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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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县人民医院

关于在全院开展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

实施方案

各科室:

为切实解决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有效整治医疗行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断巩固和夯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优化医疗服务质量,努力培育行业新风正气,实现“卫生保健康,卫生惠民生”的工作目标,根据XX县卫生局《关于集中整治医疗卫生行业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决定在全院开展整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坚决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以培育新风正气、全面整治不正之风为主线,以有效整治各类违纪违规行为为主要任务,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促使医院行业风气得到明显好转,群众就医环境明显改善,医疗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全县广大群众健康服务提供可靠保障。

二、整治内容

着力整治各类违法违规医疗行为以及医药购销中索贿受贿、不负责任、收红包、私收费和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行为。重点内容和责任分工如下: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医疗行为

1、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借其名义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2、医务人员将执业资格证出租、出借给他人的行为。

3、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4、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5、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简称“两非”)行为。

6、“医托”行骗等扰乱医院正常医疗秩序的行为。

责任领导:分管副院长

牵头科室和负责人: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

配合科室和负责人:人事科主任保卫科主任

(二)严肃查处医药购销和行医中的各种问题

7、不按规定采购基本药物、常用药物的行为。

8、在药品等购销活动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务、回扣、好处或提成等行为。

责任领导:分管副院长

责任科室和负责人:药剂科主任各临床科主任

9、不按规定采购医用耗材的行为。

10、在器械、高值医用耗材等购销活动中接受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务、回扣、好处或提成等行为。

11、大型仪器设备购置不履行行政审批手续,不公开招标,私自采购行为。

责任领导:分管副院长

责任科室和负责人:设备科主任各临床科主任、护士长

12、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乱检查、乱开药等过度医疗问题。

责任领导:分管副院长

牵头科室和负责人:医务科主任

配合科室和负责人:药剂科主任新合办主任

门诊部主任各临床科主任

13、采用非法及不正当手段骗取新农合资金的行为。

责任领导:分管副院长

牵头科室和负责人:新合办主任质控办主任

配合科室和负责人:医务科主任护理部主任

财务科主任各临床科主任、护士长

14、医务人员服务态度差、服务效率低下,不严格执行诊疗技术规范和常规,不履行职责,不负责任造成医疗事故,导致严重社会后果的。

15、不认真接待、处理群众诉求,引起医疗纠纷或群体性事件。

责任领导:分管副院长

牵头科室和负责人:医务科主任

配合科室和负责人:服务部主任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16、工作人员上班(值班期间)外出休闲娱乐,擅自职守,或上网玩电脑、手机游戏等行为。

责任领导:分管副院长

牵头科室和负责人:办公室主任

配合科室和负责人:服务部主任各科室主任、护士长

(三)集中治理违规收费或变相收费行为

17、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红包”、私收费行为。

18、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自立名目收费行为。

19、继续或变相使用中央、省、市已废止或修改的收费项目。

20、随意分解项目收费和重复计费行为。

21、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的行为。

22、收费过程中不出具国家正式医疗收费票据的行为。

责任领导:党支部副书记

牵头科室和负责人:财务科主任

配合科室和负责人:办公室主任新合办主任

护理部主任服务部主任

门诊部主任临床、医技科主任护士长

三、方法措施

此次集中整治行动从2014年10月25日开始至11月底结束。

(一)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办公室:电话,服务部:电话,总值班:手机号,电子邮箱)。建立快速通道,对涉及专项整治问题的相关举报投诉进行及时受理、及时转办。

(二)强化监督检查。此次活动县卫生局整治领导组将组成若干个监督检查组,采取面上检查、全程跟办、明察暗访的办法,对违规行为进行检查,并针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党政纪处分。

医院领导组成员要不定期深入科室和病房,采取走访、电话随访、随机问卷等方式检查“专项整治”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及时发现问题线索,针对性的进行调查,并视情节给予全院通报或待岗培训。

(三)查办典型案件。医院领导组对在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私收费、收回扣、红包、过度医疗、套取新农合资金、非法行医、服务态度恶劣等重要典型案件,影响恶劣的除院内通报处理外,并报县卫生局专项活动领导组办公室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党政纪处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取得实效,特成立我院专项整治活动领导组。领导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开展集中整治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将此项工作抓实、抓紧、抓出成效。

组长:院长

副组长:副院长

成员:相关职能科室主任

各科主任、护士长

(二)完善制度建设。各职能科室要紧密结合医院实际,从加强医院管理入手,用系统的思维、改革的办法积极创新、完善和加强制度建设。同时要围绕专项整治工作重点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和执行力,真正发挥制度的约束作用。

(三)搞好工作配合。各科室要按照方案内容,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积极交流工作经验,深入研究出现的突出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全力推进院内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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