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法规》培训讲座PPT(共31页)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依法治教的根本任务:充分保障公民的受教育权利,为公民提供平等的教育机会。
三、推进依法治教的必要性:
依法治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民族法律素质, 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基础性工程,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 措施,是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广大学生家长的迫切期望。 1.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既 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领域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
《教育政策法规》 培训讲座
2014.3
内容提要:
1.基本内容: •导论:依法治教概述 •教育法基本理论 •学校、学生的权力与义务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育法律责任 •教育法律救济 2.考试内容及题型:
内容包括教育法律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教育法
律条文、主体关系以及案例的法律解释等;题型包 括单选题(20分)、双选题(20分)、判断题(10 分)、简答题(18分)、论述题(12分)以及案例 分析题(20分)等。
1.依法治教的主体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级权力机关(人大)、审 判机关(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各级教育 行政部门;各级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其 他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
不能把依法治教仅仅看成是政府的事情,更不能只看成是 学校的事情。凡是和教育相关的政府机关、权力机关、司 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可依照宪法和 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参与管理、监督教育 事业和有关教育的工作。
2.依法治教的范围: ①国家机关管理教育的有关活动 ②国家、集体或个人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工作机构活动 ③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 ④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⑤学生及其他受教育者接受和参与教育教学活动 ⑥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和参与教育的活动 即:举办学校、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育经费拨付、捐资助
4.是培养新世纪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让广大青少年学生 在日常学习、生活的潜移默化中,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养成守 法习惯,提高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为提高国 民素质、推进民主法治进程提供强有力保证。
第二节 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
1.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根本性原则
学等教育活动均应纳入依法治教的范围。
3.依法治教的依据:
依法治教的依据不仅包括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 章,也包括其他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未 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以及《行政处罚 法》和《国家赔偿法》等。
依法治教与以法治教的区别
需要澄清的两
种模糊认识:
依法治教与以罚治教的区别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依法治教概述 一、依法治教的基本含义 依法治教就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规范教育 行为。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 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具体说,就是用 法律来规范教育管理、协调教育关系、指导教育 活动、解决教育纠纷,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 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百度文库
二、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
1.具备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
a.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学位条例等教育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会制定 b.幼儿园管理条例、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教师资 格条例、普通高校设置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学校体育工 作条例、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教育法规。-------国务院制定 c.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 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教育行政规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d.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陕西省中小学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和规章。-----地方权力机关及行政机关制定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首先解决义务教育公平性问题。
①起点上的平等——入学上的平等 ②过程中的平等——就学过程的平等 ③终点上的平等——学业成就上的平等
3.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①教育活动必须对国家和人民负责,不对个人或小集团负责。 ②教育事业属于公益事业,不以赢利为目的。 ③教育活动必须接受国家和社会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④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保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可以说,以《教育法》为核心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框架已基 本形成,教育工作无法可依的局面已基本结束。
2.具有严格、公正的教育执法制度——实现依法治教的基本保证。 (包括:依法行政、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教育申诉及教育仲裁等制度) 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具有高素质的教育执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a.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队伍;b.教育行政执法队伍;c.教育督导队伍; d.教育司法队伍;e.教育法律服务队伍。 4.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包括对教育法律实质的理解、对教育法律 事实作用的评价、对教育行政执法和司法的信任程度以及遵守教育法律、 运用教育法律的自觉性以及向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认识程度等。 5.具有健全的有关教育的民主与监督制度。
2.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要求。教育行政 管理体制的变革、教育法律关系主体间关系变化以及民办教育的兴起等教育领 域的新问题、新情况都需要依法治教。
3.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 选择。使教育事业在微观上搞活,在宏观上健康有序发展。
4.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①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有什么样的权利就有什么样的义务。 ②权利与义务相依存,权利人权利的享受依赖于义务人履行其义务, 义务人如果不履行义务,权利人就不可能享受权利。 ③权利与义务相联系,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未履 行义务,也就放弃了相应的权利。
