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山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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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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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作业指导书 (1)

1 凿岩工作业指导书 (1)

2 爆破作业指导书 (3)

3 机械设备作业指导书 (6)

4 装车作业指导书 (7)

5 车辆驾驶安全作业规程 (8)

6 电焊工作业指导书 (9)

7 通风安装维修工作业指导书 (10)

8 空气压缩机工技术操作规程 (12)

9 顶板工作业指导书 (19)

10 运输推矿(渣)工作业指导书 (21)

11 井下管道工作业指导书 (22)

12 矿井电工作业指导书 (24)

13 机修工作业指导书 (26)

14 水泵工技术操作规程 (27)

15 主扇工作业指导书 (32)

16 排土场作业规程 (33)

作业指导书

1 凿岩工作业指导书

1.开钻前,必须检查好工作面顶板、边帮的安全情况,做好敲帮问顶、边帮处理,确认作业环境处于安全状况。

2.风钻开钻前,要检查风、水管连接是否牢固,开钻后非打钻人员不得在钻机前走动,以防断钎伤人。

3.先开水、后开风,开眼时应慢速运转,待孔深达10–15 cm后,再逐步转入全速运转,在凿岩过程中,要按孔位设计,钎杆直线前进,并位于孔中,退钎时应慢速运转,慢慢拔出钎子,若岩粉较多应强力吹孔。

4.操作凿岩机时要注意气腿的给气量,防止凿岩机上下摆动夹钎或折断钎杆,手握不要握得太紧,不能骑在气腿上凿岩,以防止断钎伤人,气腿的支点要可靠,以防止气腿滑动伤人。

5.磨钻头或钢钎时,须先对砂轮机进行认真检查,磨钻头时人员必须站在砂轮的侧面。

6.不准套打残眼,不准用风钻顶松石,严禁无水作业,严禁用长钎开口。

7.天井施工打钻前,必须认真检查支架是否牢固,支架材料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8.天井支架必须有牢固的柱窝,木头必须使用紧硬无节疤直径大于12cm以上的。每一作业平台必须三根以上横撑,间距不大于1米,以便上下人。

9.天井掘进大于8米时必须有分隔的人行和留碴间,并设有安全棚。

10.井口作业、斜坡作业必须系安全绳,严禁在溜井面作业,必要时须经同意,采取措施,方可作业。

11.凿岩结束,风钻工具、风水管等必须拆离安全地带,工作场所整理清楚有序。

2 爆破作业指导书

1、爆破工领取爆破材料须持爆破证,一次只准领用一班用量。

2、领用爆破器材时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并当面检查其质量和数量,严格遵守火工品材料的运输规定,不准违章运送火工品。

3、导火线的长度应根据爆破工序所需时间计算之,即导火线长度(米)=点火个数每个炮点火时间(秒)+人员撤退时间(秒)+60(秒)。每米导火线燃烧所需的时间(秒/米),每炮点火时间一般取5秒,人员撤退时间一般不少于60秒。

4、在任何情况下(包括单个炮孔)爆破,使用的导火线不得少于1.2米,一次爆破5个以上炮孔时,点炮要用标准线(即用一定长度的导火线点炮,作为安全计时的标准)。

5、一般情况下平巷爆破使用的导火线不少于1.7米,天井不少于2米,采矿不少于1.2米。

6、爆破工领到爆破材料后,应立即返回爆破工作地点,不准在中途停留,不得将爆破材料转让他人保管,严禁乱丢乱放。

7、由井口炸药库到爆破地点运送爆破材料时,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或在爆破工监护下由非爆破人员运送,沿途不得停留。

8、运送爆破材料,须用专用木箱。炸药和雷管必须分别装在两个容器内,严禁混装或将雷管放在衣袋里。

9、往井下运送爆破材料,必须在井口房以外指定地点运搬不得在进口建筑物内存放。

10、两名以上爆破工同时运送爆破材料时,互相间距离应保持10米以

上。

11、爆破工应在火工品加工房按本班次爆破需要量加工起爆药包(或在工作面安全地点)加工时用木、竹片在起爆药卷内锥一小孔,然后将雷管全部插入孔内,并用线或麻扎紧,在有水的情况下使用放水套,并将联接处扎紧。

12、两相对掘进工作面相距15米时,不得同时进行爆破,一方爆破时应通知另一方。相距7米时,必须停止一方的作业,一条巷道两头相背掘进,相距100米以内时,不得同时放炮,一方爆破时,另一方必须撤出。

13、下一中段的天井、溜井、漏斗与上中段平巷贯通前,相距7米时,爆破前应在预定贯通处设警戒人员,否则不得进行爆破。

14、装药的规定:

(1)装药前先撤走无关人员,然后装药,严禁边装药边打眼;

(2)装药时只准用木炮棍,炸药不得装填过紧,装起爆药包不得用炮棍冲击。

(3)装好药暂未放的炮眼,必须有人守护或标志。

15、点炮的规定:

(1)点炮前应发出信号或挂红灯、红旗等标志,同时派人警戒,当确认安全后才能点炮;

(2)在点火前,应将导火线切成斜口,其位置(在距离50毫米地方)应当相同,禁止边点制线,边装边点。燃速不同的导火线,严禁在同一个工作面上使用。

(3)严禁单人点炮,两人同时进行点炮每人一次不能超过5炮,必须采

用信号线(其长度为所用导火线长度的三分之一),如超过16炮,应采用点火筒一次点火。

(4)点炮中发现导火线有“啪啪”的声音,应立即撤离工作面。信号线燃完或信号线中途无火,无论点炮有无点完,应立即撤离工作面。

(5)点完炮后要注意听清炮的个数,当最后一炮响完15分钟后,并在炮烟排净的情况下,方能进行工作面。

16、爆破后,只准执行该工作面爆破的爆破工进行工作面检查,如有瞎炮应当立即处理,当班处理不了的要交下班处理,并挂上明显标志,交清起爆药包的位置,未处理前严禁任何人作业。

17、处理瞎炮方法和注意事项:

(1)禁止用铁器掏挖,必须小心谨慎;

(2)用水冲洗;

(3)距瞎炮0.3米处打平行眼爆破;

(4)用木、竹片将炮孔中的炮泥掏出,重新装起爆引爆;

(5)禁止利用残眼继续加深炮孔进行爆破;

(6)禁止利用强拉硬拽的方法,取出药包中的雷管;

(7)残雷管不得私自销毁。

18、装完炮后,剩余的爆破材料应及时退回库房入库,严禁爆破材料到处乱放。

19、爆破员必须由对工作负责,思想健康的人员担任,并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持有(爆破作业证),才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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