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有关事项的

通知

【法规类别】政府采购电子工业企业财会税费

【发文字号】湘财购[2011]34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财政厅

【发布日期】2011.11.04

【实施日期】2011.11.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湘财购〔2011〕34号)

省直各单位,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各有关供应商:

为了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提升政府采购信息统计工作质量,省财政厅决定在省本级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贯彻执行。

一、电子化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定义

本通知所称电子化政府采购合同管理,是指通过湖南省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平台实现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全流程网上运行无纸化操作,主要环节包括:电子合同签订、电子合同备案、网上验收确认和网上资金支付。

二、电子化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的相关内容

2011年12月1日起,省本级财政新批复下达政府采购计划的项目均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合同备案、验收确认和资金支付等流程全部网上进行。

2011年12月1日以前省本级财政已批复下达政府采购计划,项目尚未开始执行的,可按原政府采购合同管理相关规定执行,也可依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