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机构设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晋城煤业集团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情况

晋城煤业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机构为安监局,安监局下设安全监察处、综合处、技术装备处、安全纠察队、西区安监站、班组管理处。安全监察处下设井下监察科、井上监察科、事故分析科;综合处下设信息科。

一、安全监察局职责:

1、安全监察局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能,按照集团公司安委会赋予的职权开展工作,承办集团公司安委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2、负责制定集团公司年度安全一号文件和安全考核奖惩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对安全工作每季度进行一次安排,并定期召开安全工作协调会议;

3、指导集团公司所属各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的安全工作,并督促各单位贯彻实施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4、负责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存在重大不安全隐患的作业地点或场所提出整改意见;

5、对所属各各单位、机关各处室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奖惩;

6、督促、协助实施《晋城煤业集团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7、充分发挥集团公司纠察队作用,积极协助地方政府制止、打击周边小矿越层越界行为,保护矿区资源;

8、负责对企业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统计工作,并组织有关部门对局定重伤和重大非伤亡以上事故进行追查分析,对重大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9、指导、协调煤矿救护队伍救灾抢险工作;

10、对安技措经费使用和重大事故预防措施进行监督检查;

11、对新建、改扩建矿井的安全设施建设进行监督检查;

12、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安全培训,审查发放安全资格证件;

13、建立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紧密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做好体系的运行实施和管理评审工作,及时制定、修改、完善集团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并督促实施;

14、传达上级有关领导的指示和会议精神,及时收集、掌握安全生产的动态信息,并以《安全简报》等形式反馈有关领导、各单位和有关部门。

二、安全监察局综合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监局局长或主管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年度安全工作安排和考核奖惩办法的制定,贯彻执行与落实兑现及年度工作总结,评比和表彰工作。

2、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法令和条例等,监督检查各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

3、搞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内审工作,落实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目标和实施。

4、参加各种安全检查和活动,掌握各矿、处的安全动态和情况,协助局领导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5、协助局领导组织各阶段安全工作安排,协助组织实施工作。

6、负责做好有关安全的文件收发、送阅、督办工作。

7、负责对各单位进行安全工作考核,并管理好安全奖励基金,按时办理有关奖罚手续。

8、负责集团公司机关安全工作考核及安全奖金提取、发放及核算工作。

9、及时上报伤亡事故报表,并按时按规定进行工伤登记、统计。

10、负责安监局公章保管和使用及职工工资、奖励、生活福利核算、领发工作。

11、协助局领导做好有关会议筹备和组织工作。

12、完成局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

三、安全监察局监察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监局局长或主管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安全监督检查的业务工作;

2、组织全处人员经常深入基层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依法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的情况进行

监督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查隐患、反“三违”,组织、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隐患问题;

3、组织进行各种安全检查,并负责资料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4、组织或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同时要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5、负责每月隐患排查会议的召开和材料汇总上报工作;

6、负责安全调度的管理工作,定期对全集团公司安全情况作动态分析;

7、参加每月的生产例会;

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一)监察处井下监察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处长的领导下,完成本职各项业务工作;

2、经常深入基层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组织对各矿井下的安全检查,经常深入井下现场查隐患、反“三违”,加强检查的检查和管理的检查,尤其要加强执法检查,严格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隐患问题;并负责相关资料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4、组织或参加各类安全大检查活动;

5、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监察处事故分析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处长的领导下,完成本职各项业务工作;

2、经常深入基层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对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等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深入现场查隐患、反“三违”,督促有关单位及时解决隐患问题。

4、组织或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现场勘察、取证工作;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5、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监察处地面监察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处长的领导下,完成本职各项业务工作。

2、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对五矿地面单位、集团公司二级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规程、技术标准及安全规章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做好收集、整理、登记、反馈工作,并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

4、参加地面单位人身事故,非人身事故的追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监督执行;

5、负责季度地面二级单位的安全考核工作。

四、安全监察局班组培训处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安监局局长或主管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集团公司职工安全培训计划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

2、根据集团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规划,编制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并审核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安全技术培训计划。

3、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和落实集团公司职工安全技术培训计划,并负责安全培训计划落实的监督检查工作。

4、负责组织落实上级部门下达集团公司安全工作资格证培训、复训、考核验证等工作。

5、负责编制集团公司特种工种、班组长年度安全技术培训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完成情况。

6、负责监督检查集团公司五矿四级培训机构的考核、验收工作,并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7、负责对班组长的千日安全遵章保险金进行考核、发放工作。

五、安全监察局煤炭纠察支队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省总队和集团公司主管负责人的直接领导下,积极贯彻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努力提高纠察队伍建设和队员自身业务素质,加强业务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