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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电网二O

一三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保险监管

【发文字号】杭有序用电办[2013]1号

【发布部门】杭州市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

【发布日期】2013.05.15

【实施日期】2013.05.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杭州市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电网二O一三年有序用电方案的通知

(杭有序用电办〔2013〕1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杭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部门:

《杭州电网2013年有序用电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杭州市有序用电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3年5月15日

杭州电网2013年有序用电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电力迎峰度夏(冬)、有序用电工作,做到提前准备、科学调度,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有序用电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1〕832号)、省经信委、省电力公司《关于做好2013年电力需求侧管理和有序用电工作的意见》(浙经信电力〔2013〕16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东方品质之城、幸福和谐杭州”的目标要求,坚持行政手段和经济技术保障并举、移峰填谷和提高用能效率并用,以及“先生活、后生产”、“有保有压”的原则,通过精心组织、科学调度、提前预警、快速响应,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力量,强化经济技术手段,遏制高能耗企业用电,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全社会有序用电、党政军机关等重要用户可靠供电,保证居民基本生活用电,努力做到限电不拉闸,最大程度地满足我市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对电力的需求。

二、供用电形势分析

预计2013年全省全社会用电需求约为340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左右,今年迎峰度夏期间统调最高用电负荷需求在5600万千瓦,同比增长8.23%。根据2013年省内发电能力、新建电力项目的投产进度和已落实的外购电情况综合分析,迎峰度夏高峰期间全省有最大约400万千瓦的供需缺口。

杭州电网作为浙江电网的受电端,今年的供用电情况将呈现以下特点:

(一)电源性缺电矛盾仍较突出

2013 年预计全市用电负荷增长速度将恢复近年平均水平,全市全社会用电量约6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9%左右,夏季最高网供负荷为1060-1080万千瓦,同比增长7.8%。受省网供电能力影响,杭州电网也将存在最大105万千瓦左右的电力缺口,极端高温情况下电力缺口将超过105万千瓦,有序用电任务依然艰巨。

(二)局部区域电网性缺电依然存在

夏季用电高峰期间,杭州电网仍将存在结构性的“卡脖子”现象,造成局部区域电网性缺电。如受瓶窑供区500千伏主变、部分220千伏线路断面限额制约以及新安江电厂出力限制,市区西部以及临安、淳安等区域将存在最大20万千瓦的供电缺口。在夏季高峰负荷情况下,如遇燃气供应不足情况,乔司变作为重要的500千伏电源点,将难以满足市区供电需求和供电可靠性要求,其供电范围存在最大60万千瓦的供电缺口;大江东区域主要由500千伏涌潮变及绍兴500千伏古越变供电,随着大江东区域产业发展,涌潮供区负荷不断增长,萧山区域存在最大30万千瓦的供电缺口。此外,受景芳变、闻堰变改造影响,富阳变主变下送负荷转移困难,如富春江电厂出力不足,极端情况下市区西南部、富阳、桐庐等区域将存在最大35万千瓦的供电缺口。

2013年夏季高峰负荷时市区部分110千伏变电站仍将出现重载甚至满载的情况,配网负荷转移困难,在设备超限的情况下可能造成市区局部区域限电。

(三)灾害性天气等引起的事故停电风险加大

近年来,全球气候变化剧烈,各种灾害性、异常性天气明显增多。如今年电力迎峰度夏期间出现极端高温或多次台风影响,以及高铁(地铁)等市政设施建设,增加了杭州电网遭受外部影响的不确定因素,在电网满负荷运行的情况下,极易引发较大范围的停电。

综上所述,2013年夏(冬)季用电高峰期间,杭州电网仍将出现较大程度的电源性电力缺口,结构性、灾害性的停限电现象也有可能发生。

三、工作原则

(一)确保安全原则。严格遵循“有多少、供多少,缺多少、限多少”的原则,科学合理调度,确保电网经济、安全、稳定运行。

(二)确保重点原则。确保城乡居民的生活用电,党政重要机关、部队、金融机构、

医院和学校等重要单位的工作用电,重要政治、经济、文化活动用电,城市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用电以及重点企业的生产用电。

(三)分级控制原则。为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在落实预控措施的前提下,根据电力缺口分6个等级进行控制,出现不同等级的缺电形势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方案。

(四)属地管理原则。按照“指标包干、切块下达、属地管理”的原则,将省网可供电力负荷按预定方案分配至主城区和萧山、余杭及五县(市)政府、供电局,各区(县、市)政府、供电局再将指标分解至乡镇、街道,实行分层分区管理。建立各级政府与电力部门的合署办公机制,由各级政府对所辖行政区范围内的有序用电工作负总责,依托分层分区的有序用电管理系统,加强对辖区内有关单位有序用电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公开透明原则。各级政府和供电部门应及时公开供电能力和有序用电政策。公布所属区域的用电指标以及各用电单位错峰、避峰、限电的执行情况,保证指标分配公平、违规处罚公正、限电措施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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