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人员优化之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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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人员优化实务》
——人员优化成本核算
之前我们提到了在进行人员优化的时候,沟通非常的重要。在实际当中,当员工意识到是一定要走的,员工肯定就想要得到更多的补偿,但是企业也有成本压力,而且补偿多少才算多呢?所以会引起争论。
首先,三顾咨询带大家来看一下解除劳动合同会涉及到哪几方面的成本。【成本项目】
工资:提前三十天通知,工资截至到30天之后。
代通知金:当天通知,当天解除的情况,工资截至日也是今天。代通知金的金额标准是员工上个月的工资(工资是指正常出勤的工资)。
经济补偿:离职经济补偿=离职前12个整月的应发平均工资*工作年限
经济补偿计算基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按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税前),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收入。(包含加班费;报销、饭卡都不计入工资总额)。
经济补偿计算的年限:
本人的前12个月工资标准高于上一年度本地区社平工资三倍的,受年限12年的限制;如果没有高于三倍,不受12年限制。
离职经济补偿=离职前12个整月的应发平均工资*工作年限
年假/加班:
隐性成本:对整体人员规划带来的影响。
【N,N+1,2N,2N+1】
N: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工作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按半年计算;超过半年按一年计算。
N+1: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三个款项:客观情况变化的解除(关键程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不成);不胜任工作的解除(培训、调岗后也不胜任);医疗期满的解除。试用期、严重违纪、经济性裁员、协商一致没有给N+1的规定。
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员工,没有1;不提前通知,当天解除+1。
2N:什么情况下给2N。认定为违法解除,才会出现2N。
2N+1:不存在。
【无需支付赔偿】
①试用期解除,公司可以举证不符合录用条件;
②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可举证;
③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④同时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
⑤员工自己辞职。
⑥公司破产清算,虽然法律规定要先偿付员工的补偿金和工资,但实际上,如果没有资产,无法偿付,员工也是没有办法了。需要强调的是企业正常经营下死亡。
【经济补偿金要纳税吗】
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超过部分按照国税法【1999】178号文件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实际操作中,可以帮员工全部算成补偿金,但在协议中要写明各项费用均已经结清,无争议。帮员工做了合法合理的避税。
(温馨提示:三顾咨询此研究仅为大家提供企业人员优化方面的防范风险建议,希望大家都用不上,公司发展越来越好!)