5.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
①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权只能由国家机关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 行使;执行权只能有国家机关或有关机构依法行使,其他任何组织 和个人均无权行使。 ②下位法要服从上位法 ③后定法优于前定法 ④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局部地区)
三、推进依法治教的必要性:
依法治教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全民族法律素质, 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的基础性工程,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 措施,是教育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广大学生家长的迫切期望。 1.是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加强党的领导在教育领域的直接体现和必然要求。既 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教育领域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体现。
《教育政策法规》 培训讲座
2014.3
内容提要:
1.基本内容: •导论:依法治教概述 •教育法基本理论 •学校、学生的权力与义务 •教师的权利与义务 •教育法律责任 •教育法律救济 2.考试内容及题型:
内容包括教育法律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教育法
律条文、主体关系以及案例的法律解释等;题型包 括单选题(20分)、双选题(20分)、判断题(10 分)、简答题(18分)、论述题(12分)以及案例 分析题(20分)等。
1.依法治教的主体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各级权力机关(人大)、审 判机关(人民法院)和检察机关(人民检察院);各级教育 行政部门;各级政府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及其 他教育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公民。
不能把依法治教仅仅看成是政府的事情,更不能只看成是 学校的事情。凡是和教育相关的政府机关、权力机关、司 法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都可依照宪法和 有关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参与管理、监督教育 事业和有关教育的工作。
2.依法治教的范围: ①国家机关管理教育的有关活动 ②国家、集体或个人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工作机构活动 ③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办学活动 ④教师及其他教育工作者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⑤学生及其他受教育者接受和参与教育教学活动 ⑥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和参与教育的活动 即:举办学校、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学习、教育经费拨付、捐资助
4.是培养新世纪一代新人、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的有力保证。让广大青少年学生 在日常学习、生活的潜移默化中,逐步培养法律意识,树立法制观念,养成守 法习惯,提高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为提高国 民素质、推进民主法治进程提供强有力保证。
第二节 依法治教的基本原则
1.社会主义方向的原则——根本性原则
学等教育活动均应纳入依法治教的范围。
3.依法治教的依据:
依法治教的依据不仅包括专门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 章,也包括其他与教育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如《未 成年人保护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以及《行政处罚 法》和《国家赔偿法》等。
依法治教与以法治教的区别
需要澄清的两
种模糊认识:
依法治教与以罚治教的区别
第一章 导论
第一节 依法治教概述 一、依法治教的基本含义 依法治教就是指依据法律来管理教育,规范教育 行为。即在社会主义民主的基础上,使教育工作 逐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具体说,就是用 法律来规范教育管理、协调教育关系、指导教育 活动、解决教育纠纷,保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 益,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百度文库
二、依法治教的基本要求:
1.具备完备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做到有法可依。
a.宪法、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 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学位条例等教育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 会制定 b.幼儿园管理条例、扫除文盲工作条例、残疾人教育条例、教师资 格条例、普通高校设置条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条例、学校体育工 作条例、教师职务试行条例等教育法规。-------国务院制定 c.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小学幼 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教育行政规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d.陕西省教师资格考试办法、陕西省中小学保护条例等地方性法规 和规章。-----地方权力机关及行政机关制定
2.受教育机会平等的原则——首先解决义务教育公平性问题。
①起点上的平等——入学上的平等 ②过程中的平等——就学过程的平等 ③终点上的平等——学业成就上的平等
3.教育活动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原则
①教育活动必须对国家和人民负责,不对个人或小集团负责。 ②教育事业属于公益事业,不以赢利为目的。 ③教育活动必须接受国家和社会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 ④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保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
可以说,以《教育法》为核心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的框架已基 本形成,教育工作无法可依的局面已基本结束。
2.具有严格、公正的教育执法制度——实现依法治教的基本保证。 (包括:依法行政、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教育申诉及教育仲裁等制度) 真正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3.具有高素质的教育执法队伍。(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a.教育行政机关工作人员队伍;b.教育行政执法队伍;c.教育督导队伍; d.教育司法队伍;e.教育法律服务队伍。 4.提高全社会的教育法律意识。包括对教育法律实质的理解、对教育法律 事实作用的评价、对教育行政执法和司法的信任程度以及遵守教育法律、 运用教育法律的自觉性以及向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认识程度等。 5.具有健全的有关教育的民主与监督制度。
2.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进一步改革与发展的客观要求。教育行政 管理体制的变革、教育法律关系主体间关系变化以及民办教育的兴起等教育领 域的新问题、新情况都需要依法治教。
3.是教育行政部门改变领导方式、依法行政、提高行政管理效率与水平的必然 选择。使教育事业在微观上搞活,在宏观上健康有序发展。
4.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①权利与义务相统一,有什么样的权利就有什么样的义务。 ②权利与义务相依存,权利人权利的享受依赖于义务人履行其义务, 义务人如果不履行义务,权利人就不可能享受权利。 ③权利与义务相联系,行使权利的同时必须履行相应的义务,未履 行义务,也就放弃了相应的权利。
5.教育法制统一的原则
①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权只能由国家机关在各自的职责权限范围内 行使;执行权只能有国家机关或有关机构依法行使,其他任何组织 和个人均无权行使。 ②下位法要服从上位法 ③后定法优于前定法 ④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局部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