行为整合起来的倾向。
“主体性”在教育界被广泛应用,通常称为“主体性教育”,它包含三重意思:“主体性的教育、教育的主体性和主体性教育原则。主体性的教育指教育是建构受教育者主体性的活动;教育的主体性是指教育在实现主体性建构的过程中具有主体性,是宏观教育主体性和微观教育主体性的整合。”主体性教育原则是指“在教育过程中坚持本体性、价值性和实践性原则。”把人培养成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是教育的最高目的,是教育追求的最高价值。
二、当前幼儿教育中主体性的缺失
有专家提出,人的主体性要经历“群体主体、个人主体、类主体”三个阶段,西方资主义国家已达到个人主体巅峰时期甚至发展为占有性个人主体,造成了诸如环境毁坏等对人类社会的危害,因此人们呼唤类主体的形成。但我国数千年封建传统文化的浸染使得个人主体根本没有彰显,所以主体性缺失在幼儿教育中也不足为怪了。
1.幼儿主体性的缺乏。心理研究表明,主体性发展是人全面发展的核心和基础。幼儿期是人的生理心理发展的奠基阶段,因而发挥和发展幼儿的主体甚为重要。然而幼儿园里幼儿言行缺乏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的现象并不少见。如:游戏活动中幼儿等待教师给予角色分配;学习活动中幼儿小心地按教师的意图进行思考、表达;甚至在生活活动中幼儿也表现出消极被动状态,连饮水、小便等活动都要教师允许等等。幼儿的这类行为表现反映了幼儿主体性缺乏,而主体性正是当今倡导的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
分析幼儿缺乏主体性的原因,主要源于师幼互动的不适宜。所谓互动,是指两个主体间的交互作用或影响。理论上讲教师和幼儿分别是师幼互动行为的主体;但实践中,教师往往处于主动者地位,幼儿则处于被动者地位。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刘晶波的研究表明,目前师幼互动中教师发起的比例远远大于幼儿发起的比例,分别占3/4、1/4;互动内容表现为明显的上行型互动和下行型互动相结合的特点。所谓上行型互动。指“下”对“上”的请求或征询、展示、汇报、寻求帮助和指导等,幼儿发起的师幼互动多为此类;下行型互动,指“上”对“下”的要求、指令、提醒、约束、帮助指导和照顾等,教师发起的师幼互动多为此类。可见,目前师幼互动
内容明显表现为重规则性、多问题性和少情感交流等问题。教师对幼儿的行为问题过分关注,师幼互动中教师更多的是维护规则、处理不适宜问题,这样的互动中教师与幼儿缺乏积极、有效的情感交流。社会标签论中有一个概念叫“角色吞没”,是指某些情况下,一种社会角色从个人的角色集中凸显出来,同时必然降低所有其他角色的重要性。师幼互动中应有一系列稳固的对应关系,如教育者与受教育者的关系、指导者与被指导者的关系等,而教师的控制者角色过于强化,即强化了师幼互动中的控制者与遵从者这一对应角色的品质,势必会淡化其他相应的师幼角色,这种淡化造成幼儿主体性被覆盖。
此外,幼儿缺乏主体性的原因,还与家长、社会对幼儿角色的认同有关。由于大家往往以成人的眼光看待幼儿,以成人的思维代替幼儿,以成人的标准要求幼儿,所以对幼儿的主体性漠视甚至遏制,成为一种“集体无意识。”早在几十年前,爱因斯坦就曾警示“……凭借恐吓、压力和权威来管理学生,是一件最坏的事,它破坏了学生深挚的感情、自信,它养成学生驯服的性格。”
2.教师主体性的缺乏。马克思说过:“一个人的发展取决于他直接和间接进行交往的其他一切人的发展。”实践证明,建构和发挥教师的主体性是发挥幼儿主体性的前提条件。只有充分建构和发挥教师的主体性,教师才能在教学中体验到自主、创造的快乐,才会珍惜自己的主体地位并将自主、创造的权利归还给儿童,也就是发挥和培养幼儿的自主性。可是教师缺乏主体性同样是困惑当前幼儿教育界的难题。具体表现有:有的教师恪守规章制度,不带个人思考地执行管理者意图,对幼儿园固有的课程模式、作息时间、教育策略等消极顺应、沿袭套用,长此以往,教师消极、被动、守旧的思维方式会成习惯,并在师幼互动中产生深刻影响。
三、主体性在幼儿教育中的实现途径
幼儿教育中主体性的建构和发挥,包含三重含义:主体性的幼儿教育,即幼儿教育是建构幼儿主体性的过程;幼儿教育的主体性,即幼儿教育在建构幼儿主体性的过程是具有主体性的;主体性的幼儿教育原则,即幼儿教育过程中坚持本体性、价值性和实践性原则。幼儿教育主体性的具体表现为两个大的方面:①幼儿在学习过程中体现出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②教师在教育过程中体现出自主性、能动性、创造性。要实现幼儿教育中的主体性并非易事,它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管理者(决策者)、教师、家长、研究人员、培训人员、其他社会成员共同努力。
首先,管理者(决策者)、研究人员、培训者应协同教师共生一个教育哲学体系并不断与家长、其他社会成员产生互动。乔治·奈勒说:“教育问题归根结底是哲学本身的问题。”而哲学问题就是历史观、价值观的问题。幼儿教育中相关人员的教育哲学观可以不同,但应有一个根本的共识,那就是教育是关于“人”的教育,教育者与被教育者在人格上是平等的,二者在交往共同体中各自保持人格的独立和平等,并在互动中相互作用、相互渗透,形成“交互主体性。”
其次,在教育哲学指引下,为主体性在幼儿教育中的实现身体力行。
1.管理者(决策者)本着“为人的发展服务”原则,为幼儿教育的发展把握方向、制订计划、实施监督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自我。也就是说管理者(决策者)更多的是为教育主体性发挥营造适宜的环境,如重视人的价值、打造团队精神、集中群体智慧、确立前瞻性发展目标等。管理者应“抓大放小”,充分信任教师,给予其创造性的工作空间,并肯定和鼓励教师的每一点创意。
2.教师是教育思想落到实践的核心力量。幼儿教育应以幼儿在园“快乐与否”为指标,以整合幼儿的经验为内容,以“尊重幼儿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为原则,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形式,促进幼儿健康和谐发展。教师是“自由之精神、独立之人格”的守护者,应尽力创设良好的师幼互动环境,让幼儿积极主动地动脑、动手、动口,创造性地整合已有经验,成为“学习的主人”。
在此基础上,我们呼吁相关部门逐步还原教育的本来面目,保持其相对独立性,对幼儿教育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不要轻易撤并、改制、缩编、降本;并对“什么样的幼儿园是好的幼儿园”加以舆论上的引导,以遵循幼儿教育的发展规律,体现幼儿教育中的主体性,实现幼儿教育自身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