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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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表制申请表
编号: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申请日期:
十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
一、提交的资料: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表制申请表(一式一份)
1.土地证复印件(核原件)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及红线图复印件(核原件)
3.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审批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单、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4.施工中标书;监理中标书(造价大于500万)
5、施工合同及备案、监理合同及备案
6、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安全责任终身承诺及相应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十堰市建设工程监督管理登记备案证、建筑工程安全措施审查意见书
8、建设单位应当提供银行出具的到位资金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9、建设单位不拖欠工程款承诺书、施工单位收到工程款不拖欠工人工资承诺书、单项工程流动人口婚育情况申报表(外地施工企业填,只填女同志)
10、规费:十堰市城市基础配套费发票、档案手续通知单、墙革基金通知单、散装水泥专项基金通知单
11、现场踏勘情况登记表
二、填表须知
1、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名称以行政公章名称填写
2、建筑面积以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面积为基准。当规划面积、施工图设计、中标通知书、质量监督面积不一致时,按中标通知书面积填写,但不能大于规划建筑面积。施工图面积小于招投标面积的需进行面积变更,审图中心确认。
3、工程地点按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地点填写
4、项目负责人按五方(勘察、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单位)承诺法人授权书人员填写,其中: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负责人要与施工中标书的建造师和总监人员一致
工程简要说明
附件一
十堰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表制”协同审批表
(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书)
附件二
十堰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表制”协同审批表
(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审批)
附件三
十堰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表制”协同审批表
(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
附件四
十堰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表制”协同审批表
(建设工程监理中标通知书)
十堰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表制”协同审批表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
十堰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表制”协同审批表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
附件七
十堰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表制”协同审批表
(建设工程监督登记备案证)
附件八
十堰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表制”协同审批表
(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意见书)
附件九
十堰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表制”协同审批表
(墙革基金)
十堰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表制”协同审批表
(散装水泥基金)
十堰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表制”协同审批表
(城建档案整理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