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最新)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X〕17号)、《X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政〔X〕100号)、《X省X年度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X政办〔X〕83号),稳步推进X年度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落实,根据《X年度水污染防治实施方案》(X政办〔X〕141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X河断面水质保持稳定达标。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100%。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70%。地下水保持稳定。持续保持城镇建成区内无黑臭水体。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工业污染防治。

1.加快省级扶贫产业园污水处理站建设。落实省级扶贫产业园规划环评提出的污水处理站建设任务,力争年内完成前期准备工作并取得积极进展。加强省级扶贫产业园区内已有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确保废水达标排放。(县扶贫和开发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配合)

2.强化重点行业整治。全面复查“十小”企业和相关的加工点,坚决依法取缔环保设施差、装备水平低的作坊式加工作业点。积极推进其他涉及工业污水排放的重点行业企业清洁化改造。(县环境保护

和林业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国土资源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二)强化城镇污水治理。

3.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面加快县城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尽早开工。结合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推进重点乡镇集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探索农牧区分散式污水处理模式。(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水利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4.加大配套管网建设及改造力度。加强县城地区主街道、南环路配套管网建设,力争县城地区管网全面实现雨污分流,对南环路未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的排污口、排污管实施截留、纳管,持续提高县城地区污水收集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X镇人民政府配合)

5.规范处置污水处理厂污泥。完善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台账,通过污泥综合利用等方式提高污泥资源化、无害化处置水平,禁止处置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严禁非法倾倒污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配合)

(三)加快农业面源污染治理。

6.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深入排查禁养区限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小区及养殖专业户,建立台账并依法关闭搬迁。督促禁养区限养区范围以外的畜禽养殖小区及养殖专业户建设粪污贮存、处理和利用

设施,提高粪污利用率。(县农牧和科技局牵头,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7.深化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紧密结合农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重点任务,全面深化农牧区环境综合整治,完成X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和三年行动确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牵头,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四)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

8.开展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根据《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X),开展X曲水源地、县城第二水源地、X乡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确保X曲水源地达标评估分数达到90分以上。积极推进其他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县水利局牵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9.加强饮用水水质检测监测。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饮用水安全。县环林、县水利、县卫生计生等部门和县自来水公司应定期监测检测评估饮用水水质状况,并按相关规定每季度向社会公开饮用水安全状况。(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县自来水公司和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0.实施县城第二水源保护项目。深入实施总投资350万元的X 县城第二水源保护项目,按项目设计进度稳步协调推进。(县环境保

护和林业局负责,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及X镇人民政府配合)

(五)加强地下水保护和修复。

11.加油站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全面排查全县加油站双层罐改造和防渗池建设情况,督促未完成更行改造任务的全面实施。(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牵头,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配合)(六)加强水资源保护。

12.强化节约用水。严格按照州政府下达的年度用水效率控制目标,实现万元国内生产总值水耗下降,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绩效考核目标考核范围。对纳入取水许可管理的用水单位和其他用水大户实行计划用水管理。发布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单,落实用水指标管控要求。(县水利局负责,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

13.控制地下水开采。认真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地下水开采,X年底前划定地下水限采区范围。(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各乡镇人民政府配合)(七)加强水生态环境安全保护。

14.全面开展排污口整治。深入排查入河、入渠的工业和生活源排污口,对有条件纳入城镇管网的全面纳入,对暂不具备条件的排污口采取截留、调蓄和治理等措施。开展农业灌溉退水口、泄洪口综合整治,实施生态阻隔、地表径流蓄积等设施建设,减少污染物排放,

降低河流负荷,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县水利局、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负责入河排污口排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入河排污口、未接入市政管网的其他排污口整治,县农牧和科技局负责农灌退水口整治)

15.实施X年度水污染专项资金重点项目。稳步推进总投资2800万元的X河县城河段水污染防治和环境整治项目,力争年内完成方案设计报批和招投标等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负责,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国土资源局和X镇人民政府配合)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责任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坚持县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单位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水污染防治工作负总责。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采取有效措施,全面落实年度任务,确保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二)加强沟通协调。各项重点任务牵头单位要对牵头的工作任务加强分析调度,及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分析研究重点任务落实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对工作落实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汇总,定期向县政府报告。

(三)严格考核问责。县环境保护和林业局会同有关部门成立考核组,遵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考核规定(试行)》和省、州有关考核办法,对本方案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定,考核结果经县委县政府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